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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迟迟春(沈束)[番外]

老家屋檐下的燕子在冬雪消融之后,终于衔着一枝堪堪冒出点翠色的枯枝出现。黑白青的色调映在碧蓝的天幕上,像小时候语文课本上的绘画。

我们一起走在融雪后有些潮湿的路面,不算泥泞,但她走得很小心。傅月这个人,天生的偶像包袱。比谁都在意自己的形象,连带着管理我的形象。衬衫不许全塞裤子里,裤腿不许塞进袜子里,诸如此类。这种独拘谨不如众拘谨的思想,在当今也是少有的。

老旧的路我们慢慢走,往前一点,在傅月的左边是一个秋千。年久失修,漆已经鼓起一个又一个泡,看起来像是快要蒸发了。傅月在秋千面前站了会儿,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能在悲叹白驹过隙。我就跟着站在她边上,缅怀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该死的浪费我和傅月时间的秋千。

等她回过神,她就会转过来问我傻愣着干什么。

倒打一耙。这是傅月的拿手好菜。

新年后的第一次虚度光阴,我和傅月一起。

以前这样过很多次,什么也不干,选一条路,慢慢在路边走着。有时候会围着很多孩子,有时候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世间百态都在路边发生,我们就肩并肩从百种人间路过,一起走自己的路,

傅月走路的时候会把心情写在身上,不高兴的时候就走得很慢,一步大概只有四十厘米,蜗牛爬似的慢吞吞挪着,头也被什么压着似的,只顾着看自己脚尖。每次这种时候,我问她怎么了,她都会沉吟一会儿,然后和我说:“下个路口告诉你。”

给另一半足够的个人时间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也不追问她,陪着她走到路口,等她措辞好了再告诉我。都等这么久了,再等一条路的时间又怎么了呢,爱人最重要的是足够的耐心和等待。

也许会有人觉得她这是搪塞,或者等到下个路口,这件事已经掠过,不会再提及。但傅月不是这样的,她答应过告诉我的事情,就一定会同我说。

如果不是这个路口,那就是下一个路口。总有个路口会宣之于口的。

这是我关于傅月的等待中极度的自信。

所以这一次我也没说话,我们就这样并肩,一言不发走剩下半段路,直到路口。傅月站在交通信号灯下,抬头看了眼红灯,问我:“沈束,我们是不是错过了很多?”

“哟,”我没忍住,“你还有这悟性呢?”

伤怀的气氛被我打得七零八落,拘谨如傅月也用力掐了我一下。疼是真疼,怒也是真怒,绿灯过马路的时候脚跺地走得邦邦响,我上去牵她手还被甩开。

这几年脾气真是越来越大了。我只好勾着她小指,一声声好姐姐的叫唤。我说好姐姐,今儿是我的不是,您看在我愚昧无知的份上,高抬贵手好不好。

她不敢看我,她害羞的时候一贯不敢看我,耳朵赤红,嘴上还要嘀咕让我别说了。

别说?这个时候别说还有什么时候能说?要说就要说到傅月投降为止!

我继续撒泼打滚,反正我什么样子傅月又不是不知道。她左右看看没什么路人,几步上来捂住我的嘴,声音低低的:“沈束你丢不丢人!”

哄老婆有什么丢人的?别人有我哄得好吗?

我挑眉,隔着她的手问她:“那你认输吗?”

傅月听到这话收回手,冷笑一声,说改日再战。

我说,真不知道你哪儿来这么大脾气的,这几年作威作福的,容不得半点忤逆。

傅月鼻子一皱,说你自己惯的你自己没数吗?

还真是我惯的,起初的傅月像只刚踏出笼子的兔子,犹豫着向前走几步,试探着蹭人的手掌心。现在的傅月——现在的傅月已经坐在我头上了。还会在我歪头看她的时候,用一种“那咋了”的表情看我。

傅女帝。我是她的奴才小沈。

她听了我的描述哈哈大笑,朝我把手一伸:“好了,奴才小沈,扶我走。”

我牵着她的手走,她现在心情好了,也由着我十指相扣了。这一段路人不多,但走到下个路口,大道变宽,人也渐渐多起来。我把她往我自己这边拉了点。

天冷的时候其实傅月不爱伸手,好在我的手足够温暖,所以她愿意这样牵一牵我。还好我足够温暖能留住她,于是我问她:“还觉得错过吗?”

她好像没反应过来,看起来有些懵。于是我说,傅月,对过去耿耿于怀的话,会把现在忽略哦。

现在,当下,我们十指相扣的温热指尖,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脚下的青砖或者斑马线,还有一抬眸就能看到地平线和蓝天。是胜过从前一切一切的存在。

这个存在的名字可以是当下,也可以是真实。

我不爱缅怀和幻想,我知道我和她从前一不小心擦肩而过了。冗长八年的空白,是像老旧电视机雪花片一样的我们,也是各自奔跑的我们。但是这又怎么了呢。

紧握她的手,替她暖手,和她一起平安走过每一个路口,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傅月问我难道没有愿望或者执念吗。

我想了想其实是有的,但这种情愫不是对过往的人的。这种情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落在此时此刻的人身上。

我的执念是永恒。

因为执念的本质是渴望拥有,渴望获得。

而对傅月,我的执念是朝夕与共,岁岁年年,长长久久。

我们一起走到市民公园,傅月找了个长椅坐下。天气很好,她仰头看我的时候眯起眼睛,语气嗔怪说你坐下呀。

我说奴才哪能和皇帝坐一起的。

被她踹了一脚,然后我老实坐下了。

公园人很多,我们就坐一起晒太阳。傅月说这是年纪轻轻就一把年纪。我没说话,她就又说,挺好的,二十多岁把八十多岁的夫妻生活都尝过了。

我说那是要等八十多岁再尝二十多岁的夫妻日常吗?

她说也不是不可以。

真是倒反天罡。

八十多岁再来一次对二十多岁的对彼此的热恋。这算黄昏恋还是死灰复燃还是爱得足够久?我想不出答案。

有个小孩从我们面前跑过,一边跑一边脱马甲。打篮球的十六七岁的男生把外套脱了,露出里面的短袖。

傅月问我春天是不是到了。

我说大概吧,因为这次冬天好像不是特别长,甚至对春天都不用翘首以盼了。

傅月若有所思,她说今年的春天和往年比其实有点迟了。

我说,没有迟。

我们安静坐了会儿,听着远远传来的孩童的玩闹声,篮球落地的邦邦声,还有少年欢呼的声音。微风拂起傅月的发尾,她抬手把头发别到耳后,又压了一下。

我从口袋里掏出发夹给她,她接过去戴好。

然后她声音平静地说,沈束,我说的不是春天。

于是我也摇头,我说的也不是。

其实比错过更让我难以承受的是就此别过,我们可以暂时的,暂时去为了自己做更多,但是最终还是会想要殊途同归,又或者为了彼此向同一处奔跑。总之,我最怕的是杳无音讯和再无联络。

只要有一丝丝可能性,我都想试一试。

我知道很多时候轨迹会有偏差,所以我幸之又幸我们再一次出发。

我说,傅月我们去旅游吧。

傅月问我去哪里。

去哪里……

去晨钟暮鼓,去山川皑皑,去泉水潺潺。

去到地图的最后一个角落,去到岁月的最后一点青色。

去无数个以后,去数不尽的黄昏。

迟春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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