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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好久不见

能拄拐下地之后,花姿便把徐丽娉“撵回”了枫月海湾,虽然有她搭把手确实方便了很多,但是也不好一直麻烦她,枫月上下那么多事情都需要徐丽娉。

虽然腿脚不便,但给自己烧点开水、叫个外卖这种事情花姿还是做得来的,就是没法洗漱比较影响生活质量,大冬天的不洗澡也就不洗了,但碍着额上有伤,头发已经很久没洗过了,头皮痒得直想挠。

心情不好,花姿便想吃东西,胡吃海塞了一堆,可不知道是不是郁闷太过,怎么吃一摸腰还瘦了一圈。一天晚饭点,花姿特别想吃村口大榕树那家馄饨店的蛋黄烧麦,宅家这小半个月,十分想念那个味道。但时间已晚,店员们都已下班,她只好拄着拐自己去买,幸好路上行人还多,大约也不会发生与那一夜同样的事情。

经过路灯下那片熟悉的阴影地带,花姿还是会忍不住心中戚戚,要不是邻居小夫妻路过,那个地方怕真会成她的死亡第一现场了。

其实拄着拐、油着头、素着面、穿着睡衣邋里邋遢地出门,花姿也觉得不好意思见人。幸好这渔村的熟人也都是见惯了的,都知道她什么情况,不便当的时候不太注意形象应该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更加没什么重要的人值得她穿着光鲜地去见。

人说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听见一首歌、淋到一场雨,或者看见一个背影都能想起他来,然后因此惹出一阵伤春悲秋的心酸。花姿走到馄饨店门口,远远看见店门一侧站着一个高个子男人,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珊瑚绒男士睡衣,一晃眼竟很像南劲锋。

真是昏了头了,南劲锋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该舒舒服服地躺在他东港的大房子里,思念太过,都出现幻觉了。

花姿忍不住自嘲一番,回过神来时那人已经转身走进了店里。她叹了口气,甩脱无用的思绪,继续往前走。

临近打烊,馄饨店里人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小小的厅堂里仅有一桌客人还在用饭,看模样打扮像是刚下班的打工人,除了他,只有花姿和那位体型很像南劲锋的男子。他还在点餐,因是先来的,所以排在花姿前面,离得近了,越发觉得他像南劲锋。

男人站姿很有范儿,庄重也规矩,长身玉立,看着就赏心悦目;就是打扮有些懒散、随意:那身宝蓝色的睡衣是系腰式的长袍,下半身没穿长裤,小腿白净,肌肉都长得很好看,脚上拖沓着一双蓝灰色的绒拖鞋。瞧这模样,该是住在这附近、休息宅家、打了一天游戏、饿了出来觅食的小青年,只是这么好看的男生,怎么从前没见过呢?

顺着男人修长的身形往上看,见他一头乱遭的头发、好看的耳垂、硬挺的侧颜,越看越像南劲锋。接着,男人把插兜里的双手伸出来,取出手机扫了店里的付款码,对着柜台的阿姨说:“老板娘,来一份蛋黄烧麦。”

听见这声音,花姿呼吸滞了又滞,慌张到恨不得立刻夺门而出。要说刚才看个背影她还不敢相信眼前这人就是南劲锋,但他一开口,那熟悉的声音……

花姿真想转身逃走。那时候决绝地说了要断交的话,这么久没有联系,再见面她断了腿,又憔悴又邋遢,无论怎样,女孩子遇到心仪的男生,也想保持自己最好的一面,而不是这样,狼狈又丢脸。

往后出门一定得看看黄历,不行学学算卦。

馄饨店的菜单牌是亚克力的,里面放上彩色的底图便像镜子一样,南劲锋和花姿所站的位置正对着菜单牌。南劲锋也从投射的镜像中看见了他身后露着半个身子的花姿,下意识的后头一看,正和她对上了眼。

搬来渔村这些天,南劲锋从未遇见过花姿,也知道不会遇见她,腿断了最起码也得修养个十天半月才好下地,没想到她好得还挺快,这才几天就下地蹦跶了?因是周末,南劲锋不需要去公司,在出租屋里看了半天的书。他租的房子就在早点档隔壁,临街开窗,是以看书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奶茶铺的动静,花姿二楼的卧室阳台,窗帘也是时而开时而合,时而半遮半掩,但他从来没看到过花姿的身影、从那浅绿色的纱帘后影印出来。

下午四点多他困了去睡觉,渔村不知道为啥这么好眠。黄昏时分醒了,肚子饿想吃蛋黄烧麦。因来去一程也花不了什么功夫,也不会遇见花姿,便穿着睡衣就出门了。只是这会儿饭刚点上,花姿就出现在身后。

南劲锋下意识别过眼去,这么多天,他还未从那晚的决裂中走出来。只是别开眼之后,又忍不住低头看她,眼神缠绵又珍惜,真的好久没有见了,她也瘦了好多,额头上贴着白色纱布,身上睡衣皱皱巴巴,两侧胳膊下架着拐杖,右腿上打了石膏。

南劲锋自上而下将花姿打量了一番,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狗女人,都这样了还敢出来蹦跶。真想开口骂她两句!只是没想到,自己倒先被花姿埋怨了。

花姿没忍住直接问了出口:“你怎么在这儿?”

