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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巷子口来了个卖西瓜的,大喇叭里的声音在静谧的街道格外清晰。

“卖西瓜喽~九毛一斤~又脆又甜~”慢悠悠的,每个字都拖的很长,自成一番韵调。

喇叭里不停重复这12个字。

李熠安摊在座位上,看着程孽心里还在想准备什么礼物。

耳边一直晃荡着卖西瓜的声音。

魔性且入耳。

想不出来干脆不想了,她叫上程孽一起去瞅瞅那西瓜到底怎么样。

外面暑气蒸腾。

是个大车拉着一整箱的西瓜在卖。

“大叔,你这西瓜包甜吗?”李熠安扯着嗓子问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的男人。

男人猛地惊醒,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甜着嘞,你买个就知道了。”

李熠安刚刚过来看见文斐家的小卖铺开着门,昨天把高加索和念程归放在那边也没给老人带什么东西,心里盘算着带过去半个西瓜。

她挑了半个红彤彤的西瓜,又问程孽:“你会挑西瓜吗?”

程孽点点头,随后一本正经地走到车旁对着好几个西瓜一一敲过,选了个圆溜溜的。

扯开泛黄的塑料门帘,里面光线暗淡,一片闷热,结账处有个小风扇聊胜于无地转动着。

文斐坐在结账台写题,听见声音抬起头。

女孩穿着白色的T恤,及肩的头发绑了一个小啾啾在后面,白皙的脸庞清冷稚嫩。

女孩的身影是颇具年代感的小卖铺中唯一的一抹亮光。

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勤奋利落,像墙角绽放的不知名小白花,野生昂扬,铮铮向上。

“熠安姐,程姐。”她叫完人,从冰柜里拿出两瓶饮料递了过去。

“文婆婆呢?我给你们送半个西瓜。”李熠安拧开喝了一大口,脆着声音问。

“外婆。”文斐声音陡然变大,扯着嗓子边往里走边喊,她声音变大不像别人一样音调随着扯高,而是语调不变单纯的加大声音,配上她常年不变的表情有种独特的效果。

李熠安时常感觉怪有趣的。

她们跟着进了院子。

程孽昨天来过于匆忙,今天才仔细看看这一方小院。

院子里一颗石榴树占据了西边的天地,让她想起温琦桉在山上的家,不知道数十年过去,石榴树现在长成什么样了。

阳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花,用罐头瓶、小油漆桶、亦或者是其他看不出原本用途的容器栽种着,生长的旺盛,开的肆意。

墙角挂着几股用蒜编成的长绳,最底端光秃秃的,旁边是几串辣椒,底下还竖摆着几个用玉米皮编制的草垫。

她询问文斐后拿起草垫坐在台阶上,看着李熠安和老人互相推拒。

“您拿着吧,就半个。”

“不用,你赶紧拿走吧。”老人摆着双手拒绝道。

“你不吃还有小文呢,天这么热,让小文吃。”

一说到文斐老人不拒绝了。

“我倒是没什么好歹,但是小文啊……”她叹了一口气,跟着我受罪了。”

老人进厨房用塑料袋装了一大堆黄瓜豆角递给李熠安。

老人又拉着李熠安闲聊了几句。

文斐进屋之后没再出来。

等到两人准备走到小卖铺门口的时候文斐追上来,塞到李熠安手里一个纸袋子后又匆忙跑了回去。

李熠安打开,里面是昨天她想要但没抓到的大黑猫。

翡翠绿的眼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到家后李熠安摩拳擦掌地拿刀切西瓜。

切开后她迷茫地揉了揉眼睛,再看,然后一脸困惑地看向程孽。

程孽看着粉白色的西瓜陷入沉默……

从西瓜皮往里数四指,近乎全白,随后由浅粉渐渐过度。

她垂死挣扎,“说不定很甜。”

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换句话说,没熟的西瓜不会因为程孽的期许而变甜。

除了最中间的一些,往外用勺子挖的非常费劲儿。

两人看着西瓜面面相觑。

“要不去找他?”李熠安提议。

“你听听。”

“?”

“卖西瓜的声音没有了。”程孽客观地陈述了这个严峻的问题。

又是一阵沉默。

“喂给高加索吧。”李熠安最终一锤敲定。

李熠安忽略了一件事情。

虽然她是比较懒,养的没有念程归精细,但对于高加索也是实打实的舍得砸钱,这种半生不熟又涩又硬的瓜,高加索根本不吃。

那个西瓜最后的归宿是垃圾桶。

——

吃完午饭,李熠安把念程归搂在怀里,看了会儿手机,眼睛有些酸涩,往后挪了挪身子,把头垂下去看着不远处正在泡茶的念程归。

几天前还光秃秃的手腕上现在有一根彩色的手绳。刚好合适的挂在女孩手腕上,衬托的手腕越发白皙纤细。

她把程孽叫过来,托起女孩的手看着那根绳手绳很细,上面什么也没有,光秃秃的。

“这是什么?”她扯了扯绳子然后问程孽。

“我家那边生日要给小孩捻五彩绳带上。”

“那你会捻吗?”

