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无完人。
世上没有完美的恋人,如果有,那多半都是演的。
韩璋知道自己算计亲事的行为并不光彩,但他也不觉得心虚,因为只要他能演上一辈子,那他就是个好人。
何况,看过沈清澜的长相后,他对这个漂亮小哥儿,也是真有好感。
还蛮期待把人娶回家的生活。
确定自己的“追夫计划”没有任何问题后,韩璋就让人给上坡村的家人们带消息,以学习为借口,休沐日不回村。
然后,带着他专门给沈清澜写的订制话本,前往凌云书斋。
这就是他的第一步计划:话本钓鱼!
根据他的调查,沈清澜非常喜欢看话本,甚至为了方便收集话本,还专门开了一间书铺,叫做凌云书斋,养活了不少靠写话本赚钱的贫寒书生。
而众所周知,人都有爱屋及乌的喜好。
倘若他写的话本,能够获得沈清澜的喜欢,那么沈清澜对他这个人,自然也会有所滤镜,产生相当高的好感。
甚至效果够好,不用他制造巧遇,对方就会主动来找他。
—
凌云书斋。
韩璋褪下书院的儒生院服,穿上略带陈旧的衣衫,打扮成贫寒书生的模样,独自来到书斋门口。
好吧,也不用刻意打扮,他本来就是个贫寒书生。
“这位郎君安好,不知郎君是想买书,还是想卖书?”
书斋伙计态度很不错,满脸笑意迎上来,并未因韩璋穿着寒酸就眼高于顶。
这也不奇怪。
京城贵人实在太多了,低调出门的不在少数,而读书人也是即便一时落魄,将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一冲九天,实在得罪不得。
所以,比起偏远地方,京城的掌柜伙计,很少有人会把鄙视摆在明面上得罪客人,主打一个和气生财。
韩璋每天给自己安排的事情满满,空闲时间不多。
因此他也并未废话,直切主题拱手道,“麻烦小二哥带路,在下是来卖话本的。”
这业务伙计熟!
“请郎君这边稍坐,小的马上去叫掌柜。”
伙计闻言,领着韩璋在待客的地方坐下,便欢喜去叫掌柜。
他如此高兴也正常,因着东家喜欢看话本,他们每次献上的话本只要能让东家高兴,就都能得到大笔赏钱,这可是个好差事呢。
来回不过几句话的功夫。
掌柜就带着笑容出来接待,“不知这位郎君贵姓,如何称呼?话本写的是什么,可将手稿带了过来?”
“免贵姓韩,这是韩某写的话本《双魂记》,请掌柜过目……”
简单寒暄后,韩璋把自己写的话本递上。
“好字!”
掌柜打开手稿,还没看内容,就先惊喜赞叹出声。
韩璋一个习惯了硬笔字,和机器打字的现代人,毛笔字原本是没那么好的。
但原身可在书法上下过苦功夫的,身体早就形成肌肉记忆,他穿越过来这些天,也一直下苦功夫适应原身的技能。
如今他的毛笔字,因心境原因,写出来比原身还要多几分气势磅礴,让人赞叹一点都不奇怪。
等掌柜看过话本内容,更是拍手叫好。
“好,好一个双魂记,好一个灵魂互换,当真好巧思。”
没错!
韩璋写的话本,就是关于一个富家哥儿和一个贫寒书生,阴差阳错交换灵魂产生交集,闹出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情后,而相知相爱的故事……
灵魂交换的狗血梗,在现代就是常见得不能再常见的网文题材。
但在古代,虽不是开创,却也是很新奇了。
而且,韩璋还采用了孙悟空的天花板人设,男主聪明睿智,正直勇敢,胆大心细,尊重女子哥儿……
总之,猴哥的魅力,没人可以不爱。
不过时间有限,话本韩璋没有写完,就只写了一半。
但掌柜看完后还是很满意道。
“韩郎君,我们凌云书斋向来公正,老夫也不框你,你的话本写得很好,无论是人物还是故事情节,塑造都非常生动,文笔更是风趣幽默。”
“但内容比较偏向女子哥儿,受众应该多是闺阁千金和公子,这售卖数量上,恐怕不好估计。”
“所以,我这里有两个选择,你听听看。”
“第一,我们直接15两银子把整个话本买断。”
“第二,按照卖出去的数量给你成分,京城一本100文,外地一本50文,你看如何?”
