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纷纷站起来,朝她鞠躬。
“老——师——好——”
“嗯,坐下吧。拿出课本,今天我们学习第九课。昨天让你们预习的语言天地你们预习了吗?”
全班拉长声音齐声说:“预——习——了。”
王芳扶了一下眼镜,严厉的视线从每个人身上扫过去。“好,我一会儿就检查一下。”
她刚打算开始讲课,就在这时,教室的门突然响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孩站在门口,怯生生看着他们,然后用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声:“报告。”
王芳瞥了他一眼,立马皱起眉头,“何闯闯,怎么又是你!你为什么上课老迟到?”
这个叫何闯闯的男孩吓得急忙为自己辩解,但他一直低着头,根本不敢抬头看王芳。“不是的老师,我不是故意迟到的,我……是有人把我……”
他话音未落,王芳就不耐烦地冲他摆摆手。
“好了好了,别说了。回位儿吧,别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何闯闯涨红了脸,嗫嚅道:“谢谢老师。”
他推开门,朝自己的座位走去。但他的走路姿势跟平常人不一样,走路一瘸一拐的,看着有些奇怪。
就这样,他顶着全班同学的注视,其中不乏嘲笑的目光,从门口走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的一个角落里。
陈韵竹默默用书挡住嘴,轻声跟方烨说:“好吧,我漏了他。我修改一下刚刚的话,老班喜欢全班所有男生,除了何闯闯。”
方烨:“………”
他大概知道何闯闯为什么上课迟到,八成又是有人把他锁在厕所里了。
何闯闯是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
在方烨的印象里,他平时的话很少,经常一个人窝在角落里。长相平平无奇,成绩也不出众,班里一些讨厌的男生经常捉弄他。他家境不好,班主任也不在乎他,在班里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
王芳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站在讲台上若无其事地讲课。
下了课,铃声一响,班里的许多同学都跑出去玩了,剩下的要么就留在座位上聊天。方烨本来想去隔壁找李玉衡玩,但他不知为什么,忽然没了心情,于是趴在了桌子上。
陈韵竹才不管周遭发生的事,她拿出她的奥数习题册津津有味地做起题来。
方烨瞄了一眼她那本书,忍不住心中咋舌,暗暗感叹。
陈韵竹的数学非常好,拿过许多竞赛的一等奖,在年级里是出了名的厉害。
最重要的是,她自己对数学也很有兴趣。
在十一二岁这个上蹿下跳的年纪里,别的小孩一放学就去外面撒欢打滚了。但陈韵竹不一样,她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写她的奥赛题,或者去上数学课。实乃小学生中的奇葩。
方烨的成绩虽然也很好,但他对学习的兴趣明显没有陈韵竹那么大。每次看到她专心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写题时,方烨都有一种羡慕的感觉。
一个人有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东西,并把闲暇时间投入进去,这其实是一种幸运和天赋。只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很少有懂得这个道理的。他们大多数都被家长用棍子赶着送去辅导班,然后不情不愿地混日子。
方烨也是如此。学校的课程对他来说是这样无聊,但他除了听课之外也没有别的事做,只能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度过这漫长的一天。
下午四点半,方烨终于等到放学了。下课铃打响的那一刻,他立刻收拾好东西向门口奔去。
方烨趴在隔壁班的窗户上对李玉衡喊:“快走,咱们踢球去。我请你吃冰棍!”
李玉衡刚收拾东西,他把书包背到肩上走出教室,顺手摸了一把方烨的脑袋。“走吧。”
福星小学旁边有一个小球场,平时有很多小学生在那里踢球。
方烨和李玉衡来到球场,场上已经有人在踢了。两拨小孩围着一个球抢得热火朝天。
两人放下书包,迅速加入战局。这种野球场都是踢着玩儿的,反正不介意再来两个。
方烨像只敏捷的小豹子一样在草场上奔跑,他直奔球去,一脚就把球勾走了。李玉衡跟在他的身后,为他挡住别人的进攻。两人一起向球门跑去,一群小孩叫嚷着在后面追他们。
方烨虽然个子比同龄人矮一些,但他跑起来快得像一阵风,“嗖”地一声就从别人身边刮走了。
那颗原本不安分的球在他的脚下显得异常听话,像一只欢快的小鱼,在他的脚边游来游去,别人怎么抢都抢不走。
强劲的风扑在方烨的脸上,他带着球飞奔大半个球场,一脚射门。
守门员飞身上前,却没拦住。
球进了!
