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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 30 章

吴碧笙当然不会对魏凌思动手,他先是向魏凌思行礼口称殿下,只行了半礼便被魏凌思拦下。

“哥夫郎不必多礼,宫外会面哪用在乎这些虚礼,我得叫深哥一声表哥,哥夫郎也只当我是普通表弟就好。”

“你既如此说,我便不同你客气了,凌思表弟,还请入座吧。”吴碧笙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位置魏凌思门清呀,每次被催稿都是被关在这儿,靠窗采光最好的位置,笔墨纸砚,茶水点心一应俱全。

这回哥夫郎还给多预备了一盘水果,原本以为他对自己有意见,现在看来是想多了吧,哥夫郎带刀来催稿八成是深哥的主意,魏凌思入座边思考边将宣纸展平,用镇纸压好,随后给毛笔蘸饱墨汁。

吴碧笙不动声色地执刀坐于对面,天知道他多想把魏凌思笔下刚落成的那段文字抠过来先睹为快。

然而魏凌思只写了一会儿就开始托着脸打瞌睡。

吴碧笙这会儿分得很清楚,若是好好写书呢,这人就是他多年欣赏追随的作者,是心口不可磨灭的朱砂;若是不好好写书呢,这人就是引得他夫君抛妻弃家的情敌,是下手不可轻饶地诛杀。

他拿起一枚苹果抛向打瞌睡的人,同时提起大刀,动作迅速地唰唰两下,收刀的速度比苹果着陆的速度更快,被分成四瓣的苹果,整齐地排在魏凌思眼下,“凌思表弟是不是乏了,吃点水果醒醒神。”

兵器的破空之声和苹果的落定之声,直接把魏凌思惊醒,“哥夫郎,客气了,我这会儿一点都不乏了,相当有精神呢。”刀风吹脸,刀光晃眼,哪还敢不清醒。

清醒是清醒了,可是写了一会儿后魏凌思又开始走神,咬着笔杆望向窗外的熙熙攘攘,路边垂柳,小铺人家,晒太阳的猫儿懒洋洋的打哈,突然苍啷一声,不是雷鸣,是魏凌思被刀劈过的盛夏,魏凌思只觉得头顶凉风擦过,飘悠悠落下几根碎发。

吴碧笙收刀,在刀锋处轻吹一口气,冲魏凌思一扬眉,“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吗?刚才有只蚊虫飞过,我怕它惊扰你的思绪,已将其斩于刀下。”

魏凌思自觉身体状况还可以,至少鼻不聋、耳不瞎的,此时屋子里的熏香正在那儿点着呢,哪来的蚊虫。他料定吴碧笙不会伤他,但他拿不准对方会不会借着杀虫的由头给自己剃个局部秃头,那可更没法从这屋走出去了,看在刀的份上,不自觉地加快了运笔的速度。

直到完成本期规定字数,魏凌思才算松口气,看一看时辰,竟然比平时赶稿时的手速快了将近一倍,他理了理手稿的顺序,“哥夫郎,我写完了,这就交到简掌柜那儿去。”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极了跟夫子交作业的小学童。

“表弟辛苦了,交稿这点小事哪用你亲自办,给我就行了,等会儿我给简掌柜送过去。”

不等魏凌思推辞,吴碧笙已经心急地把文稿抢了过来,大刀抱在怀里,空出双手来翻看文稿,“好多字为什么都会缺上几笔?”上次他在顾深书房看时就发现了,不过因为太激动并没过问这些细节。

被并不算太熟的哥夫郎当面翻看作品,魏凌思还有些羞涩,微低着头道:“这样写速度能快一点,简掌柜那边有专门负责誊抄文稿的人,到时候会把缺少的笔画补充上的。”

虽然缺了笔画但不算太妨碍阅读,吴碧笙联系着上下文连蒙带猜地读完了,然而期待值并没有得到满足,而是被勾起了更大的期待,为什么断在这儿啊,好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啊,要不干脆把魏凌思留下接着写吧。

魏凌思敏锐的察觉到哥夫郎看自己的眼神可能不太对劲,赶紧脚底抹油往出跑,“那个,哥夫郎,我还有事,手稿就辛苦你转交简掌柜了哈。”

吴碧笙失落地放下手稿,“唉,算你跑得快。”

两家书铺经营多年已然成型,除了催魏凌思的书稿算个难点,其他的大可按部就班的运作即可,但是东家非要给夫郎安排事儿,简掌柜和祁掌柜只能没事找事,后来实在找不出什么干脆把历年优秀作品都找了出来,送去给东家夫郎审阅。

吴碧笙翻着简家书铺的书,个个如数家珍,都是他看熟了的话本。

简掌柜把老祁掌柜往前一推,使了个眼神:我是没办法了,靠你了。

老祁掌柜心里也没底,他带过来的多数是皎月的书,可是东家夫郎总不会没看过东家写的书吧。

哎,就还真一本没看过。吴碧笙随手翻开一本,然后就放不下了,皎月的书根本不是他原来以为的那样只会讲风花雪月和雄霸一方的故事,书中情节跌宕起伏、场面宏大壮阔,让人荡气回肠、热血上头,又能发人深省振聋发聩。

官场文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不到最后一刻都不分敌我;修仙文的虽无修仙法但有超脱心,从虚幻到真实的自我救赎;江湖文的跌宕起伏侠骨柔情,不仅骗了他的眼泪,还让明明会武的他都被其描绘的华丽招式忽悠得心驰神往……

甚至其中还夹杂着许多民生相关,教人如何种田,如何做生意等等,吴碧笙不知其真假,但是其中有几道名菜的确是近几年才开始流行的,莫非就是出自这些书里?

