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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何野独白[番外]

那时我睁开眼,恍恍惚惚,大脑一片空白。

看见那一片废墟的花溪,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也不知道我是谁。

我踉跄的站起身,惊讶的发现自己虽然一身血,但似乎并没有伤口,或许是别人的血沾上的吧。

从周边的人群的聊天中,我大致听明白了这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当时我走在路上,逢人便问认不认识我,得到的全是否定的答案。难道我不是这里的人吗?

我当时并不清醒,只是逆着人流,向城外走去。

花溪附近的所有地方我都走遍了,可是没人认识我,除了郊外的一家歇脚的客栈。

客栈的伙计告诉我,在花溪出事的当天晚上,我从西边过来,路过了这间客栈,而目的地正是花溪。

西边?我努力回想着,可惜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就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毫无记忆的来到这个世界一般。

我继续向西走去,可是西边到底是多远的西边呢?我不清楚。

只知道没有任何一处地方认识我。

我走了很多的路,当掉了身上的各种物件,依旧一无所获。

最终,我在去往下一个地方的路上,因为饥饿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是一个花溪的商人救了我。

他问我要去哪里,我摇摇头,告诉他,我不知道。

那好心的商人见我衣衫褴褛的模样,动了恻隐之心,和我说如果没有去处,不如和他回花溪吧,他做生意缺个帮手。

我答应了。

兜兜转转,我又回到了花溪。

我发现自己做生意似乎还真有些天赋,在一些方面一点就通。

那时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也方便大家叫我。

我随身的物件里有一个带着“何”字的匕首,虽然现在已经被我当掉了,但我想也许那就是我的姓吧。

那个商人开的店有一个野字,我见着合适,就给自己取名叫何野。

后来,沈槐序问我,他说以为我的名字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结果一听,如此随意。

那之后,好像我也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但大约过了五六年吧,我发现我的容貌并没有什么变化,可那时候也只是觉得或许自己真的是底子好,不容易老。

但又过了几年,事情开始不对劲了,就算底子再怎么好,也不能始终如一啊。

同时,也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或调侃,或惊奇的说着:“诶,何野,我怎么感觉你都没什么变化呢?几年前好像你就长这样。”

我尴尬的应着,一股奇异的想法从我脑子里萌生出来。

虽然过于不切实际,但却是最有可能的一种解释。

我想了想,和那个商人,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向我的老板提出了辞职。

我这些年存的钱也不少,足够我在其他地方待个几年。离开的时候,我还在笑自己,怎么这么荒谬的事自己也信,还为了怕是真的,直接从花溪跑了。

但是事实证明,是真的。

我好像真的不会老,发现这件事的时候,我先是一阵恐慌,而后又开始有些激动。

长生啊,无数人寻都寻不到的东西,竟然这样被我拥有了。虽然我本就对这没有什么想法,但依旧会有一种老天掉馅饼的窃喜。

不过这个长生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不然很容易会被察觉。

我开始不停使用化名,在不同的地方生活。

但其实我并没有高兴多久,毕竟对于一个对长生毫无**的人来说,这算是一种很痛苦的事。看着自己结识的好友一步步变老,离开。

自己不断的循环着从孑然一身再度变成孑然一身的道路。

在一个地方生活一定时间就必须要离开,去往下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一种我从未想象过的孤独,我注定无法拥有一段长久的关系。

在迷茫,孤独又无人诉说的日子里,我开始有了轻生的念头。

这人世间于我而言,了无牵挂。

形形色色的人们行走在世间,一根根线穿插在他们之间,让他们有了密切的联系,亲人,朋友,爱人或是同僚。

“关系”让他们无法了无牵挂,又同样让他们于纷繁世事间留下归宿。

那时的我又回到了花溪,租了一间屋子。

就是现在我常住的那栋楼的位置。

我是一个很爱说话的人,说话可以让我感觉到自己真真切切的活在世上,人们可以给予我回应。

但再次回花溪的那段日子,我闭门不出,不想说话,不想交流。

我看着灶台上的刀,鬼使神差的拿了起来,企图一了百了。

刀口已经架在脖子上,我心一横,眼一闭,正打算砍下去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猫叫。

我一愣,顿住了手上的动作。

只是这样一下子的迟疑,我便再没有勇气拿起刀了。

其实自杀和活着一样,都需要很大的勇气。

我放下了刀,但那只小猫还在门口不停的叫,似乎在挠门。

外面已经下起了雨,我打开门,看见一直很小的猫蜷缩在门口,叫声越来越微弱。

我急忙把它抱进了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反倒开始养起了小猫。

人真是个奇怪的生物,一个人的时候整日颓废,饿不死就满足了。养了猫之后,不说给自己养多好,但不能苦了它。就这样,我被一只小猫救了下来,重新有了活着的动力。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有一根线是与我有关的。

我又开始在花溪找工作了,当初我醒来的那块地方被建成了园子,正在找人每日打扫。

那里偏远,又埋着不少死人,阴气重,所以几乎没有人愿意去。

这倒是给了我机会,也如愿获得了这份工作。

也正是从我在静思园工作开始,我梦到了沈清杀我的场景。那个梦不断的重复,日复一日。

我想这或许同我失去的记忆,以及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有关吧。

于是我画下了这个人的样子,一有机会就到处询问有没有人认识他。就这样发疯般的,持续了三个月,一无所获。

我才意识到,距离我毫无记忆的醒来已经过了六十三年,这个人就算还活着,也已经老眼昏花了吧。

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就这样被浇灭,不过幸好,那只猫始终陪着我,让我不至于过于孤单。

