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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26章

她完全不是陆定远想象中的样子。曾经的忧郁一扫而光,被深深压抑着的生气完全释放。

她的眉毛,她的笑眼,她的朱唇,她的发梢,她的罩衫,她的裙摆,她裙摆上的流苏,她所有的一切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陆定远从没见过,但他居然在她的身上同时看见了草木随遇而安的任自生长,动物横冲直撞的自由奔腾,以及没有人见过但是所有人都愿意虔诚跪拜的神女悲悯的眼泪。

沈初霁在旋转中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即便他穿着的是她从未见过的长衫,但她就是能认出他来。

两根粗辫子在一瞬间落下,安静地垂在胸前。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影一步步向她靠近。

“你出师了,踢球去吧。”沈初霁说了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把顾梓桐支开,等待着陆定远靠近,却又按耐不住急一步缓一步向他走去。

即使泛着泪光,也能看出陆定远眼神中的惊讶,他想快步跑过去确认那不是自己的幻觉,又害怕那真的是幻觉,只要自己跑过去,那幻影就会消失,所以只能像迟暮的老人一样迈着步子走过去。

他伸手去触摸,因为远离战场而渐渐软化的茧子触碰到她的亚麻罩衫,颤抖的双手从她的胸前向上,滑过肩膀,然后顺着手臂向下,直到握住那双散发着淡淡消毒水味的手,他才确信,这不是幻觉。

“你一直在这?”

“我一直在这。”

陆定远听到答案才让眼泪流出眼眶,惊讶变成狂喜和庆幸,但他还是重复着:“你一直在这,”重复着:“你一直在这。”他又一次抓紧那双手,喜极而泣转而变成嚎啕。忍了三年的眼泪终于流出来了。

所有人都被陆定远的哭声吓到了,停止了一切动作和声响呆滞在原地,看着那对久别重逢的......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沈初霁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她的过去。

陆定远的头靠在沈初霁的肩上,就像在上海的那间公寓里她埋在他的怀里痛哭一样。涕泪横流时他觉得心口一阵疼痛,不得不放开右手捂着曾经的伤口处。

沈初霁见他呼吸急促,哭声也断断续续,便慌了神,半蹲下来,“你的伤还没好吗?”

陆定远抬头看她,原来她什么都知道。

“我知道你去了长城战场,我也知道你受了重伤,连指挥部都让人给炸了。”

陆定远自嘲:“出师未捷,丢死人了,所以才逃到这来。没想到瞎猫撞上死耗子,在这遇见你了。”

沈初霁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伸手为他擦拭眼泪,“为人夫了,怎么还哭成这个样子?”

“那你呢,你变成大人了吗?”陆定远笑不出来,他语气冰冷,眼神凌厉,一点一点逼近她,“也是,你的眼泪早在上辈子就流干了,你对我一向残忍,你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不肯告诉我你还活着。”

沈初霁被他逼着向后仰,最后不得不用手撑地以支撑身体,可陆定远仍然在靠近她。她像是突然做了决定,支撑身体的右手从后面环绕他的脖子,动物捕食一样吻上他的嘴唇。

陆定远下意识地推开,却在看见沈初霁眼里的决绝之后重新咬住她柔软绵密如奶油的朱唇。如果算上前世他独活的十年,这应该是时隔三十三年的又一次唇齿相依。今日无雨,也没有小提琴独奏,但他们好像都回到了那一场大雨中,长久的拥吻让他们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沈初霁全身发软,只觉得天旋地转,掉进了深不见底的幽潭,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向她的身体里突进。如果不是陆定远抱着,她大概已经倒下去了。当一滴没有人看见的眼泪从她眼角滑落的时候,她用尽仅剩的力气和仅存的理智咬破了他的下唇。

陆定远呻吟一声,睁开眼睛时沈初霁已经泪流满面。

“我们不该再见的。”

“为什么?”

“你还是当我死了吧。”

沈初霁就这样泪水挂了满脸仓皇而逃,但是陆定远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毫不犹豫地追上去了。

在舞会上看到她穿着天青色裙子与林家航跳舞的时候他犹豫过;在上海守在她对面而不去敲开她的房门的时候他犹豫过;在丹城山用军刀挑破她的衣服的时候他犹豫过;在指挥室把狙击枪交给她的时候他犹豫过。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半分迟疑,抓住了她的胳膊。

但是他的挽留终究还是没能脱口而出,他只能问她:“是因为你的父母吗?”

