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遥岑刚出机场,就看见沈凌云冒着寒风站在车边等他。
沈凌云脸被寒风吹得通红,浑身上下裹得跟只毛绒兔子似的,打眼一晃就看到了,显眼得很。
但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他弟甫一跟他对上视线,就默默低下了头。
直到沈遥岑走来,他才跟刚看到似的抬起头,讪笑着叫了声“哥”。
沈遥岑定定看了他两眼,沈凌云目光游移,感觉自己身上好像都快要被烧穿个洞。不过他哥什么都没说,只是抬起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说:“走吧。大冷天的,别在外头杵着了。”
沈凌云愣了愣,呆呆地应了声“好”,便俯身钻进驾驶座,像第一次从机场接到沈遥岑那样接他回家——不过这次,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没有谈起刘卿柳的事情。
这一路上两人安静无比,沈凌云默默开着车,心里觉得五味杂陈的,他哥对他越好,越是什么都不过问,他就觉得心里越不是滋味儿。
“哥……”临到沈家宅子,沈凌云才终于率先打破沉默,“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遥岑叹了一声,笑道:“得开工了啊。再不回来,父亲会有意见的。”
沈凌云心中暗自唾弃自己连话题都不会找,思来想去,只好破罐子破摔,干脆询问起沈遥岑关于结婚一事的看法,又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去看沈遥岑的脸色。
也许是因为早已悉知此事做足心理准备,当沈凌云再次问出这个他早已思考过许多次的问题之后,沈遥岑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说:“结婚也好。”
至于“也好”,是怎么个“好”法。就连沈遥岑自己都不大清楚。
跟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在短短时间内就步入婚姻殿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封建时期的包办婚姻。
但现在沈遥岑只能往好处想:或许对有些人来说,婚姻的的确确就是爱情的坟墓,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婚姻也可以是一段弥足珍贵的经历。
没准沈遥岑会成为较幸运的那一批人。
等两人乘坐电梯到达大厅时,沈父沈母竟然难得的都在。
沈父还是一如既往地坐在沙发上处理事务,沈母则坐在餐桌前贴着手机和自己的好姐妹们讲电话,见到沈遥岑回来,她脸上很快浮现出一抹笑意,随后朝着自己两个儿子招了招手,示意他们稍等一下。
沈遥岑解下围巾大衣,和家人的一起挂在衣帽架上。
融化的雪在一室暖意的烘托下化作透明雪水,从他的鬓间流到下巴,最后滑进脖子里。
他抽了一张纸巾,把那些微冷的痕迹尽数擦去。
母亲迅速和朋友挂断了电话,走上前来握了握他微凉的手,随后温柔和蔼地笑,说现在京城的冬天那么冷,他穿得太少,不要被冻着了。
言罢,又伸手摸摸他的脸,叹着气说他瘦了。
沈遥岑浅浅笑了笑,没说什么。
向来喜欢管教孩子的沈父侧头看了一眼这母慈子孝的景象,竟然难得的没插嘴教训发泄不满。也许是因为他手头工作实在太忙,以至于他已经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对沈遥岑嘱咐些什么;又也许是他觉得沈遥岑已经长大了——毕竟他马上就要结婚,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他也不好再说太多,以至于让自己的孩子显得如此不成熟,事事都还要父亲操心。
“好了,小山,你坐那么久的飞机应该也累了。晚饭还没有那么快,你先去休息吧。”母亲放开了他的手,微笑着说。
“嗯。”沈遥岑点点头,说,“我上楼睡一会儿,如果吃饭的话让凌云上来叫我就好。”
母亲挥挥手:“快去吧。床已经让宋姨给你重新洗干净整理好了,你想吃什么菜?刚好宋姨现在在菜市场,我让她多买点儿回来。”
沈遥岑的脚步本来已经踏上了楼梯,但听沈母这么一说,他又停了下来,问:“宋姨回来了?您不是给她多放了几天假好让她回老家多看看亲人么?”