程孽点点头。

“我想要。”

“好。”

窗外蝉鸣阵阵,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被切割成不规则的几何形状从窗户投射进来。

一朵云静悄悄的来,又悄无声息的走过这片天空。

李熠安盘腿坐在程孽旁边,看她把五根颜色不一样的线捻在一起。

女孩垂下的眼睫浓黑,打在眼下一片阴影,偶尔颤动像展翅欲飞的蝴蝶。

捻线并不耗时,以往程孽也会在简九忘和温琦桉生日的时候捻,她早已熟悉过程,然而给李熠安捻,她却无由来的紧张起来,担心戴在手上松散,但是颜色不够漂亮,担心捻的不到位,反反复复地捻线,竟花了半个多小时。

她让李熠安把手伸出来。

李熠安整体看上去很丰腴,身上的肉很软,并不是现下流行的骨架美,她美的很有风情。浑身上下没有哪一处是干瘦的,就连手腕都带着一层薄薄的软肉,摸上去细腻光滑。

程孽小心翼翼地把手绳系在女人的手腕上,心里带着莫名的珍重与在意。

店里最近都没什么人,程孽想到昨天书信里两人的指责,拿出已经落灰的照相机,首先首先对着门头拍了一张。

一进门就是李熠安把念程归举起来揉搓的画面。

她把店里的陈设拍了几张,然后站在李熠安身旁。

“怎么了?”她蹲下把猫放下去,接过程孽递过来的水问。

程孽静静地看着她,她的瞳孔极黑,像无人到访的深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飘落的枯枝树叶腐烂沉积在湖底,湖水变得幽黑沉寂。

其实程孽很少去注视别人,从小到大,她的注视往往会引来别人的嫌弃甚至唾骂,例外总是会被排挤。

任何一个孩子小时候都是对自己的父亲充满期待的。

在程孽的记忆里,她第一次长久的注视名义上是父亲的男人,眼里最后是男人带着暴怒的表情走过来的身影,干脆利落的殴打。

后来,随着年龄增长,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注视引人厌恶,于是便将额发养长,遮住那双异于常人的瞳孔。

那时候的她,近乎遮住上半张脸的刘海、为了掩盖伤痕而一年四季穿着一件厚且大到能裹住整个人的旧外套,整个人看上去邋遢又阴沉,坐在教室里除了李玫没有人愿意接触。

直到温琦桉的到来,她父母都是山村的,但是并不重男轻女,只生了一个孩子,努力供她上了大学,然后出车祸去世,她回到村里当了一个语文老师。

那时候的程孽小,只觉得她是个很好很坚定的人,如今长大才意识到,能从一群叔叔婶婶手里守住自己家的房子,常年独居还没人敢说三道四到底需要付出多么大的努力。

温柔的背后是坚韧与勇敢果断。

她被温琦桉带下了山,剪掉了累赘多余的刘海,露出一双眸子。

大城市确实更加包容,但也仅此而已,人们不再明面上表示讨厌和意见,但背后的絮语并不会因此减少。

何苦让自己和别人都感到不适呢?她逐渐习惯垂下眸子在与人交谈时。

可是如今看见李熠安,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不受控制地注视着她,长久地注视着,她有时也会害怕从她的眼里看见厌烦与嫌弃,但是李熠安总是发现后扭过头来对着自己笑。

为什么要笑的那么漂亮?为什么要用这副态度对付这双异于常人的双眼,她感觉到内心的贪欲正在疯长,叫嚣着想要更多。

“小橙子?”李熠安带着担忧的声音把她唤醒。

“拍照,我们的合照。”程孽拿起手上的相机开口。

李熠安双手一拍,眉眼一弯,愉悦地答应了。

高加索趴在沙发旁,李熠安抱着念程归,程孽坐在旁边,背后是硕大的窗户,树叶因风颤抖,光斑随之跳跃闪烁。

照片上的女孩笑颜如花,时间被定格在一瞬间。

李熠安看过一张张照片非常满意,并开口询问:“我还想拍,换身衣服。”

“好。”

李熠安换了一件红色的吊带裙,摘了一朵邻家种在门前的红山茶别在耳边。

她站在硕大挺拔的梧桐树下看向镜头。

程孽之前对于用简九忘疯狂热爱用相机记录有几分迷惑,记录的话一张还不够吗?如今看着在树下爱的李熠安才懂了她那种心情,恨不得每个瞬间都用相机记录下来。

晚上坐在桌前,她拿出一张信纸平铺在桌面上。

浅黄的台灯照的信纸微微泛黄,她拿起笔写着。

其实程孽是个不会表达的人,她不像简九忘那样夺目,随心所欲,不在意别人的想法;也不像温琦桉那样坚定,内核强大,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

她只是个普通人,因为拥有着与众不同的外貌而遭受歧视,内敛无趣,枯燥乏味。

三人的差距体现在方方面面,简九忘的信让人看着高兴喜悦,温琦桉的话语总是带着娓娓道来的温柔。

她每次写信下笔时却都是痛苦的,不知该写什么,害怕她们担心又不想敷衍,最后总是干巴巴的。

可是这次不一样,她头一次生出了想要去诉说的冲动。告诉她们她过的很好在这座城市,遇见了一名眼尾倒映着晚霞的女孩,很温柔欢快,像一只燕子,碰到一只很大很乖巧的高加索犬,念程归总是趴在高加索犬的头顶……

麻雀停落在密匝匝的树叶中,蚂蚁爬上梧桐树苍劲挺拔的躯干。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和空调吹风声互相映衬,构成一段令人安心的韵律。

这一封程孽写了四五页的纸,塞进信封里鼓鼓囊囊的。

掀开了一点小橙子的过去,正在努力提升写作技巧。[托腮]

最近天气炎热,大家注意不要中暑呀[星星眼]

唉~::>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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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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