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不器并没有在医院待多久,甚至在阿娇办完住院手续的第二天就被通知可以出院。世界最初催动科技发展的动力便是富人们渴望拥有更健康的身体、更长久的寿命,发展到如今,医学上仍未完全勘破奥秘的只有结构复杂的大脑。
只要牵扯到人体大脑,那些扑克脸医生立马又变成了踌躇不定的新手。他们弄不懂孙不器为什么没有在麻醉药效过后醒来,为此忐忑不安、面如菜色。但当她醒来,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腹部的伤?在他们眼中和小孩玩刀时被划伤的手指差不多,连住院都是对病床资源的浪费。
孙不器腹部的伤口被喷上了一层防水隔菌纳米膜,不但能帮助伤口愈合,甚至还兼具了外观美学,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肤色调色,做到完全隐形,和正常皮肤看不出差别。
造价昂贵是它唯一的缺点。
孙不器原本消费不起,但是她稀奇地发现,每当问一句自己为什么麻醉后昏迷了三天,医生们就开始满头大汗、支支吾吾,紧接着就疯狂在她身上用一些价格“打骨折”的高新医学产品,边用边说“这些都花不了几个钱”。
孙不器觉得这种场景有种诡异的熟悉感,怎么那么像给爸妈送东西时故意把价格报低的自己。
科技改变生活,氪金改变命运,除了行动时压迫到伤口会感觉到疼痛外,孙不器并未产生其他不适。出院当天,叮嘱了一句按时吃药、不要参加剧烈运动后,医生再没有多分给她一点注意力。
回到出租屋后,孙不器翻看了下自己的记事本,发现除了不能写的就是写了会被当成玄幻故事夺人眼球。她来下城区带着要给新闻中心交记者稿的任务,虽然没有规定时间和篇数,但来这里之前孙不器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每周交一篇。
照现在的情况看,这个目标是完成不了了,但总得交篇稿子过去吧,不然感觉她有玩忽职守的嫌疑,万一让主任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影响到她调回主城区就不好了。
可是,孙不器犯了难,该写些什么内容呢,
敏感的、保密的、牵扯到巡猎者的......这些都不能写。一筛下来没剩什么内容了,孙不器正苦恼着,突然看到了记事本上“蓝调时刻”四个字。
对了,写风土人情总没问题了吧。主城区和下城区相隔茫茫大海,肯定有人会好奇这边的风俗。只是单写蓝调时刻有些单调,若是再加上写人文事迹就更好了。
孙不器想起了达令港上的点灯老人,他们之间早已经约定了一篇采访。
上楼前黄玉麟喊她收拾好东西后就下来吃饭,为了庆祝她和阿娇出院,他特意做了菜。孙不器没抱什么期待,还以为是烩面条、煮面条、拌面条的面条大餐,没想到下楼后居然看见桌子上有一个铜炉小火锅,水开了,正在咕噜咕噜地冒着水泡。
小火锅的汤底清淡,用了牛肉丸、甜玉米和白萝卜块注上冷水后煮上十分钟,一锅清甜鲜香的火锅汤底就做好了。月港市临海,煮火锅自然少不了海鲜,除了常见的海鲜还有几碟切好的牛肉。
阿娇和她都刚出院,只调了一份加了生抽、蒜末和香油的蘸料,两人都对黄玉麟那份足料的蘸料十分眼馋。不过黄玉麟准备的菜本身就已经足够新鲜,只吃食材本味就已经足够好吃。
三人围着火锅坐了一圈,孙不器看向黄玉麟问:“黄哥,阿娇,你们都是月港市人,比我懂这里。你们知道月港市有什么适合送礼的东西吗?”
“你要送谁?”
