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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巴比松大饭店(1)

实际上,新机会很快出现了。

7月中下旬时,丽莲依旧每天和玛丽出摊卖饮料,除非下雨——下雨的时候,会走进游乐场的人本来就很少了,会想要在饮料摊买饮料的人就更少了,根本没必要出摊,就当是难得的休假日好了。

就是这样一个早上就开始下雨的日子,华莱士家的小男孩儿从邮箱里取出了今天的报纸、信件等。比较让人意外的是,其中有一封信居然是给丽莲的。

“给我的吗?”丽莲接过米黄色信封的信,看了一眼就顿住了,撕开信封的动作都变得小心了很多。

信封上的寄信人信息显示这封信来自一家杂志社,就丽莲所知,自己和这家杂志社唯一能扯上的关系,就是她曾经投稿过——她上辈子毕业后找的是对口的工作,虽然目标是做电视剧编剧,但因为初出茅庐、没有选择,最后被安排到了真人秀做编剧助理......

嗯,没毛病,那时候综艺节目必不可少,除了参演本来就有‘剧本’,还在于节目也需要剧本。就以丽莲唯一参与过的那档节目来说,是个户外真人秀,每期要设定故事背景,没编剧不行。

总之,林千秋也曾是个和文字、故事打交道,甚至以此为生的人了。在意识到没有本钱,即使身在六十年代的美国也没办法发财后,当然也想过写故事赚钱,谁让这一行不需要本钱呢?

只是这一行也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写剧本和写小说有很大不同,更何况她在剧本写作上其实也只是个菜鸟。

这一点恢复上辈子的记忆也没太大帮助,和中文打交道的能力显然不能完全平移到英语上——她或许可以有超出这个时代的‘创意’,但创意没有文字做支撑也是空中楼阁。就像钻石包裹在石头里,绝大部分人根本意识不到其价值。

察觉到困难后,丽莲并没有放弃。一方面是,日常有空了写写,也不妨碍什么——反正这个年代都没什么可玩儿的!至少在她身处萨凡纳这个南方小城,也没什么钱的情况下,情况就是这样。

另一方面,其实也和丽莲想在这个时代继续上辈子的理想有关...上辈子从事编剧这一行,就是因为理想。这辈子的话,她觉得根据‘先知先觉’的优势,不说巨富,成为广义上的‘富人’是不难的,即使她现在还在为大学学费奔走。

财务自由的未来她一点儿也不怀疑,这种情况下,当然会优先考虑实现理想。

而仔细想想,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国,要做电视剧编剧或者综艺节目编剧,都还挺合适的——美国电视产业在六十年代迎来了蓬勃发展期,就在1960年的当下,每10个家庭中只有一个家庭没有电视机。换句话说,电视台和制作公司突然就要为90%以上的家庭提供节目了!

可想而知,这一行业钱途无量、朝气蓬勃!而一个钱途无量、朝气蓬勃的行业,在资本主义大本营,理所当然就会吸引到足够多的人才、技术。

不过丽莲都重生了,当然不会将目标定为简单的编剧。虽然电视产业中,编剧经常是中心(很多国家的电视剧制作都是编剧中心制,和电影的导演中心制相对应),但这不够!编剧也是打工人,实际也没办法真正掌控自己的项目。

丽莲想要成为能做主的那个,**oss什么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又回到了原点,她需要钱——不过花钱当老板什么的先不说,至少成为作家也是不错的曲线救国的路子。毕竟作品受欢迎,影视化改编在这时也很常见了。到时候手握版权,进而要成为编剧就很简单了。

反之,如果手里什么牌都没有,大大咧咧就要去做编剧,好一点的项目都是不收的(尤其她还是个女性,1960年代的美国,‘创造性’的岗位可是很少为女性打开大门的)。或者收了,进去也是打杂、当枪手,真正出头不知道要付出什么代价、等多久!

