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做什么?
她手里的骑军举整个领地的财力供养,也只是保证人人一副轻铁甲。
伊曼家族富得流油,能够一直养得起的脱产重骑兵加起来也不超过八百。
君王的军队有着最好的装备和伙食,国王的麾下有整个国家最强的施法者。
王室的统治维持了三百年,积威如山岳一样无法撼动。
她的出身决定她的眼界,她的位置决定她的思维。
在她奔赴荒城接任前,她无法想象,统治的基石不是军队而是民心,她无法理解统治者的财富不是土地而是治下的人类。
去王都中心大街随便抓一个马车上的贵族,贵族都会不假思索地反问:平民配被注视?奴隶也算得上人?
当国王和贵族在祭台上摆放好成堆的粮食和牲畜,在祷告词里如何夸耀自己的功绩、恳求神灵保护国家强大丰收,几十里外可能就有农人饿死在田地上、蜷缩着冻死在草堆里。
三百年前克让崩解,为什么王室和贵族从来不吸取教训?
是上千的平民和奴隶鼓着吃土涨大的肚子、拿着地上捡的石头涌进城主府邸,守城门的士兵和看守府邸的护卫瞎了眼一样视而不见。
愤怒的民众把他的头砸碎在铺着金币的床上,逼迫他的儿子出兵亮出旗号反击兽人。
新继任的城邦主人被迫发出命令,却在掌兵后下令诛杀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包括玩忽职守的士兵。
无数人的四肢和头颅被砍下,没有埋坑,尸体直接堆在城外的空地上做抵御兽人冲锋的障碍。
愚蠢的行为,他不知道尸体处理不当极其容易引发瘟疫。
又或者说,即使出现瘟疫,死的也是城外那些没有粮食、像游魂野鬼一样的贱民。
因此,更大的民沸产生了。
卡朔佩就是这样发家的。
卡朔佩原本是克让东部郡省的执政官,出身于魏瑞辛,是正统的克让老牌贵族。
兽人的铁蹄汹涌而来,四起的贵族和国王纷纷在克让皇帝的命令下抵抗。
但是皇帝太愚蠢了,太软弱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有利可图了。
那是流着黄金血液的克让家族!贵族们匍匐在克让煌煌威严之下,双手举起、以面触地地供奉和服从。他们是克让牧养的牛羊和马。
但这是一个愚蠢的牧人,他的双眼昏花、心智愚昧,他的威严依托于克让的统治而非自身。
牛羊生出了异心,马长出了利爪。
但牧人没有那么昏聩,他清楚地意识到周围人的异心,于是下令调集中心塔施法者护卫自己。
他没有史书里记载的那么愚蠢。
他不是不愿意把强大的力量投入和兽人对抗的前线,而是因为各公国国王、郡省大执政官和大贵族们确实心生异志。
他的诏令已经无法传达到那么远的地方了。
公国国王和大执政官们各自为政,打着不同的旗号挥舞着刀剑。
他还能做的,就是以‘教廷主人’的名义下令,让宣誓效忠的传奇贴身保护。
他也确实没做错,针对他的刺杀一直层出不穷。
哪怕他的妹妹带兵冲进皇宫,命令侄女格涅娜去前线亲征,也只是减缓了克让的崩溃。
尽管庞大帝国的统治超过千年,分崩解析也不过朝夕之间。
‘救世太阳’皇帝遇刺身死,克让帝国瞬间解体。教廷被迫解散,只保留审判席和三大主塔。
与皇帝陛下签署契约的数个传奇和高阶大魔法师身死,各郡省及公国纷纷宣布自立,并都夸口说自己继承了克让的荣光。
剑兰家现在的骑军里,家生子的占比不到六分之一。
剩余几乎都是征募的贫民和奴隶,在训练中脱颖而出,爬进剑兰的军队拿饷吃饭。
刨开剑兰领地的步兵,现在在她手下的骑军几乎都是轻骑军。
算上附庸家族送到剑兰的家臣和剑兰家族骑士,阿弥娑手下可以调遣的轻骑军大概有2917人数。
其中中阶施法者只有普克勒罗·卡恩,兹丽斯特·奥斯特,低阶施法者及魔法学徒大概有一百五十名。
而这支军队的主人,是空有剑兰公爵头衔的神弃者。
她甚至曾经疏于训练,在二十左右的年纪才开始练剑。
她可以为她的野望付出什么?
