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工作日的下午四点半,因为学校附近住的人并不多,因此哪怕是有路人下班买菜做饭经过,这个点小巷也空无一人。
陶叶桢脸色苍白地捂住受伤的手,紧紧靠在冰冷坚硬的墙壁上,遮挡脆弱的后背,楚楚动人的水润黑眸无助地望向四周寻找着逃离的空隙。
墨蓝色的头发在巷子口出现,儒雅随和的俊秀外表与那金丝眼镜,让青年更具成熟优雅气质,高挑修长的身形与那身剪裁得当的西装相称。
约翰·莫里斯,三百年前阿尔卡特·里德找来的LevelC血族,虽然血统并不纯正,等级也不高,但是在得到里德家族的管家职位后,通过吸取阿尔卡特·里德这位纯血之君的血液力量,成为了LevelB。
三个小混混看见来人不过是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而且手上还拎着购物袋,并没有什么利器,立刻出声嘲讽驱赶了起来。
“哪来的家伙多管闲事!快滚!”“老子今天心情好,不计较!再不滚连你一块揍!”
约翰·莫里斯镜片下冰蓝色的眼睛落在了陶叶桢身上,更具体的是落在了陶叶桢滴着鲜血的手上,眸光一闪,脸上温和的神色淡了几分,紧抿的唇变得愈发危险。
“你是聋子还是哑巴!叫你滚你还逼老子动手……啊!”不耐烦的小混混走上前刚准备对约翰·莫里斯动手,却觉得眼前一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就趴在了地上。
陶叶桢表面上是一株等待救援的凄惨小白花,实际上浑身肌肉放松,慵懒地倚靠在墙上观察着约翰·莫里斯的身手。
如果是养父教给塞雷纳斯的是拳拳到肉、硬桥硬马、快准狠的攻击方式,约翰·莫里斯更像是飘逸灵动、行云流水、刚柔并济的表演。
陶叶桢一边看着约翰·莫里斯放倒了三个小混混,一边思维发散想着,如果让约翰·莫里斯和塞雷纳斯打一架,不用上枪支和异能,那场面堪比甄子丹VS李连杰。
“没事吧?”冰蓝色的眼眸紧张关切地落在陶叶桢身上,正巧陶叶桢还在晃神没有回答他,约翰·莫里斯干脆一把抱起了陶叶桢,几个快步就离开了巷子,只留下一地哀嚎的小混混。
【CG:命运的相遇】
“?”突然被公主抱的陶叶桢。
夕阳的余晖下,俊美儒雅的青年紧紧抱着怀里年轻一些的青年,墨蓝色的发色与那黑色交融,身后是狭长漆黑的巷子,而眼前却是明亮干净街道。
如果忽略被公主抱的那个人是自己,cg图里唯美浪漫的光影和刻意营造出来英雄救美后的感激爱慕目光,陶叶桢会给这构图打满分。
实际上陶叶桢黑亮的桃花眼毫无暧昧的意味,只是纯粹的震惊,毕竟血族的存在哪怕在圣哈里斯学院也是只有部分高层才知道的秘密。
而对方居然在只见了一面的情况下,就把自己抱回里德庄园包扎伤口,并且毫不掩饰自己异于常人的力量和速度。
不仅如此,约翰·莫里斯在向陶叶桢介绍完自己和里德庄园后还笑眯眯地表示自己会做不少人类食用的饭菜,询问他是否愿意留下来用晚餐。
“不、不用了,谢谢。”陶叶桢保持着一个普通人刚刚得知“血族就在我身边”的莫名其妙和震惊恍惚,毕竟约翰·莫里斯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陶叶桢有三百年前的记忆,对于他的各种暗示和试探,全都一问三不知。
对于陶叶桢的拒绝和警惕,约翰·莫里斯表示遗憾,还是礼貌优雅地送陶叶桢回了家,出于对陶叶桢家庭情况的了解,他只送到了职工宿舍楼下,然后还把晚饭的食材也送给了陶叶桢。
陶叶桢拿着菜,看着约翰·莫里斯离去的背影,不由有一些迷惑,毕竟他自认为和对方并没有什么接触,他的态度似乎很多年前就认识了他。
——太阳下山的分割线——
陶叶桢离开后,里德庄园那一丝明媚的阳光也彻底消失,只留下寂静的冷意。
约翰·莫里斯回到了里德庄园,脸上依然挂着得体的礼貌微笑,只是那冰蓝色的眼底涌动出复杂的情绪,似欣喜激动又似冷漠无情。
【陶叶桢。】
约翰·莫里斯在心底咀嚼着这个名字,早在三百年前就听说过陶叶桢,只是因为他的血统不纯、等级低微,就连异能也是毫无作用的弱小存在,因此纯血之君的召令里根本没有他。
约翰·莫里斯无缘得见陶叶桢,毕竟来路不明的低等血族凑到光明神教的圣子面前等于自寻死路,对于大多数浑浑噩噩的血族来说纯血之君的人类恋人更像是一个朦胧旖旎的幻影。
【一定很美味……】
和大多数血族不同,成为血族前的人类生活始终如烙印般镌刻在约翰·莫里斯的灵魂上,他记得糖果的甜美、记得柠檬的酸涩、记得奶油的柔顺……