自两位掌柜给吴碧笙送完书后,吴碧笙一连好些天没出门,天天看经典完本书可太过瘾了,越看越觉得皎月先生厉害,赞叹处直拍大腿,这些年光顾着打擂台,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到顾深旬假回来,吴碧笙忍不住跟他分享读书心得,“皎月先生的书写得真是太好了。”

顾深不动声色地道:“还好吧,也就那样。”

“什么叫就那样啊?”吴碧笙可听不得这个,小嘴巴拉巴拉地细数起每部作品的好处来。

顾深听得慢慢红了耳朵,“就这么喜欢呐?那皎月和玉融,你现在更喜欢哪个?”

这倒让吴碧笙有些为难,就作品而言玉融更擅长拿捏人的情感,皎月则更有种人生的厚重,按说是皎月在立意上略胜一筹,但玉融毕竟是付出大量时间金钱真情实感地追随过的作者,虽然得知玉融就是魏凌思是有些扎心,可曾经的付出都不是假的。

“就,都挺喜欢的吧,但我其实还挺想见见皎月先生本人的,若论真人的话,比起魏凌思我可能更欣赏皎月先生。”

顾深一抖袍服,“那你见吧。”

“哎?”吴碧笙虽有惊讶,但在先接触过魏凌思是玉融这件事之后,再让他接受顾深是皎月还是要容易一些。

虽是如此,但直到晚上并肩躺在床上时,吴碧笙还是有所疑问的。

“夫君,你真是皎月啊?我不是怀疑你,就是,皎月的书,我看了不下五本了,文风而言不像是出自一个人生顺遂意气风发的学子,反而是道出了看淡是非历经生死的孤独和沧桑,可是夫君你要相貌有相貌,要学识有学识,要家世有家世,哪儿那么多的苦大仇深?”

顾深心道:果然是相貌排在第一位,但作为既得利益者,自己或许该庆幸夫郎这以貌取人的好习惯,他轻叹口气回道:“角色是角色,作者是作者。”况且不是所有人的伤痛都摆在表面,让人一眼就看得到的。”

吴碧笙并不想深究,书好看,人好看就行,皎月既然是这张脸,实在是让人觉得更爱了,侧过身来,脸蛋蹭上顾深的肩头,手指点到顾深的胸口,然后开始画圈圈,“既如此,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深入交流下。”

顾深攥住作乱的小手,哼,可算是出手了,我忍你好久了。

枝影摇曳,风月得宜,更深露重,伏花栖蕊……

此后几天,吴碧笙又连啃了好几部话本,但是没能再沉浸更久,因为他的菜包驿站该准备开业了,之所以叫菜包是因为他追的话本被打断时,故事里的主角正在吃菜肉包,若是取名叫肉包,总觉得有肉包打狗有去无回之嫌,便定了菜包驿站。

虽然装修铺面和打货架之类的可以托师兄他们代为打理,但开业经营等等可都得他自己上手了。值得一提的是大师兄帮忙找的那位能人已经就位,名叫涂达。

此人不仅武功了得,还有个“知八方”的名号,据说凡是大魏国疆域之内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这对吴碧笙来说是大有用处的人才。

但雇用涂达还是有两个弊端的,一者是太贵,月钱要得比别家总镖头都高;二者是太臭,嘴太臭,方一照面就跟作为老板的吴碧笙说,“你这驿站开不长。”

吴碧笙没动手,吴戈都差点削他,不过看在人是吴止介绍来的,勉强忍住了,而吴碧笙则是因为看多了话本,一般这么嚣张的角色通常是很有些本事的,虚心请教道:“先生何出此言?”

涂达面容沧桑看起来大概四五十岁,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衫,头发杂乱地束着,连鬓的络腮胡子如荒原野草一般肆意生长,拿起腰间的葫芦灌上一口,许是喝了个寂寞,将葫芦倒控过来摇一摇,竟是涓滴不剩。

吴碧笙亲手倒了杯茶推送到涂达手边,同时给柏哥儿使了个眼色,在吴家师兄弟们到来后,朝哥儿给运来不少坛酒供师兄弟们喝,平时有吴戈管着大伙并不敢随便放开来喝,还剩下不少。

涂达端起茶杯牛饮灌下,皱着眉咂了咂嘴。

柏哥儿腿脚快这时已经从后院直接抱了一坛酒过来,吴碧笙一指葫芦,“给先生满上。”

“好嘞”,柏哥儿边应着边手脚麻利地给葫芦灌酒,也就是他有功夫底子,手上又准又稳,换个别人就葫芦这么小的口还未必能灌得进去。

“哎,哎?别呀。”涂达想阻拦,但看着柏哥儿已经倒进去了便也罢了手。

吴碧笙敞亮地道:“先生别客气,到了咱们菜包驿站,以后都是一家人。”他见涂达连连摇头,又补充说:“我有一位好友最擅长酿酒,若先生喝得惯,以后万不用愁酒源,咱们绝对管够。”

柏哥儿那边灌满葫芦扣好塞子,将葫芦双手奉上,“先生请用。”

涂达叹着气接过葫芦,满是感慨,“我自幼时起便是天南海北地跑,少不得风餐露宿三餐不济,饱经人情冷暖,历尽严寒酷暑。”

就在大家以为他是有感于菜包驿站的慷慨和温暖时,听他继续道“所以难免落下些病根,葫芦里是寻名医给开的药饮,而服用此药,一则戒茶,二则戒酒,你们这是要害我啊。”

吴碧笙尴尬地笑笑,“那个,都是误会哈,我们可不是故意把先生往绝路上领,柏哥儿,去重新买几个葫芦给先生,要空的,挑好的,先生,要不咱还是先来说说驿站开不长这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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