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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凌华回到邢水村时天色尚早,在镇上吃的馄饨还没消化,便不急着做饭。

凌华从笼子里捉了只兔子出来。这兔子是昨日从尖峰山带回来的野兔,不似一般野兔灰扑扑的,难得的皮毛雪白。凌华把兔子后腿绑住吊在院中的树上,放血剥皮后将皮子简单硝制,兔肉放进篮子里。

凌华打水把院子的血迹冲干净,提着篮子出了门。

邢水村不过百十来户人家,村里基本都是泥瓦房,只一处是青砖瓦房,那便是里正刘伯家。

凌华站在青砖院墙外,扬声道:“刘伯在家吗?”

不一会儿,里面响起了脚步声,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来人是刘伯的老伴吴婶。

吴婶见凌华手上挎着篮子,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大丫,你咋来了?”

“来看看你和刘伯。”

吴婶领着凌华进了堂屋,刘伯正坐在椅子上抽旱烟,见凌华带了东西来,皱眉训斥道:“人来就行,作甚又提东西。你一个女娃子才挣几个钱,不知俭省!”

吴婶作势拍了刘伯一下,迅速接过凌华手里的篮子,“这是大丫一片孝心哩,可不好叫人又大老远提回去!”说罢也不看刘伯脸色,喜滋滋往厨房去了。

刘伯正要骂,凌华接话道:“婶子说的是,就是一只兔子罢了,本也卖不得几个钱。家里还有一只,这只送来给二老尝鲜,也给刘大哥补补身体。”

刘伯的儿子刘大在油林镇的私塾读书,旬休的时候会回来。

刘伯听凌华这样说,也不好再推拒,吧嗒吧嗒继续抽起了烟。

凌华坐到一旁的椅子上,问道:“刘伯,何黑狗是回来了吗?”

刘伯执烟枪的手一顿,说道:“咋了,黑狗子去找你了?”

“今天在镇上碰到了。”

刘伯看了眼凌华,黑狗子明摆着对凌丫头还没死心,这回回来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事,自己本不该同意他回来,只是……他有些不自然道:“黑狗子前些时候是犯了不少混,不过据说如今都改了。况且王婆子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好一直让他们母子分离。”

何黑狗当时是打伤了刘大才被赶走的,刘伯现下却绝口不提此事。凌华来之前心中已经有了大概猜想,见到刘伯这番模样哪里还不明白。她顺着刘伯的话说道:“是这个道理,我就是随口问问,知错能改就行。”

刘伯“嗯”了声,凌华略坐了片刻后,告辞离去。

凌华走后,吴婶进到堂屋,问道:“凌大丫问起咱儿没?”

刘伯埋头抽烟不说话。

吴婶双手一叉腰,瞪眼骂道:“刘老头,俺可告诉你,咱刘大是读书先生,以后要考取功名做官的!以后必要找个出身好的儿媳妇!凌大丫一个来路不明的穷丫头,俺可看不上!”

刘伯见她越说越难听,忍不住道:“你这都说的什么话,人家大丫清清白白一个丫头,何曾说过要嫁到咱家来了。”

吴婶眼一瞥,“打量俺不知道哩,你以前没存过这样的心思?”

刘伯一噎,早些时候他确实想过把儿子和凌大丫凑一对,但后来儿子去私塾读书,他慢慢地就觉得二人不合适起来。大丫模样好,脑子聪明,做事勤快,可到底如老婆子说的,无父无母的……咱刘大可是读书人,以后再做了官……

“你就少说两句吧,要不是你收了王婆子的银子,俺何至于同意黑狗子回来,刚在大丫面前俺这张老脸都没处放!”

“你个糟老头子还怪上俺了?!王婆子都说了,黑狗子打伤咱儿的事是个误会,还大大方方贴了五两银子!私塾里读书笔墨纸砚束脩,哪样不花钱?就凭你当里正挣那三瓜两枣,以后怕不是要卖房卖地供儿子读书?你们老刘家没良心啊,俺吴春花做啥都是为了这个家,事到临头却被骂!俺跟你拼了!”

“哎哎哎,你说就说,干啥动手……”

……

刘伯家的吵闹凌华自然不知道,她现下只觉得这邢水村怕是住不得了。

这两年她一直尽力攒钱,为的就是能去大吴其他地方看看。后来出了何黑狗的事,凌华想离开邢水村的想法日益强烈。只苦于囊中羞涩,一直不得成行。本以为上次设计何黑狗和刘家对上,至少能安稳个一两年,可没想到这么快何黑狗就回来了。

凌华叹口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不过转瞬她又振作起来,事情的发展总是曲折向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会欺骗我!