约翰·莫里斯想不出,纯血之君的人类恋人是一种多么美味的存在,才使得拥有上千年寿命品尝过无数血仆的阿尔卡特·里德舍不得把他变成血族。
从那一天开始,陶叶桢就成了约翰·莫里斯窗前可望不可即的明月,沉睡在冰冷的棺木里,他无数次幻想着品尝一口他的鲜血。
不止约翰·莫里斯,许多血族都认为如果不是陶叶桢的血液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味,纯血之君怎么会不把陶叶桢变成血族永久地留在身边,毕竟除了变成血族会影响血液味道外,没有任何理由不把陶叶桢变成血族。
没有血族会认为血族是一种被诅咒的生物。
哪怕是人类贵族,也有不少人千方百计试图成为血族,捧上所有的家产和奴隶祈求获得高等血族的初拥,成为贵族血族永享青春和财富。
直到光明神教的圣教皇遭受刺杀陨落,陶叶桢的尸体被纯血之君带回里德庄园,遣散了所有血仆,重新寻找管家负责处理里德庄园的一应琐事。
约翰·莫里斯就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纯血之君人类恋人“陶叶桢”。
躺在棺木中的俊秀青年皮肤白皙莹润,和血族的苍白完全不同,更像是东方细腻的白瓷,哪怕在昏暗之中也散发着淡淡的微光。
红润的嘴唇嘴角含笑,精致的眉眼舒展着,那清丽脱俗的外表仿佛孩童故事里的俊俏王子,亦或是传说中被神明所偏爱的天使。
紧闭的浓密羽睫格外纤长挺翘,气质明媚温柔的青年如果不是胸膛没有起伏,约翰·莫里斯真的会怀疑对方是不是只是陷入了一场香甜的美梦。
【如同童话里沉睡的公主。】
短暂的单方面相遇不过是惊鸿一瞥,纯血之君怎么可能会舍得把陶叶桢给别人欣赏,安顿好陶叶桢的身体,在主卧的装饰全部翻新后,约翰·莫里斯就再也没有看见过陶叶桢。
阿尔卡特·里德在准备封印的材料,他坚称陶叶桢没有死,三百年后他会回到里德庄园,而他明明拥有漫长的生命,却无法忍受这短短三百年的等待,因此他选择沉睡在爱人的棺木身旁。
约翰·莫里斯在阿尔卡特·里德沉睡后负责除了封印两人的地下主卧外,里德庄园其他房间和家具的维护,以及作为代理股东定向投资圣哈里斯学院,监督血族年轻一辈的情况。
这段时间阿尔卡特·里德非常忙碌,但是也依然不放心陶叶桢的情况,因此约翰·莫里斯这才有了机会守在陶叶桢的棺木身边,寸步不离。
那段时间,是约翰·莫里斯离陶叶桢最近的时刻。
血族的生命漫长而无聊,而人类的生活却是短促而灿烂,生命和生活本就不是一个词,约翰·莫里斯忍不住去探寻陶叶桢过往的痕迹。
他想要知道像陶叶桢这样一个生活在阳光下拥有美好未来的人类,为什么会选择成为纯血之君的恋人,又为什么选择宁可成为生命短暂的人类死在对方的怀抱,也不愿接受成为血族的新生命。
阿尔卡特·里德恐怕无法想象,哪怕是面对陶叶桢仿佛永远沉睡的身体,约翰·莫里斯也会爱上对方。
(情敌 1)
成为血族后约翰·莫里斯再也不缺时间,陶叶桢身体死亡的第十年,他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光明神教,从其他人类的话语、文字、绘画、照片中,他认识了一个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陶叶桢。
原本以为那样容貌气质的青年,本该是如白云般柔软高洁、温柔善良的性格,大概就像神话传闻中的天使,圣洁唯美、怜爱世人,否则又怎么会想着把黑暗中生存的血族拉入与人类共存的世界中。
然而在约翰·莫里斯的探寻下,他却意识到陶叶桢的灵魂之所以如此闪闪发亮,引得上千年生命的纯血之君也为他沉沦,是因为他本就不是单薄的完美之人。
修改了一下管家的发色和瞳色,[狗头]另外作者菌依然稳定隔日更嗷,隐藏章自取。
纯血之君黑发黑眸,血统纯正。
侄子小少爷黑发红眸,血统差一点。
管家墨蓝发冰蓝眸,血统纯度不高,因为纯血之君的力量等级从C到B。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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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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