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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救人

“宁堂秋,你确定要现在救人吗?搞清楚,下一个被离魂的是我们。”凉锦尘面色冷沉。

“现在不救,他们就要被肢解了,我尾款找谁结去,他们要死也要清完账了再死。”

凉锦尘扶额,决定不再管他了。

离魂氹地处旧屋山腹地,湿度大,雾气也较比之浓郁,地面依旧布满了厚厚的落叶,树被湿气浸润,长满了青苔,除了那棵大树……

凉锦尘猛地看向被供奉的大树,他终于找到这棵树的违和点在哪了。长势再茁壮、再与众不同,受旧屋山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湿气排不出去,枝干多多少少都会长青苔,可这棵大树,不管是主干还是杈枝完全不受湿度的影响,而且树下面的落叶也没其他地方的厚实,就好像——

凉锦尘冷笑,眸光锐利,死死盯着大树。暗中掏出匕首,从傀儡身后绕出。

祭祀已经接近尾声,大汉三人似乎极其信赖这棵树,完全没把他和宁堂秋放在眼里,只等着祭祀结束,他们如往常般离魂。

不知该嘲笑他们天真还是该夸这棵树的神力了得,总之,给了他可以天时地利的最佳时机。

在大汉要起身的时刻,凉锦尘一匕首扎进了大汉的大腿。

“啊!”大汉狰狞的疼叫一声,手中的烟杆脱落,大汩鲜血涌出,片刻染红了落叶。

宁堂秋在他起身时就察觉出他要干什么了,也不动声色的靠近,在凉锦尘得手的同时便狠厉出击,大汉那两个儿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撂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

凉锦尘勾起嘴角,将大汉拖拽到傀儡所站的位置。血从树根处一路拖行过来,留下一道明显的血痕。

宁堂秋乐呵呵道:“你小子可以啊!”

他收起匕首,给这人一个赞赏的眼神,“宁堂秋,没想到你反应还挺快。”

宁堂秋撂倒人的动作行云流水,说实话,他生平最欣赏的就是这种出手快准狠的人,只要这人跟他没有利益冲突,他很喜欢与这样的人交朋友,那宁堂秋有没有呢!

凉锦尘找个稍微干净的地儿坐着,如果不出所料,接下来,就是等着大汉被离魂了。

他最没有耐心,可离魂这种离奇的源头就在眼前,对此,他兴趣高昂,哪有错过的道理。

宁堂秋将他的两个雇主绑到离大树稍远的树上,也坐下来静静等着离魂的到来。

凉锦尘瞥了眼被绑到树上的两人,又看眼还排排站在大树底下的众人,扭头问宁堂秋,“你不救他们吗?”

宁堂秋只淡淡扫一眼就移开了视线,不解询问,“为什么要救,他们又不给我付尾款,救了对我有什么好处,反而还要带一群累赘,我是嫌命太长吗?”

凉锦尘耸耸肩,不再开口。虽然宁堂秋爱财,但他认为他说的没错,荒山野岭,危机四伏,能落套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救了反而会是拖累,况且只要踏进了旧屋山,他们就具备了会意外死亡的心理准备。

“沙沙——”整棵大树都在晃动,叶子沙沙作响。

凉锦尘清隽的脸上划过一抹趣味。

大树晃动片刻后,从繁茂的枝叶中伸出几条长长的茎蔓,茎蔓是树干状的,有人的手臂粗,上面还有绿色的嫩叶,茎蔓扎入地底,顷刻间,落叶上长长的血痕消失不见。

大汉原本被疼痛占据的眼神逐渐开始失去焦距,胡乱挥舞的手慢慢放下,大腿处流淌出来的鲜血在一点点消失。

凉锦尘眼尖的发现,大汉的大腿处有细小的藤蔓钻入了刀口处,紧随着,他抽搐两下,脸色迅速苍白下来,身子开始干瘪。

凉锦尘和宁堂秋皆是一惊,这大树竟然在吸食大汉的血。醒来的阿木就看到父亲被茎蔓吸干了血液,喊叫,“阿爹!”

他不管不顾的往大汉处爬。

喊声惊醒了大汉另一个儿子,看见阿木上前,立马抱住他往后退,阿木捶打他,嘴里还在撕心裂肺的喊道:“不——阿达,那阿爹!”