方烨站在球门前哈哈大笑,随即跑到李玉衡的面前,高兴地用头顶了他一下。
李玉衡被他顶的后退几步,无奈又好笑地看着他。“你不撞我就不舒服是吧。”
方烨一听,又连忙凑上前讨好地用头蹭蹭他,像一只撒娇的小狗。他的头发很软,蹭得李玉衡感觉脖子有点痒。李玉衡哭笑不得地揉了一把方烨的脑袋。
李玉衡的球技没有方烨的好,大部分时候都负责掩护他,方烨可以说是这一片最会踢球的小孩。
两人踢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气喘吁吁地下场。
方烨抱着水杯往嘴里狂灌水,喝得咕咚咕咚的,中间还不小心呛了一下。
李玉衡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提醒他:“慢点。”
终于喝饱了,方烨抹抹嘴,“回家!”
两人在回家的路上聊了一路,最后在一个十字路口分别。方烨跟李玉衡挥手。“拜拜,明天见哦。”
“嗯,明天见。”李玉衡正抬脚要走,突然想到了什么,
停下来问他:“对了,你明天想吃什么?”
方烨一愣,“啊?我还挑啥呀,阿姨肯给我做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有啥吃啥呗。”
李玉衡想了想,“那酱香饼加香肠,怎么样?”
方烨眉开眼笑,“好!我喜欢!帮我谢谢阿姨!”
李玉衡笑了,“知道了。那再见,明天见。”
“明天见!”
目送李玉衡过完马路后,方烨看着他的身影,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缓缓抬起脚往家走去。他的面色逐渐平静下来,变得有些漠然,仿佛随着李玉回到离去,刚刚的快乐一下子都飞走了。
方烨走到一条熟悉的道路上,左看右看,确定周围没有认识的人了,便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他一路走,一路把地上遇到的空瓶子捡起来,装到垃圾袋里。不过直到他快走也没发现几个空瓶子。
这年头捡垃圾这个项目早就被大爷大妈们承包了,根本轮不到方烨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跟他们抢饭吃。
方烨看着袋子里寥寥几个空瓶,低落地叹了口气。
几分钟后,方烨走到一个城中村,村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小北庄”。
他抬头看了一眼,背着书包走了进去。
小北庄快要拆迁了,路上到处是灰尘和石块。低矮的墙上用红色的油漆大大地写着一个“拆”字,空气中是尘烟和石灰的味道,已经有施工队开着挖掘机推倒房子了。
方烨一路走,余光里是路边萧条的景象。大部分的住户和商店都搬走了,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户还没有离开。
据说这里未来要变成一个中心商业区,政府给住户的拆迁款不少,大家都走得高高兴兴。
但这样的人家里不包括方烨一家。
方烨走到自己住的楼下,抬头看着面前这栋老旧的居民楼。
楼的墙体早就变得又脏又破,上面布满了裂纹,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裂开。楼下的单元门口堆满了垃圾,现在天气温度不低,垃圾堆久了,逐渐发酵,散发着一股“**”的味道,惹得方烨胃里一酸。
他进了单元门,开始往上爬。
楼梯间也到处都是垃圾,灰黑色的墙壁上到处都是涂鸦。方烨刚爬到三楼,就听见一户人家里传出小孩刺耳的哭声和一个女人暴躁的叫骂声。
“都跟你说了多少次3 3=6!你怎么就是学不会!你是不是想气死我!这么简单的题都学不会,将来去大街上要饭吧!”
小孩只能用震耳欲聋的哭声回答母亲。
方烨同情地瞥了眼这户人家,看来这个小孩的成绩还是那么愁人。
等方烨爬到六楼的时候,果然,东边的这户又响起了熟悉的吵架声。一个尖锐的女声喊道:“那个骚狐狸是谁!你说!你不说我今天就跟你没完!”接着一个低沉的男声回答:“我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小丽她就是我妹妹!我们俩就是普通同事!”
“去他娘的,哪家妹妹往你怀里钻!你跟我说清楚!你不说清楚咱们就离婚!”
方烨闻言不屑地撇撇嘴,怎么又变成小丽了?上次不还是小芳吗?