“我打算去采访达令港那位点灯老人。”孙不器用勺子将涮好的菜捞出放置在盘子里分给两人,“空手登门拜访也不好,想带点东西去。”
“你要去采访邓叔啊。”黄玉麟想了会儿,“送太贵的他恐怕不会收,太便宜的你也拿不出手,一时之间我还真不知道送什么合适。”
“可以送中央大街上的鸡蛋糕。”阿娇说,“那家店也是多年的老味道了,月港人都爱吃。邓叔生活简朴,送别的他也用不上,还不如送点吃的,心意到了就可以了。”
“好,那我出门后去中央大街转转。”孙不器默默记下阿娇说的鸡蛋糕地址,“你们都认识邓叔吗?”
“邓叔在我们出生前就在达令港上点灯了。”阿娇看孙不器顾着说话没吃东西,便往她碗里夹了两个牛肉丸,“我们年轻一辈的几乎都是他看着长大,总之,几乎人人都认识他。”
“我偶然跟邓叔聊了一两句,听说他以前还是位水手呢!”孙不器咽下嘴里的丸子,“能出海的人应该都很有冒险精神,怎么会做点灯这么枯燥的工作呢?”
“也许是后来生病眼睛看不见了,不方便出海吧?”阿娇有些不确定。
“邓叔的眼睛是在做点灯人很久以后才看不见的。”黄玉麟起身往火锅里放新的菜,“据说,是因为港口没有船长肯让邓叔上自己的船,邓叔才妥协当点灯人。”
“也许、据说。”孙不器无奈地摇头,“看来你们都是靠猜测啊。我还以为你们会知道一点消息呢。话说你们认识邓叔这么久,都不好奇他以前发生过什么吗?”
“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啊。”阿娇若有所觉地看向黄玉麟,“怎么我们以前就没有想到跟邓叔聊聊,问下他以前的故事呢?”
“这就是灯下黑吧。”黄玉麟说,“天天都能见着,就觉得很平常。能随时随地对身边人和事保持好奇心的人,恐怕也只有记者了。”
阿娇看向孙不器:“对了,你是什么新闻的?我订一份你们新闻社的报纸吧,我还挺想看你写的新闻呢。”
孙不器猝不及防被呛了一下,莫名其妙地看向黄玉麟,然后再看向阿娇:“我和黄哥一个新闻社,你居然不知道吗?”
“嚯!”阿娇往桌上一拍筷子,“你们都瞒着我!黎艳先不跟我说他是巡猎者,玉麟哥你也不跟我说和孙不器在一个新闻社。”
“没大没小,怎么着你也得叫黎艳先一声哥吧。”黄玉麟说,“再说,用得着瞒你吗?达令港那间小卖部你天天都去,也没见你发现啊。”
阿娇迷惑了:“那间小卖部是你开的,我才天天去照顾生意啊。不过,这跟新闻社有什么关系。”
明明是日则新闻媒体中心的事情,孙不器却有种代替丢脸的感觉。
“那间小卖部就是日则新闻媒体中心在下城区的分部。”孙不器埋头吃菜。
“再次纠正一下。”黄玉麟冷血补刀,“小卖部是我的,只有那块电子屏是新闻社。”
孙不器的头埋在饭碗里简直抬不起来。
“你待的新闻社这么小啊。”阿娇也听明白了,有些怜悯地拍了拍孙不器的肩膀,“你要跳槽吗?月港市几家大新闻社经常来博物馆采访,我跟他们还算熟。”
孙不器欲哭无泪:“其实在主城区那间新闻社很大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就那么小......”
阿娇的眼神里分明透着对她的怜悯。
“你不信的话我给你看介绍视频!它真的很大很大的,想要进去工作很不容易呢!”孙不器还在挣扎。
阿娇冷静提问:“既然是那么大一间新闻社,怎么会只派你一个人来下城区采访呢?总不会连这点人力也舍不得吧。”
孙不器似是茅塞顿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
“你其实是被排挤流放到这里来的吧。”阿娇又拍了拍她的肩膀,露出一副“我懂”的表情。
孙不器看向黄玉麟:“黄哥,其实我之前就想问了。在月港市我见过的同事就你一个人,那当初你是怎么加入的?”
