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在《妈妈友人帐》三月同期的瑜伽课上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有点像她的一个同学,名字记不清了。
尤其是后背,又有点像之前的消音对象,对方应该在郊区墓园聆听圣音。
大概是她看错了。
“各位父母们,注意,理论永远比不上实践,每位都拿一个道具婴儿…来试试吧!”
教室里每组新手家长都行动起来,少数被助手安排合作互动。
简一边思考着老师刚刚讲的内容,一边摸索着怎么给不同月份的宝宝洗澡。
“小明。”
人声嘈杂,熟悉的声音一下子灌入耳朵。
模糊的视野里,一道瘦高的身影抱着“孩子”立在一边,印象里这么高的人是大学同学科波特。
科波特家族只有企鹅人被长高高基因放弃了。
“你好,是……是科波特同学吗?”
对方打招呼的时候,似乎忘记了“孩子”在怀里。
“不是,提——”
话语顿住的同时,对方不小心松开了道具,简愣了一下迅速接住惨兮兮的“孩子”,却撞到了对方的髋部。
疼痛袭来的瞬间,小明下意识甩手,护住腹部,丢炸弹一样丢开了婴儿。
喜剧片新手爸妈把家庭生活过得一团糟,不小心把孩子丢到了地上,孩子的头和身体分离两处。
就是此刻的两人。
然后僵在原地,不知所措,难以置信地盯着地上的孩子。
下一步应该抱头尖叫和互相指责了。
但是,无人在意地上的塑料宝宝。
时间凝固了,主人公一动不动,怔怔看向对方。
两双清亮的眼睛里倒映着熟悉的身影。
《妈妈友人帐》课堂的老师也姓科波特。
这位科波特老师立马走了过来,参演了这出喜剧,笑眯眯地调侃,“照顾孩子的时候就不要想着恋爱了哦,你看,孩子都头身分离了呢,大家不要学习哦。”
旁边“科波特同学”自然接话,“没问题,我们会注意让这个宝宝活下去的。”
教室里出现了情景剧每集必备的观众笑声。
耳朵发烫,小明想钻到地里去,反正哥谭地下什么都有。
这里真的没在拍都市情景剧吗?
如果有,她希望是“大爆炸”。
小明捡起来地上的“孩子”,不让它在地上孤零零的。
一只自天而降的手在她眼前左右挥挥,长长的手指摆动间,一只蝴蝶飞出掌心,在指尖飞舞。
甩了下脑袋,再看。
没有蝴蝶,只有……一个熟悉的人。
哥谭有一千二百五十万人,平均每天有一个人离开这里,前一秒相拥的人下一秒就变成了石头上铭刻的名字,我们居然还活着,活着站在彼此面前。
记忆里干净、清朗的声音响起。
“我是提姆,你忘记了吗?我们之前一起上过课的。”
小明抬起头,从包里翻出了眼镜,确定声音的主人。
是他。
长高了……好大一只,脖子好粗。但还是那个人,在燃烧自己的人,闪闪发光。
他的眼睛微微下垂,明明像狗狗一样,却有一种聪明人的气场。
哦,是德雷克同学啊。
脸上摆出一副可怜搞怪的表情,蓝眼睛好像含着水光,嘴唇亮晶晶的,垂到耳边的头发也打理的很漂亮,整个人都闪闪发光,像一只神气的孔雀。一副精心打扮却毫不做作的样子,都市型男帕特里克·贝特曼活生生站在那里。
哦,是韦恩同学啊。
主机重启,一键查询记忆库提摩西·德雷克·韦恩被回收的信息。
午后,教室,灰色海水,日落还有凌乱的床。
飞快扫了一眼提姆骚包的打扮,简还是装作不认识他。
心里百转千回,脸上不显分毫,她腼腆笑了一下,“我想起来了,德雷克先生是吧。”
“那天晚上也是你吧。”
快人快语就不会输。
心脏发紧,男人被她的直接吓了一跳,又立马反应过来,“我没有打扰你的意思”,瓦蓝瓦蓝的眼睛瞥向落地窗,咕噜咕噜了一堆话。
教室乱哄哄,简什么都听不清,只隐约听到一点点模糊的字眼,意外、跟踪和免费。
提姆一边用手掌按着后颈,一边礼貌伸出手邀请简,“不介意的话,隔壁有一个会客室,我们去谈谈?”
宽大的手掌好久不见,她轻轻握了一下,体面地弯了弯唇角。“好。”
这个情形,这个面对面谈话,好古怪,好熟悉。
带球跑文学里,女主离开前发现自己怀孕了,找陷入误会的男主最后一次谈话,结果男主脑子里只有白月光,一味让怀孕的女主和白月光道歉。
尽管女主心里知道男主是这个德行,心里早就准备好离开港城,还是想来见男主最后一面,就当告别。
男主不知道女主离开自己,自信女主超爱他,根本离不开他。
女主离开三天,男主想起女主,问管家,“夫人知错了吗?”