凌华回到家,收拾了满满一背篓东西,出村往尖峰山去了。

***

明恪是被一阵窸窣声吵醒的,他头脑昏涨,闻到一股药香。

“姑娘?”

凌华正归置带来的东西,洞口处搭了个简易的灶,灶上陶锅里正熬着药。她听到明恪的声音,转头道:“醒了?我给你换药。”

明恪没料到她这么快就又来了,怔忪间感到手上的布条被解开,伤口上被撒上了药粉。随后凌华又把他眼上的布条取下,打算敷上敷料。

明恪的眼睛已比昨日好了许多,勉强看得见模糊的轮廓。他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心道原来她这么年轻。

“解毒的药我不敢买,怕被人察觉。只能将就用着这些,等过段时间确实没事了,再带你到医馆去。我还给你买了包子,不知道你有什么忌口的,肉馅素馅各买了一半。今天我去镇上看了看,没见与往常有什么不同,你的仇家势力大不大?山上也太平,没见什么动静,他们就这么放过你了?”

明恪察觉出凌华态度的松动,这女子昨日还一副想置身事外的样子,现下却大为不同。不过不论为何,对自己而言总是好事。

“难为姑娘奔波。我的眼睛不是大事,慢慢将养就好。至于我的仇家……”明恪顿住,徐贵妃一党既然撕破脸,按理就该穷追不舍,可如今确实“风平浪静”,除非……除非母后和皇兄已经得知了消息,他被刺杀的消息已经传回了京城!

明恪心中燃起希望,他的处境并非预想中那样糟,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母后和皇兄的人就能找到自己。

打定主意,明恪对凌华道:“我的仇家势力很大,这余县便是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过现下看来,他们刺杀我的事应该是被我母族发现了。因而他们虽然急着灭口,但也不敢大张旗鼓。”

凌华早对眼前这男子的身份有过猜测,不过听到他说“刺杀”“灭口”“母族”什么的,还是有些吃惊:乖乖,我这个穿越女的金手指终于点亮了?能傍上这么粗的大腿?

凌华贴好敷料,重新绑上布条,决定跟“大腿”搞好关系。

“我叫凌华,你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就是。”

明恪冲凌华露出了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凌华被这样一个大美人贴脸杀,心里默念经典名言“越漂亮的人越会骗人”,勉强拉回心神。她起身把煎好的药倒进碗里,端过来递给明恪。

明恪接过来正慢慢喝着,凌华突然想到从昨天到现在都一天一夜了……她问明恪道:“你出恭不?”

“咳咳咳……”明恪连忙放下碗,脸被呛得通红,“凌姑娘你……”

“叫我凌华。”

“凌……凌华,我会自己想办法……”

“哦。”凌华一针见血,“你又看不见,怎么想办法?”

明恪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凌华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个调戏良家的恶霸,这该死的爽感。

“不用不好意思,人有三急,事急从权。我既然决定帮你,就得把你照顾好。”

凌华起身去洞外砍了根藤条回来,说道:“我把这藤条系在你身上,你方便完了拉一下,我再来接你。”

明恪声若蚊呐地应了声,凌华牵着他的手带到洞外林中,系好藤条后返回了山洞。

片刻后,藤条动了动,凌华走出山洞,就见明恪自己深一脚浅一脚摸索着走回来。凌华有些想笑,又怕实在把人惹恼了,只得憋住,迎上前去,把他带回山洞。

明恪回到山洞立马洗手。凌华把陶罐收起来,在火堆上热了几个包子,将剩下的药灌进水囊里。

“你知道我的名字了,我也得知道你叫什么吧。你可别跟我说叫‘敏道’啊,瞎编这种名字糊弄鬼呢。”

明恪顿了一下,犹豫一瞬后道:“我姓明名恪,家中行三。”

“明恪?”凌华没料到他真的姓明,不死心问道,“你家里真的没有叫‘明道’的吗?”

明恪不懂她为何对这个叫“明道”的人如此执着,他仔仔细细想了遍宗人府的族谱,肯定道:“确无此人。”

凌华失望地叹口气,旋即说道:“时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明恪点点头,他也不打算再说什么日后报答的话,等他成功脱险,自有好好回报凌华的时候。

凌华又细细交待了些山中用火的注意事项,确保明恪一一记下后,出洞下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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