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章黎强制把人搂在怀里,把耳边的智脑拿远,轻声在林夕耳边说,“小偷。”
听到他说“小偷”两个字的时候,林夕感觉脑瓜子一嗡,气得咬他手指,淦,他人生到此为止,遵纪守法,从来没有干过坏事,连在学校外面看见混混打架都会偷偷报警的良好市民,竟然被污蔑成小偷?!
他的智脑,他拿回来犯法?!要不要听听自己说的什么鬼话?
章黎感觉到林夕的屁股在腿上一拱一拱,死命挣扎,手心还全是他舌头推拒流的口水。
好脏,章黎露出嫌弃的表情。
林夕发现他的面色一黑,原本无意,现在是万分得意地往外吐口水,恶心不,就要恶心死你。
章黎对智脑对面冷静地说,“我知道了,时间地点发过来。”
挂了通话下一秒,他玩味地掐住了林夕的脖子,手指一根根收力,直至白皙的脖颈上留下指痕,眼神像一条阴毒蛇在他的脸上滑过,“你要是再吐口水,我不介意把其他东西塞进去。”
什么东西?林夕疑惑地眨眨眼睛,然后肉乎乎的屁股蹭到了章黎两腿之间的物什,用事实告诉林夕他的未尽之语。
察觉到屁股下硌人的触感,林夕如遭雷劈,心里才突然意识到对方是个男人,而不是他一直认为的在上学的有点混的学生,他哆哆嗦嗦,有几秒钟看着章黎黑沉的眼眸,没能说出话。
他一个花季少年,遇到这种事,真的很想报警。
他多希望时间倒流,小半年就行——他未成年。
——想送章黎进去。
“哥,哥,哥,我错了!”林夕的道德底线比腰肢还要柔软,能屈能伸。
“其实仔细想想,你总是主动贴上来,该不会是故意招惹我吧……”章黎拿口水的手慢条斯理地涂回他的脸蛋,似乎真的有些沉迷的模样,眼神在他脸上转悠了一圈,极富压迫感。
面对对方凭空的诬蔑,林夕比被打了一顿还难受,有一种寡妇被造黄谣的无力感,但是为了藏进口袋的智脑,他决定避开这个关于目的性的争论。
他视死如归,看着眼前放大的第一军校最帅军校生的脸,诚恳道,“我要是故意招惹你,天打雷劈。”
“不行你打我一顿吧。”林夕缩着脖子像个鹌鹑。
章黎的脸黑了,眸光微冷,看着手下人人因为窒息而潮红的脸、剧烈的喘息,“瞧不上我?”
“我不喜欢男的。”林夕眼神躲闪,在心里连连补充,老公不算在内。
毕竟很早之前,姨父就安排好了,要把他嫁出去,然后当一个幸福的人夫,岁月静好、相夫教子。
噢,他是男的,所以是没有子的那种相夫教子。
“这么有种,我还小瞧你了。”章黎冷冷地笑了一下,凑近欣赏了一会林夕狼狈的样子,林夕呜咽地躲他,章黎手逐渐收紧,泪水噙在林夕猫一样美丽的眼睛里,像昂贵的宝石。
在林夕觉得自己眼前一白的前一秒,章黎松开了手,林夕摔在地上,匍匐在章黎锃亮昂贵的皮鞋下,像一只筋疲力尽的猫。
从来只有他嫌弃别人的份,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嫌弃他,而且还是诈骗犯的家属,还欠自己钱,他有什么资格。
作为从来都是受人追捧、无所顾忌的章少俯视着脚下的人,眼神幽深,有他不愿意承认的恼羞成怒的成分。
——
林夕被迫开始了打两份工的苦日子。
经理专门把他的排班时间调早了,下午上班,晚上就收拾收拾去章黎的豪华大平层成当保姆。
按照常规操作,先把卫生打扫了,然后把衣服收拾收拾,再干点杂活就差不多了,章黎的生活习惯不算差,没有东西乱扔的习惯,所以林夕收拾起来也不算久。
纯木地板擦起来很复杂,不能直接用拖把脱,得用抹布,林夕懒得一天一拖地,基本上一周才扫一次,心想反正章黎是一个人住,又不脏,更重要的是,又不是自己家,自己上赶着不是犯贱。
他不仅不犯贱,他还自己给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桌子上零食、冰箱里的水果、吧台的酒……他能吃就吃,能拿就拿。
甚至连抽纸,他都顺手装几包拿走,说起来质量真的很不错,搞得林夕现在去超市都有点瞧不上货柜上的卷纸了。
前几次林夕还心惊胆跳,后来发现章黎他根本就只是在这睡觉,其他的根本就不在意。
哼,谁让他克扣自己的工资,每个月就留五百,要不是经理补贴他了点,他连牙膏都没钱买。
有一次送到家的补给里,有两箱特别漂亮的水蜜桃,粉粉的,甜蜜清新的桃子味,林夕强忍着没扑上去,手恋恋不舍地轻轻抚摸桃子,告诫自己不能吃,结果他流着哈喇子,等到第一颗都变软了,章黎也没动过。
再不吃就要坏了,也没人动,林夕“被逼无奈”地一脸幸福地嘎嘎吃。
吃一周刚吃完了,结果第二天,章黎突然问,“最近是水蜜桃的季节,冰箱里怎么没有?”