于是,卡朔佩历263年,阿弥娑参军去了。
公爵没忘记让曼德启给她施一个伪装魔法,她现在对外形象是一个壮实的、长得平平无奇的人。
不要说什么女人进不了军队。
实际上贵族征募时,根本不管男女,都会强硬地征进军队当辅兵、炮灰步兵,或者是负责后勤和杂务,长得勉强够格的未成年都会被丢进去。
卡朔佩和兽人的战争已经结束了,但又没完全结束。
签署了互不侵犯条约的兽人联军确实撤退回了布南迪菲瑟北部,缩回十万大山南部。
但是巴克帕说自己只能约束自己统治下的丛林部、苔原部、草原部。
沙漠部族不在熊的统治下,而湿地沼泽部加入顿塔巴尔其较晚。
因此联军解散后,作为联军统帅的棕熊对那些兽人也就没有了号召力。
这是很无耻的说法。
熊的‘高瞻远瞩’只能说服熊麾下的王帐九部及管辖辐射下的部落。
以利益为联接的沙漠部族千里迢迢而来,不是为了在前线死百把个战士就打道回府的。
后加入的湿地沼泽部族也需要足够的东西安抚军心、喂饱部落里的年老兽人以及张着嘴嚎叫的幼崽。
因此熊默许了这些兽人打着各自的旗号去劫掠人类陆地。
巴克帕是带着部下议和了,这跟沙漠蜥那群不讲道理的兽人有什么关系?它们又不是巴克帕的手下!
于是北部的各王国边境仍然时不时有兽人小队来打秋风。
而这次征募士兵,是因为与顿塔巴尔其梅埃沼泽接邻的曼蒂尼联邦遭遇入侵,沼泽兽人们占领了几个小城邦。
作为一个产粮大国,曼蒂尼联邦左接耶迈勒夫王国,右挨卡朔佩王国,下邻魏瑞辛公国。
曼蒂尼本土小郡国无数,主要种植麦子和大豆两种主食作物。
联邦的主人是克让遗存贵族,姓温斯顿。曼蒂尼联邦王室则供奉着一个传奇。
兽人盘踞的大本营是魔禁之地,这意味着人类想要攻入顿塔巴尔其,只能依靠最朴素、最流血的方式。
而兽人中也有魔禁种族,这些兽人比普通的兽人更加耐魔力。
比如沙漠部中雅各拉蜥蜴族对火系的法术免疫,而沼泽部中哥伦萨蟒族对土系魔法免疫、红鹤隼族对水木系的魔法免疫。
被占据的小城邦是曼蒂尼王室亲王的私产,曼蒂尼的军队数量有限,于是亲王向卡朔佩许以重利、向卡朔佩借兵。
王室吃足了转头就把事情丢给阿奥拉瑟·剑兰,美名其曰为国王陛下分忧、为卡朔佩的荣誉出征,然后十分不舍地分了两成出来。
得到王室信件的阿奥拉瑟·剑兰好险没被气笑,上书诉苦说剑兰的军队早在之前的征战中损失过多,连一个重骑军百人团都凑不出来了。
卡朔佩帝**基本上是由王室宗亲、贵族子弟及身份清白的市民籍贯组成,这样的兵源组成意味着这是非常优良的军队,同时也意味着这支军队非常的‘昂贵’。
卡朔佩王室在十七个大城邦设置了大型传送阵,并在当地配备了直接听从国王陛下命令的帝**队。
而其余小城市,则是由陛下任命的城主负责军队的征募和组建。
某种意义上,这些军队是小城邦城主的私军。
卡朔佩王室并不忌惮这些小城邦。因为帝**队是一支素质优良的军队,而由帝**队驻守的大城邦,几乎都占据要紧位置。
无论是粮食大城克斯洛特城还是卡朔佩咽喉雅利顿城,都是卡朔佩帝国的扼要之地。
王室舍不得把国王直属的帝**队放出去受损,又舍不得曼蒂尼亲王送过来的黄金,左想右想把主意打到了剑兰家头上。
阿奥拉瑟的诉苦掺了水分,但没作假。
弗加瑟领兵时,手里对拜冯军队和剑兰军队有同样的指挥权,正是因为当时的剑兰公爵为了取信弗加瑟、布置后手而做出的‘牺牲’。
任弗加瑟如何用兵如神、爱民如子,军队的冲锋、攻城以及守城是免不了死人的。
大大小小的消耗战里,拜冯家的军队被兽人几乎消耗殆尽,剑兰家也没有讨到太大的好处。
兽人巴克帕根本不是为了打歼灭战,熊不愿意一次性吸引太多人类仇恨反而激得人类同仇敌忾。
熊不停地在打消耗战,不断地消耗人类的有生力量、不断地消耗人类的青壮年。
青壮年在战场上死去,人类的田地就没有人耕作。没有粮食产出,就喂不饱还活着的老弱孩童。
壮年的女人和男人死在箭雨下,人类就没有足够的幼崽出生。
如果不是弗加瑟跟鬼一样异军突起,熊有信心完全吃下去至少人类五个城邦!
但是该死的弗加瑟是个能够在敌人军队中领着手下来回冲锋的狠将,她、她压根就不像人!
什么人能够在敌军的包围里来回冲锋?甚至还能观察出敌军的弱点击破突围?