所以,为了理想,也出于‘闲着也是闲着,试试不亏’的心态,丽莲自从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就一直向杂志投一些小故事了。但之前的投稿都石沉大海,偶尔有的杂志社比较体贴,还会发一封退稿函让她死心,多数则是杳无音讯。

这次又是来自杂志社的信,丽莲说不准这是退稿函,还是带来好消息的校稿信(一般很少有直接采用的,特别是新人,修改个一两次再发表很正常)。

“哇哦!”丽莲打开信纸,看到开头一小段就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这引来了餐桌上其他人的注意。

只看开头就知道这是稿件被采用了,而且和信纸一起的不是另一张信纸,而是一张支票——她的故事不需要修改,直接被采用了,所以稿费就直接发过来了。

珍妮弗坐在丽莲一侧,瞥了一眼,以一个《少女》杂志客座编辑的敏锐,一下意识到这是什么东西。她惊讶地瞧了瞧丽莲:“...《红龙》杂志?我记得是一本纽约的杂志吧,虽然登载的作品多数是小众的惊悚故事,发行量不算大,但也不算无名之辈了。”

“丽莲还投稿给杂志?”

玛丽立刻说道:“当然了!丽莲把出去约会的时间都节省下来写作了...我看过她写的故事,很不错呢!说不定她和你一样,也有写作上的天赋。”

所谓《少女》杂志的客座编辑,本来就是征文比赛选出来的,当然每一个都是善于写作的,至少在同龄女孩中是如此。

“那倒是不错。”珍妮弗说不准丽莲是这次运气好,还是真有天赋,但这个时候也不可能说扫兴的话,所以她也只是点点头、随口问道:“拿到稿费了吗?《红龙》杂志为你的故事出多少钱?”

丽莲将支票晃了晃:“还不错,5000词左右的故事有60块呢!”

珍妮弗‘唔’了一声:“以《红龙》的档次,这个价格有点儿低。这个篇幅的故事,哪怕是新人,他们一般也能给到**十块...不过这一行也没什么可说的,新人的话,再荒谬的低价都有可能。”

作家这个行业,上下差距很大,功成名就是他们,经典的文人受穷也是他们。

这个时候如果算丽莲为了写这个故事付出的劳动,60美元肯定是划不来的——不算这个故事被录取的情况下,更多的故事沉没,单纯说写这个故事,也比丽莲卖几天饮料费精力多了。

新人一般也都是这样,收获与付出不成正比。大家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热爱,也是因为怀着成功的希望。

丽莲看重的也不是60块的稿费,而是稿子被录取就说明她多少还有点天赋。

这样的‘肯定’至少能让她多坚持半年——而事实是,根本不需要半年,只过了半个月又有两个邮件寄给了她。一个是新一期的《红龙》,杂志给当期有作品登载的作者寄一本是惯例,另一个却来自一位‘文学代理人’。

哈!文学代理人。

在丽莲的理解中,文学代理人兼具编辑、经纪人、律师等的作用,但又和那些不完全一样。因为他们在美国出版界非常常见,所以丽莲有稍微了解一些。

文学代理人一般会从杂志上搜索文章,发掘他们觉得有潜力的新人,然后在作家和出版社之间穿针引线——这要求他们有很好的文学品味和市场嗅觉,同时还要有出版社那边的关系,而这二者都是新人急缺的。

新人需要有人能指导他们写作前进的方向,也需要有人能帮忙向出版社推介自己的作品。

当然了,代理人也会从作家的报酬中抽取一定比例,只是新人阶段那点儿收入根本没人在意,这阶段代理人甚至会接济穷困潦倒的作家...不过,一旦客户里有一个新人走红了,那之前的所有投入都不算什么了。

这位文学代理人是怎么得到自己地址的,丽莲不用猜也知道,估计是和《红龙》杂志有关系。而他写信给自己,目的也是不言自明的,肯定是看好自己,想要签下自己的代理合同——丽莲并没有做决定要不要和这个文学代理人签约,不过多出一个选择总是好的。

丽莲不确定这个文学代理人是否可靠,不过从他的信来说还是很诚恳的。这封不算短的信中,对方分析了她那个发表在《红龙》上的故事。重点指明了她创意很好,但文字功底撑不起文笔的现状,觉得他最好能去纽约(这个文学代理人显然在纽约活动),他可以给他找一份文字工作,一边挣钱、一边训练写作能力。

嗯,还愿意给她负担路费...这真是文学代理人非常看好才会有的做法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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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巴比松大饭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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