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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炒茶

赵铮买的珍珠膏被阮玲珑用掉了大半,她右脸的黑斑却依旧顽固。

这是阮玲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事情,毕竟自己脸上的黑斑是因为中毒带来的。毒素一天不被解除,她脸上的黑斑一天不会消散。

起初她还会对着铜镜发呆,后来便渐渐释然了。

木系异能带给她的改变,远比珍珠膏更明显。她原本蜡黄的皮肤如今变得白皙透亮,粗糙的掌心也柔软了许多,只有指节处还留着干活留下的老茧。

“其实,这样也挺好。”这天清晨,阮玲珑对着镜子摸了摸右脸,忽然笑了。

黑斑就像一朵乌云,而乌云也有它独特的美。

从房间里出来,阮玲珑发现赵铮正在清点钱袋。

阮玲珑眨了眨眼睛,忽然想起家里的粮食袋又要空了。他们俩都是大胃王,一袋糙米撑不过十天。为了给自己补身体,赵铮炒的菜都是油汪汪的,这也是一大笔开支。

“玲珑,我明天去趟镇上。”赵铮抬头看了一眼阮玲珑,“之前山里挖的那批药材制好了,卖掉后再顺路买些粮食回来。”

听说赵铮明天要去镇上,阮玲珑眼睛一亮,满怀期待地问:“铮哥,我能一起去吗?”

赵铮犹豫了一下,虽然搜捕逃奴的风声已过,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

他斟酌着措辞,犹豫道:“要不......”

“我戴斗笠。”阮玲珑眨眨眼,“要不然,我再蒙块面纱。”

眼见她如此期待,赵铮只好点头,不再拒绝。

翌日凌晨,两人天不见亮就从家里出发。木屋的位置之所以难找,是因为它位于山林深处的悬崖背后。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要下山去镇上,需要花很长的时间。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阮玲珑身体跟之前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刚穿越那天,她走路都像踩在棉花上。

如今,阮玲珑跟在赵铮身后,健步如飞。

不得不承认,赵铮把她养得极好;当然,这其中也有木系异能的影响,异能运转的同时,她的体质得到改善。

为了节省体力,路上赵铮并未跟阮玲珑聊天。借着淡淡的月光,阮玲珑安静地跟在赵铮身后,偶尔在他转身过来拉自己一把时,主动把手递过去。

山路是真的难走,但对于在末世艰难求生的阮玲珑来说,这点辛苦算不了什么。

赵铮和阮玲珑身上挂了驱赶蛇虫的香包,路上倒是没有遇到什么波折。

当他们抵达平安镇城门口时,太阳刚刚从东边升起。城门口依旧熙熙攘攘、热闹非凡,那张泛黄的悬赏告示还贴在城门口显眼的地方。

赵铮装作不经意地扫了一眼,画像上的女子明眸皓齿、笑起来很美,若非朝夕相处,确实很难将她和满脸黑斑的阮玲珑联系起来。

“看什么呢?”阮玲珑凑过来。

赵铮侧身挡住告示,转移话题,“没什么,走吧。”

回春堂的掌柜对赵铮带来的药材赞不绝口:“这黄芩成色真好!还有当归,根须完整,药香浓郁。”

“赵猎户,以后要是有药材,尽管往我这里送,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最终,药材卖了个好价钱,得了六两银子。

赵铮掂量着沉甸甸的钱袋,先带阮玲珑去粮铺。糙米200文一石(60斤),赵铮做主买了两石,紧接着又买了一石粳米360文、半石白面240文、半石豆子180文。

一两银子递出去,找回20文钱,阮玲珑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有了初步认识。

粮食便宜,但是普通老百姓赚钱是极难的。镇上的工作,一个月能赚300文钱已是不易。兑换成粮食,能得大约100斤糙米。

粮铺隔壁是杂货铺,在老板热情的招呼声中,赵铮挑了些时令蔬菜种子和家里缺少的调味品,再次花掉120文。

“要不要扯块布?”经过布庄时,赵铮指着柜台上一匹水红色的细棉布,提议道:“这种布料,夏天做裙子凉快。”

阮玲珑果断摇头:“还是算了吧。”

赚钱不易,他们得省着点花。

今天买的东西比较多,赵铮不舍得阮玲珑走路回家,于是花了五百文,买下一辆二手板车,用来拉阮玲珑和粮食。

回程时,阮玲珑坐在装满粮食的板车上,怀里抱着一包桂花糖和一包肉馒头。

“铮哥,”阮玲珑忽然开口,“你说,我们现在像不像逃难的难民?”

赵铮回头看她,斗笠下的面纱被风吹起,露出她带笑的嘴角。阳光洒在她身上,连脸上那些黑斑都变得生动起来。

“不像。”他认真地说,“像满载而归回家的人。”

回家的路漫长且曲折,板车的吱呀声惊起了树林间的鸟雀。

阮玲珑剥了颗桂花糖塞进赵铮嘴里,然后自己吃一颗,甜味在舌尖化开的瞬间,她忽然觉得,这样平凡的日子,比末世时幻想过的最好的未来还要美好。

赵铮先把板车寄放在山脚下的老王家,拖着板车没办法走接下来的山路。

剩下的粮食和杂物,他原本打算自己挑着回去,结果被阮玲珑主动装了一部分在她的背篓里,“铮哥,我们一起回家!”

