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距离她的假期已经过去了四十天,程风盘算了一下,如果从赫梯走海路,她5天就能抵达突尼斯那片,然后再转陆路,全程就只需要10天,可如果先返回埃及再横切过去,那所需时间就要双倍了。想都不想,她选择了水路。夕梨最后帮了她一把,让卡修亲自带队跟着她一起上了皇家商船。
这年头时局动荡,商队的另一重身份也是匪队,哪怕前面带了个皇家的名头,也抵不住程风只是一个独自出门在外的女人。
尤其是海上这种环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万一真出了什么事情,程风难道还能把这一船的人都杀了不成?总要留人掌舵拉帆,而只要她有求于那些人,那些人就能有恃无恐。
所以夕梨干脆从源头解决这种可能性,派遣了身边信得过的近卫军。
程风知道她的好意,没有拒绝,只是让她惊讶的是,这位卡修军官对她的态度似乎过于敬重了。
大概是她的好奇已经溢于言表,有一次饭桌上,卡修笑着解释了一句:“您当初救过我妻子一命。”
程风:?
我这么善良我自己怎么不知道?管闲事还能管到赫梯地界?
卡修见她没想起来,补充了两句:“夕梨小姐说,当初是因为提前收到您的警告,她才能看破娜姬雅王太后的陷阱,救下乌鲁丝拉。”
程风:!
她想起来了,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因为新奇,也因为对夕梨的好感,她是暗示过一点。这几年的埃及生活,不知道是不是越来越融入了这个时代,又或者她太沉浸于让埃及进入秩序王朝,所以对于那本漫画,她只记得大概的故事和重要角色了,诸如卡修这样的配角,站在她面前竟然都没有认出来。
程风重新梳洗了下自己的记忆,发现不只是关于这本漫画,她在那个世界的其他经历好像也在慢慢淡化。就好像一副色彩鲜明的画作,上面的颜色渐渐褪去,一点点转移到了另一张空白的纸上。
意识到这一点后,她盯着波涛汹涌的海面看了很久,很久,直到浑身冰凉,才无奈一笑,摇着头走进了船舱。
船只在第二天早晨抵达了海岸,程风谢绝卡修陪同前往目的地的好意,一个人牵着帅哥踏上了旅程。
时间相隔这么久,她连那个峡谷在不在都不知道,哪能让别个有家有室的人陪着她一起耗呢~再说了,她又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之前埃及南部那么乱,不还是顺顺利利地跑下来了。
程风根据太阳的方位辨识了方向就一路西行,中途除非补给,不然很少入城,饶是如此谨慎,中间还是差点着了道。
那是在经过一个游牧家庭时,她见那户人家只有一个孩子,灰扑扑的衣服都不齐全,要了水后,一时恻隐,多留了一点钱。结果没想到,那孩子居然在她水里下了药,还带着自家长辈,一路尾随了十几里。
要不是她及时反应过来,将自己牢牢绑在帅哥背上让它背负自己离开,恐怕现在已经被大卸八块了。
从那之后,程风就装扮得更低调了,且轻易不和当地人接触,宁愿费点功夫自己打猎生火。
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终于在第7天时,她抵达了一个地形眼熟的海滨城市。她知道,她到摩洛哥了。
接下来的路就比较好找了,托德拉峡谷在摩洛哥的东北部,地质壮观奇险,十分引人注目。程风骑着帅哥沿着大致方向走了不到一天就找到了目的地,再花了一天的时间观察,她就敲定了自己要征服的那个高度。
恰好这片地区无人居住,除了偶尔有商队经过,几乎是天然的隐世之地。程风在山坳处寻了个避风的地方,平时就在这起居,除了偶尔进城整点干粮,其他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那片山壁上。
时隔快7年重新回到这片战场,兴奋的快感几乎是从灵魂深处开始点燃的,头几遍攀爬时她都没有用安全防护绳之类的,就这么徒手盲爬,哪里有路就往哪挪,也不追求高度,觉得坚持不住了,就找个能休息的地方歇一歇,然后回到地面上。
如此反复几遍,距离地面五六十米高的山壁几乎都被她摸过了,她闭着眼都能在脑海里出现三五条最佳线路,但是再往上,她就不得不慎重起来。
就这样一天一趟,到后面2天一趟,再到后面一周一趟,2个月很快就没了。
最后决定正式出征的那天,风和日丽,微风几近于无。一大清早的,还有一队商队牵着二十几匹骆驼经过。程风在那悠远的驼铃声中醒来时,她心里一动,突然就有种预感:今天一定可以成功。
