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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我从三岁起学习小提琴,我的老师曾经这样告诉我:“第一,左手拇指轻贴琴颈的侧面,用指腹垂直按弦;右手持弓,手指的力量转换乃至手腕的转动,对小提琴的音色都影响重大。

如果你不这样做,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卓越的小提琴手。”

我放下拐杖,半垂着眼睛,在众人或热切或讶异的目光里拿起了那把漂亮的小提琴,用下颌骨夹住了琴身,如同过去八年里做的那样,将重心移至左脚,尽可能地掩饰我无法双腿站立保持平衡的事实,保持着优雅与绅士。

《流浪者之歌》对现在的我来说并没有难度,只要闭上眼,脑海里便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乐谱上的音符。我感到内心深处无比的平静,没有看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在钢琴的伴奏响起后一刻拉动了琴弓。

今天这座别墅里聚满了举世瞩目的名流、政客和明星,头顶巨大的枝型水晶吊灯闪着耀眼的光芒,整个室内金碧辉煌,明亮温暖,仿佛是那仅仅可以在电影里上演的黄金年代。

而此刻这些赫赫有名的人手上拿着金色的香槟,注视着我噤声不语,目露赞赏。

《流浪者之歌》是萨拉萨蒂的名曲,整首歌模仿了吉普赛风格,用前半的悲怆和后半的欢乐讲述吉普赛人复杂的一生。

“第二,要记住乐器是你最忠实的朋友。你的喜怒哀乐,应当毫无保留地假以它口,音符将成为你的语言。”

我在小提琴纯净的音色里想到褐色的泥土、长满茧的双手和女郎那樱桃红色的嘴唇。吉普赛人世代流浪,在纵情自由的一生却也有着宿命般注定的孤独和颠沛流离。

前半乐章的忧伤潮水般淹没我,现世的苦难如同绳索勒紧我的喉咙,我沉默地高扬起脖颈,忍不住眉头紧皱。

下一刻,旋律的气氛骤变,进入快板,在大量而快速的跳弓和泛音里,我紧紧闭着眼睛,忍不住呼吸急促,手指迅速拨弦,极力地想要表现这种肆意而骄傲的情感。

这首歌曾被世人斩钉截铁地称为炫技之作,但歌曲前后过山车般的情绪形成的鲜明对比,已经足够能使它的演绎成为核验小提琴手水平的分水岭。

在后半乐章里,我想象着长卷发的女孩身着她那祖母留下的长裙,她大笑并提起裙摆向远方的太阳奔跑,将痛苦和贫穷都远远落在身后,把烦恼和忧愁都抛下。

我的心颤抖着,在头顶耀眼的灯光下也感同身受着她的快乐。

一曲终了,荡气回肠的乐音在我手指停顿的那一刻戛然而止。我慢慢地、慢慢地将握着琴弓和小提琴的手放下,平复着心口激荡着的强烈情绪,在极短暂的恍神里,听到了宾客们如雷的掌声。

我小弧度地挑起嘴角,矜贵地忍住了过于明显的笑意,然后将右手抵至胸前,微微俯身,做了一个标准的谢幕礼。

“小舟才十一岁,真是年轻有为啊……”

“看这个小小天才今晚为我们贡献了那么精彩绝伦的表演……”

……

人们笑着小声夸赞道,我挺直腰背,微抬下颌,感到由衷的骄傲和自豪,在动作时,身体却因为双腿的重心不一往前倾去,我不得不飞快地伸出手,扶住了旁边的钢琴。

脸仿佛一下子被烧红了,我努力保持着镇定和笑容,心却因为这个尴尬的失误突突地撞着胸口,背后一瞬间起了一层薄汗。

然而似乎并没有人看出来,我环顾四周,确认没有人露出异样的神情之后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理所当然地享受起人们的掌声。

在没有学习小提琴之前,人们对贺家少爷的评价是一个天生的瘸子,可怜的残疾小少爷;在学习小提琴之后,人们只会说:贺家的少爷是个天才少年,他小小年纪,就能够用小提琴演奏难度极高的歌曲。

天才少年这个称呼,光芒之盛足以掩盖过我那自出生以来就存在的缺陷。

母亲就站在不远处,和我的目光相接时,她的脸上浮现出同样骄傲的笑容。

在侍者收琴和递上拐杖时,我的余光注意到了远处巨大玻璃窗外的两个瘦小身影,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会把那两个身影怀疑成是两只野猫。

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幻觉,然而在我和其中那个长发的小孩对视,他也露出了一个笑容时,我的心跳莫名更快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个孩子看穿了我的窘态。

等人们都散场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带着随从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面,试图去寻找那两个身影。

这个冬天太冷了,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细雪。

我有些踉跄地走在柔软的草地里,眼睛睁大,终于确信了那两个身影并不是我的幻觉。

我看到了玻璃窗台下两个相互依偎着的少年。他们冻得嘴唇发紫,不得不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却狼吞虎咽着后院里玫瑰的花瓣。

红艳的玫瑰和他们苍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花瓣填满其中一个小孩的口腔,因为吃得很多,他的一小半脸颊甚至鼓起来。