南劲锋的表情先是慌张踌躇了几秒,只是后来听见花姿这么问,便多心觉着她不想看见自己,嫌弃自己,见自己就烦。他怕她出事,颠颠得跑过来跟她挨得近些,又怕她困扰,行止都避着奶茶铺走,他事事为她考虑,反较那天晚上在她这里受的伤,对花姿的怨念又起。

“怎么?你是占山为王的女土匪吗?这渔村是你圈的地盘吗?只许你在这住,我就不能住、不能在这里出现吗?”南劲锋没好气的怼了回去。

花姿被噎得哑口无言,得,这是还气着呢。“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多想。”

“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你拒绝了我,所以我就该看见你就躲?就不该出现在你面前碍你的眼?你好霸道!”

花姿越发头大,他是吃错药了吗?刺激这么大吗?“都说了没这个意思,你这人怎么不依不饶?就是意外你怎么出现在这里,打个招呼还不成吗?”

花姿笨拙地解释,南劲锋凉凉地瞥了她一眼,双手插兜,一幅傲娇的姿态,也不再为难她。

一时间二人再次陷入沉默,这种气氛让人很煎熬,花姿仰头几乎把馄饨店的四周打量了个遍,连屋角的一处蜘蛛网她都找了找有没有猎物,她要让自己变得忙一点,哪怕只是眼睛忙。没想到这大半个月的分别,再见面竟是这样的场景,花姿很欢喜,又隐隐有失落的感觉,明明很想对他说,我很想你,这些天过得好不好,却怎么也不知如何开口。

这时,店主突然开口说道:“花老板,你在这儿站半天了,想吃什么看好了吗?要不就点蛋黄烧麦?”

这时,花姿才恍然,原来自己还没有点菜,“呃,就那个吧,原本想换换口味的,但是看来看去,还是觉得这个好。”她拼命掩饰着自己的狼狈,幸好南劲锋并未再嘲笑她什么。

“腿都被撞断了,大晚上还一个人到处瞎跑,可真是不长记性。”南劲锋余光斜瞥了一眼花姿拄拐的腿。

花姿讶异,她也没跟他说过自己腿是被撞断的事情,这人是怎么知道的呢?“你怎么知道我腿是被撞断的?”

南劲锋嗤笑一声,说:“这小地方,什么事藏得住?街坊四邻都知道,我不问都有话传到我耳朵里。”

“这样子啊。”也对。

“都这样了,你还挑我的刺?就不能安安稳稳在家里待着、腿好了再出来?你要是再出点什么事……你让……徐丽娉怎么过?”

花姿被训得像个孙子似的,自觉面子上挂不住,忍不住回嘴道:“我饿了要出来找吃的,总不能被撞一下就吓得连门都不敢出了吧?你意见还怪多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出了事我就路倒路埋,碍不着你的事。”

南劲锋被花姿气得胸口疼,但为了在她面前保有自己最后一点颜面,只能时不时仰头看天,故作无所谓道:“对呀,当然碍不着我的事,我是你的谁呀?我有什么资格管你?算了,你就当我是长舌妇,多管闲事了。”

南劲锋先来的,他的餐自然也是先好。厨子从窗口把外卖盒递出来,他接过后又在小菜台装了一些腌菜,然后先走了。

他离开时开关玻璃门带来了一阵凉风,吹得花姿眼泪又差点流下来。

馄饨店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在经营,请了一个妇人帮忙收银,但掌勺的活还是两位老人干,只用一柄小平底锅煎烧麦,所以出餐速度很慢。花姿等了许久,这才等到了自己的烧麦。花姿将打包盒挂在拐杖上,转身出门。

暮色已深沉,一阵冷冽的夜风吹过,飘来一阵烟味,灯下的空气里阵阵烟缕向上飞旋而去。南劲锋没走,他还拎着打包盒站在门边,脚边地上踩灭了两根烟头,手上还夹着一根抽了一半的香烟,抬头看着星点密布的天空,听见花姿出来了,也未有一点反应。

南劲锋态度十分冷淡,花姿猜想他大约是不愿同她讲话的,于是也没有打招呼,自行离开了。巷子里的路灯将花姿的影子拉得老长,她走得很慢,颤颤巍巍,走着走着却发现,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地上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是南劲锋,他跟在花姿后面,以更慢的速度行走。

