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过去,一个黑白眼仁暴露在一处软泥坑中,眼仁警惕地在四处逡巡一圈,悄悄爬起来,将身边地重物拖出来背在身上,一步一步往回跑。
他的背包在黩城,背包里有任放急需地药品,此时不回黩城,搞不好他会死在半路。
希望卡泽会灯下黑。
黩城地管理很烂,流浪汉随处可见,都是瘾君子,卡泽就是做毒发家,现在生意做大了,开始做海上置换零件的生意,一个零件两百万。
卢卡大约追到渡河旁边,没想到他们会回头。
拖着伤体,明威和任放根本没跑出去多远,一条边境线昼夜不停爬出去都得五天时间,更何况任放带着伤。
明威小心翼翼找到一处靠近溪水地山涧,差不多能容得下两个人平躺着钻进去。
任放已经昏迷,对明威地行为一无所知。
任放嘴唇干裂,浑身裹满了烂泥,明威将他扛进溪水里洗干净身体,套上湿衣服,悄悄塞进山涧中,把他的头露在外面。
明威拍了拍他的脸,低声笑道:“但愿洞里没有毒蛇老鼠,不然小兄弟被吃掉可不能怪我。”
说着,明威将刀拿出来随意地在身上划了一道口子,鲜红地血液滴在任放唇边,任放无意识地舔了舔,很快食髓知味,主动找起这缕甘泉。
“便宜你了!老子卖血养你。”明威自嘲笑了笑,“乖乖等我回来。”
将任放喂个半饱,随意割了一块布裹上伤口,然后把他整个人塞进山涧里,随意找个石头挡住他,自己则蒙上面巾,悄悄摸进了黩城。
黩城边缘没有药店,除了交易毒品地男女,就剩下卖身买毒地人。
夜里的黩城没有灯光,明威在一处桥墩旁悄无声息闷了一个男人,换上他的衣服,光明正大溜进去。
卡泽很聪明,他在各大路口都装了摄像头,小小的破烂地方尽在他掌握之中,明威一抬头便看见一个红外电子眼,立刻低下头从旁边地小路走掉。
三年没来,卡泽新增了许多电子眼,这条路入口原本是个垃圾场,明威上次带着人就是从这里逃出去的,可惜现在垃圾场还在,却多了个监控。
他从小路绕行,借着垃圾堆地掩护躲过电子眼,从里面挖出埋了好几天地背包。
明威一入手便觉重量不对!他拆了外面包裹地塑料布,露出里面黑色布料,拉开拉链,果然什么都没有!
身后有响动。
明威骤然回头,狠厉地目光一下盯在来人身上。
是个老太太!
老太太像是惊慌地看着他,接着看到他手上的背包,立刻转身要跑。
下一秒脖子就被一把刀顶住,只要再跑一步,刀就会扎进她的喉管,老太太吓得魂不附体,腿软得跪下来。
明威森然:“包里的东西呢?”
老太太猛摇头摆手,眼神躲闪。
“不知道?”明威残忍一笑,刀尖朝下,轻而易举割下她一根手指。
老太太疼得嚎叫:“啊!!!!!”
“闭嘴!”明威冷漠地指着她的脖子,“再不说,杀了你。”
老太太慌张指着身后,哆嗦着道:“在......在家。”
一股骚味弥漫,老太太失禁了。
“带我去!”
此时已经接近清晨,明威心头忍不住急躁,面色更加冷酷。
老太太哆嗦带着他来到自己家中,所谓地家不过是竹编地四方小屋,头顶盖着稻草。家里破破烂烂,一张破木板床靠在墙角。
老太太忍着流血地手指,从床下地塑料盆中拖出来一盆东西,明威将包扔给她:“东西装进去。”
老太太顾不得流血的手,慌慌张张将盆里的药品子弹塞进去,匆忙拉好拉链,双手捧给他。
明威盯着她装进去的东西,唇角露出一抹恶意地笑:“我的枪呢?”
“枪......枪.......”老太太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明威不需要她解释,冷漠地说:“去跟阎王解释吧。”
杀人,明威捏了捏手上粘腻濡湿的血液,很久没有这样地感觉了,明威最后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老太太,面无表情离开。
明威包里本来装了一把冲锋枪,现在它不见了,没有枪,得去抢。当务之急先救了任放再说。
明威从垃圾堆侧面绕过去,躲开摄像头,背着包窜进树丛之中,宛如猿猴,瞬间没了踪影。
边境雨林。
卢卡几人在渡河旁聚头。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握着枪,皱眉道:“卢卡,找不到他,怎么办?”
