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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早就认识

之后,沈靳川找了一条宽大的短裤配在一起。

看着手机里还没有收到叶羡的回复,沈靳川收好了手机,走到玄关处换了一双鞋,就离开了叶羡的家。

没有穿上西装革履,沈靳川今天的打扮像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

他走出门,就把帽衫戴上,甚至拿出了一个口罩戴上。

毕竟是从叶羡的房子里出来,再怎么也要好好保密,免得碰上狗仔或者私生什么的,被曝光了之后,他只能公开自己就是叶羡的丈夫了。

虽然这件事情迟早会让公众知道,可也不必要现在就像个惊雷一样,在人群里轰炸。

沈靳川也没有走出小区。

他看着叶羡用微博发出来的自拍照,在社交网络上的叶羡好像和平时出现的叶羡并不是同一个人。

社交网络上的她,漂亮,活泼,充满活力,出现在他身边的她,调皮,聪明,有点小心思。

就像会给他准备换洗衣服似的,这样的感觉还真像是一个贴心的邻家姐姐似的。

虽然,叶羡的年纪比他小五岁。

或许是因为生活经历的缘故,叶羡做起事来比较沉稳老成。

他突然想起了他们的初遇。

那是一个下雨天。

“别淋湿了!”女孩的眼睛甚至还蒙着一层水雾,她看着沈靳川。

沈靳川呆了呆。

他茫然的看着眼前的女孩,他从来没看过这样一张脸的女孩,是多么的精致,甚至连眼尾也带着莫名的蛊惑。

她的语气说不上温柔,态度也不是很友好。

可是,伴随着这句话,是她把手臂放在了肩上,然后不轻不重的替他轻轻拂去衣服上的水珠。

那大概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然,叶羡从来不知道其实他们在很多年前见过一次。

这些是沈靳川藏在心里的秘密。

那段时间是沈靳川最为黑暗的一段时间,他参加完长辈的丧礼之后,就被父亲严令禁止不许再碰音乐,甚至让他解散在学校组的乐队。

他和父亲争吵。

一个人走在下雨的街道。

沈靳川就这样慢慢的回忆着,朝着苏金俊的住所走去。

那时候,好像也是他一个人。

在雨中缓慢的走着,那天的雨不大,但是温度很低。

他只穿着小棉服,一个人裹着身体,哆哆嗦嗦的站在公交站的站台那里躲雨。

手机在裤兜里不停的振动着,不用看也知道是妈妈打来的电话。

沈靳川哆嗦着手,拿起手机直接按了关机键。

他这次是赌气离家出走的,根本没打算就这么回去。

他想用自己的方式和父亲对抗。

虽然知道这样可能会弄得鱼死网破,可年轻气盛的沈靳川还是觉得自己要试一试。

上京市的冬天冰冷刺骨。

女孩撑着伞从沈靳川的身旁走过,正好一阵毛毛雨飘来,微冷的风弄得沈靳川浑身一斗,“好冷!!”

女孩本来已经走远了,也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突然折返回来。

沈靳川一抬头,就看到了站在面前的漂亮女孩。

她看起来个子高挑,但是眉眼里还带着稚嫩。

“喂!”

女孩的声音很清澈,在飘着雨的街道上,就像是突然响起的小提琴声,“别淋湿了。”

说完,女孩把雨伞递给他,张开嘴轻轻的笑着,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沈靳川睁大了眼睛,只觉得眼前的女孩也长得过分美丽了些。

半晌,他才从齿缝中挤出了一句话,“谢谢你。”

女孩抬起头,看着比自己高一点的少年,“只有一把伞,我们一起走吧。”

“恩!”

鬼使神差的,沈靳川没有拒绝和她同行。

“你要去哪儿?”女孩好奇的问。

沈靳川说:“去音乐中心。”

“是要去看演唱会吗?”女孩再问。

女孩也注意到了这个看起来比她大一点的男孩,甚至因为他长相帅气,还认真的多看了几眼。

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年少女,就这样并肩的走在街上,当然是沈靳川撑的伞。

他的动作很自然,手也不会因为举着伞而变得酸,这把伞很大,两个人也不会被雨淋到。

沈靳川听到她的话,摇了摇头,“是去看音乐剧。”

女孩瞪圆了眼睛,有些惊讶,“音乐剧!你这么年轻竟然会看这样深沉的东西,我好惊讶啊!”

沈靳川当时就喜欢这些。

音乐剧的宏大,还有美妙的音乐,还有各种舞蹈,都让他为之疯狂和着迷。

沈靳川点头,“音乐剧挺好的。”

女孩眨眼,“我没有看过演唱会。不过最近粉了一个泡菜国的男团,希望他们能来华夏开演唱会,到时候我肯定去现场应援!”

