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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琴起

这眉毛不好,生得太凌厉了。

我一手执靶镜,一手用银镊子拔。将仲在旁边站着,眼睁睁看我干净利落,手到眉除。

我从镜子里看他,白皙清俊的脸上仍旧是没表情,不过从眼神来看,应该是在骂我:“这婆娘不是人么,都不知道痛的?”

痛,也要看我现下有没有资格。

没拔几下手就没了力气,我对着镜子里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说道:“你过来,帮我拔。”

他是这“百花楼”的小倌。

刚刚我找白妈妈要的人,不要丫鬟,只要了一个能出苦力的小倌。当时给了她四条标准:我要模样好看的,声音好听的,吐字清楚的,品德别太渣的。

只消一盏茶功夫,妈妈便把他带了来。

“好巧不巧的,今天刚好新来这么个人。品行不知道,你看如何?”

我看过去。

肤色白,虽然抹得脏,那天生的白却能透出来。不只白,而且细,恐怕——从前也是个养尊处优的主儿罢。眉目清楚如画,纤细的鼻子,狭长的凤眼,紧抿着的薄唇。好看。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屈辱,也看不出愤恨。更不是青楼小倌常见的谄媚相。

很好。他不甘心在这里。他想逃。和我一样。

我点了点头:“叫什么名字?”

他不做声。我倒是听见了他鼻孔出气的声音。

白妈妈打了他一下道:“卖身契都签了,来了就是伺候姑娘的,嘴再硬让老茶头收拾了你!”

我笑道:“他初来乍到恐怕不习惯,妈妈去忙吧,我慢慢问他。”说得就好像我是这里的老人儿似的。

白妈妈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看在姑娘面子上!”

我被白妈妈灌了药,手上没力气,让他替我修眉,他答说“我不会”,声音好听,冷冷清清的,像个冰凌子。

我不理会他这一句,轻声笑道:“你来此处是为了什么,可要想想清楚。”

他眸中有什么东西闪了闪,上前接了我的镊子。

很好。

“拔哪些。”

我心里腹诽这个人是不是只会“三字经”?却没跟他生气:“顺着我的眉形来,让它稍柔美些,也别太柔了——你是男人,你最该知道什么形状好看。”

其实他拔坏了也没关系,大不了全都拔掉重新画,反正青楼的姑娘们有的是故意拔光眉毛重画的。我不过是试探试探他这个人罢了。

他望着我眉心,怔怔片刻。那痴痴的模样,怕是想起了他从前某位心上人——毕竟我这张脸,实在姿色平平。

他看得够久了,我也已经很累了,便轻轻咳嗽一声。

他回过神来,开始动手。

看得出他从前没干过这样的活,下手虽然不重,却每拔一根都牵拉着皮肉得疼。

我疼得呲牙咧嘴。他停下,有点不知所措。

“继续。”我说。

大约两盏茶的功夫后,他起身后退一步。我揽镜自照,线条柔而不弱,确实很美。

这是我对我这张脸所能做的事之一。

穿越过来之后这张新脸,长得实在是太平庸了。

不过好在,眉目间有几分神采。不至于平庸到让人看了不留印象。

倔强的眉毛和嘴,挺翘的鼻子,熠熠如星子的眼,睫毛在眼角飞翘如同燕尾。

想必这身体里原本寄居的那位,是个倔强的主儿。

若不是倔强,也不会和情郎逃婚,被家里人捉住打到半死,不曾停灵,当天就草草葬了,又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几经转手,如今卖到青楼来。

刚沐浴过,脑后的伤口开裂,有点疼。

我抬手摸了摸,又把指尖上的血迹抹掉。

我探身拿桌上象牙梳子递给他,发觉他正望着我眉间出神。呵,看样子还是个痴情种。

“我被灌了那药,实在没力气,还要劳烦你帮我梳梳头。”