两人的脚步声在巷子里渐渐同频共振,她卷曲的长发、口中呼出的热气,他手中香烟飘出的阵阵烟缕,交相在灯影下阴翳出缱绻的影子……

他是在保护我吗?怕我再在这街巷中被撞一次?还是只是单纯的走路?只是方向一致?花姿这般想着。

直至最后,花姿已走到奶茶铺门口,不受控制的回身张望,发现南劲锋正站在早点档隔壁那间屋门口,从兜里翻找出钥匙,开门进了屋。

难道这几天,他住在这里吗?他为什么住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吗?还是为着自己的事?可他来,也没让自己知道?花姿不停猜测着南劲锋搬来渔村住的目的,心里既有点触动,又有点担忧。

南劲锋进屋不过一分钟又出来了,彼时花姿还愣怔在门口。他拎着自己的外卖盒,朝花姿这边走过来。他的身影越来越近,花姿也忘记了呼吸。直到他走到自己面前,将外卖盒举到花姿面前晃了晃:“刚抽烟时间太久,烧麦有点凉了。我搬来没几天还生不了火,借你家厨房热一下。”

2023年10月15号,第一次去嘉兴。二十来块钱的动车票,经济实惠却也难忘的一次短途旅行,一个人行走,去看另一个城市的人文风貌,去吃当地特色的食物,留下一段特别的回忆。

早上从上海南站坐车到嘉兴站,坐了有轨电车,后面全程骑共享电驴。先去了优麦一客,想去尝尝这家的蛋黄笋干烧麦。上海没有共享电动车,所以第一次戴那个头盔不会摘,停在小店门口,光是扣头盔的按钮就扣了好几分钟,最后也没有研究明白,是暴力从脑袋上拆卸下来的,想来那个时候自己满脸的憔悴、头发被头盔压得扁塌塌的,一定很难看。

平常,也不大会在那种陌生的境地太过关注自己的形象,只不过那天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男孩子站在优麦一客门口,他当时抽没抽烟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很高,白白净净的面孔,背挺得直直的,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绒睡衣,露着两条结实的小腿。即便只是远远看了一眼,也知道他很好看。

忍着很美好的心情朝那个小店、那个男生走近。那天店里面人很多,老板两口子甚至连点餐的时间都没有,我在柜台处站了好一会儿,依旧没有点上我想要的食物。这期间,那位男生从门口走进来,抄着一口流利的嘉兴话、自然熟稔地与老板交谈,我一点都听不懂,可是觉得他的声音非常好听,淡然温和。我很胆小怯懦,他说话时我才敢正大光明的打量他,可他站在我的右手边,我只能看见他的侧脸:高挺的鼻梁、白皙光滑的皮肤、好看的脖颈和说话时上下滑动的喉结,真好看,我的眼睛不自觉漫上了笑意。

我猜他的家一定就住在那附近,穿着睡衣、拖鞋不会跑这么远来吃口早餐,店里面没有空位,那他一定是要打包带走的;他刚才点的是什么,没听懂,会不会他点的口味是最好吃的?胡思乱想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真是很美好的一次遇见。

但遗憾的是那天,我没有留在优麦一客吃早餐,因为等待太久,第一次去嘉兴我希望可以节约时间,避免耽误晚上的返程,所以那天匆匆走了,甚至没有等到那男生的烧麦做好......离开后,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失落下来。

后来,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也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好看的男生,虽然我现在连他的侧脸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有高高的鼻梁、上面好像有一颗小小的痣,只记得当时的阳光很好、感觉也很好。后来,《旧港听风》写到男女主重逢,情不自禁又想起那一天,想起那个男生,或许在我的小说里,可以浅浅的怀恋和寄托一下我那短暂的绮梦,所以我把遇见那男生的场景写进了西港渔村。

写完这一章,又自己重读了一遍,真心觉得这是我写到现在最最喜欢和顺手的一章了,男女争吵,本就是心头一热的事情,因爱而分开,也可以因爱而重聚,就算误会没有解除又怎样、就算说出去的话收不回来又怎么样?感情到了,山崩海逝也要奔向你。

为了弥补一年前的遗憾,今年的10月23号,我调休假期准备重游嘉兴,去吃当初没有吃上的蛋黄笋干烧麦,小说里的花姿南劲锋都眷恋的味道,终会有真实的映照,我不再是他们人生的观众,我是他们的同行者。虽然知道人生不会那么赶巧,但是我期待再次遇见那个男生;如果真的遇见了,我会躲在人群里默默看着他,记住他的正脸。

谨以此文,记录我的短暂的、美丽旅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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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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