就这样,伴随着各种嘈杂的声音,方烨终于爬上了七楼,来到了他家门前。
他上来就看见自家橄榄绿的铁门上不知被谁用红油漆写了几个大字——“**”、“婊子”、“赶快滚”。
方烨看着门上的字,面无表情地看着门上的字,不自觉攥紧了拳头。
他知道是谁写的。
方烨深吸一口气,冷着脸拿出钥匙打开门,“砰”的一声
把门关上,声音大得把整个楼道都震了一震。
世界被他关在门外,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
方烨的家不大,只有三十多平方,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大的那间卧室是他妈妈林清怡的房间,小一点的那间是他的。
整间房子的整修风格很有年代感,客厅的天花板上挂着一个布满灰尘的老风扇,柜子上摆着的是那种挺着大肚子的老式电视机,沙发表面的假皮已经裂开一大半,露出里面黄色的海绵。
入门右边就是玄关,左边是厨房和餐厅,桌子还有吃剩的饭菜。
方烨转头看了一眼餐桌,猜想应该是林清怡昨天半夜吃剩下的。
家里虽然有一个老冰箱,但电费太贵了,他们一般都不怎么用。方烨把剩菜倒进锅里,开火翻炒,当做今天的晚饭。
方烨炒菜的动作很娴熟,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很快,饭就炒好了,他关掉火,把菜盛进碗里,今天的晚饭就已经做好了。
林清怡还没有回来,这很正常,她最近一段时间回来得都比较晚。而且她最近回来的时候心情还不错,会给方烨带一些小零食。
吃完饭,方烨麻利地把碗洗干净,摆得整整齐齐放进柜子里,就回自己的房间写作业了。虽然学校的作业对他来说很简单,但方烨从不拖延,每天都尽早地写完,然后用剩下的时间收拾家务。
写完作业后,方烨就拿着一瓶酒精和一块湿抹布走出屋子,他看着门上的油漆,弯下腰开始细细地擦拭门上那些红色的字。
方烨非常专注,他擦得很仔细,好像面前的铁门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但其实那只是一扇陈旧而生锈的门罢了。
他费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把那些字擦得七七八八。
就在这时,楼梯间传来了一阵“咯噔咯噔”的响声。
方烨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他知道,是林清怡回来了。她一定穿着她那双最漂亮的七厘米的高跟鞋,一步一步地爬上这个脏污的楼梯。
很快,一个高挑的人站到方烨身后,她看着方烨的行为,轻轻哼了一声。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让你不要管这些。你怎么就不听呢?”
方烨没有回头,他平静地回答:“我的作业写完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说完,他站起来给林清怡让路,让她进去。
林清怡懒懒瞥了方烨一眼,“弄完赶紧进来。”
“嗯。”
方烨把最后一个字擦完,拿着东西回屋了。
一进屋他就看见林清怡躺在沙发上,看起来很疲惫。她闭着眼睛轻声道:“给我倒杯水。”
方烨赶紧把早就准备好的温水倒进杯子里,给她递过去。
他走到厨房,站在灶台前,向林清怡问道:“今晚吃什么?”
林清怡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客厅传过来,“有菜就行,凉拌。多加点醋。”
方烨知道了,开始像往常一样给她做。
林
清怡晚上吃的很少,基本都是凉拌青菜之类的。她要保持身材,绝不肯大吃大喝。
美丽对女人来说是一件危险的礼物,它既能带来艳羡、迷恋和追捧,也能带来混乱、恶意和伤害。
林清怡身上最大的特点,恰恰就是她的美貌。
她是方烨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没有之一。她永远穿着得体,精致优雅。方烨猜想哪怕有一天家里只剩下一块钱,她也要用来装点自己的外表。
林清怡今年三十岁,在一家公司干财务。工资不高不低,养她一个人正好,但多一个方烨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但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是林清怡前不久花大力气才得到的。她只有初中学历。
林清怡虽然爱美,但工作绝不含糊,最开始那几年她只是电子厂的流水线工人,期间还做了不少副业来补贴家用。几年后她已经考了中级会计师证,在一家小企业里上班。
她今年正在备考注册会计师证,已经考过三门了,打算往大企业跳槽。
因为工作的繁忙和压力,林清怡向来对吃喝拉撒一类的事情不怎么上心。她早上走得又早,经常忘记给方烨早餐钱,所以才让他饿肚子。
晚饭做好了,凉拌娃娃菜和酸辣金针菇,都是林清怡喜欢的。方烨又拿了一罐啤酒放到桌子上。
林清怡拉开扣环,仰头灌下一大口酒。方烨就坐在她的对面默默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林清怡喝完酒,似乎随口说道:“也许我们快要搬家了。”
方烨心中一惊,“搬到哪?”
林清怡笑了一下,“至少比这里好。”
方烨:“………”
林清怡这样说,方烨估计是跟她那位正在交往的男友感情稳定了。
但至于到了哪一步,方烨不清楚。
林清怡淡淡道:“也许你以后会有一个继父。”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瞬间打在方烨的头上。
沉默许久,方烨才开口:“已经定下来了?”
“差不多。”林清怡嘴角勾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不过,他
还有一个儿子,跟你年纪差不多大,你要做好准备。”
“………”
听完她的话,方烨顿时头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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