他没再别扭,自然而然地接过,握起我的湿漉漉的长发,在我身后一下一下地篦着。从发尾向上,一下,一下。

我开始慢慢整理思路。

前世,我也在逃婚。只不过,我这婚逃得有点无厘头。

跟男友十年恋爱长跑,彼此的激情渐渐消逝。渐渐成了彼此的习惯,习惯到如同空气,不是离不开,而是看不见,闻不到,摸不着,就像不存在。

两家家长也已经习惯了,虽然不结婚,反正也不会分手,所以结婚是迟早的事,他们也不着急。只是一遍一遍催着要孩子。

我们一直有防护措施,因为都有工作要忙,也都不是那么喜欢小孩子。

直到有一个月,我的月事竟然没来,一测,才知道有了。

于是毫无意外惊喜的求婚,扯证,婚礼——按照现代年轻人婚姻的流水线。

然后我就在婚礼上宣誓前的那一秒跑了。

他追出来。比我想得要好,他好歹追出来,不是等着我自己回去。

“亲戚朋友都等着呢,证都已经领了,你在干什么?”他说。

竟是这样的一句话。

不是爱,不是温柔安抚,甚至不是问我“你怎么了”,而是“亲戚朋友都等着呢”。

这就是和我谈了十年的人。十年,足以让他眼里的爱意与怜惜一点点化作枯朽。

我感到眼泪一毫米一毫米地从眼眶里溢出来,然后顺着脸庞,和着粉底腮红遮瑕高光,滑到下巴,然后一滴一滴打在白色纱裙上。

我说,亲爱的,没有爱情我没办法和你再过下去。

我说,我说这些不是在乞求你的爱情。

而是,我们分手吧。

没想到穿越之后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在搞逃婚,还把自己搞到墓地里去了。

总之我醒来没几天就被卖到了这百花楼。

这同样不会有爱情、欢爱只有一夜寿命的地方。

醒来时一双耷拉眼皮、细长如丝的媚眼正打量着我。眼的主人正是百花楼的老鸨,白妈妈。

白妈妈旁边穿葱绿桃红掐丝小袄的妇人就是把我从坟里挖出来的盗墓贼的老婆孙氏。

只听白妈妈道:“这头被打成那样,脑子恐怕就不好使,当不了雅妓……”总之是漫天找借口砍价。

孙氏陪笑道:“这原来可是大家主儿的小姐……”

白妈妈嘿嘿一笑:“她原来就算是天家公主,到了妈妈我这,就跟死了重活一回一样,这百花楼里,谁管她原来是什么?大家主儿,大家主儿心高气傲,低不下脸面,讨不得大爷欢心,还不如那窑/子窟里土生土长的呢!”

孙氏是一双大脚走四方的人,见过世面,怎么经得起这番砍价?也笑道:“我也听说妈妈手头最近缺个长脸面的灵透人儿,怡红院、燕春楼、醉红阁的妈妈们才敢给您脸色瞧,二十两银子——这姑娘虽然不是天姿国色,可就算送去卖做厨娘洒扫丫头,还值十两呢,这个价可够划算。这些天我也打量她,看着是个聪明的,咱们是老相识,我看人看货准不准白妈妈还不知道?就算是这次看走了眼,区区二十两一个人,妈妈转手再卖出去,还能亏到哪里不成?”

我手脚都被捆着,一边听两个女人讨价还价,一边打量四处陈设,心里盘算怎么逃。

却不想眼神跟白妈妈一碰,正好被她逮个正着。

白妈妈就笑了。

柳腰轻摆回身往妆台抽屉里摸出一个钱袋,掂了掂道:“也难为你为我考虑得周全,凡事又都先想着我这边,不像那些见风使舵的,都往怡红院送人去了!这姑娘我看也是个可调/教的,这是二十五两,妹妹拿着花。”

平白多出五两银子,孙氏喜出望外,嘴里说不尽的好话接过钱袋轻轻掂了掂,知道银子只多没少,喜笑颜开道:“就知道白妈妈是个体面人,说话痛快办事利落,那些枝头上跳的叫的,您等着瞧呢,也没几天可蹦跶了,指不定哪天就栽了呢!”

两个人又你来我往说了许多话。

我背着手想解绳索,奈何怎么都挣不脱。

送走了孙氏,白妈妈折回来,从腰间解下匕首,上前给我划断绳子。匕首却没收回去。

我活动活动手腕,却没起身。起身也没用。

白妈妈笑道:“大难临头还不慌乱,姑娘以后必有后福。”

我吐字稍有费力,揉着脚踝,轻声道:“谢妈妈吉言。”脑子里却仍旧没停下逃跑的念头。不逃?不逃我有毛病啊?