“因为我买下了那间小卖部啊。”黄玉麟说,“据卖的人说,那间小卖部的主人自动加入新闻社。反正也不需要我做什么事情,我倒是无所谓。说起来,我到现在只替新闻社只办过一件事,那就是接待你。”
“你什么时候买下那间小卖部的?”孙不器问。
“在你来的前一天。”
黄玉麟的一句话,让孙不器感觉自己像是落入陷阱的猎物一般天真,浑然不觉一张大网盖在头顶,疏而不漏,让她逃无可逃。
一股冷气贯通她全身,一直凉到脚底心。
“吃着火锅呢,你怎么在发抖啊?”阿娇诧异地拍着她的背安抚。
“吓的。”黄玉麟看了她一眼。
他知道的事情也不多,提醒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尽力了。
其实孙不器刚来月港市那天他就已经借着“那块屏幕才是新闻社”的话提醒过,只是那时孙不器似乎想着别的事情,也怪他的暗示太隐蔽,孙不器竟是一点不对劲儿都没察觉。
是因为从前过得一帆风顺没经历过什么大事的原因吗?
一柄刀利不利,用什么钢材固然重要、炼刀的匠人是谁也很重要。但是若要成为一把真正的刀,须得开刃。否则,充其量也只是一柄装饰品。
经历了两遭大事后,孙不器对危险的感知也敏锐了。
“小卖部的前一个主人你还能联系到吗?”孙不器问。
黄玉麟摇头,“签合同的那天,他说自己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
很远的地方?
总不能是去原始森林大陆吧?
主城区夹在下城区大陆和原始森林大陆中间。从主城区到下城区要经过两天一夜的航行,到原始森林大陆却要至少二十天。
原始森林大陆终年潮湿闷热,整块大陆都被植被覆盖,长满了参天巨树。更恐怖的是,那里是孕育毒虫危兽的温床。那是现代科技的禁行地,企图征服那块大陆的人最终都成为了植物的养料。
所以,那个人说的“很远的地方”,就是主城区了。
“你还记得他的名字吗?合同上应该有写!”孙不器问。
知道名字就能拜托戚意山帮忙查一下行踪。
“他的名字不用记,很多人都认识他。”黄玉麟说,“百灵鸟大剧院的老板,林祥盛。”
又是他!
孙不器立即想起林淞森说过,林祥盛在自己来月港市的那天离开这里到主城区办事情了。之前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太巧合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层关系在。看来,这个林老板在她身上布了一个大局啊。
“玉麟哥的那间小卖部我去过,不大啊。”阿娇也听出了一点不对劲,“按林祥盛的财力,把那一整栋楼买下都不是问题,怎么会出手卖一间小卖部呢?”
