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成之用过早膳后,来了碧玉轩。
在院子里,询问沈宁溪,“你三嫂和我说,你有事找我?”
沈宁溪将揽月和碎星全部支走,问道:“三哥最近有空吗?”
沈成之:“有啊,你说说看,什么事?”
沈宁溪将编制好的理由说了出来,“昨日我去采荷畔赴约,恰巧遇见王大将军手下的一名千户在抓人,此人嚣张跋扈,知道我在船上,故意堵在岸边滋扰,不让我脱身,幸好函山哥哥及时赶到,他才悻悻离开。”
“竟有这种事,是谁?说出来,我替你去教训他。”沈成之脸上露出怒容,道。
沈宁溪拦住他,好声劝慰道:“此人毕竟是大将军的人,我们沈家不能太过得罪,况且,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再去,二叔必定以为,我们在惹事生非。”
沈成之不服,“难道就这么任由他欺负?就算我爹知道了,也会让我去。”
说完,就准备离开。
还真是莽撞的性子。
沈宁溪连忙再次拉住他,说道:“我有一个法子,既能让此人吃个哑巴亏,一解心头只恨,也能让三哥建功立业,在城中立足,到时候回宁州,也能在大哥面前吹嘘一二。就是不知,三哥敢不敢去?”
沈成之虽然鲁莽,但不笨,听出意思来,斜了沈宁溪一眼,低头整理衣袖,悠悠道:“我还当你订个婚,真的变了,没想到还和以前一样,心眼贼多。”
沈宁溪抿唇轻笑,“三哥就说,答不答应?”
沈成之瞪了她一眼,“你的话,我还能不答应?说吧,想怎么整他?”
言语里,尽是宠溺。
沈宁溪道:“此人最近忙着抓城外赤霞山上的山匪,你带着我们家的扈将,去把山匪都抓了,先他一步夺了他这个功劳。让他在大将军面前失去脸面,不比我们直接动手更强?”
沈成之摸着下巴,想了想,问:“这个主意是好,不过你是在哪得的消息?赤霞山上有山匪,不是早就被剿了吗?”
沈宁溪记得很清楚,就是赤霞山。
因为当时王靖宗还说,赤霞山上的晚霞很美,要带她去看。
那日的情形,她至今记得。
落日熔金的傍晚,云霞满天,是久雨之后难得的好天气。
碎星一路奔跑,绕过影壁,进了后院,匆匆忙忙推开门,见到王靖宗,猛地顿住。
下一瞬,立刻低下头,碎步走到窗前。
窗前,沈宁溪正单手执笔,皓腕悬浮,努力地临摹字帖。
王靖宗立在她身后,与她近身相贴,一手浮在她的手背,一手紧扣她的腰间,姿势暧昧得令人脸红。
碎星低着头,道:“少夫人,二夫人那边派人来询问,明日去不去金山寺?”
沈宁溪的脸比天边的红霞还要艳,闻言,趁机动了动。
有外人在场,王靖宗没有为难她,松了一条腿,往后退了半步。
沈宁溪松了口气,道:“去,你去说一声。”
碎星立刻应声,转身离开。
待人走后,王靖宗再次向前半步,沈宁溪力气不足错失良机,再次被他压住双腿,抵在案前。
王靖宗轻笑,低头把玩着她鬓角的一绺青丝,低沉道:“去金山寺做什么?你又不信佛。”
沈宁溪被他扰得有些心烦,冷下脸,“总在府里闷得慌,出去走走,透透气。”
王靖宗这才想起来,她以前住在宁州,性情散漫不爱拘束,嫁过来这么久,从未出过府门,大概早就闷坏了。
想到这里,又见她冷了脸,终于后退一步,松开了她。
他说:“等我闲下来,带你去赤霞山那边逛逛,那里景色比金山寺美多了,也没那么多人,保管你透够气。”
沈宁溪不信:“建康城内外各个地方我都玩过,没听人提起过赤霞山,你怎么知道赤霞山景色美?莫不是又在诓我?”
王靖宗浅笑,忽然低头,道:“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这个时候的王靖宗,回到王氏已经有了一年多,不用在外日晒雨淋,身体和肌肤都养出了几分,越来越像正经的世家郎君。
沈宁溪面前骤然出现一张经久养白的半张脸,目光凝滞。
此时,金灿灿的霞光透过窗户,照在他的肌肤上,勾勒出优美的弧线,令他眼里的桀骜褪去半分,多出几分柔情。
如果他嘴角不是挂着一抹淫邪的笑,就要被这份假象给蒙蔽。
沈宁溪撇开脸,哼声道:“不说也罢。”
下一秒,脸上传来一阵湿热,触感转瞬即逝。
王靖宗退开半步,笑道:“也罢,我亲你就是。”
沈宁溪瞪着他,脸阴沉沉的。
白日宣淫,不知廉耻!