林夕面不改色,“可能物流太慢了吧。”
转天就肉疼地从水果市场买了两盒高档水蜜桃,赶紧放厨房操作台上了。
章黎不知道从哪鬼混回来,一走近林夕就闻见他身上乱七八糟的香水味,还有一股酒气,他嫌弃得不行,忍了,还专门装模做样活生生把抹布洗了两分钟。
结果章黎对明晃晃放在那的水蜜桃视而不见,反而对反常地没有一看到他就走,装模做样拿着抹布在操作台干净的桌面擦个没完没了的林夕说,“还不走?那去剥个石榴再走。”
——
虽然拿到了智脑,但是自己的证件还在章黎手里,为了刷刷好感度早日拿回,林夕一般会磨蹭会儿熬到章黎回来的点,在章黎面前露个脸。
反正回去也是呆在宿舍,那还不如在市中心享受一下大平层的奢华夜景,章黎早出晚归的,他懂什么,林夕觉得他应该多来享受几把,才能让房子物有所值。
林夕翘着腿,躺在十几万的沙发上喝着冷饮,感慨道,果然贵有贵的道理,比他在会所坐的VIP房的沙发都要舒服。
他又看看智脑,上面姨父的消息框一动不动,姨父的小号多如牛马,动不动就注销了,可是自己的号他是知道的啊,为什么都这么久了,还没有联系自己。
林夕望着落地窗前繁华的第一区夜景惆怅,他之前也试过给智脑打电话,可是一直无人接听,这都两个月了,杳无音讯。
往常遇到这种事,逃跑之后很快就会联系上他,最多也就一两周。
不会被章黎抓到了吧。
想到这林夕哆嗦了一下,不至于,章黎这他顶着呢,不至于再找上姨父本人。
不会是被其他人抓到了吧,□□?白道?不会已经被囚禁虐待了吧?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了吧。
林夕越想越偏激,关心则乱,脑子里越想越糟糕,甚至想到了万一姨父死了,心里难受得痛。
他记得记忆初始,姨父从山沟沟上跑下来,仓皇失措地抱着头上流血、饿得瘦骨嶙峋的自己,温柔地擦掉他的眼泪,第一反应是说,【都瘦成麻秆了,还有力气哭。】
后来姨父每次都质疑,【你记错了吧?哪里有绿草葱葱,那是地里的麦苗。】
然后毫不心虚地说——【带着你跑路,你掉沟里嚎,我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让你憋住?】
那个在其他人眼里混蛋的姨父,即使害自己被章黎抓住压榨,自己也不怪他,童年里无数个黑夜里,小小的林夕窝在沙发上等醉醺醺的姨父从牌桌从夜店或者从哪个酒桌回来,迷迷糊糊地睡着,然后被从沙发上喊醒,是姨父专门给他打包的宵夜。
林夕越回忆越伤心,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是姨父死了,他在世界上唯一一个亲人、唯一一个爱他的人都没有了。
——
章黎头疼,晚上家族应酬喝得,倒不是别人灌他,他一向是宠儿,他爹的独苗儿,家族里的人就是不看他爹的面,声名在外的他也不是让人灌酒的角色,章黎是无聊到喝酒,这种晚会躲不过去,好在次数不多,不然再怎么软磨硬泡他也不回去。
跟他同辈的他觉得人家装模做样,穿着西服衣冠禽兽地在长辈面前装乖,背地里做的那些下流卑鄙的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小辈的他看着就烦,靠过来他看着乖巧可爱的,就逗两句,不喜欢的他当着人家家长的面就问学习成绩怎样,明年能不能考上名牌中学,哦,学音乐的啊,那刚好给大家唱一首,我就爱听土嗨的,来首老鼠爱大米……
一番问题下来,家长的脸黑了,小孩子的眼红了,挣开家长的手跑了。
不过还是撑着最后一点清明,让偷偷摸摸想往老宅开的司机把自己送回私人住所,回老宅,免不了要被管教一段时间才能被放出来。
一开门,他随手将手上的腕表取下放在鞋柜上,他揉了揉太阳穴,宴会上都是顶级的好酒,喝着很顺口,但是该晕还是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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