这么说可能有点玄妙,但确实,和大自然混久了的人,往往都有一种“直通天命”的预感。当然,上一次从托德拉峡谷坠落是个例外,除非这该死的命运要让她再穿一次,否则,这趟应该是顺顺利利的。
抱着一种轻松取胜的心情,心无外物的程风做了个热身活动就这么开始了。
一如预感的那样,这一趟很顺。
在她踩了无数遍的线路上,每一颗石头,每一块凸起都很给力地卡在原地,没有给她造成任何突发意外。哪怕没有回放程风也知道,自己这一趟攀爬过程,应该是堪称教科书一样的行云流水,御风而上。
在最后,距离顶端只有一臂之长的距离时,程风挂在山壁上,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她回头,看了一场此生最难忘,最雄伟壮丽的日落,并伸出一只手,在她日思夜想企及的高度,抓了一把属于她的风。
程风,乘风。
这才是她。
最后站在山巅之上,看着悠悠路过的飞鸟,程风伸出手,冲它们,冲背后的命运比出那个中指,然后噗嗤一下,笑了。
人生啊,可真有意思。
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转折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然后经过你千辛万苦,又被掰折到原位。
嗯···或许只是看起来重合的原位。
但那都不重要了,经过这一遭,程风清晰感觉到,自己心里的那个执念已经破碎了,那一缕一直缠绕在托德拉峡谷的风也被她收回了。从今往后,她不会再分神惦念一个已经被她踩在脚下的地方。
当晚下山后,没有浪费时间原地休整,程风连夜离开了这片地区。
她都不觉得疲惫,也不觉得冷,中间还和一头捕猎的狮子来了一段竞赛,最后连射三支箭阻挡了对方的去路,逃之夭夭。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不到10个月,她回到了熟悉的国度。
好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程风没着急回到王宫,先找了个小酒馆入住,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刷了几遍,换下了那身乞丐装。因为她从没遮掩过自己的发色,中间酒馆老板进出送东西时,没忍住狐疑地看了她好几眼。只是她入住时的形象太过惨烈,不敢相认而已。
为了避免麻烦,程风稍微垫了下肚子就从屋顶离开了。回到王宫时,守卫先是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接着欣喜若狂地单膝跪下,小声惊呼:“恭迎女神回归。”
程风先是挑眉,接着了然:估计她不在王都的这些日子,人们都以为她回了神之国度吧。
摇头失笑几声,她加快了步伐,径直往后院主殿走。
此时已经凌晨,正是酣睡之际,踏入院中,女官们支着头正睡得昏昏沉沉。程风没有吵醒她们,轻手轻脚地推开了房门,借着微弱的月色,一眼见到了独自躺在床上,怀里抱着一个软枕的拉美西斯。如果光线充足,就会发现这个软枕是以往程风常用的那个,现在整个儿被他当成替身一样嵌入怀里,不知道是不是做了噩梦,那紧紧抓着软枕一角的手,已经用力到指节泛白。
程风站在床边都能清晰听到布料不堪受力的狰狞撕裂声。
她略略皱眉,上前在人脸上轻拍了拍:“醒醒!”
拉美西斯已经连着好几天做了同一个梦。他梦到心爱的妻子像壁虎一样,徒手徒脚地在万丈高壁上攀爬而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不管他说什么骂什么对方都听不到,帮她也帮不了。关键是,这个梦每次都看不到结局,弄得他十分暴躁!
尤其是这次,只差一点被外力叫醒,陌生的气息侵扰过来时,以为又是女官爬床的他不等睁开眼就抽出枕头底下的剑,反手将人摁在床边抵住了来人的脖子:“前几个人的下场还不够让你警醒吗?”
出乎意料的是,黑暗中响起的竟是他思念入骨的声音:“哦?前几个是什么下场,说来我听听?”
拉美西斯:!!!
那一瞬,狂喜涌上心头,拉美西斯收起剑,忙不迭地点燃了床边的壁灯,借着幽幽的烛火,他终于敢长舒口气,一把抱了上去。
感受着肩膀腰身处几乎快要将自己捏断的力道,程风轻轻回抱爱人,安抚地在他耳廓上亲了亲。大概是这样的包容很好地传递了拉美西斯需要的安全感,他的力道略松了些。然而不等她缓缓,下一秒,铺天盖地几乎要将她溺毙的吻重重地吮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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