王靖宗抓紧时间,赶紧将与赤霞山山贼合作的事和盘托出,这才取得了原谅。
沈宁溪对这段记忆十分清楚,就是赤霞山。
王靖宗说赤霞山的日出和晚霞很美,因此而得名,要带她一起去山上住几日,看够日出和日落再回城。
虽然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看成,但她记得没错。
“三哥带人去山里看看,不就知道了?”沈宁溪对沈成之说道。
沈成之觉得,可以防患于未然,道:“今日我先带几个人进山,探查一下。”
事不宜迟,沈成之离开碧玉轩后,召集几个随从,骑马直奔城外赤霞山。
-
昨日獾奴答应王靖宗,要在今日带花不谢去买几件像样的衣裳,收拾收拾,提高酒肆的形象。
“不谢,准备好了没?”獾奴瘫在椅背上,朝着后厨方向大喊。
“好了好了,就来了。”花不谢边擦手上的水,边掀开帘子出来,顺势再解开身上的花布围裙,“其实我真的不用买衣裳,太破费了。”
獾奴摸着吃得圆滚滚的肚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几件衣裳而已,算不上什么,以后,我的三餐,可都靠你了。”
花不谢憨笑:“只要阿胜哥你不嫌弃我做的菜就好。”
獾奴:“不嫌弃,可以走了吗?”
说着,已经起身往外走。
中街热闹,物阜民丰,不过这边的物价贵得吓人,獾奴带着花不谢出门后右转,直奔城东而去。
城东是獾奴的主场,所到之处,皆是熟人。
“獾奴,今日没出车?”
“是啊,今日豨哥给我放半天假,我好好放松放松。”
“你不是豨哥是你兄弟?你放假还要豨哥批准?”
“这不是没办法?要是没豨哥看着,我能天天给自己放假,顺带着,天天喝西北风。”
“哈哈哈。”
“獾奴,这是谁?你新收的徒弟?”
“错,这是我弟兄,以后在城里见到,大家给点面子,多照应照应。”
“成,獾奴的面子一定得给。”
“獾奴,花街那边,你今日可还去?梅姑娘等消息,你去不去给了定数。”
“去,你路过那边的时候说一声,我今晚一定去。”
“行。”
花不谢小声惊叹:“阿胜哥,他们为什么都叫你獾奴?”
獾奴嘴里叼着一根木签,口齿不清道:“因为我喜欢獾。”
花不谢:“那阿豨哥呢,是因为喜欢豨吗?”
獾奴笑了,点头道:“是,就是这么个理。”
花不谢觉得自己是被骗了,因为山里也有叫彘的,犬的,那是因为这些玩意儿都好养活。
他的名字倒是不带这些。
因为,不谢,花开不谢,四季常春。
阿爹说,希望他们山贼这几根脉,能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四季常春,比那些世家,活得更久。
再遇到数十个人打招呼后,花不谢感叹,“阿胜哥,你人缘真好。”
獾奴面色骄傲:“弟兄们能走到现在,靠的不是家人,而是朋友。”
两人在城东逛了一圈,认识了一圈的朋友,买了几件便宜衣裳,在接近城门口时,花不谢看到好看的糖人,面露新奇,开始挪不动脚步。
獾奴瞅了眼摊铺,摊主正在画的是一个胖娃娃糖人,三曲九绕,一会就成型了一个,拿起来时,糖人惟妙惟肖,胖娃娃就像真的一样。
“想要?”獾奴瞅着花不谢,问。
摊主将糖人递给旁边的小孩,嘴里招呼着:“一文钱一个,客官,买一个?”
花不谢摸了摸口袋,再舔了舔嘴唇,道:“不要。”
獾奴也摸了摸口袋,算了,不差这一文钱,“买。”
花不谢一惊:“阿胜哥,真的不用。”
獾奴将钱递给摊主,问花不谢:“你要个什么样的?”
花不谢咽了咽口水,支支吾吾道:“也,也要一个娃娃。”
獾奴皱眉,不过没说话,对摊主说道:“就要一个胖墩。”
摊主收了铜板,用勺子挖一勺糖泥,在等着胖娃娃制作的间隙,獾奴问:“有儿子了?”
花不谢连连摆手:“没有没有,是丫丫,庆叔的女儿。”
糖人做得很快,花不谢拿在手中,眼睛就跟粘上去一样,不舍得移开。
獾奴瞧他一眼,说:“这个保存不了多久,你现在去山里一趟还来得及,衣服我给你带回去。”
花不谢连声道谢,又让摊主将糖人抱起来,揣在怀里,美滋滋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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