陆定远指的是他那个从未叫过一声父亲的督军杀了她的父母。就算他再不承认他的父亲,他终究姓陆,终究是一个军阀的儿子。

“不是。”

沈初霁刺杀督军,从来没有因为陆定远犹豫过一丝一毫,也从来没有把上一代的恩怨算在陆定远头上。

陆定远瞥见自己手腕上的花线绳,松开了沈初霁的胳膊,看着她又一次消失在他的眼中。或许这一次真的是永别。

不是杀父之仇,还能是什么。

在广德楼与罗夕宸一起听《霸王别姬》的那天,他就失去了握住那双手的资格。

他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剪掉手腕上的花线绳。运输营的一个准尉排长带来急需的战略物资,还捎来了罗夕宸为他编的花线绳。他匆匆缠在手腕上,就立即冲出指挥部去了,随后便是一阵榴弹炮落下。或许真的是这根可以消灾避祸的五彩绳子让他侥幸逃过一劫,所以他才一直留在手腕上。

罗夕宸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嘴唇上的伤,问他怎么回事,他却置若罔闻,行尸走肉一样走向自己的卧室。关上门后,他连走到床边的力气都没有,躺在地上昏睡过去。三年,他终于可以放下那些真真假假的梦,好好地睡一觉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记得踢足球的一大半人都随着沈初霁走了,像是追随着他们打了败仗的部落首领一样,默契地一句话都没有说,却忠诚地跟在沈初霁身后。赵翔宇和李照尘更是一左一右,一个推车,一个递手帕。

在陆定远像死尸一样昏睡的时候,沈初霁一直在游荡,顺着塞纳河,路过卢浮宫、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赵翔宇和李照尘也一直像左右护法一样陪着她路过卢浮宫、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

黎明时的天空是淡紫色的,和巴黎一样浪漫,也和沈初霁一样忧伤,她在一夜的游荡之后终于停下了脚步,“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我在等你把手帕还给我”

“我在等你骑走你的自行车。”

沈初霁知道他们是怕自己有什么意外,苦笑着把手帕还给李照尘。望着涌动的塞纳河,她想起了她曾经见过的每一条流淌在中国的山川大地上的江海湖河。“你们俩都是南方人,应该见过很多河吧?”

“那当然,从我家出村口,向东跑没几步就是湘江。”赵翔宇很乐意跟人提起他的老家湖南,因为十年前的那场赴法勤工俭学留学热潮里,两千名勤工俭学生,有五分之一都是他的老乡。他们现在有的大概在故国的某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传播火种,有的已经为了星火燎原的梦把滚烫的热血洒在了刑场上。

“每认识一个从中国来的新同学,我都会被问一次我是哪里人,我真不知道我应该算作哪里人,所以我只说我是北方人。我父母是天津人,我在沈阳出生,在并州城长大,我去过很多地方,巨流河、海河、湘江、怒江、嘉陵江、苏州河,每一条河都养育着不一样的人。并州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叫丹江河,用丹江河的水酿出来的高粱酒入口绵,落口甜,我父亲最喜欢在周日的晚上和母亲小酌一口,一灯如豆,配上一壶自酿的高粱酒,赋诗对饮,诗酒趁年华,给茅台都不换。可惜我这个做女儿的不孝,唯一一次去坟前看他们,带的却是路边随便买来的一坛绍兴酒。”

从河面上吹来的风轻拂起沈初霁裙摆上和罩衫上的流苏。

“他们不会因为一坛酒怪你的。”李照尘双手插在裤兜,眼神却温柔。如果说沈初霁是那一群留学生中呐喊着向前冲并且身先士卒的首领,李照尘就是在所有人壮怀激烈时保持冷静回头注意身后射来冷箭的人,他来法国最早,却甘愿把首领的位置交给沈初霁而做群情激愤时泼冷水的人。

他的父亲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滞留在法国的中国劳工,也是经过数年抗争得以回国的幸运者。小时候他痴迷于听父亲讲在法国的见闻,更崇拜父亲口中那一群立场不同,主义不同,但是同样有一颗永远年轻的心的赴法留学生。可是当他终于说服父母来到他们曾经流过汗甚至流过血的巴黎时,他崇拜的那些人早已经去了更加年轻而令人向往的莫斯科,或者回到了他们苦难深重的祖国。

