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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定居

上官泽玉只把萧忆清带回了王府,至于王芊芊,则让小厮扔到了大街上。

萧忆清满心都是绝望,悲痛,回到王府就将自己关在了桃花坞,上官泽玉并没有安慰她,也没有再去看望她。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转眼就到了春巡的时候。

春巡是大周一年一度最为隆盛的节日,在周山,也就是京城南郊最高的那座山峰,会举行庆春仪式,为的是祈祷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往年是皇上举行这庆典仪式,今年,则由上官泽玉举行。

上官泽玉这一天一大早,就带着满朝文武百官去了周山。

周山苍翠,林间花草茂盛,鸟儿在枝头间来回欢快地穿梭,不时还有一两只野生动物从一边跑向另一边。

上官泽玉走在最前边,他身后是与他一步远的张勤,之后是各方王爷,王子,最后便是文武百官。

上官泽玉的心情不算好,也不算坏。他拾阶而上,走了大概两个时辰,到了周山最高峰,鹤鸣峰,在那里,他拜天拜地,完成了庆春仪式。

当那些王爷,王子还有文武百官在陆续行拜春仪式时,他顺着一旁的小路走了起来。

彼时,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丝丝缕缕从树叶间的缝隙照射下来,光影斑驳,或明或暗,让人不小心就容易看花眼。

上官泽玉就看花眼了,因为他竟在恍惚的一瞥中,看到了姜言在向他挥手。他的心剧烈地跳动着,双脚不自由快步向她走了两步,但当他眨巴了两下眼睛,再看向她时,却发现原先站有她的地方,却是什么都没有。

上官泽玉的心,顷刻就落寞到一窒。

他急忙朝站有姜言的地方跑去,在那里急忙地寻找姜言的踪影,但他无论怎么寻找,却是怎么都找不到有关姜言的任何蛛丝马迹。

很显然,姜言确实没有在那里出现过。

上官泽玉的心顿时就止不住抽搐,他痛苦地望着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幻想着姜言能从那里走出来,然后向他挥手,微笑。

上官泽玉也搞不清楚他为何会对姜言如此痴迷,明明他与她相伴还不到一年,但他却总觉得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很久。

而且,他发现,他一点儿都不讨厌她有小心思,甚至是说,他很是希望她能有小心思。他很渴望看到她使小心思,他觉得那很有意思。

他甚至在萧忆清她们在使小心思算计她,欺负她的时候,他暗暗地希望她能反击她们,用她们对付她的手段来回击她们,因为他隐隐地觉得,不管她对她们做了什么,她都不会真的怪她,当然,这一切,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如此,但是当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这样了。

他知道他与她不是一见钟情,也算不上日久生情,但是他却有一种很深刻的感觉,他对她的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深沉。

那不是执念,也不是痴迷,那就像是他每天要吃饭,喝水,呼吸一样平常。

上官泽玉在原地愣愣地站了好久好久,张勤才缓缓走了上去:“王爷,仪式快结束了。”

上官泽玉轻轻“嗯”了一声,又留恋地看了一眼那光束很明亮的地方,然后回去了。

经历这等梦幻的事,上官泽玉越发等不及要见到姜言。他回到京城,把手上的工作一一交代下去后,就准备孤身一人去找姜言。

张勤本是要跟着他保护他,但被他拒绝了,理由是王府不能没有人坐镇,京城若是发生大事,还需要他向他禀告。

张勤问他几时能回来,他垂眸想了想,说他什么时候找到“柳如意”,他就什么时候回来。

张勤很想问他,倘若他找不到“柳如意”呢?

但是转念又一想,人活着,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心中的那个信念而活着,便没有继续再问,依依不舍目送他上路了。

上官泽玉走后的那个傍晚,那是气温特别温和,还有晚霞的一个傍晚。

萧忆清不知道从那里听说了这个消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找到张勤,质问道:“王爷去了哪里?你为何不拦住王爷?为何要让王爷离开?”

张勤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突然觉得萧忆清很可怜,很可悲。

“本宫问你话呢?王爷他到底去了哪里??”萧忆清怕是已经猜出来了,一边看着张勤问,一边哀痛地泪流满面。

张勤不忍看了她一眼,道:“王妃请保重。”然后快快离开了,那怕萧忆清一直在他身后哭声喊着,问着,他也没有顿一步,停一下。

姜言和黄莺走走停停来到了一处有山有水的地方,便打算就此定居下来,不再颠簸了。

这个有山有水的地方是太子镇,为何叫“太子镇”?据听说是前朝太子曾微服游玩到此,见这里山清水秀极好,甚是喜欢,便赐名为“太子镇”,一直沿用至今。

姜言想,这镇子虽然偏远,但是繁华,而且因为有前朝“太子”光临的缘故,这里的治安一直非常好,所以她和黄莺选择定居在这里,不仅安全,还不会孤单。

这么一决定,姜言就和黄莺着手商量购买宅子。

太子镇商铺居多,酒楼,歌舞的地方也很多,所以街道上的宅子大都是四五层楼那种,而且都是商用,很不方便,而且,因为商客往来络绎,人流杂乱,她们两女子住着也委实不安全,便没有在集市上购买宅子,而是退到了与集市相邻不远的村子买宅子。