以目前的市场情况,普通话本通常在几十文到几百文之间。
而具体价格,则受书籍欢迎情况、地域经济、运输印刷成本等影响浮动。
韩璋是新人,以前没什么名气,发行风险比较大,掌柜给他这两种方案的价格,已经非常公道了。
韩璋只是稍微考虑后就道:“我选第二种。”
他对自己的书有信心,也对猴哥的人设有信心。
再说了,他写这书,赚钱是次要,钓鱼才是重点!
“好,这书过些天就会开始卖,正常月底结算银钱,如果有意外情况,我们会联系韩郎君,所以,郎君可否留下住址?还有后续的内容,郎君也可以趁这些日子写出来……”
“行,麻烦掌柜了。”
韩璋和掌柜交涉完细节,签完契约,又留下地址。
这才离开书斋。
等他走后不久,掌柜就把最近几天收购的话本,亲自送去沈府。
……
沈府。
澜蔚苑。
正嫌无聊的沈清澜看见书斋掌柜上门,脸上顿时露出欣喜询问。
“王掌柜,你今儿怎么来府上了,可是铺子里又收到了什么好看的新话本?”
“回公子的话。最近铺子里确实收到了几本不错的话本,以老奴经验,应当都是可以热卖的,只是能否获得公子青睐,还得公子过目。”
王掌柜态度恭敬递上几本书籍。
他可不敢对二公子有所怠慢和糊弄。
别看二公子的名声不太好,也时常被人说蠢笨,但实际上二公子也不是真的傻。
尤其在经营商铺方面,公子像极了出身商贾的沈夫人,是个经商好手。
“是吗?那我瞧瞧,可别又是什么富家千金下嫁穷小子,辛苦挖野菜让穷小子功成名就,结果穷小子最后是遵守承诺娶了小姐为妻,但却附带一群红颜知己的!”
“若还敢拿这种玩意儿来污本公子的眼睛,看本公子怎么收拾你……”
沈清澜一边碎碎念念,一边接过书籍开始翻看。
他开书斋主要目的,就是娱乐自己。
想当初铺子刚开业时,掌柜收购的那些话本,十本有八本都是穷秀才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
其实,若只这样就算了,他倒也不嫌弃穷秀才。
毕竟年纪轻轻就能考上秀才的男子,尤其是没有家族培养的寒门子弟,绝对是非常优秀的人了。
但问题是。
每本书到了后面,穷秀才身边都不止有富家千金,还有众多妾室,以及外面无数没有名分的红颜知己。
就……看得沈清澜生气!
说好的富家千金和穷秀才甜甜蜜蜜,一生一世一双人呢?结果骗他感情!
这些个写话本子的混账书生,简直可恶至极。
让他没忍住当场亲自动手,把王掌柜给教训了一顿。
想起当初的血泪,王掌柜也是浑身幻疼,尴尬不已。
“公子,您放心,这些都是老奴筛选过,那些个您不喜欢的,老奴可不敢再拿过来污您眼睛了。”
“你知道就好……”沈清澜哼哼唧唧挥手,“行了,先回去吧,书看完再叫你。”
说罢。
就开始兴致勃勃翻看起来。
第一本书《纯情秀才和刁蛮小姐》
——嗯,故事情节都很老套,不过写得确实很有趣。
第二本书《金钗记》
——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被势利眼父母拆散的故事,嗯,故事不稀奇,但是男主和小哥儿是真的很相爱,有情人到底还是终成眷属了,好幸福,百看不厌!
第三本《薛小姐和王世美》
——这是渣男抛弃糟糠的故事,薛小姐上京告御状真是太厉害了,王世美抛弃糟糠攀附丞相千金,活该被砍头……
沈清澜抱着书看得精精有味,还边看边点评。
虽然大部分话本故事都很老套,但架不住题材都是他的喜好,老汤装新瓶,还是让他很喜欢。
古代使用的是文言文,一本书的字数并不多。
沈清澜常年看话本,阅读速度杠杠滴,囫囵吞枣的情况下,很快就把一摞书都翻得差不多了。
直到最后一本。
刚看开头,他眼睛就瞪大了。
这本书叫《双魂记》,主角还是一成不变的富家哥儿和穷秀才。
但不同的是。
故事开头,富家哥儿和穷秀才,竟然互换了灵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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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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