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陶叶桢轻轻叹了一口气,雾气慢慢弥漫在眼中,泪眼婆娑的一双琉璃美目我见犹怜,清俊秀丽的面容露出几分神性的哀婉怜悯。
“罗罗,你当真如此?”
寅罗客重重地点了点头,他一把将陶叶桢揽入怀中,虽然他的身高在兽人中算矮小,毕竟还在成长期,但是也足够把183的陶叶桢整个抱住。
“好,那我等你。”
灯火摇曳,这一晚星空璀璨,一对有情人相拥而眠。
——陶叶桢发热的分割线——
陶叶桢又中了debuff,不过现在是秋天,本就落了水,又吹了冷风,他身子不如兽人这般健硕强健,发起热来也很正常。
寅罗客倒是显得很自责,他抱着陶叶桢第一时间就察觉出怀里的人儿温度不对劲,连忙爬起来叫人,喂了药才让陶叶桢睡下去休息。
夜凉如水,寅罗客不知陶叶桢落水一事,只是看着他身上显然换了一套的衣服,内心微微黯然。
寅罗客不问却不是不在意,只是比起计较白雪岩那个狐狸精,陶叶桢的心意才是他更在乎的,比如那根原本被陶叶桢戴在头上此刻却不见踪影的发簪。
好在,所有揣测不安在得到陶叶桢的点头都都烟消云散了。
落在陶叶桢眼里就是原本有一些心情低落的小狗恢复了元气,任劳任怨殷勤地照顾着他,只是等到天色明亮,寅山君回来的那一刹那,所有的情感必须收敛藏在心底。
寅山君带着一身尘土气息,路上马不停蹄,回到虎狐部落原本咧起的嘴,在得知陶叶桢病倒了后立刻沉了下来。
“你怎么照顾的?”寅山君棱角分明的脸庞本就俊美,金色的眸子不怒自威,此刻带着几分恼意,更是杀气腾腾。
寅罗客本就因为陶叶桢生病而自责难受,听到兄长的斥责更加沉默,低下头扯开外衣“咚”一声跪在地上,拿起早已准备好的长鞭递过头来。
看见这一幕,陶叶桢连忙轻咳了两声,结果两个人没一个理他。
寅山君捏着鞭子的头,手掌攥紧青筋暴起,手臂肌肉紧绷蓄力,寅罗客头也不抬乖乖跪坐地上,陶叶桢假咳也变成了真咳。
“我只是感冒,倒也不用打死他吧……”
寅山君怎么会不知陶叶桢在护着寅罗客,只是不罚他怎么能显示出天眷对大珣公主的重视,在这种送粮食过冬的重要时期,绝不能让陶叶桢有半点不快。
寅山君扔下鞭子,冷声呵斥寅罗客自己去训练场,他也不想让陶叶桢见到血呼啦擦的景象,让这个娇气的公主吓到。
陶叶桢默默无语,按照原本的游戏剧情他前期还是什么受苦小白花,结果大珣粮食一来立刻变成尊贵的公主殿下,这种割裂和现实的有奶就是娘的剧情,怪不得会被玩家吐槽。
现实化的寅山君倒是比游戏里设定的更加讨喜些,洗去了一身的风尘仆仆,他蹑手蹑脚、灵巧的上了床,小山一样高大魁梧的身材愣是没发出一点动静,把陶叶桢连人带被小心翼翼地揽入怀中。
实在是寅山君对待感情太过孩子气,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都太过鲜明,对待陶叶桢他一动心便如烈火般炽热。
交代寅罗客照顾不全是因为大珣公主的身份,更多是因为陶叶桢“娇软易碎”,的身子,结果这个臭小子还把人照顾病了,气得寅山君真想给他两鞭子。
虽说寅罗客身上还有不成熟的孩子气,寅山君却更显,喜欢和厌恶格外分明,就如野兽般单纯至极,如猫儿露出肚皮般,直截了当地把一切展露在陶叶桢面前。
“等退热了我带你去山上狩猎,喜欢吃的本王都给你猎来。”
天眷兽人和山间野兽并不是同一种生物,天眷兽人是被天神指点化兽为人,虽然还有部分兽族习性和特征,但是并不影响,因此理论上哪怕是兔族也是可以吃兔肉的。
第二批粮食还要一个月才会运来,陶叶桢看着有一些精神不佳,寅山君决定还是把人带回兽都,让大珣的大夫看看。
刨除性别因素,寅山君虽然说没有那么贴心,但是对陶叶桢已经是一等一的好了,毕竟是一只钢铁直男兽人,因此抱着“病体初愈”的陶叶桢去兽山打猎解闷也是在情理之中。
“……”大珣大夫欲言又止,按理说陶叶桢是风寒,哪怕好了应该再修养几日,结果这兽王一听他说已经好了,就揽着陶叶桢的腰就骏马奔驰的上了山。
【大概介个就是哎情。】
大珣大夫摇摇头,也许风寒也是一种夫妻情趣,他孤家寡人的看不懂。
秋意渐浓,耳旁的秋风愈发凛冽,陶叶桢想了想,便把脑袋埋入了身后寅山君的怀抱,毕竟对方皮糙肉厚的,完全感觉不到冷意,拿来挡风再合适不过了。