白妈妈看着我笑道:“只是,姑娘一旦进了这个门,若想出去,恐怕是不能了。竖着不能,横着也不能——这儿头牌姚黄姑娘那条小狮子狗,时不时就有人肉吃的。妈妈我掏了银子,断没有让银子打水漂的道理,姑娘明白人,我也不多说了。”

我倒不会被狮子狗吓住。只是她说话的短短功夫,窗外已经过去好几个人影,看轮廓都是短打的小厮——这里叫“小倌”。门口站着一动不动的,还有一个。

窗外是青蛙叫声,时不时地有人洗衣裳,稀里哗啦的水声。这楼还是临水的,从窗口往下跳,也不是活路——我这具新身子,真是弱柳扶风,也难怪逃婚会被人捉住。

白妈妈眼尖,看出我没死心,笑道:“姑娘现在盘算着想出去,还不如盘算盘算接下来生意怎么做。是做雅妓呢,还是卖肉呢。若是姑娘自己没主意,过几日便请人来给姑娘破身,这破了身,姑娘想必也再没别处好去了,到时候卖艺还是卖身那可就全凭妈妈我高兴,半分由不得姑娘。”

“我有法子让妈妈银子来如流水,只是我有条件。”

白妈妈好似听了个天大的笑话,笑得前仰后合,腰间系的大红的马面裙颤个不住:“姑娘这脑袋瓜转得也忒快些。有志向自然是好的,只是别眼高手低——姑娘这么大的口气,敢情出闺阁之前是开过青楼的?”

我稳住心神,看着她眼睛道:“现下妈妈这儿,说句妈妈不爱听的,若论姑娘,恐怕是比不过人家,我这等姿色妈妈都敢留,说明妈妈也是真缺人了。”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神情,一丝变化都不漏过。

显然我刚才那番从孙氏那里听来、又自己七拼八凑瞎蒙的话蒙对了。白妈妈的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我做不来卖身,卖也卖不好。只能做雅妓。妈妈若能许诺永不逼我接客,我敢跟妈妈保证,三个月内,把姚黄姑娘捧成定州城里古往今来第一头牌。”

白妈妈身子不知不觉地向我前倾,已经被打动。却又皱眉道:“姚黄年纪大了……”

我嗤笑道:“雅妓,越有年纪,越有味道。若是没了味道,就是个俗人,还谈什么雅妓?”

又谈了一刻钟,谈妥了。

“按姑娘说得办也行,只是——”白妈妈拧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来:“得请姑娘喝了这个。”说着从怀里取出一包白色粉末,看样子是常用的东西,随身带着。

我问:“这是?”

白妈妈笑道:“就是让人手脚无力些罢了,药力三个月,不伤身子。”

我接过,揭开桌上茶壶盖,全抖进去。

白妈妈忽然笑道:“看姑娘行事,若愿意,何不自己做头牌?姑娘现在不愿,可若是尝一尝那一笑千金、名动京城的奢华滋味,恐怕姑娘只会坐着头牌位子不肯放。”

我用茶盖划拉着杯子里的药汤,轻声道:“我做不来,只会给妈妈添乱的。”我只想自由。

方才几番过招,她已大致试出我心思深浅,知道我可以做摇钱树,也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大/麻烦。白妈妈是生意人,她想赚钱,不想要麻烦。

我目送她鬓角那朵红杜鹃一摇一摇走出房去。守门的老茶头在她身后把门阖上。

那老茶头耳朵灵得很。我试过。

我在房里轻轻唤了一声:“来人,上水来。”门口那个人影的胳膊便扬了扬,不到半分钟,便有人敲门进来,肩宽膀圆,提着黄铜水壶,肩膀上打着白棉布手巾,行了个礼,便稳稳当当往茶壶里注水。

此刻我梳头时若与我这位冷面的贴身小倌说什么不该说的,恐怕没有好果子吃。

今晚难得能休息,我不想生无谓的风波。

小倌的梳头手法很轻柔,与拔眉毛大不相同。或许是给原来的情人梳过的,否则哪会这么熟练。

我倚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吸,舒服得有些昏沉。

闭着眼睛,想调出这身体原主的记忆,然而空空如也。

逃跑计划和帮白妈妈改造百花楼的计划么,已经在脑袋里过了一遍。有用没用,只能试试再说,死马当活马医了。

闲来无聊,我问他:“现在愿意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么?你总得告诉我一个名字,我才好称呼你。”

梳子在我头发间一顿,险些顺着发丝滑下去。

他答道:“将仲。你叫我‘将仲’即可。”

我点点头。

他继续为我梳头,靠近发根的地方。头皮能感受到他的指尖。

我又闭上双眼,轻声背诵前世学的诗词: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

感觉他的手有些抖,我就不念了。

唉,都是有故事的人呐。

晚上他睡在我床下矮榻。

我盯着头顶的销金帐,繁花似锦,月影下如同鬼魅。鹅梨帐中香气味悠长甜美。

脑袋里翻来覆去都是前世的事。前世爱过的那个人,爱到最后索然无味的那个人……

听声音,将仲也一样没睡着。

这便是在青楼的第一个夜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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