孙不器若有所思:“恐怕这个所谓的月港市分部,都是在我来之前才存在。阿娇,你让自己的人工智能查一下能不能订阅到日则新闻媒体中心。”
用她自己的查询会被系统检测到,如果这真是一个局,能少留下点痕迹对她更安全。最好让那些人以为,她依旧什么也没有发觉。
“可以订阅。”阿娇说,“最新发布的信息日期是——今天。”
“今天。”孙不器和她同时说出后两个字。
两块大陆之间有诸多限制,其中一条就是“李家人不能管张家事”,简而言之就是手不能伸太长。日则新闻媒体中心总部在主城区,若是没有设下城区分部,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在这里发布新闻。
先前她以为分部在小卖部,现在看来却未必。
真正的日则新闻媒体中心下城区分部藏起来了。
其实从一开始就很不合理不是吗?偌大一个日则新闻媒体中心,怎么会只派她一个人来这里,又怎么会设那么小一个分部。
孙不器忽然想起一句话:破绽的存在是为了筛选,筛选出看不出破绽的人。
“看来我被看扁了啊。”孙不器自嘲地笑道。
“现在反应过来还不算晚。”黄玉麟说,“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孙不器捏着筷子想了很久。她盯着咕噜咕噜冒水泡的小火锅,几片牛肉随着沸腾的水上下起伏,既触不到底,也登不了岸。因为它的命运从下锅的那一刻就由不得自己做主,锅外的筷子等着在它煮熟的那一刻将其捞起,吞入腹中。
“我知道的信息太少了,手上的筹码也太少了。”孙不器不得不说出这么泄气的话,她现在几乎是一头雾水。问题太多,答案却太少,“这种时候没有别的路能走,只有伺机而动。”
“邓叔的采访,还去吗?”阿娇问。
“去,当然要去。”孙不器心里还有一个猜测需要证据证明,“我是真的喜欢记者这份工作,能让邓叔的事迹被更多人知道,也算是办成了件事吧。”
阿娇握住孙不器的手。
“我没事。”孙不器苦笑了下,“回想来这里的几天,我几乎没办成什么事情,反倒是一直在闯祸,也是时候该办件正事了。”
“谁说你没办成什么事!”阿娇一本正经地反驳,“你帮我确定了一个新的人生方向啊。”
“什么?”这个孙不器倒是真的摸不着头脑了。
“你让我发现,自己的手比起打键盘贴发票,更适合握斧头!”阿娇说,“我决定去参加巡猎者考核。”
一说起这事黄玉麟就忍不住长吁短叹:“因为这个,黎艳先今天都不敢过来。你不在的时候,她没少用这事情去烦黎艳先,让他把自己的名字加进去。”
“这是,可以加进去的嘛?”孙不器默默地想,这铁定算是走后门吧。
“又不是正式队员名单,只是参加考核多一个人,最后能不能通过考核不还得靠我的真本事嘛!”阿娇倒是显得雄心勃勃,“再说,我也还有一个丙级变异生物的战绩呢!比某些打回重新考核的正式队员强多了。”
“这件事你也知道了!”
黄玉麟用手抵着额头:“艳先也是被她缠烦了。说这个本想让她打退堂鼓,谁知她更来劲了。”
正在此时,一辆眼熟的出租车停在拉面店前,阿娇听见动静转头去看。果然看见黎艳先开着出租车正好送客人到这附近,他本想偷偷摸摸就离开,见自己被阿娇发现更是大惊,急急忙忙就要转弯开走。
可惜这里巷道狭窄哪有那么容易转弯,一下子被追出去的阿娇抓个正着。
店内只剩下孙不器和黄玉麟两人。
孙不器默默给自己倒了杯饮料,朝着黄玉麟举杯:“黄哥,等会儿我还要出去采访不能喝酒。我现在以水代酒敬你一杯。有些事情你本可以不用说,但你还是提醒我了,谢谢你!”
黄玉麟举杯跟她碰了一下,仰头饮尽:“你救了阿娇一命,我没道理不帮你。”
孙不器也仰头喝完:“但是我刚来月港市那天可不认识阿娇啊,你不也还是提醒我了。这声谢谢,你就安心收下吧。”
“反应过来了?”黄玉麟戏谑地看着她。
孙不器点头,“我当时太傻了,还以为你故意跟我开玩笑呢。”
“你可不算傻。你只是经历的事情太少,没长心眼。”黄玉麟忍俊不禁,“所谓聪明,不就是跟人比心眼子多嘛。从前,你两只眼睛都被蒙住了。但是现在,遮住你眼睛的那块布已经开始漏光了。”
孙不器先去到中央大街找到卖鸡蛋糕的店,特意等到一炉新烤好的鸡蛋糕被端出来后才上去买了一袋。
邓叔住在哪里并不难找,就算迷路了随手抓一个本地人就能知道该往哪里走。邓叔住在一个狭窄小巷尽头,离达令港不远。小巷两边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爬满了绿色青苔,墙根有土的地方还长了几丛茂盛的杂草,执着地朝着光透进来的方向生长。
这是真正的贫民区,社会发展的风吹不到这里,连阳光也不曾光顾。
站在一扇勉强可以称之为门的木板前,孙不器确认了一遍地址后,抬手敲响了门。不到点灯的时间,邓叔应该在家。
很快就有人给她开了门,邓叔换了一件更简陋的衣服,点灯时看过的那套衣服被珍惜地整理好挂在墙上。
“谁啊?”