沈靳川好奇的问了一句,“什么男团啊?”

女孩抿嘴没有回答,只是冲着他眨眼,“他们才出道,知道的人少。不过,以后你肯定会知道的,他们会红遍全球的。”

沈靳川也没有继续追问,反而是看着她,“你几岁了啊?”

女孩笑着捂嘴,“11岁呀!”

沈靳川抬起手,从她的脑袋上拿下了一片花瓣,“我16岁。”

那是十六岁的沈靳川和十一岁的叶羡第一次见面。

那个陌生的女孩在那个下雨天让他的阴郁的心情,有了一点小太阳。

很多年后,沈靳川都没有忘记那个笑容。

虽然长大后的女孩已经去牙科进行了整牙,或许是因为出道之后,在形象上需要成熟一点,总之她的那一口可爱的小虎牙被磨平了。

哪怕是这样,沈靳川还是从那张巨幅海报中认出了她就是当年递给他雨伞的那个漂亮小女孩。

原来,她叫叶羡。

而当沈靳川把她和记忆中的那个女孩重合之后,才发现,原来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他看着她慢慢的成长,变成了现在的顶流。

这一路走来,大概不能离开她善良干净努力的本质。

沈靳川默默的吸了一口气,想到穿越过时间的回廊把记忆中的那个女孩搂在怀里,他突然笑了出声。

他的女孩真美好,还是那么的美好。

就像知道他会留宿,会贴心的给他准备个人用品和换洗衣裳。

这些小细节无不证明她还是那个温柔的善良的小女孩。

沈靳川刚走出电梯口,就撞见了苏金俊。

“啧,来了啊?哟,今天走的是什么风格?扮嫩吗?”苏金俊看着他一声休闲服装,甚至还穿着短裤。

这样年轻的打扮,像是一个大学生一样。

浑身透着青涩和活力。

沈靳川冲着他挥挥手,“哟!等不及来迎接我了啊?”

苏金俊上前撞了一下他的肩膀,“啧,我不是怕你走丢了吗?毕竟我这个小区美女明星太多了,万一你掉进美女窝呢?”

“谁不知道你沈少就是行走的钞票,所以我赶紧出来看看,万一你被人拐跑了呢?”

苏金俊开着玩笑,眼睛眯起来。

沈靳川耸了耸肩,“我都打扮的这么隐秘了,谁能认出来啊?”

苏金俊突然哈哈的笑起来:“我不就认出来了吗?”

“嘿,你……”沈靳川欲言又止,他跟上苏金俊的脚步,“还不快让我进屋啊,这样站在门口聊天不是给人偷拍的机会吗?”

“我看了四周,没有人跟踪你。”苏金俊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伪装很不错。”

沈靳川等不及了,“行了,快开门,我有重要的事情找你商量。”

苏金俊努努嘴,立刻刷了指纹,就这样领着沈靳川到自己的家中。

苏金俊就是一个该死的富少。

从他购买的三层小房子就知道了。

以前和他认识的时候,他还住在大平层别墅里,谁知道后来他居然说太大了,会显得很寂寞。

于是没多久,他就在市中心的小区购置了一套只有三百平的跃层。

这里三层楼都是苏金俊的地盘。

沈靳川这还是第一次来苏金俊的这套房子,搬家宴的那天他有很多工作,最后只在聚会上和苏金俊匆匆喝了一杯酒之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一进屋,玄关处摆放着一个金灿灿的南瓜装饰品。

沈靳川看了一眼,就吐槽道:“一百二十万的东西,你就放在门口?把它当招财猫了啊!”

“你说这个啊?”苏金俊笑着从鞋柜里取出一双皮质拖鞋,放在沈靳川的脚边,“这东西本来就是摆设啊,这么明亮的东西当然要放在最醒目的地方。”

一个金灿灿的南瓜,你把它放在玄关门口?

沈靳川实在是觉得这家伙是不是把家里的所有名贵东西都陈列出来了。

一走进这个房子之后,沈靳川才知道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

苏金俊不仅仅在房间里购置了不少装饰品,甚至还买了一匹木质马的灯放在客厅的角落。

灯光点亮之后,也仅仅只有木质马的头顶上有光芒而已。

这种氛围光还真是等于没用。

沈靳川实在是觉得苏金俊的家里一点温馨的氛围也没有。

配上粉红色的灯光,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家营业场所。

如果再来一个唱歌的麦克风,再来一个大屏幕。

客厅的餐桌上摆上一箱啤酒。

粉红色的灯光就这么一照。

啧,像极了一个家庭式KTV。

沈靳川很无语。

怎么会有人把家里装修成这样?

哪怕苏金俊是一个设计师,可他也就是服装设计师嘛!也没听说他在建筑方面有造诣啊!

怎么自己的房子弄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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