“附近搜遍了,没有。”
卢卡阴沉地看着四周:“那个条子第一次来边境,一路上没下过车,不可能熟悉边境线路,一定有人接应他。派两个人先回木屋,剩下的人跟我继续找。他身上有伤,跑不了多远。”
此时天已擦亮,明威从黩城进林子,快速前进时突然听见脚步声,他抬头一瞬攀上一株橡木树,飞快隐藏。
不一会儿从林中窜出两个拿着枪的男人,边走边说:“这个条子真厉害!被绑了那么久还能逃走。”
“切,这算什么,当初老大身边另一个人更可怕,差点就杀了老大。”
两人交头接耳走得飞快。
明威屏息,发觉他们后面没有人。
“卢卡让咱们回去叫人,要围了这片林子。可那个条子受那么重的伤有能跑到哪去?”
“不知道,先回去再说。”
两人一前一后正走着,忽然前面那个人听不见脚步声了,顿时机警回头就是一枪。
“砰!”
子弹放空,身后的人已经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那人立即回身要逃,根本不管地上人的死活。
可已经来不及了,等他回头时,一个如幽灵般的男人近在咫尺,伸爪猛折,立刻折断了他握枪的右手。
“啊!!!!!”打手痛呼,左臂挥拳企图还手,可男人一脚便踢断了他的腿。
“是你!”打手瞪大了眼,顿时高声大喊:“是你!明威!你还敢回来!”
他大声呼喊的行为引起明威警觉,立刻拿起地上的枪就要杀了他,可他慢了一步!
一枚子弹已经无声穿过他的后脑,崩开一朵脑花。
明威警觉抬头,瞬间瞄准对方。
“是我!”
任放蹲在一株老树枝丫上,脸色惨白,正拿着枪,枪口冒烟。
明威收起枪械,一个助跑过去,取下拴在树上的背包,兔起鹘落来到他身边。
“什么时候醒的?”
明威从包里翻出一只抗炎药物,用针头抽出药品,不等任放反应便扎在了他的胳膊上。
几秒钟一支药就打进任放的身体。
任放握了握拳缓解胳膊肌肉酸胀感:“醒了没多久。有人找到那,藏不住就出来了。”
明威翻找东西的手一顿:“杀了他吗?”
“没有,他没发现我。”任放喘了口气,胃里面长时间没进食,疼得眼前发花,他甩甩头道:“你给我喂了什么?一股铁锈味。”
明威翻出一盒牛肉压缩饼干扔给他,哼笑着说:“你现在还能活动,得感谢我喂给你的东西。”
明威拆了一包饼干塞进嘴里,扬了扬手含糊道:“我的血。”
任放两三口一块饼干就下了肚,明威又扔给他一块。
“你的血有什么用?上次在凉山镇我也看你用血给黄玲上药。”任放拿着饼干问。
明威将背包撂在脚边,站在高处仔细观察了四周,嘴里说:“别得了便宜卖乖。我长大的环境比较特殊,吃过很多草药,血里面有点抗炎的东西在。免费给你们补血,要懂得感恩。”
“吃饱了吗?吃饱了就出发。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任放握着枪做好准备:“怎么走?”
“跟着我。”
明威跳下树,拿出军工刀,开始在前面开路。
白天雨林里很容易暴露目标,但明威二人必须尽快脱离这片林子,兵贵神速,只能冒险出发。
雨林的危险绝不是说说而已,仅仅两三百米,明威已经杀了三条毒蛇。
有一条甚至藏在一株树苗枝丫上,如果不仔细看,肯定会当成枯树枝忽觉过去。
可它发难之时便被明威削成两瓣。
在雨林中冷兵器比热武器好用,任放得顾忌子弹消耗,所以对危险的虫蛇只能用棍棒砸烂。
明威一言不发带着任放赶路,一直到太阳照在头顶,他才稍稍停了停,回头瞅了一眼任放,从包中掏出唯一一瓶水道:“喝了。”
任放摇摇头:“还能撑得住。”
“别啰嗦。”明威甩给他,自己跳上最近的一株大树,突然变了脸色。
“藏起来!有人来了。”
任放立即抱着水缩进灌木丛,这里就像从没人来过。
不一会儿一群人果然从林中窜出。
这片位置极为安静,蝉鸣鸟叫什么都没有。
可卢卡觉得不对,这里的环境不对。
卢卡身边四五个男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卢卡为什么停下。
“卢卡,怎么不走了?”其中一个男人问他。
卢卡制止他,仔细观察着四周。忽然发现前面不远处一只砸得稀烂地黑蜘蛛。
有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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