说是村子,但因这里的人经济水平高的原因吧,宅子并不是传统的那种矮低的农舍,而是像商贾住的那种带有院子和围墙的宅院。

那宅子不仅外观大气,而且里面的布局,构造也很有特点,有些艺术成分在内,让人一眼看去就很喜欢。

姜言买了一套不算大的,但屋前有一条小溪流的宅子。

当然,这样一来,宅子的费用就比屋前没有溪流的宅子要贵一些,不过姜言觉得值了,因为有了溪流,不管是春天还是夏天,或者是秋天冬天,她们看到的风景都会比屋前没有溪流的人看得美丽得多。

姜言买好宅子后,就与黄莺开始为宅子置办家具。因为她们如今还没有经济来源,虽说手上有吴兰玉留下的一百两银票,还有黄莺当时从陈府离开随手拿的那几件首饰,但她们还是不敢乱花,怕到时候没有经济来源,又穷困潦倒。

姜言和黄莺只随便买了六七个盘子和碗,又买了三四床被褥,买了一些其他的生活用品,就不打算再买东西了。

又考虑到她们都是女子,家中无男性,怕遇到贼啊,坏人啊,虽然当时购买宅子的那主人说这地方的治安非常好,就是晚上睡觉不关门,都不会有人进来偷东西,但是姜言和黄莺还是觉得不安全,便又买了一条小狗,又觉得一条狗孤单,又买了一只猫,然后又觉得猫孤单,又买了两只鸡,一只公鸡一只母鸡,这才算放心了。

然后又收拾了一小片菜地和花地,种好了菜和花,这定居生活才算正式开始。

姜言不会做饭,其实,要说能填饱肚子的饭,姜言也还是能做些,但是那种饭吃一次就不想再吃第二次了,所以做饭都是黄莺在做,姜言准备材料。

黄莺的饭做得确实好吃,而且做饭利索,不管是多么复杂的饭菜,在她手里都非常简单,容易,很快就能做好。

这一日,春风和煦,阳光柔和,姜言和黄莺吃过午饭,坐在院子晒太阳时,姜言道:“你说我们做个什么生意好呢?开饭馆?卖首饰?卖衣服?还是卖布匹?总开始要想想以后的出路才行,要不然这舒坦日子过久了,我怕我到时懒得什么都不想做。”

黄莺睁开眼睛看了看远处,道:“姐姐,要不然卖衣服吧。”

“你什么想法?”姜言顿时来了兴趣,侧过身,看向她。

“姐姐,咱人生地不熟的,开饭馆,卖布匹什么的,肯定困难比较多,但卖衣服就容易了。”

姜言觉得卖衣服也很困难,问:“怎么会容易?不一样的吗?”

黄莺笑道:“姐姐,你有注意看这里的女性穿的衣服都是那种很老旧的款式吗?如果我们做的衣服款式新颖,她们肯定会来买的。”

姜言觉得还是很难,因为在她的眼里,这些古人穿的衣服都一个样,没有什么款式可言,只有简单和复杂一说。

“好吧黄莺,你可得给我好好说说,要不然我可想不明白。”姜言笑道。

黄莺道:“姐姐,大小姐以前的衣服大部分都是我亲手做的,衣服的款式我记住了一些,到时候,我把新旧两种样式组合,搭配,这样做出来的衣服肯定会比老款式好看。女子都爱美,我们的生意应该会不错。”

姜言读的书多,但生意头脑却几乎为零,而这量体裁衣她只听说过,还没亲眼见过,于是道:“黄莺啊,你这个主意确实不错,但问题是。。。。。。我不懂啊!我什么都不懂,帮不上忙的,所以,我们要不要考虑考虑其他?”

黄莺莞尔一笑:“姐姐,这个您不用担心,我已有主意。”

姜言有些吃惊,意外:“什么主意?”

“姐姐,我先做一两件样品拿到集市上去卖,要是看上的人比较多,咱们就找当地的绣娘来帮忙,然后给她们发工钱,姐姐觉得怎么样?”

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做起来。。。。。。

“嗯!你说得很有理,我觉得行得通,我们就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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