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萧叙白,是在他那个金光闪闪的牢笼里。他站在墙角,手里端着酒杯,像个被精心打扮后放在橱窗里的等身人偶。完美,却毫无生气。
我听说过他,萧家那个没有瑕疵的作品。真他妈可笑。这世上哪有什么完美的人,不过是把活人塞进模具里硬生生压出来的怪物。
我故意凑过去,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作品会不会有除了“嗯”、“哦”之外的反应。结果比我想的还有趣……他连衣服都不是自己选的。那一刻,我心里不是嘲讽,而是突然冒出一股无名火。萧正延那个老东西,把人当狗养。
我说:“不喜欢的,就丢掉。”其实没指望他真的听进去。这种被驯养了十八年的家犬,早就忘了怎么咬人。
可我错了。
当晚看着他站在大厅中央,挨着耳光却挺直背脊说不结婚的时候,我心脏猛地一跳。
那不是反抗,那是一个活人从傀儡的躯壳里破土而出。他脱下西服扔回去的动作,利落得像个宣言。
我把他拉出那个鬼地方,手心里是他冰凉的指尖。他在天台上看着灯火,眼睛里有光在慢慢亮起来。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不是在救他,我是在打捞一颗被沉进深海的星星。
带他逃亡的日子比想象的难。他太干净了,连怎么在路边摊吃东西都要现教。可他又学得很快,像块干涸的海绵,疯狂吸收着一切属于人的常识。
看着他笨拙地吃烤串,小心翼翼地数零钱,我第一次对活着这个词有了实感。原来带一个人重新认识世界,是这种感觉。
但我低估了萧家的手段。看着他被拖回去,我恨不得把整个萧家都炸了。混进去当医生那天,我手都在抖。掀开他衣服看到那些交错的血痕时,我脑子里嗡的一声。萧正延真他妈不是人。
他醒来看见我,眼睛红得像兔子,哑着嗓子问我疼不疼。我心想这傻子,自己都快被打死了还问我额角这点小伤。可他下一秒就问出那个石破天惊的问题——那个人可不可以是他。
我脑子一片空白。吻上去的时候我在想,陆哲你完了,你真栽了。
他失明那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煎熬的日子。每次他无意识地朝错误的方向转头,每次睡着时紧紧抓着我的衣角,我都想把萧正延千刀万剐。
但也是那时候,我才发现这个看似脆弱的人有多坚韧。他在黑暗里学会凭声音判断距离,凭气味认路,甚至能摸着我的脸说这样也能看见。
做手术那天,我在走廊站了七个多小时。每一分钟都像在刀尖上踩。当他终于拆开纱布,清晰地说出看得很清楚时,我腿软得差点跪下去。
现在好了。我们在海边开了家面包店,他学会了烤焦面包,我学会了算错账。
每天被面粉弄得满头白,为豆沙的甜度吵架,在打烊后数着零钱傻笑。
有时候深夜醒来,看见他安稳的睡颜,我会忍不住伸手确认他的呼吸。
这不是梦,我们真的逃出来了,不仅逃出了萧家,更逃出了那个叫做命运的鬼东西。
他们都说我救了萧叙白。只有我知道,是他拯救了我。
在遇到他之前,我像个浑身是刺的流浪狗,用玩世不恭掩盖内心的空洞。是他让我知道,原来心可以这样柔软地跳动,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踏实地过。
我捡到的不是麻烦,不是累赘。是一颗被尘埃掩盖的星星,现在正用自己的方式,温暖地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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