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这一年,温小茗和宋眉皆满十二岁,凌霄尚十三岁,言逸品和宋琏二人则相继过完了十五岁的生日。
云雾山学院所能教授的知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言逸品的需求,所以他果断下山回族,而温小茗作为他的小尾巴,自然也跟着他下了山。
下山后,温小茗成功转移了阵地,大有以凤族为家的势头。言府的侍从们也是一回生二回熟,逐渐对二少爷身后总是拖着个小丫头的奇异画面习以为常。
三年的时间,言逸品愈发俊朗,修长挺拔之姿更胜从前,一双如寒星般的凤眸越发深沉,曾经偶尔为之的温雅如今已完全隐去。
温小茗心中一直存着一个疑惑:在绿豆的小话本里,剑眉星目,肤色小麦如凌霄尚的少年应像利剑般刚硬;眼黑如檀,肤白胜雪如言逸品般的公子,大多像狐狸般妖娆。
然而现实中这二人的表现却刚好相反,言逸品愈发清冷的同时,凌霄尚愈发妖孽起来。
尽管如此,温小茗却隐约觉得小话本里说的并非妄言。
人心最是难懂,而大家族的子弟们最擅长掩藏内心深处的秘密。
基本每个学院休息日,凌霄尚都会身着华服,扇着一把桃花扇,一摇一摆走进暮烟苑,有时连门都不敲,直接飘进屋子,随手将袖中的小礼物扔在桌上,嘴角挂着意味深长的笑容。
“许久不见,丑丫头可想我?本少爷今日特来作陪。”
每回来凌霄尚都是这么说,然而这“特来作陪”持续的时间总是极为短暂。每每在茶凉之前,他定会借故离去。
而这离去的真正原因,有一次在他不小心落下了扇子,温小茗急急忙忙追上去归还时寻得了答案。
原来青松恋上了牡丹。
凌霄尚从怀中拿出红袖穿云钗轻轻插在温安雯发间,温安雯做害羞状,欲要低头之际,美目瞥见墙角的温小茗,轻勾唇角,得意与嘲讽清晰可辩。
温小茗只觉得心里有一丝苦意渗出,原来自己竟是个幌子。
是了,温安雯盛名在外,自是不能轻易见到,而自己呆名远扬,没人会将“男女大防”,“男女授受不亲”等要求套在她身上,所以凌霄尚每每看望自己是假,悄悄暗寻牡丹才是真。
默默注视着华服少年的背影,手指微动,那小红药瓶光滑的触感似又浮现出来。
青松恋着牡丹,可青松你可知道,牡丹的心究竟在何处?
在那遥远的记忆里,似乎有那么一双桃花眼,一双勾去牡丹心神的桃花眼。
一眨眼,凤族的祭祖节到了。
温小茗知道自己肯定不在祭祖节邀请宾客的名单上,所以特地起了个大早,在言府外眼巴巴等着。
管家言福正令手下打开大门,谁料门才开了一条缝,就瞧见一张凑着上前的脸。言福一惊,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常常跟在二少爷身后的小跟屁虫。大概是习以为常,也未加以阻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她放了进去。
言逸品一早起来,刚推开窗,就看见窗下蹲着碧绿的一团且笑得极为讨好。
言逸品将黑心神功练得出神入化,凤眸一斜,瞧着温小茗眼下的乌青,没有片刻迟疑,决定隐瞒其实自己已将她的名字加在了名单上这件小事,拔腿就向大厅走去。
温小茗追在他身后,奈何人矮腿短,眼见着言逸品拐了个弯便不见了身影。
叹了口气,原地等待无用,只能故技重施。
在扔了几颗小石子拐了几个弯后,温小茗面前出现了一棵石榴树。秋意渐浓,圆溜溜的石榴红艳似火,一袭宝蓝色衣衫的公子,正坐在树下擦拭着古琴。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一头黑发如绸,容颜俊美,周身风华笔墨难言,一双桃花眼里仿佛盛满了深情,目光所视之人,无不为其脸红心跳。
言逸华深知自己样貌出众,可也从未被姑娘这么明目张胆地上下打量过,心中觉得有趣,刚想发问却被那姑娘打断。
温小茗嘿嘿一笑:“你长得真好看,这身蓝衣也好看。”
言逸华一愣,眸中笑意更深。
再想发问时,却发现那黑白分明的眼睛已转向了其他地方。寻着她的目光望去,顿时哑然。忍不住笑出声来,原来自己在这姑娘眼里竟还比不上一颗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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