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当然是用棉布仔细包裹好藏在了心口。
去河里冲了个凉的寅罗客顾不上还滴水的头发,打开布包确认他的宝贝发簪还完好无损,不由露出一丝笑容,也不知道桢桢看见了这根发簪喜不喜欢。
寅罗客借着夜色轻轻放到了陶叶桢的桌上,另一根他悄悄留在了身边,蹑手蹑脚地离开。
他虽下定决心要和陶叶桢私奔,但是此刻并不是一个好时机,至少要在大珣的粮食全部抵达天眷,这个难挨的冬天结束之后。
陶叶桢若是不愿意等他,寅罗客也心甘情愿,他清楚陶叶桢不愿意留在这里,听说蛇族大巫师通晓奇闻异录,或许有什么秘法能够帮助桢桢安然离开而不让兄长知晓。
陶叶桢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白雪岩比他想的更加嚣张,趁着夜深人静,悄悄溜进了他的房间,看着美人睡颜恬静,一瞬间色从心起,大着胆子爬上了床。
温热的呼吸均匀地铺洒在陶叶桢白净秀丽的脸上,柔和的轮廓在黑夜中依然美丽。
白雪岩小心翼翼地掀开被子,迅速地钻入其中,不让夜晚的凉风窜入被窝。
可是即便如此,察觉到身旁拥挤的□□,陶叶桢还是秀眉紧蹙,粉嫩的柔唇不满地抿紧,翻了个身,只留给白雪岩丝绸般柔软的发丝。
白雪岩也不敢吭声,伸出罪恶的爪子环住了纤细柔软的腰肢,幸福地眯起眼,悄无声息、不动声色地把陶叶桢往怀里扒拉,最终成功把美人抱在怀里。
温香软玉在怀,白雪岩是更睡不着了,陶叶桢散发着迷人的芳香,他嗅了又嗅,不像是一只狐狸,更像是闻到肉味馋得流口水的饿狗。
陶叶桢睡得迷迷糊糊,梦里被一只毛茸茸的萨摩耶扑了个满怀,他rua着狗头,说着好狗,结果这狗越来越大,一张嘴把他整个人都含入了嘴中,肥厚的舌头把他全身舔了一个遍,浑身上下湿哒哒黏腻腻。
白雪岩看着怀里陶叶桢皱眉推拒的模样,忍不住抱得更紧了,把狐狸尾巴塞在陶叶桢怀里,自己从背后搂着美人,沿着细腻光滑的白嫩脖颈细细啄吻。
香甜软韧的肌肤亲得白雪岩眼冒绿光,小心翼翼地伸出牙齿轻咬着,如果不是怕把陶叶桢弄醒,恨不得把那奶油般肌肤种满草莓。
秋日虽然转凉,但是天眷天气燥热,陶叶桢被白雪岩抱得一身热汗,梦里被萨摩耶舔了一个遍也不全是幻觉。
陶叶桢身上的衣服早就不知去向,脊背香汗淋漓,性感的曲线漂亮至极,白雪岩又舔又咬,把那粉白的皮肉吮吸出点点红痕,粗糙湿热的舌把每一滴晶莹的汗舔了个干净。
“唔、热……”清润的嗓音此刻也被莫名的热情感染变得甜软了起来,如同被热气融化了的糖块拉出甜蜜蜜的丝来。
白雪岩瞅准时机趁着那红润的嘴唇微张露出一截嫣红的香舌时,一下子低下头吻了上去,恬不知耻地趁着陶叶桢在沉睡中毫无防备,轻而易举地突破贝齿的防线,缠着柔软的舌,大肆侵略,抵达口腔深处的内壁。
陶叶桢被吸得舌头发疼,被松开轻喘着的他难受地睁开眼睛,看着身上白毛狐耳,还不清醒的大脑以为身上肆无忌惮拱着他的热乎乎生物是一只胖乎乎的毛茸茸萨摩耶。
“好狗,下去,好热……”
白雪岩笑了,被**浸透的嗓音微微沙哑性感至极,他低下头弓着腰,鼻尖轻轻蹭着陶叶桢的纤细脖颈,温热的呼气扑在了他细腻白嫩的肌肤上。
“汪汪,主人摸摸我。”
萨摩耶可不会说话,陶叶桢猛然睁大眼睛,泛着水雾的黑眸呆呆地看着白雪岩,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被夜袭了,可是想挣扎也没有力气。
(只是做梦和小狗玩)
陶叶桢无可奈何地看着白雪岩肆无忌惮地在他身上作乱,省略一句话。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比如尾巴。)
省略一段话。
(只是亲亲,然后什么也没有了啊!)
