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知仙不理解林逢春对自己的情感,他背负着无数的谜团闯进他废墟般的世界,自言自语地这边摸摸,那处瞧瞧,说他要全世界最好的珠宝将这里重新装饰得金碧辉煌。
他一个字都不相信。
被伤痛裹覆的灵魂,没有太多余力去观察世界,也没有力气重新相信别人。
然而就像冬夜中行走的人遇到了一个抱着炉火的路人,对方说他的炉火可以免费借给你,你不知晓代价,但求生的本能会让你压抑着怀疑的本能,尽力去尝试拥抱这炉火。
白知仙揉着有些酸涩的眼,就见床位窝着团影子。他仔细去看,是林逢春清瘦的后背蜷缩成猫脊椎骨同样弯曲的形状,下巴塞在双膝间,用手机玩着他永远打不过的游戏。
“你醒了?”
林逢春头也不抬地询问,白知仙愣愣看着他的背影,缓慢地眨动着眼睛,那其中泛起些许柔和的颜色:“嗯。”
“你知道火神赫菲斯托斯的故事吗?”
白知仙看着他没有转过来的背影,不太高兴地蹙眉:“你要是想说就直接说。”
林逢春转过身,白知仙的情绪在他专注的注视中逐渐平静下去。林逢春盯着他道:
“他是希腊神话里奥利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因为他丑陋,一生下就被母亲厌弃。后来宙斯和她母亲吵架,为了保护赫拉,他被宙斯丢下奥林匹斯山,坠落在莱姆诺斯岛上,成为了十二主神中唯一身体有残缺的神祇。”
“赫拉没有因此改变对他的忽视和冷漠,他还是默默无闻,不被人喜爱。他很聪明,拥有发现和创造美的眼睛,他粗糙的手创造出光最美妙的舞蹈闪电;他捏出了可以诱惑人释放最邪恶**的少女潘多拉”,林逢春慢慢凑近白知仙,白知仙懒洋洋躺着,听着林逢春清脆的声音,像慵懒的豹子挂在树上,惬意地晃着尾巴:
“这么一听,我觉得拿到这个面具还是不错。”
林逢春顿住了,有些不满:“你想彻底被粉丝抛弃吗?”
“难道没人能发现赫菲斯托斯的内在美吗?”
“他的亲生母亲赫拉都不能第一时间做到这一点,更何况其他人”,林逢春挑眉讥讽着。
“别人为什么要给你那么时间,我宁愿你作头脑空空却俊美绝世的阿波罗,我也不要你做辛苦付出只能等待别人乞怜的赫菲斯托斯。”
白知仙的目光同林逢春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他知道林逢春说的都是真心话。
他笑了一下,弯弯的眼中似乎收敛进了整个世界潋滟的艳色:“好啊。”
“你能证明给我看吗?”
林逢春翻了个白眼:“我这两天拼死拼活从M国联络,不就是为了给你换一身行头,真以为我要你上去转圈丢人吗?”
他撇过脸,遮住自己有些发红的脸。
怎么忽然对着他,笑得那么好看。
……
蒙面歌手这个节目,在林逢春为白知仙的规划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幸好白知仙对他的所有决定,几乎称得上无所谓的听从。
像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布娃娃。
如果是其他人,林逢春会直接将人绑回M国,找最好的医院给他看心理和精神方面的问题。然而对方是白知仙,是死了也想死在舞台附近的人。
他不会忍心在他最无力的情况下,轻手折断他追求梦想的臂膀。然而现在的他的精神状态脆弱成了薯片,林逢春自然要掂量任何恶评风潮都会将白知仙直接摧毁。
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走最传统的路线——
卖脸。
是的,把白知仙打扮得最好看,安排出去卖脸。
先笼络一批颜粉,然后一步一步展露白知仙也许“美好”的灵魂。
可不要小看颜粉的能量,这批人,风吹不走、雨打不掉,只要白知仙不要哪天想不开去乱整容,定期拍拍照卖卖肉,这批粉丝能爱他到天荒地老,甚至可以忍受一些常人根本忍受不了的恶劣行径。
美人诶,坏就坏点吧。
能怎样呢?
但是他帅啊。
对于现在黑料缠身的白知仙来说,这是当前最好走,也是理性上最优的路。
然而,问题来到这里,怎么将白知仙的颜值卖出去。
要知道现在流行的是帅而不自知的帅哥,要怎么卖脸,卖的天然去雕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这可是一门讲究活。
要有氛围感,要有朦胧感,还要有活人感;要脆弱、惹人怜惜,但不能过于女性化,不然吸引来的不是女友粉,没有太强的购买力;还要有个人特色、更要有男偶像的侵略性……也就是性张力。
林逢春思量再三,最后定下了一个概念,借鉴了东洋武士和Z国传统的武侠概念,打造了一套行头。
他要将白知仙裹得严严实实,但是要将人的身材勾勒得清清楚楚;这脸当然要遮,但是脸型不能遮,头身比不能遮,柔顺的发质不能遮。
同时精心为他设计了一些卖点,比如白知仙手指好看,拿话筒的时候会切近景,那么类半指手套当然要安排上。
又比如这面具的质感,怎么做得简洁又色气,有神秘感但是不让人觉得害怕和惊悚,而是生出一种向往和探究欲。
除此之外,如何在不显得矫揉做作的同时,让白知仙可以有更多耍帅的空间。
他现在不太能和外界自如交流,这样的特质如何融入到概念中,变成一种能吸粉的高冷人设。
还有唱什么样的歌,什么风格?