沈初霁想要故作轻松让他们放心,便开玩笑说:“你这个人真是无趣,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你才真是不知好歹,不说就不问,这叫体贴。”赵翔宇是心直口快但绝不招人讨厌的。

“我跟他可以说是在上海认识的,也可以说是在并州城认识的。三年前并州城的督军死于一场刺杀,也是在那一天,世界上死了一个沈初霁,活了一个杨云澜。”

这是赵翔宇和李照尘都想不到的。他们虽然听说过那个刺杀案,但是从没想过报纸上说得含糊其辞的刺客居然就是他们眼前的沈初霁。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居然没有上报,”赵翔宇顿了顿,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巧了,景初说他在船上认识的这个朋友也姓陆,叫......”

“陆长风。”李照尘一点都不惊讶,他仍旧把手插在裤兜里,踢脚下的石子,好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陈年旧事。

“对对对,陆长风。并州城的陆督军最擅长的就是见风使舵,革命的时候今天是保皇派,明天就能宣布是革命派,上一秒还在打保皇派,下一秒寡不敌众就能调转枪口屠杀革命党。但他最不待见的儿子却是个打起仗来不要命的疯子,少将军衔的机枪手,简直闻所未闻,仅凭长城一战,就成了目前最年轻的少将之一,我记得他叫陆定远,表字长风。”

赵翔宇说着说着就神色大变,他终于明白了,沈初霁与今天的那个不速之客不仅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旧情,还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

李照尘终于不再踢他的石子,“你应该马上转移,先离开巴黎,到法国北部去,然后再找机会离开法国,去比利时或者德国。”

“我不会离开的。”这是沈初霁在脑子里盘算了一晚上的答案,她在塞纳河边每迈一步,就在心里问自己一次,要不要离开。

“沈初霁同志,你要知道法国不是你的苟且之地,总有一天你要回到你来的地方,我们都会回去,去牺牲,去流血,而且这一天已经越来越近了。”赵翔宇摆出了他最严肃的样子。

“我和他之间隔着的不是父辈的血海深仇,而是一份他不能也不该放下的责任。我选择留下,因为现在是争取陆定远最好的时机。”

“陆定远虽然在长城战场上打过日本人,但他终究是军阀的儿子,他肩上戴的也是南京送去的军衔。况且他的哥哥在江西还有鄂豫皖地区残害了不知道多少我们的......”提起那几次围剿,赵翔宇不禁鼻子一酸,不忍再说下去。

“陆定远和他的父亲不一样,和他的哥哥更不一样。”

“证据呢?你想以身犯险,总得告诉我们一个相信你的理由吧?”李照尘总是在沉默之后一语道破本质。

“他穿了长衫,在并州城,他几乎不穿长衫。他穿西装,和所有想要改造这个世界的青年一样,想要找一条世界大同、国富民强的路。可是那个旧的世界它存在了五千年,有的人说他何其耀眼,有的人说它腐朽至极,可要想找那么一条路,没人绕得开这五千年。所以有的人在找路的时候倒下了,有的人迷失了,有的人放弃了。我帮他训练过他的士兵,他是真的把人当作人看。但是长城一战,把他的雄心壮志打没了,死去的那些兄弟压着他,他的心不堪重负,提前衰老了。所以他才换上长衫,骗自己是一个喜欢票戏的戏痴,一个隔着丹江河唱□□花的戏子,他想把自己溺死在那个冰冷的督军府里,因为对他来说,那个从没给过他一丝温暖的父亲就是他永远逃不掉的五千年。今天压在他心上的是一个旅的战友,以后就是十万袍泽弟兄。我们今天拉他一把,就是在救十万骨肉同胞,这十万人都会成为有血有肉有魂的战士,而不是等着被消耗的炮灰。”

“你没有私心吗?”李照尘还是这么犀利,他的话仿佛是一颗穿越了时空,飞行了至少三十三年的子弹,精准地命中了沈初霁的眉心。

“救了那十万人,他就可以少做点噩梦。这就是我的私心。”她脑海里全是陆定远躺在酒瓶堆里皱着眉头睡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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