茎蔓从大汉的嘴中出来,如蟒蛇般一圈一圈缠绕起大汉的尸体。唰——一下,茎蔓带着尸体隐没在繁茂的枝叶中。

虽然看不见了,却能清晰地听见茎蔓啃食骨肉的声音,这声音刺耳尖利,让两人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凉锦尘别开眼,与宁堂秋对视,“你这是第二次见树吃人了,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宁堂秋眼底划过暗芒,自顾自说道:“这棵树,不一定纯粹是树。”

“就单从你我所在的位置看,这棵树除了长势粗壮外,并没有什么不同。同一种类的树,为什么偏偏它能吃人喝血,别的树为什么不能?

打个比方,羊从古至今都是食草动物,结果有一天,放牧人发现,有只羊在吃肉,你说,这个放牧人的第一念头是什么?”

凉锦尘愿闻其详的笑而不语。

“这只是什么东西?是什么新品种的羊?第二念头,肯定秉着羊只吃草的观念,发现这只羊的秘密。

话说回来了,树有什么秘密呢!不会走又不会跑,发了火灾也只能毫不动摇地等着大火将其吞噬殆尽。

那就差最后一种,这棵树,已经脱离了树的范畴,被其他物种寄生,就像无数条蛆虫可以驱驶尸体的四肢,俗称‘活死人’!”

凉锦尘展颜,笑了,笑声爽朗。他本就长得白净清隽,即使现在灰头土脸,也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的也随着这笑声放松。

宁堂秋神情恍了恍,随即也笑了。他指了指还在树下站着的傀儡,继续道:“寄生物应该是种趋血型物种,只对血液有极强的感知力。”

凉锦尘又随着他的手指看向天空,“它们挑选宿主极为苛刻,本身又趋光,被寄生的宿主活力必须好,被它寄生后还需要极高的养料供大树存活。离魂氹大部分树木都不符合这一点,只有这棵树,位置极佳,既能满足它的趋光性,又能吸收方圆灌木丛的活力供大树生长,互惠互利。”

“这么分析下来,这棵树还真是运气好。”凉锦尘感叹道。

“现在祭祀也弄清楚了,那些中离魂的人怎么办?”凉锦尘故作苦恼道。

宁堂秋随手捡了块石头,往远处掷去,“这不还有两个活的。”

‘扑通’一声,想趁乱逃跑的大汉那两个儿子腿一软跪倒在地。

将绑雇主的绳子绑到俩儿子身上,“说说,这离魂该怎么解?”

叫阿木的眼部通红,愤恨怒视宁堂秋:“唔灾!”

宁堂秋煞有其事扭头问凉锦尘,“唔灾,什么意思?”

凉锦尘视线转到别处。

宁堂秋笑了声,掏出他大腿处的匕首,在阿木脸上拍了拍,没有温度的金属从脸颊划过,阿木强撇开脸。

“不说话,那就是不知道的意思喽。”

匕首落下带来的风夹杂着寒意,阿木惯性紧闭双眼。

“啊——”

匕首扎进血肉的声音清晰无比,他感受了下,没有插入皮肉的疼痛,他头猛地扭向阿达,匕首正扎进阿达的胳膊上。

“阿达!由子,俺汾你。”

宁堂秋拔出匕首,将血迹抹到阿木脸上,吹了声口哨,“呦!还有力气叫啊,看来还是不够疼。”

“啊——”

手起刀落,阿达的胳膊上又出现个血窟窿。

凉锦尘被这惨叫声吵得耳朵疼,干脆离的远远的,问不出来损失的只会是宁堂秋,跟他没多大关系。

不多时,阿达身上就多了好几个窟窿,阿木眼神似淬了毒,恶狠狠地瞪着宁堂秋。

宁堂秋视而不见,还在手中把玩着沾满鲜血的匕首。

“再不说,你哥哥就死在这了。”

阿达失血过多,已经神志不清了。

阿木抠着树皮的手指甲外翻,“你汾了俺阿爹,又汾俺阿达,由子,入死!”

凉锦尘走到大树下面,繁茂的枝叶透不进一丝光,这么粗壮的树,可能要长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但被寄生的树,想必只需花上二三十年就可以了,这种互利互惠的好事在植物界或许是万里挑一的机缘也说不定。

离魂氹能离魂,真的是这树的原因吗?