省略一段话。
(不是很懂xx在想什么,无从下手只能删除。)
液体一滴一滴落在了地上,陶叶桢脸色微红地移开眼。
(指鼻血,不理解如何修改)
白雪岩刻意卖弄自己高挑的风流身姿,流畅的肌肉曲线虽然不如虎族的肌肉健硕,但是依然紧实,人鱼线惹人手痒,挺巧的肉臀饱满圆润。
白雪岩随意拿了一块巾帕擦了擦大腿根上流下了的润肤乳液,转脸兴致勃勃地给陶叶桢按摩肩膀,别有用心地询问需不需要帮忙擦身。
(洗澡后擦润肤乳又怎么了?受要帮忙擦身子还被拒绝了,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
温热的水流冲走了陶叶桢小腹上的润肤乳,娇嫩的肌肤被热水暖得粉红,那些红色的吻痕在水色下格外鲜艳,如同雨中被大风欺凌的玫瑰花,片片花瓣洒落一地,绮丽至极。
“不要。”陶叶桢怎么会看不出白雪岩的心思,真的让对方帮忙擦了身子,估计这澡也白洗了,赶紧起身自己擦了身子换上衣服。
(擦水!这又咋了!)
白雪岩遗憾地看着陶叶桢,恨不得化身那块巾帕,好一颗颗吻去晶莹剔透的水珠,那被热气氤氲而泛起粉意的柔嫩肌肤一定味道甜美。
“我饿了。”陶叶桢看到白雪岩眼底的欲色,连忙转移话题,他现在腰肢酸软,腿脚都使不上力气了,再折腾几回肯定是下不了床,还这么去划船游湖。
白雪岩听罢只能乖乖换好衣服,歇了再来一次的念头,毕竟是他和小陶的第一次,这么想着,风流妩媚的眉眼都透露出几分餍足,带着陶叶桢的东西摇着尾巴,欢快的去准备早点。
看着白雪岩去准备早点了,陶叶桢才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找来的攻略,在床上丝毫不见生涩,毛茸茸的蓬松大尾巴在这种时候居然有这种作用……
回想起尾尖勾缠剐蹭的触感,陶叶桢忍不住一颤,他越是想阻拦握着那尾巴根拉开,那毛茸茸的大尾巴越是起劲。
省略一段话。
挥去脑海中的胡思乱想,今天是寅山君出巡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会回来派人把剩余的粮食转运去其他部落,然后带陶叶桢回兽都,想要增进感情就要抓紧时间了。
陶叶桢想着,简单的扎起头发,梳起一个半丸子头,把寅罗客送的发钗戴在了头上。
这些天陶叶桢给小红、小绿、小梅三人放了假,他也懒得弄什么造型,随手一根发带就扎了起来,他本就是习惯这个造型,殊不知落在寅罗客眼中却是往日妆容华美的陶叶桢没有侍女帮忙打理。
当然哪怕是素面朝天的陶叶桢在寅罗客看来也美得清新自然,如同山涧清泉、峡谷微风,有一种与盛装出席时明艳高贵、典雅大气时完全不同的青春活力。
可是寅罗客却不希望陶叶桢受委屈,他特意准备了梳妆台,进屋看了陶叶桢的东西,桌上空空荡荡,连盒香粉都没有,更不用说那些珠光宝气的发饰、首饰。
寅罗客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只是单纯觉得别人有的陶叶桢都要有,以前有的东西也不能因为来到他的部落就没有了。
喜欢一个人,不用教,天生就会想讨他开心。
寅罗客在郓州城看了又看,总觉得这些首饰做工粗糙、用料也差,配不上陶叶桢,精挑细选了好一会儿,才买下了这对鸳鸯发簪。
【他喜欢吗?】怀着一种忐忑和期待,寅罗客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他笨拙地在纸上写下了“桢桢”两个字,然后又写上了“寅罗客”三个字。
并排并的五个字,前两个还算规整,后三个就歪歪扭扭,墨渍晕开,都看不出字形来。
寅罗客也不在意,他把陶叶桢写的那张仔细剪裁下来,放到了小袋子里藏到了枕头下,看着发簪和小袋子,忍不住傻笑了起来,金色的眼眸格外明亮温暖。
直到天色渐亮他才回过神来,仔细盖好枕头,冲了个澡,换好衣服又是一个精神抖擞的帅气小伙,还没进屋,就看见白雪岩从陶叶桢屋里走出来。
陶叶桢住的屋子原本是寅山君的,房间是最大,采光也好,知道陶叶桢会来,寅罗客又派人去郓州城请木匠制作,新增了不少大珣人喜欢的屏风、梳妆台、书桌椅、博古架这些家具摆设。
而房间里的花是寅罗客特意买来的,花色淡雅、香气怡人却不会甜腻,留香久,都是郓州城里的花,附近没有这样好的花,而此刻白雪岩的身上就透着这股花香。
出于某种男人的直觉,寅罗客下意识地躲在了墙和院门的缝隙中,心情愉悦的白雪岩显然放松了警惕,并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从寅罗客身旁径直往前走去。
寅罗客捏着食盒的手紧了又紧,刚出炉的肉饼和沸过的鲜奶逐渐冷却,他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去而复返的白雪岩脸上的笑容,以及他手中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食盒。
懂得都懂。[亲亲]
解释一下为什么攻宝是侍女,寅罗客不想着私奔。
侍女可以回大珣的家,寅罗客不可能跟着侍女去大珣,也舍不得攻宝离开自己的家和他流浪在外。
但是攻宝是公主就不一样,逃婚首先不能回大珣,所以寅罗客下定决心私奔只怕会不会让攻宝吃苦,就没有让他有家不能回的担忧在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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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喜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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