我给它取名叫小木,不过它似乎对这个名字颇有微词。可无所谓,反正它的抱怨我也听不懂。

小木刚来时,瘦瘦小小的一只,看上去乖顺安静,我还以为会是只温驯的小猫。没想到,等它长大,却成了附近出了名的小霸王。

我住的地方常有流浪猫出没,夜里常常此起彼伏地喧嚷。或许小木也忍无可忍,有一天竟突然消失了。那几天我心急如焚,到处寻找,却始终不见它的踪影。大概是三天还是四天后,它才浑身带伤地出现在门口。

自那以后,四周的流浪猫仿佛全都退避三舍,不再深夜吵闹。偶尔有猫路过,也会特意绕开。

如今想来,或许是因为小木的威名传开了,再没有猫敢随意靠近我们的家。导致我再也没养过第二只猫。

说到这,突然想起一个怪有意思的事情,小木特别喜欢吃草莓。

我特意问过一些人,他们告诉我猫几乎是不爱吃草莓的,因为猫是无法感知到甜味的。而且也最好不要吃的太多,不然对身体没什么好处。

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我偶尔会切一些小块喂给它。虽然搞不懂小木到底为什么爱吃草莓,但每次吃的时候确实是很开心的样子。

后来,我的秘密还是被发现了。

那日我在静思园打扫,刘图安的太爷爷似乎是来祭祖的。见到我的一瞬间,他明显愣住了。

等他烧完纸钱,趁四下无人,便走到我身边。

“你是...何野?”他声音迟疑,带着些难以相信。

我没想到,他竟在我几十年前,还随同那个商人往返花溪经商的时候见过我,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他仍旧记得我的模样。

我下意识地应了一声,随即心头一紧,急忙找补,说只是和他祖先重名。但终究还是被拆穿了。因为我手臂上的那道疤,是当年救下年幼的他时留下的。

我当时真的被吓到了,出了一身冷汗,第一反应就是跑。若不快点跑,恐怕下一刻就会被当作妖怪抓去官府。

可我还没跑出两步,他便一把抓住了我,眼中闪着炽热的光。无论我如何推拒,他都执意要请我去家中做客。

我几乎以为天塌下来了,心想这下真逃不了了,肯定要落到不测。可没想到,他只是认认真真地请我吃了一顿饭。临别时,他郑重地对我说,虽然不知道我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但他会守住这个秘密。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我和刘家逐渐有了密切的联系。

起初,我仍旧心怀戒备,总觉得他们随时会翻脸,把我押去官府。可刘图安的太爷爷似乎真的守住了承诺,不仅没有泄露半个字,反而时常找借口让我去他们家小坐。

一开始是祭祀后顺道邀我喝杯茶,再后来,成了每逢初一十五都要招呼我过去。慢慢地,刘家的后辈们也都熟悉了我的面孔。刘图安还笑说:“你要不是长得太年轻,别人都要当你是族里的远房亲戚了。”

我听了只觉心虚,却也说不清心底那一丝暖意。曾经我最怕别人看出我的异常,如今却有一个家主动把我纳入他们的日常。

有时候,我会帮他们照看庄子里的账目;有时候,也只是安静地陪着太爷爷说说话。时光流转间,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彻底抽身,不知不觉被他们牵进了另一种生活。

我的生活,好像从小木来到开始,终于得以窥见阳光。

如同寻常人一般,我身上的线也渐渐多了起来。

可就在这时,有一根线突然断裂。

小木去世了。

其实早在之前,我就隐隐有过心理准备,可真正到来的那一刻,我仍旧无法接受。

它安静地蜷在我亲手做好的猫窝里,像是睡着了一样,就这样走完了一生。

那段日子,我心里空落落的。花溪的角落里似乎到处都有它的影子:屋檐下的午后、院子里的追逐、夜里轻轻的呼噜声...却再也找不到那双熟悉的眼睛。

于是我出了趟远门,去散散心。

也正是在这次,我遇见了那个和尚,送给我了那一串珠串。

后来的日子实在是没什么特别的,靠着刘图安他们家的遮掩,我在花溪过的倒还不错。

等刘图安当上馆长后,我平日里就是偶尔去博物馆帮帮忙,很闲的时候去静思园打扫一下。

如果抛去一直纠缠在我脑海里的梦,我的日子也算是滋润。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放弃了追寻记忆,放弃了探究“我是谁”。因为无论如何寻找,都没有结果。

直到第一次遇见沈槐序,一切才终于有了序幕。

后来我们聊起初见的那一天,我半开玩笑地说:“或许我在花溪停留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你。”

起初,对沈槐序的靠近,只是因为我觉得,也许从他身上能找到关于我自己的线索。

因此,我一次次找理由、编借口,刻意地去接近他,目的明确而冷静。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份目的渐渐模糊,甚至悄然变了味道。

我会在意他的喜怒,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心绪起伏,会为他精心准备一场生日,只想看到他露出笑容。

许多事情里,我下意识想到的第一个人,早已不再是自己,而是他。

不过,他最近有点过于挑食了。

买菜的时候,八种菜有九种不吃,真不知以前怎么没发现沈大少爷竟这么难伺候。

好在我自有妙计,凭着过人的聪明才智,早已摸清他所有不爱吃的菜,做饭时完美规避。沈槐序遇见我,他可就偷着乐去吧。

前一阵,刘图安邀请我们会花溪参加博物馆的一个展览会,神神秘秘的,不过正好有空,就答应了。

唉,就是需要收拾行李,最近被沈槐序传染的懒癌上身,根本不想收拾行李。

(来自何野时不时无聊絮絮叨叨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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