那是个瘦弱的、脸上长有些许雀斑的少年在注意到我的动静之后狠戾地看向我,像一头动物;而另一个,长卷发的少年看到我时却站了起来。

我先是看到他那双像水一样清澈而温柔的眼睛,然后才注意到他冻得发紫的嘴唇和他咀嚼时露出的一点红色。

我不知道那是他舌尖的颜色,还是玫瑰花瓣的颜色,只是呼吸一轻,本能地走近他。

十年之后我仍然忘不了那一幕,他和我当时想象的《流浪者之歌》里那个女孩一样,眼神闪着璀璨的光。

我听见他说:“小少爷,你拉的琴真好听。”

那天,我之后全部人生都在想念着的、渴望着回到的那天,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雪。

那天我遇到了尧新雪。

……

我把那两个孩子带回了家,脸上有雀斑的那个孩子叫做尧新橙,长发的那个则叫做尧新雪。我竭尽所能给他们最好的条件,将我能享受到的一切资源和他们共享。

因为残疾的双腿,我曾经一度抗拒着和同龄孩子一起玩耍,天生的缺陷仿佛一根毒刺,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底,我看着他们奔跑的模样,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我也能这样呢?我渐渐地不再和他们一起玩,因为无可磨灭的嫉妒、自卑,也因为他们总是会跑在我前面。

但我喜欢尧新雪。

我不喜欢他们,却喜欢尧新雪,因为和尧新雪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比快乐。

他不像是一个流浪儿,因为他竟然是这样的有礼、温良、善解人意,和任何有教养的富家子弟几乎没有区别。

命运编织了一个多么美丽的巧合,我在拉完《流浪者之歌》之后遇到了他,并且给了他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尧新雪到了我家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他是如此的干净漂亮,也就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他的弟弟尧新橙,则是一个更安静、孤僻的孩子,虽然看我的眼神算不上友善,但很听尧新雪的话,从来不会捣乱。

更令我讶异的是,他们都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尧新橙选择了吉他,尧新雪则和我学习了小提琴。

他有着远在我之上的音乐天赋。短短几个月,他的小提琴技巧就已经和练琴十年有余的我不相上下。我那早已扬名世界的小提琴老师告诉我:“尧新雪,会是摇撼整个世界的天才。”当她说出那句话时,她的眼睛甚至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小提琴手。”我对他说,感到一缕不甘和羡慕。因为我即使这样努力,也从来没得到过我那高傲的小提琴老师那样露骨的、毫无保留的称赞。

尧新雪比我小一岁,要比我矮一些,在我坐下之后想要蹲下来给我锤腿,我忙他拉起来说:“你不需要做这些。”

然而他歪了歪头笑道:“我只是想这样做,不可以吗?”他的一绺长发垂在我的膝盖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脸红,把他拉起来,努力板着脸说:“不可以。”

尧新雪撇了撇嘴,站起来才回答我的问题:“你可以做最好的小提琴手,我不可以。”?他似乎对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毫不在意,语气漫不经心,眼神淡漠,仿佛只是在谈论可有可无的事。

我继续笑着问:“为什么?”

然后他很孩子气地告诉我:“因为我想要组乐队,还想学唱歌学钢琴。”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眼睛里闪着光和自豪,有好几秒,我隐约感觉到他是认真的。

乐队?我回过神来,这个新奇而遥远的词也令我一下子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个想法,他应该出现在金碧辉煌的演奏厅里,却不应该是嘈杂的会馆。

“那如果我得到了爱乐乐团的邀请函,你会跟我一起去吗?”我仰起脸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神认真且笃定,于是不禁地将语气放软,哄小孩似的。

尧新雪假装思考了一下,拉起我的手转而笑了,“你收到了邀请函我又不一定收得到。”

他有着漂亮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和过人的技巧,是爱乐乐团最喜欢的那种人,怎么可能收不到邀请呢?

尧、新、雪。这三个字组在一起就是一个美丽的符号。

“新雪,你……”我想要否定他,他却打断了我,随口说,“我们去玩吧。”

在我过去接受到的所有教育里,声称着“打断别人说话”是独裁者的标志,然而当尧新雪尚未截断我的话时,我的耳朵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本能地高高竖起,想要听到他的话语。

于是他带着我去了花园,将轮椅推过来,把风筝线绑在我的手腕上。我想要转头去看他,他却按住我的肩膀,轻快道:“坐好。”

他推着我沿着鲜花开满的小路奔跑,我感觉到风灌进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听到他的呼吸,他快乐的笑声。

我看到眼前的花海慢慢地后退着,我听到他逐渐加重的呼吸声,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能以这样的方式“跑”在这座静谧的花园里。

直到风筝高飞,他才停了下来。

我太重了,他跑得很累,他推不动我,我担心地侧过脸去看他,转头的瞬间,他却气喘吁吁地将滚烫的脸贴向我的侧脸。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嘴唇蹭过我的脸,我的心仿佛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新雪……”我僵硬地说道。