旧屋山是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几百年都未曾踏足过的地方,他可不认为一个二三十年长成的大树就有如此大的能耐。

凉锦尘后退几步,脚底踩上异物,挪开脚,低头一看,是大汉一直拿在手里的烟杆。

捡起来查看,是个清朝的老物件了,烟嘴磨得光滑邹亮,看得出主人经常抽它,凉锦尘捏一撮烟灰在手上揉开,用鼻子闻了闻,一股难闻的气息传来。

凉锦尘皱起鼻子扇了扇,“什么味!”

这大汉真是个怪人,这么难闻的味道,他竟然天天爱不释手,什么癖好!

凉锦尘正要扔掉烟杆,脑子灵机一动,味道难闻,却还要天天吸,不是真的喜欢那就是这东西必不可少。

什么东西必不可少?

凉锦尘将里面还没抽完的残留倒出来,找出一块完整的残渣仔细查看,越看越觉得眼熟。他低头……

豁~这不是落叶嘛!

宁堂秋还在审着那两人,阿达已经失血过多晕过去了,阿木脸上淤青一片,眼神却坚定无比,充满了野性,是个难啃的骨头。

凉锦尘上前,在宁堂秋面前晃了晃烟杆,“不用审了,我好像知道解离魂的方法是什么了。”

宁堂秋被这两个人搞得烦不胜烦,听到凉锦尘知道该怎么解离魂,瞬间凑上前,“怎么解?”

凉锦尘瞧他满脸压不住的烦躁和戾气,将烟杆递给他,揶揄道:“这么夸张!不至于吧!那两人许诺你多少好处,让你这么着急?”

宁堂秋也闻了闻烟杆中的烟灰,手指顶鼻,“什么东西这么难闻?”

“这棵树的落叶,燃烧的烟味应该就是解离魂的法子。”

宁堂秋扔掉烟杆,撸起袖子,“那还等什么,烧!顺便把这棵树也烧了。”

将那些中了离魂的人安置在落叶堆旁边,点火。

凉锦尘早在宁堂秋点火时就躲得远远的,那味道实在太难闻,像是臭袜子烤香蕉,说不来的奇怪臭味。

宁堂秋看着燃烧起来的叶子,用衣服捂紧鼻子,扭头对凉锦尘说,“这叶子不会也淬毒了吧,味道刺鼻的很。”

凉锦尘憋气憋得脸都红了,“不知道,可能里面有寄生物的尸体吧。”

宁堂秋拉住凉锦尘往后退,“不行了,不行了,这味道太难闻了。”

凉锦尘看向还绑在树上的阿达和阿木,他们面无表情,好像不受这气味的影响,看来是找对了,他们应该是常年都熏,已经免疫了怪味。

宁堂秋观察着树下那些人的变化,看见有人动,拍拍凉锦尘的肩膀,“哥们!快看。有效果了。”

那些解了离魂的人闻到这么刺鼻的味道,纷纷作呕,看到他们,赶紧撒腿跑过去。

“这什么?好难闻。”是个女人,说完就扶着树呕吐。

中离魂的人有十几个,清醒过来后都是先呕吐起来。

宁堂秋不觉得他们能吐出什么东西来,毕竟都两天没进食了,能吐出东西才怪。

他的两个雇主跑出来时,凉锦尘眼尖的发现,宁堂秋不动声色的嫌弃溢于言表。

凉锦尘乐了,“宁堂秋,你这副表情也不怕你的雇主看见不给你结尾款!”

宁堂秋坦荡,“他们太弱,没言语吐槽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了。”

落叶的火势延伸到了大树上,大树燃着。

惊奇的是,落叶燃烧,散发出来的味道刺鼻至极,而这树燃烧散发出来的味道却有一股沁香。这太奇怪了。

凉锦尘平生的爱好之一就是猎奇,这味道如此好闻,激起了他的收藏欲。从背包中拿出个玻璃罐子,用匕首将树皮割下,满满装了一瓶。

宁堂秋不解,“你要这树皮干嘛?”

凉锦尘一边密封一边回复他,“味道好闻,带回去研究研究。”

本来就两个人的队伍一下子扩充到了十几人,凉锦尘带的救急粮显然不够分。

好在其中有人从兜里掏出个弹弓来,这里爬的没有,飞的极多,凭借着出色的射击,打下了好几只野鸡。

凉锦尘随即扔下背包,那难吃的救急粮谁爱吃谁吃,他要吃肉!即使没有佐料,那也是人间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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