“邓叔,我是之前跟你约好采访的那个主城区的记者。”邓叔看不见,孙不器出声简单介绍了自己。
“诶?”邓叔露出疑惑的表情,“你居然真的来了。”
“跟您约好了要采访您,我当然要守约啊!”孙不器笑容可掬,将手中的鸡蛋糕递给了邓叔,“邓叔,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
邓叔接过鸡蛋糕,摸索着拉开纸袋,鸡蛋糕的香味飘了出来。邓叔的脸上出现了满足的微笑:“我在门内就闻到这个味道了,摸着还是热的,是刚出炉的?”
“对啊,我特意等刚出炉时买的。”
邓叔给她让出路:“你进来吧。我眼睛看不见,屋里可能有点乱,你不要介意。”
邓叔屋内东西并不多,或许是为了方便行走,每样东西就紧挨着墙放,防止走路时磕碰到。邓叔对屋内的情况很熟悉,从厨房拿了一个干净的碟子装了鸡蛋糕放在餐桌上,坐在自己惯常坐的位置上,对孙不器说:“招待不周。屋内简陋了点,但也比在外面站着好。”
孙不器在邓叔对面坐下,见邓叔不自在地整理自己的衣服,解释道:“邓叔,采访很简单的,一般是我问问题,你如实回答就可以了。我会根据你的回答写出一篇稿子。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出镜,如果介意的话后续我们会替换成其他画面。”
“出镜啊,那这里可不行,我屋里太乱了。”邓叔紧张起来。
“不会的,你屋里收拾得很整洁。”
“那我得换身衣服,这身衣服可上不了台面。”
于是孙不器站门外静静地等了会儿,再次开门的时候邓叔换上了那身点灯时穿的衣服,手上拿着用来点灯的金属长杆。
等到邓叔准备好了后,孙不器让月兔开始录像,先问了几个基础常规的问题消解邓叔的紧张。等到感觉到他慢慢放松了后,孙不器才开始进入正题。
孙不器:“邓叔,你可以讲讲点灯人的来历吗?”
邓叔听到这个问题起身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相簿摊开放在两人中间,每翻开一页都有长相不同却又相似的人拿着点灯金属杆。
“我们邓家从达令港建成的那一天就是点灯人了。”
孙不器回忆里下达令港的建成时间,略有惊讶:“那岂不是有几百年了。”
“三百一十五年。”邓叔淡定地报出了准确数字。
如今正是315年4月26日,新时代开启的那一刻,三百年前一位姓邓的人就已经成为达令港的点灯人了。
“这是我们代代口耳相传的故事。”邓叔的声音里染上了回忆的旧色,“三百年前的勇士们打赢了变异生物,合力将变异生物赶出了人类居住的区域,为了纪念他们,当时的下城区区长修建了达令港。勇士们不肯塑像接受世人参拜,也不同意刻碑留下自己的姓名。唯一的要求就是在达令港立十二盏铃兰花灯,纪念在与变异生物战斗中牺牲的同胞。”
孙不器不解:“我记得当时科技发展程度并不低,为什么不选择铺电线呢?”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邓叔调皮地说,“真正的理由很简单,当时战后百废待兴,为了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勇士们特别提了这个要求。第一位点灯人在战争中受了很重的伤,如果没有这份职业,他会饿死在新时代。”
邓叔指出了第一位点灯人的照片,失去了一条腿,半只眼睛,也许还有更多看不见的暗伤。
孙不器:“邓叔,你从前是一位出海的水手,一个极具冒险精神的职业。为什么后来会选择在点灯人的位置上坚守这么多年呢?”