他笑了,短促的气音落在我的耳朵,让我的耳尖蒙上了一层薄红。

他却只是问我:“你开心吗?”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脏强烈震颤着,仿佛和风筝一样游在天上。我想捧起他的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却又害怕这句话会真的应验。

我既无比庆幸着这平凡的、拥有他的日子,又时常惶恐着他终有一天会离开。

只是相处了几个月,我就已经发现我不能离开尧新雪了。

领养他那年,我十一岁,他十岁。

之后的日子如同流水般转瞬即逝,我曾经是他的第一个老师,站在他的身后,教导他如何握住小提琴的琴弓;我曾经是他的第一个听众,坐在钢琴旁,安静地聆听着他垂眼弹奏出美妙的音符。

我和他一起走在鲜花开满的小路上,而他永远不会因为我走得慢就走在我前面,他永远会站在我的身边,永远不会因为我的残疾就把我甩在身后。

我每每望着他,几无可自拔地、无可救药地沉醉在这隐约的爱恋、依赖里。

我十五岁那年,尧新雪十四岁。

妈妈为我大办宴席,邀请了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是这场宴席的主角,忙得脚不沾地,我耐心且有礼地听着他们的阿谀奉承,只感到有些许无聊,环顾整个大厅,我都没能看到尧新雪。

他和尧新橙都不喜欢见客,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躲在其他地方。

在道谢和寒暄之后,我一个人靠着拐杖走到了花园里。我一步一步地走在铺着月光清晖的石板上,在挂满金色星星灯的喷泉后,我终于见到了他。

哗啦啦的流水如同流动的金色雨,打碎水面上的夜空与皎洁的圆月。

这个花园已和庞大的园林无异,因为我的残疾,父母总是尽力给予我最好的环境。?他们想让我看到花海,于是建造了一座栽满几千种鲜花的花园。

“新雪。”我叫了他一声。他坐在喷泉旁,长卷发在这四年里已经长到了腰的位置。

他听到我的声音,于是回过头来。

我笑了一下,然后准备靠近他,他却在下一秒跳进了那个池子。

“新雪!”我一时失声,心一下子悬了起来,急得要扔掉拐杖扑过去,他却很快又从水池里站起来,面对面和我对视,恶作剧般挑起了眉,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人鱼。

在这几厘米的距离里,我清晰地感觉到冰冷的池水和他炙热的呼吸,我好像发烧了,呼吸加重,心跳加快,恍惚间以为我也站在了池水里,即使他没有触碰我。

水珠从他的长发滑落,滑过他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的眼睛也是湿漉漉的。

月光之下,尧新雪的白衬衫湿透,可以看见隐约的身体轮廓。他长得太快了,身体已经呈现出介于少年青涩与成年优雅的微妙张力,细腻雪白的皮肤半透在湿透的衬衫之下,我甚至不敢再多看他一眼。

“你……”我一边暗暗庆幸着池水不深,一边语无伦次地想要询问他原因。

他却抬起手,向我展示手里被黑绳绑着的蓝色贝壳,弯着眼睛:“这个刚掉进去了,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在这个室内需要开暖气的日子里,他居然可以为了一只贝壳——我的生日礼物,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池水。

这是他和其他人的区别,没有人可以为了一个所有人眼里毫无价值的东西在冬天跳进冰冷的水池,这似乎……有些过于偏执。

在意识到这件事之前,我的内心却先奇异地涌现出难以言喻的快乐和幸福。因为我本能地把他的这个行为归咎于他看重给我的礼物,因为他哪怕送给我一块平平无奇的石头,我想我也会欣喜若狂。

尧新雪笑着晃晃那只蓝色的贝壳,问我:“我想送给你两件礼物,这是其中一个,另外一个你想要什么?”

我看着他的眼睛,忍不住放轻了呼吸:“你。”

“嗯?什么?”他歪了歪头,有些困惑地皱眉。

“我说有你这个就够了,快点上来,会着凉的。”我有些匆促地别开视线,解了自己的西装外套笼在他的身上,然后从他的手里抢过了那只贝壳。

“你很喜欢这个吗?”他从水面跨出来,坐在石台边。水珠沿着他的小腿,流到他的脚背、脚趾,最后滴到地面上。

我没有看他,僵硬地把那枚蓝色的贝壳戴在脖子上,只是不断地在心里重复着“非礼勿视”这句话。

他却浑然不觉般拉着我的袖子,直到我无奈地说:“嗯,很喜欢。”

“这个会保佑你梦想成真的,忆舟,祝你十五岁生日快乐。”他忽然很认真地告诉我。月光之下,我看着他的面容,他的表情郑重其事,仿佛“梦想成真”这四个字在他眼里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祝福。

而他的眼神同样流露着隐秘的痴狂,我在那一刻强烈地预感到,他在未来或许将不惜一切代价去完成所谓“梦想”。这把火会愈烧愈烈,直至把他以及他身边的其他人全部毁于一旦。

我却忍不住闭上眼睛,说:“好。”

我想,在那一刻,我的灵魂就首先应许了尧新雪:我愿意成为他那璀璨理想的第一个牺牲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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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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