如果打扮是禁域神秘的,歌曲风格也许应该往这边靠,那么最适合他的初舞台搭档又该是谁——
林逢春撅着屁股在骚扰文尧娜才得到的一堆资料中翻来覆去地对比查找,最后,兴奋地抽出一个人的资料,举过头顶,恰好白知仙端着杯牛奶老神在在地从门口路过。
他用脚尖拖着林逢春特意买回来的毛茸茸的白色拖鞋,下身是拖地毛绒浅蓝色家具裤,上身也是绒绒的白色毛衣,头发软软地塌着。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林逢春,喝了一口牛奶,忽然耸起肩膀,捂嘴嗤笑起来:
“好蠢。”
回击他的是裹挟着林逢春正义怒火的拖鞋:
“滚!”
林逢春今天起了个大早,拨开缠着他睡得和死猪一样的白知仙,穿上提前一条天备好的衣服,垮着包,搓手出了门。
H国的秋冬有一种很冷肃的感觉,连人的情感都要被冻结住了,行走在灰色的街道间,仿佛中又像是行走在毫无生气的已经死掉的森林中。
林逢春不喜欢这样的气候,他用力将下半张脸埋进自己的围巾里,攥着背包带子,走进了约好的咖啡店。
浅野冥走进来的时候,那个坐在结霜窗边托腮朝着霜花上自己若隐若现的青年非常扎眼。柔顺的黑发、温润的侧脸,圆融的眉眼不笑都有着令人心生喜爱的温度。
一种人的温度。
他只是穿着简单的黑色体恤,人却像是泡进墨汁里的牛奶,黏糊糊的甜腻,融在有些发苦的墨香中。
浅野冥甩了甩遮住眼的刘海,清清喉咙,两三步走过去:
嗨,帅哥?
对方却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转过来,脸上堆着敷衍的热情微笑,佯装惊喜:
“浅野老师吗?我就是您的粉丝林,没想到您这么准时!”
浅野鸣:
“啊?”
林逢春亲亲热热抓住对方的袖子,将人让在位子上,又狗腿地将咖啡推过去,两眼亮晶晶的:
“我特别喜欢您的那首ぐれん,简直是爱情中的绝唱。”
浅野冥忍住走人的冲动,他从对方毫无真诚的眼神里看出这应该是他上网谷歌后的结果,然而……他牵强地露出一个独属于自己的扭曲笑意:
“您好林,这么喜欢的,能为我唱两句吗?”
林逢春的笑意僵在了脸上。
浅野冥忽然感觉舒服多了。
林逢春摸了摸脸:“浅野老师,咖啡馆还是有些不方便,下次有机会的,我特意唱给您听。”
“下次什么时候?”
林逢春眼睛不由瞪得有些圆,他吃惊地看着对方,完全被浅野冥的理直气壮压制。如果文尧娜在这里,大概会很解气。
“下……下周三?”
“那就说定了”,浅野冥将手机打开,让林逢春把自己的电话号码输进去。
“那么可以继续讨论一下蒙面歌手的事情吗?”
林逢春笑眯眯地从包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他知道浅野冥是颜狗,而且喜欢男人。必要时候,白知仙的色相也是可以卖一卖的。
这些照片是他前两天拉白知仙去附近写真馆,按照林逢春希望的概念拍摄的。
他没舍得让白知仙穿自己准备的衣服,临时用写真馆相似的服装拍摄。
照片都多是幽深的山林古寺,白知仙戴着斗笠穿着黑色劲装,在不同的角度搔首弄姿,非常有视觉冲击力。甚至有一张单独给他的眼睛拍了特写,那眼瞳美得像是画家用油彩一笔一笔画上去的。
写真馆拜托他们将照片卖给他们几张当宣传,林逢春当场拒绝。
在浅野冥看这些照片时,林逢春仔细观察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发现对方竟然没有流露出什么心动,只有些许赞叹时,心中微微生疑。
浅野冥却撑着侧脸打量起林逢春:
“你多大了?”
林逢春牵强地笑了一下:“十七。”
还没成年啊。
浅野冥很有操守地适时表达了下遗憾,
不过马上就成年了。
他点了点照片:“这是你男朋友吗?”
林逢春有些生气,沉下脸色:“浅野老师,这和您没有什么关系。”
看上去不是。
浅野冥正了正脸色:“事实上,现在接触我的人有很多,想和我组初舞台的选手也很多。老实说,我今天来本来是打算直接拒绝你的。”
他指了指那些照片:“他的形象非常好,我能想象他即使不唱歌,站在我的舞台上,也会有很好的效果,但是这不足以让我答应。”
林逢春正打算从包里掏出新的东西,却被浅野冥抬手止住,他露出一个自以为很潇洒,在林逢春看来相当油腻的耍帅的笑:
“你长得非常是我的菜。如果愿意当我男朋友的话,我可以和你朋友组初舞台。”
林逢春站起来,将自己身前的那杯冷水直接泼在他的脸上。
浅野冥被泼个怔愣,林逢春已经背着背包站起来。
“喂。”
林逢春皮笑肉不笑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浅野老师,我着急回去练歌,我们下周三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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