落在寅山君眼里就是“娇软”的漂亮妻子被飞驰的速度所惊吓,害怕地钻进了他的怀里,想到这,金色的兽瞳里流露出几分笑意。
在认识陶叶桢以前,寅山君本以为自己会很讨厌这种柔弱的大珣女子,事实上除了陶叶桢,他也的的确确看不上任何大珣人,也不知道这小东西是怎么长得,那么漂亮,长到了他的心坎上。
“驾!”喜欢上陶叶桢的寅山君,幼稚程度和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不逞多让,明知陶叶桢“害怕”,还刻意加快速度。
兴奋起来的战马速度极快,在山路上跑跳着越过断裂的树干,愈发颠簸的马背和冷冽刺骨的寒风让陶叶桢的脑袋埋得更深了。
得意洋洋的寅山君这才心满意足地减慢了速度,温香软玉在怀,他忍不住低下头去,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清香,那是陶叶桢的味道,有一点清甜的水果和植物的香气,却不是那些胭脂水粉般浓烈的香气。
好闻,爱闻,多闻。
陶叶桢无语地感觉到一个大脑袋在他身上闻来闻去,上上下下闻了一个遍,如果不是因为大脑袋的主人就是寅山君,他都想给这个死变态一巴掌。
“野兔,喜欢吗?”山里最多的就是野兔,寅山君也不停马,轻轻拍了拍陶叶桢的背,然后从马的侧袋抽出一只羽箭,等陶叶桢抬头时,正好可以看见那只羽箭穿透兔子的脑袋,巨大的力量把兔子钉在了地上,那脚还在地上扑腾着。
兔子瞪大眼睛,嘴巴张开,血把黑色的眼珠染成了红色,周围的灰色毛发也变成了嫣红,看起来死相凄惨,一副死不瞑目的景象。
“……”陶叶桢默默地移开了视线。
寅山君还浑然不觉自己的狩猎举动多么让人惊悚,还很自豪地介绍说:“射的准吧?这样两只腿都没有受伤,身上的皮完整剥下来给你做一对手套。”
陶叶桢点了点头,毕竟孩子想送礼物,总不能打击到他的积极性,只是接下来他接连看见了:被扎成刺猬的野猪、想逃却逃不掉的野鸡、不幸被捕的小鹿、惨遭拔毛的头狼……
寅山君安排的明明白白,野猪只是拿来玩的,不然也不会被扎成刺猬,其中几箭还是他握着陶叶桢的手,真手把手教会了射箭。
陶叶桢也极有天分,虽然显然是第一次射箭,动作也并不标准,可是偏偏射中率挺高,寅山君很高兴,打算等着春天来了他再带着陶叶桢上山。
野鸡的羽毛漂亮,天眷族并不是没有首饰,只是他们的首饰多数是结合自然豪迈的美,兽王冠的装饰就是用各类羽毛、宝石缝在兽皮上而制。
寅山君打了野鸡,打算亲手给陶叶桢做一个兽皮帽,小鹿肉嫩,晚上给陶叶桢做烧烤,至于狼王,他不过是借了一点毛给陶叶桢做毛笔罢了。
寅山君也是有心了,听白雪岩说大珣最好的笔就是狼毫笔,于是直接一个人围了一群狼,把小弟狼挨个揍了一顿,用气场压得那狼王只能呜呜叫着,屈辱地被他拔光了半根尾巴。
等陶叶桢过几天在桌上看见崭新的一排狼毫笔时,回想起狼王凄惨的模样,心情顿时复杂了起来。
不过和寅山君上山一趟,陶叶桢解锁了新的技能:射箭熟练度1%(可升级为射击)。
为了提高熟练度,陶叶桢这些天沉迷射击小游戏,从弓箭到弹弓甚至弹石子都可以进行。
陶叶桢的金币还有很多,也毫不吝啬地花钱开通了自动瞄准和辅助轨迹功能,只是如果要打出“致命一击!”效果,还是要手动微调,提高熟练度帮助发现“弱点”,也就是被击打物身上的红色标记点。
为了提高熟练度,这些天陶叶桢毁害了不少瓶瓶罐罐,再到树枝上的枯叶、路过的飞鸟、水里的游鱼。
在寅山君看来,陶叶桢不仅天赋过人,还非常勤奋练习,每次出手几乎百发百中,甚至于手法老练地能往一击即中的弱点进行攻击,眼里的欢喜和爱意愈发浓厚了起来。
射击技能后面有用处[亲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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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那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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