“因为发生了一件事。”邓叔的语气略有凝滞,“刚开始我被家人强迫成为点灯人,十分不情愿,总想着寻机会躲出海,可惜所有船长都被打了招呼不许让我上船,否则就算是拐卖人口。因此,我再不情愿也只能留在岸上。”
“可以想见那时的我是多么消极怠工。那一天,我记得是一个雷雨天,雨太大了,仿佛天上漏了一个洞。等到点灯的时辰雨也没有变小,就算去把灯点上也很快就会被雨浇灭吧?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安心地躺在家里睡觉。直到家里人发现我在家,举着棍子把我打出去。我没办法,只好拖着点灯器顶着风雨赶去达令港。”
“雷暴天气达令港上没有一家店开着,目之所及都黑漆漆的。海浪卷得又高又大,仿佛能将整个达令港淹没。见了这样的场景我心里又是害怕又是气愤,埋怨家人这种天气将我赶到这里点灯。但是,我抱着来都来了的想法,还是跑到了十二盏铃兰花路灯下,准备尝试着能不能点上火。”
“雨太大了,无论我往哪个方向躲火苗都能被浇灭。数十次后我没了耐心,念叨着这一次要是再点不着我就走了。然后,就那一次,火苗点上了,仿佛套了一个保护罩一样,雨水浇不灭,风也吹不灭。”
“借着这一点火苗光,我仿佛看见了海水里藏着什么东西......”
孙不器眼睛瞪大,全神贯注地听邓叔讲话。
“刚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边举起点灯器点灯,边看向海里确认——只见翻天的海浪里站着无数变异生物,它们各个奇形怪状,用贪婪地目光盯着岸上。不仅仅是看着我,我能感受到它们注视的对象是整个下城区。我被吓得腿肚子打颤,但仍以为是雨太大自己眼花,于是用手擦了擦眼睛再往海面看去——这时,铃兰花路灯被点亮了。海面依旧汹涌,里面海浪里的变异生物却全都不见了。”
孙不器觉得自己身上的汗毛全都一根根竖了起来,她咽了咽口水,谨慎地向邓叔确认:“您觉得当时是自己眼花了吗?”
“我希望是。”邓叔的声音轻轻渺渺,仿佛从天际传来。他抬手指着自己的眼睛,“淋了那场雨后我生了一场大病,然后我的眼睛就瞎掉了。”
这话如同一根大棒砸向孙不器头顶,砸得她从头到脚都是麻的。
那个地方,那个藏了变异生物的地方,在海底。
结束采访后,孙不器跟邓叔告别。邓叔虽然眼睛不便但还是起身送她出门。
“邓叔,我还有一件事想问。”孙不器觉得不问出这个问题自己一定会后悔,犹豫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为什么没有看见你的家人呢。”
邓叔脸上带着平和的笑意:“他们都已经百年作古了。如果你指的是后代,我一生未婚,没有子嗣。”
“为什么?”孙不器问,“那达令港的点灯人岂不是无法传承下去了。”
“因为我不愿自己的后代经历跟我一样的悲伤。尽管我现在从心底认同点灯人,但我无法保证自己的后代会愿意成为点灯人。我反抗数十年期间所遭受的痛苦不是假的,那我又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后代感受到同样的痛处呢?无法选择自己走的路是一件残忍的事,这份残忍会终止在我这里。”
“我向月港市政府提交了申请,在我死后,点灯人不再是代代相传的职业。如果有人愿意,可以应聘;若是没有人愿意,我也存下了一笔积蓄用于铺设电线。”
孙不器没有想到,自己这篇报导的主题会是——达令港最后一位点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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