管家扶了下眼镜,“夫人离开了。”
男主不在乎。
三年后,天才宝宝三岁半,男主变脸,爱上女主,红眼发狂,冷脸追机,机场车祸,女主插翅难逃,两个人接吻。
停。
机场被打扰的无辜群众才是自己。
快刀斩乱麻,去父留女,再也不要见面了。
历史上,闪电战的胜利证明了速度的先决性。
排练好说词后,瓷白的脸上表情严肃,简立刻进入话题的重点。
“没有啊,我才要说这句话,虽然我怀孕了,但我没打算搞些奇怪的戏码。事实上,那个晚上不重要。哥谭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我有足够的钱和时间照顾我将来的孩子,没有和男人结婚的打算。”
“一直以来,我想有个自己的孩子。”
“另外,我希望这个孩子和你没有关系,我们就当做是意外好了……”
简明VS提姆。
简明赢了。
“这样。如果有什么需要,请随时联系我。”
男主落荒而逃。
十七岁,九月的一个昏暗清晨,哥谭下了细雨。
简急匆匆赶到学校。走到安静的走廊,海鸥叼走苹果肉桂土司嚼了几口就吐在她的鞋上,她才发现自己看错时间,提早到了一个小时。
离开了穴居多年的山洞的水濑如何适应芦苇丛,幼儿园开始家庭教育的简就如何适应学校。她会穿睡裤上学也不会忘记背武器。
开学以来,她没和任何人讲过话。
过去一直自由散漫,她对应试教育和人类社交有种奇异的不安。她偶尔听到同学讨论自己很有时尚嗅觉,有一个房间都是穿搭杂志。当然也有人叽叽歪歪她是怪胎。
如果只是背后讲她闲话,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哥谭大学,没有校园霸凌,一般是互殴和谋杀。
不过,简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上完课就能回家了,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
路过图书馆,喷泉边一个人歪歪扭扭倒在石凳上。
深深的黑眼圈,重重的眼袋,这是简对提姆的第一印象。
手指点了点奇怪的人形生物,对方立马桎梏住了她的手腕。她条件反射挣扎了一下,发现用多大力都无法挣脱对方后就放弃了。
对方睁开眼后,轻轻放开了女孩。漂亮面孔露出抱歉的笑,大方介绍自己,“提摩西·德雷克,真是不好意思,我以为是学校里的野猫。”
对方胡言乱语,小明也已读乱回,递给德雷克一块巧克力,“哦,低血糖的猫。”
他被小明逗笑了,从灰扑扑一下子变得光彩夺目,**一样眨了眨漂亮的眼睛。
睫毛闪了闪,她知道他是谁了。
眉毛打理得利落,头发像孩子般蓬松,两鬓被刮掉,锋利、疲惫以及一种智慧的性感雕琢着他的脸庞。
弧线优美的唇边有一颗小小的痣,笑起来就看不见了,显得青年尤其迷人。
此人就像热门新游的新手引导角色,一开场就吸引了玩家进入游戏,准备花大量时间和金钱投入其中。
万幸,小明自带防沉迷系统。
小的时候,简脑袋里会突然冒出一些奇怪的东西。
“我是黑夜,我是复仇,我是蝙蝠侠。”
“布鲁斯是我的全部。”
“这是我最美好的一天。”
“我在试图拯救你,克拉克。”
所以她知道提摩西·德雷克是红罗宾,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克拉克·肯特是超人。哥谭小报冤枉了布鲁斯·韦恩。蝙蝠侠没有被布鲁斯·韦恩包养,和蝙蝠侠恋爱的是超人,因为真爱子弹。
韦恩的四子一女包括韦恩本人都是义警,印象里还有一位管家侠,但小明不记得名字了。
德雷克和韦恩是世界的主角,而阿卡姆和黑门监狱的住户就是反派。
小明是一个路人,平平无奇哥谭市民,从小就有大心脏,甚至没有青春期的叛逆。
哥谭中小学爆炸频率堪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次数,但是死亡率却低于美利坚大多数城市,小偷的技能没有巴黎和马德里、那不勒斯那么先进。哥谭很混乱,世界其他地方也很糟糕。
小明三岁的时候,父母就下定决心施行家庭教育。她从未在教室和同龄女孩讨论考试、青春烦恼和男孩,而是在街上和流浪狗做朋友。
从小到大最大的危险是爸爸和稻草人同事期间,小明在办公室玩扫雷十三次打败了对方,稻草人气哄哄批改研究生天马行空的小论文。
这是她第一次碰到主角。
普通的初遇后,两个人普通的成为朋友。
提姆是个十分完美的人。
世界上最轻松的工作就是和提姆一起完成小组作业。
小明的功德不再减少。因为小明不再和菩萨诅咒白猪入土为安和含笑九泉。
小红和小明顺理成章变得亲密。
一开始提姆讲很多话,小明话很少。后来隔着手机,不用见面,小明放下心防,甚至乐滋滋地开始讨论理想,月亮和饼干。
提姆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德语,中文,俄语,他都会。
小红和小明经常在大家讨论的时候,用其他语言搭建私密对话的交流渠道。