沈母点点头,说:“是这样没错。但是宋姨说最近她手头缺钱,所以问我能不能早些时候返工。我心想你要回来,家里也正好缺人手,便让她回来帮忙了。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沈遥岑又想起刘卿柳说的话,隐隐约约之中他也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的事情正在家中发生,可现如今所持有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这个事实,更不要说这话是由一个满嘴谎话的人说出来的。
于是他摇摇头,应了声“没什么”,然后又说自己吃什么都可以,就走上楼去休息了。
还是熟悉的房间、熟悉的床,离开短短一段时间,沈遥岑竟莫名觉得有种物是人非的恍惚感。
刚洗干净晾晒完的床单散发出一股阳光和洗涤剂混合的独特味道,他将整个人埋在被窝里,无端地想起来在乡下别墅居住的那段时间,朴素的白色被单也在他混沌大脑的加工下逐渐浮现出了Hello Kitty的图案,Kitty猫甚至逐渐弯起了眼睛,又兴致勃勃地朝他招手问好。
沈遥岑闭上了眼,心想自己真是累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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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会最终决定在郊区的另一栋沈家庄园里办。
那里场地更大,能容纳的人数也多,花园洋楼一个不缺,可惜就是在冬天,花园景色看着有些寂寥;而沈凌云的生日则在初夏,寒冷早已褪去,热潮也还未涌来,不知比现在要漂亮多少。
看着父母在桌前进行讨论该用什么样的请柬、该请什么人的时候,沈遥岑忽然想起了自己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
沈爷爷早年时候当过作家,正好赶上□□,险些死在那场动荡里。等好不容易混乱结束,已经快四十岁了,后面又下乡当了知青,因为年纪太大被家里人逼着结了婚,好在虽然开始不尽如人意,结局却圆满幸福。
身为读书人的爷爷很喜欢同样喜爱文学、喜爱思考哲学人生的奶奶,某种程度上也算得上是“志同道合”的好友。爷爷疼惜奶奶身体,本不想生儿育女,但奶奶却想要一个孩子——所以两厢退让之下,他们在一起多年,就生了沈父这么一个孩子,自然是疼之爱之,又管之教之。
沈爷爷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重病去世了。那段时间恰好公司出了点状况,沈父忙得脚不沾地,公司医院两头跑,险些忙到胃出血。
他对爷爷的印象很模糊,甚至无法在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在照片上和他人口中和蔼可亲的老人的具体形象;奶奶在爷爷去世后不久也跟着去了,但那个时候他大了一点儿,甚至能够在学校请假回去照看老人,守着她直到最后一刻。
沈遥岑仍旧记得,往常看着神采奕奕精神百倍的老人在生命临近终结之前无比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眼睛迷蒙,却还是要奋力睁着,直直看向前方,口中喃喃着错乱的字句,临近了听才发现原来她是在喊着爷爷的名字。
也许就是这个时候,小小的沈遥岑才终于第一次体会到“爱”是什么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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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爷好,”重金聘请的管家站在别墅门外,亲自为沈遥岑打开了大门,“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沈老爷正在里面等您。”
沈遥岑点点头,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装。
站在一旁的管家心领神会,戴着整齐白手套的手越过车窗,为沈遥岑整理的一下白西服上别着的玫瑰花——稍稍摆正一点,看样子既规矩,又风流。
这真是两种奇怪的感觉。他想。
沈遥岑开着车进了庄园,别墅区里透露出的热闹氛围早已通过耀眼的灯光传达了出来,身为这场生日会的主角,沈遥岑姗姗来迟,但他一出现,全场目光仍旧会情不自禁地聚焦在他身上。
身为好友的白闲理所应当地出场了这场盛大的宴会,他端着盛满香槟的高脚杯,递了一只给沈遥岑,随后又和他碰杯。
“咯”地一声,与此同时早已准备好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涂出一道道绚丽灿烂却又转瞬即逝的色彩。
白闲笑嘻嘻的,没心没肺地祝贺沈遥岑二十三岁生日快乐。
“你爹为了你的终身大事手笔还挺大的,”白闲一边摇晃着酒杯中透明的酒液,一边啧啧感慨,“别说这些吃的用的了,光是请来里屋那堆赵钱孙李就花了不少心思吧?走吧,我刚还看见你爹在里面和那些大人物打招呼呢,现在估计就等着你进去好给你介绍人了。”
沈遥岑深吸一口气,跟着白闲一起进了屋。不过等再走两步,白闲就很识趣儿地退下跟其他人玩儿去了。
沈遥岑离开了京城四年。这个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但却足以让一场宴会上添上几个新面孔,沈父一一把这些人介绍给他,沈遥岑一个个认识过去,听这些素未谋面的男人女人不知真心还是假意地称赞他。
就这么转了一圈下来,沈父很快把他带去另一边,不过和全是中年人的名利场不同,这儿出现的都是些年轻人。
其中看样子年纪最小的不过十三、四岁,也不知是谁带来的弟弟妹妹,沈遥岑到时还正坐在高脚凳上小口小口地喝着酒,但估计是不适应酒液辛辣的味道,于是很快吐了舌头,将那还剩下大半杯的珍贵名酒随手倒在垃圾桶里。
也许是沈遥岑的注意力全都被这略显调皮的小孩儿给吸引了去,沈父给他介绍人时说的话他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直到沈父发现,略显不满地拍了拍他的背,他才从散漫思绪中回过神来,将注意力重新放在面前打扮精致面容温婉的女人身上。
“你好,沈少爷,”女人微微一笑,面上浮现出两个深深梨涡,为略显严肃的氛围添上一分调皮的可爱,“很高兴认识你。我是王馥。”
与此同时,她朝沈遥岑伸出了手,手指上嵌扣着的白百合花钻石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十分惹眼。
沈遥岑扫过她手上戴着的戒指,而后点点头,礼貌地同她握了握手。
“你好。”他说。
王馥点点头。
“以后请多多关照啦。”她愉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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