赵铮有些动容,他轻轻地嗯了一声,背过身挑起装粮食的担子。

这一天,他们走了好远的路,回家天已经黑透了,两人累得倒头就睡,但是他们睡觉时嘴角都挂着浅浅的笑。

因为时间匆忙,赵铮几乎没有带阮玲珑在镇上闲逛,他们只去了回春堂卖药,粮食铺买粮食,杂货铺买种子和调味品,就连桂花糖和肉馒头都是在城门口附近买的。

阮玲珑却接连开心了好几天。

她第一次看到古代的城镇,给她的感觉很原始,但是这里生机勃勃,空气中都是生活的烟火气,不像末世,每天都有灾难发生,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麻木和痛楚。

“铮哥,山里是不是有野茶树?”这天吃早饭时,阮玲珑突然开口问道。

赵铮点头,看向阮玲珑,“后山的坡地有一片老茶林,怎么了?”

阮玲珑眼睛亮晶晶的,兴奋地提议道:“那我们去采茶吧!茶叶炒好了可以拿去卖,也能自己喝。”

“你怎么知道我会炒茶?”赵铮脸上带着笑,原本他今天就打算带阮玲珑进山采摘茶叶。

清晨时分,山林还笼罩在薄雾中,如同给树木披上一件清透的纱衣,将整片山林渲染得如梦似幻。

赵铮背着竹篓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提醒阮玲珑小心脚下。茶树生长在向阳的山坡上,凑近了细看,它墨绿的叶片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

“采茶的时候,要采一芽一叶。”赵铮示范着掐下嫩芽,“像这样,炒制出来的茶最香。”

阮玲珑学着他的样子,指尖轻轻一捻,嫩绿的茶芽便落入掌心。

她趁赵铮不注意,偷偷催动一丝木系异能,茶树立刻微微颤动,在他们身后,新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了出来。

“咦?”赵铮环顾四周,惊讶地看着比往年更茂密的茶树嫩芽,“今年茶树发得真好。”

采茶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但是对阮玲珑来说,却十分有趣。?要知道,茶叶含有丰富的茶多酚、氨基酸等营养成分,具有抗氧化、提神醒脑、促进消化、调节代谢等多种功效?。

阮玲珑在采摘茶叶时,茶叶的能量被她悄然吸入体内。

而她的木系异能,也滋养了这片茶树林,让它们长势更好。

阮玲珑喜欢这种简单的重复动作,更享受收获的喜悦。所以,她采茶时嘴角一直微微上扬。

这一幕落在赵铮眼里,只觉得她仿佛就是茶树间的精灵般,轻轻飞入自己心间。

半天时间过去,两人背篓里都装满了嫩绿的茶芽。

回到家,赵铮在院子里支起一口铁锅。

“炒茶最重要的是火候。”他挽起袖子,把刚采的茶青倒进锅里,“第一步,我们先杀青。”

阮玲珑端了张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着赵铮骨节分明的大手在锅中翻飞。茶叶受热后散发出清新的香气,随着翻炒渐渐变得柔软。

“现在要揉捻。”赵铮把茶叶捞出来放在竹筛上,双手轻轻揉搓,“这样能让茶汁渗出,味道更浓。”

最后是烘干,赵铮一边炒茶,一边跟阮玲珑讲解步骤。

直到把揉好的茶叶摊在竹匾上,放在阴凉处晾着。

“要等三天才能喝。”赵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好茶,急不得,要耐心等待。”

阮玲珑发出由衷地赞叹,双眼亮晶晶,“铮哥,你好厉害!”茶叶的由来她只在历史资料上看过,喝茶在末世更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三日后,赵铮取出一小撮炒好的茶叶,用滚水冲泡。

淡绿色的茶汤在粗瓷碗里荡漾,香气清冽。阮玲珑捧起来抿了一口,先是微苦,而后回甘,喉间留下一股舒爽的山野清气。

“好喝!”她惊喜地说,“比我看……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喝。”

赵铮笑了,承诺道:“等秋天我们再采些桂花,可以做成桂花茶。”

当晚,阮玲珑突然想起末世来临前受无数人喜欢的奶茶,于是提议,“铮哥,你说茶叶和羊奶一起煮会是什么味道?”

赵铮从善如流地试验起来。

他先把茶叶炒香,加入滚水煮出浓茶,再倒入新鲜去腥的羊奶,最后在阮玲珑的建议下撒了一小撮盐、加入一勺蜂蜜。

“来,尝尝看,好不好喝?”他把碗递给阮玲珑。

奶香与茶香奇妙地融合在一起,醇厚中带着清爽。阮玲珑喝了一大口,幸福地眯起眼睛:“太好喝了!原来这就是奶……奶加上茶的滋味。”

阮玲珑笑着朝赵铮竖起大拇指。

“铮哥,你也尝尝。”说着,阮玲珑把自己手里的碗递了过去。

赵铮瞬间红了脸,好在他最近晒黑了,脸上的红晕并不明显。他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就着阮玲珑的手尝了一小口。

奶茶入口的瞬间,赵铮的眼前一亮。

“味道的确很不错!”

“铮哥,”阮玲珑突然想到什么,“你说,我们要不要把这个奶茶的配方卖给酒楼?”

赵铮沉思片刻,认真回答:“我觉得镇上的夫人、小姐们应该会喜欢奶茶的味道。不过……”他看向阮玲珑,“方子是你的,你来决定。”

月光下,两人头碰头地算起账来。

一壶奶茶在酒楼能卖二十文,若是卖了方子,至少值五两银子。

关于奶茶的配方,他们得再按不同的比例调配试试,选择口感最好的那种拿去卖。

夜风送来茶香混合着奶香,阮玲珑靠在赵铮肩头,忽然觉得,这样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比末世的厮杀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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