令人钦佩的是,端庄的提姆吵架也是大师级别。
小明是事后复盘一败涂地的人,提姆是让对方哑口无言甚至不敢无能狂怒的人。
交往的时候很有分寸,不会让人感到冒犯。
提姆的优点太多了。小明最喜欢他的健谈本领。
他们经常在初遇的喷泉边进行脱口秀大赛,每次赢的人都是提姆。
讥笑阿卡姆越狱,小丑的戏码比网飞的偶像剧更没有看点。
吐槽自己偶像包袱重的爸爸,汉堡配刀叉。
绘声绘色讲自己的每个兄弟姐妹。
一个离家多年的哥哥一见面偷偷揍了他个半死,突然回来的弟弟一见面也要杀了他。
别的兄弟见面是玩笑和拥抱。他和兄弟见面是死神来了。
最近发生的事情更可怕。
哥哥擅自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弟弟,弟弟挑衅自己要不穿姐姐留下的衣服。
事态已经从豪门兄弟龌龊,发展到披风争夺战了。
当时她没听懂,以为蝙蝠侠失踪后蝙蝠洞里的罗宾们遇到了难缠的敌人。
小明偶尔能感受到提姆的放松和信赖。他讲话的时候突然安静下来,进入了婴儿般睡眠。之后,他就经常在小明面前随地大小睡。
久而久之,她也依赖着提姆。
认识的时间越长,小明越能感受到提姆的隐瞒,也感受到了提姆的好感。
小明不善言辞。小红就代劳她的嘴巴,替她应付社交辞令。
有次小明和小红在中国城的家里看电影,碰巧安娜来哥谭看小明。
小明下意识读懂他的身体语言,坐到长沙发的一边,以便提姆照之前一样处理一切。
余光瞥到提姆和安娜礼貌问好,帮妈妈脱掉大衣,给妈妈倒茶,和妈妈聊天。
小明无事可做,只好发呆。
不对。真的不对。
应该是自己招呼妈妈才对。小时候,妈妈坐在一边,爸爸就这样招待姥姥……
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她反应过来,头磕在扶手上,却发现提姆的眼睛在笑。
妈妈离开时调侃的笑脸让小明在毛茸茸的拖鞋里掏出了一座城堡。
小明下定决心结束这个状态。
太大意了。
鸟和水濑是无法在一起的。
一个注定要在天空翱翔,一个只想在小溪里趴着。
有这么一段彼此陪伴玩耍的时光就很棒了。
小红的生活是一部无法完结的漫画。
小明的人生是一本简明教程。
这个泥潭一样的地方,蝙蝠女消失,罗宾永远长不高,布鲁德海文的热心英雄夜翼,东区出没的红头罩,身上印着蝙蝠的人越来越多。疯狂在黑暗喧嚣之时,血滴坠入肮脏、昏暗的地面,抬头看,月下,蝙蝠与知更鸟在夜空游荡,这就是蝙蝠的选择,因为他们谁都不会看离开哥谭的路。
所以忘掉悸动吧。答案一清二楚。
正巧这时,提姆去韦恩企业欧洲分公司视察。
回来后,他们心有灵犀,没有交集……直到魔法事故。
当你觉得一个人可爱的时候,你的心就会无可救药地为她倾倒。
简是黑发,阳光下颜色偏棕,头发直直的、软软的,摸起来像丝绸一样滑滑的。
她的脸偏短,小小的雀斑,圆滚滚的鹿眼,走近看,彷佛置身于一座森林。
侧面看她,脑袋圆圆,鼻子微翘,不开心的时候会皱起鼻头。
想到她,心里就软软的。
女孩经常发呆,上课的时候她会神游天外,吃饭的时候也会突然呆在原地。
皮肤很薄。
靠得太近,耳朵会发红。哭得时候,眉头和鼻子也会泛红。
如果低头贴在耳朵边讲话,她会用眼睛骂人。
聊天的时候,想吻她。靠近的时候,想吻她。她流泪的时候,想拥抱。
他渴望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但又感受到简对他更像是依赖。
每每靠得更近,他都想把她揉进自己的怀里或者狠狠咬她的脸颊肉,咬她的手指。
对于小明来说,提姆只是对她有薄薄一层的好感。
小明认为自己只是红罗宾刊里的一个扉页。所以他们总会分离的,各自走向自己的命运。
对于提姆来说,这是爱。
温水煮青蛙是个好计划,但不太适合意外太多的义警。
最终危机。蝙蝠侠消失。
红罗宾出现了。
小明和小红默契地在彼此的生活消失。
如果当初他们在一起,分手了,他都不会如此难办。
至少前男友的身份有资格说让我照顾你吧。
醒来后,红罗宾去夜巡。
简在睡觉。
阿尔弗雷德担心自己越来越像蝙蝠侠。
这是事实。
她不是有嫌疑的人。
但鸟巢的监视器有一块屏幕总在工作。
现在他有更正当的理由了。
是的。我们有一个孩子。
小明对这个知道一点点,但他们认识的时候提姆还是罗宾呢。
所以她知道的不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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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带球跑但男主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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