好嘛!兽人主将本以为能包剿,结果变成了麻袋被锥子扎破。
每每想到弗加瑟,兽人将领都深呼吸恨不得跳进河里冷静一下。
阿奥拉瑟·剑兰吐了一大堆苦水,王室的回信依然是:国王陛下的命令不可违背、卡朔佩的荣光不容有污,公爵阁下我们都很看好你哟!
阿奥拉瑟微笑,递上了另一封正式的文书:
“尊敬的陛下:
您的荣光如日升、您的威严如月明,愿阿斯沛坨的恩惠与您同在。我(贵族面对王室需要谦称)谨以此信向您表达我的敬意和忠诚。
......剑兰军轻骑军不足一千、军内施法者不足五十,我恳请陛下赐我征募平民和奴隶的权力以补足出征军队的兵源。
我将不惜一切、为陛下的荣光而战。
愿您如星辰恒久,愿您的王国繁荣昌盛。
您忠诚的:
阿奥拉瑟·剑兰”
说得很漂亮但全信总结下来就一句话:
陛下我尊敬您是陛下,但我穷得要死手里也没啥人。你要是不让我自己招填炮灰进去,我才不让我的精锐手下去送死。
于是应国王陛下之令,剑兰公爵厚着脸皮在民间征兵。
这家伙没在剑兰领下的城邦招募,反而去伊曼领、基诺高治下的大郡约克郡征兵,还绕道去了琴尼特领地下几个小城邦,差点没把几个小城的青壮年都给全薅空。
阿弥娑就是这么应征入伍的。她作为女兵,只能领男兵一半的薪水。
但这也比其他贵族招辅兵的待遇好上太多。要是以往遇上征兵,辅兵是没有薪水的,只能吃点没滋没味的汤水和难吃得要死的豆饭。
麦麸少的面饼和有盐分的肉粒,是贵族们的亲兵才能吃的东西。
辅兵们能有点汤汤水水填一填肚子,已经算遇上好主人了。更何况是像现在到剑兰公爵手底下,一个月还能领三十个铜币的薪水。
卡朔佩使用的通用货币叫铜尼特,也就是一克重的铜币。
普通市民一个月能够赚一百到三百左右铜币,大概一到三个银可隆,已经算比较殷实的收入了,至于金德卡(金币),想都别想。
她捧着树叶大口大口地吃着豆饭,一边跟旁边坐着的人搭话。
旁边是一个同样壮实的农妇,家里已经没有成年的男人了,两个孩子还小。
农妇听说每个月有几十个铜币的薪水、阵亡还有抚恤金,把孩子托付给妹妹就揣着几口干粮来了。
农妇自说自己叫做林,是约克郡一个小城镇郊外的农人。周围好多人都因为之前的战争失去了可以耕作的劳动力,家里的老小沦为农奴、土地被征占。
如果剑兰公爵不来征兵,她也要把家里的土地卖了去投当地的小贵族了。
阿弥娑好奇道:“你这么强壮,一看就是伺候田地的一把好手,也会没办法耕种养不活孩子吗?”
林苦笑:“死了很多人,荒了很多地。但老爷们想要更多的地,我会种地也守不住,不如卖给老爷们换点黑麦和大豆。总比什么也捞不着好。”
林咀嚼了几口豆饭,阿弥娑能看见她的牙齿坏掉了很多,面部也很不对称。
如果不是被卖进妓|院,贫民和奴隶是很难出成年的美人的。
她们从小到大都在咀嚼如黑麦、黑豆之类的主食,缺少蔬菜和肉类,牙齿磨耗度很高、骨骼也很脆弱。
林面上带着惬意的笑容,很开心地把豆子咽进肚子,“我很少能一天吃这么多豆子呢,剑兰老爷可真是个大好人。我要是能给剑兰老爷种地就好了,这样我和我的孩子每天都能吃到豆子。”
她把树叶上残留的的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看着阿弥娑手里还剩的大半捧豆子,咽了咽口水,“阿树,你多吃点。运东西很累的。”
林憨厚地挠着头往后躺,身下是一层干草。
她充满期冀地:“我听分队长老爷说,先登上城墙可以分到两个可隆和一百斤黄金麦、一百斤黄金豆。”
“听说麦城的黄金麦磨出的面粉是雪白的,像雪花一样,比蜂蜜还甜。”
“黄金豆能够榨出油,比骑士老爷吃的油还要香,是像水一样的黄金。阿树,你有尝过吗?”
这些天的相处,让林觉得阿树是一个很有见识、见过大世面的女人。
阿树知道什么蘑菇可以吃、什么花生长的附近有水源,连分队长老爷都夸阿树、说她再努努力可以带一个小队了。
阿弥娑笑眯眯地:“我以前伺候的老爷赏我吃过,确实很香甜。林你一定要加油,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
“我敢打赌,他们吃了以后整整一年嘴里都会是甜滋滋的。”
公爵把豆饭递给林,没等她拒绝就严肃脸:“林,你明天可是要先登上城墙的人。不要客气,我吃不下,不要浪费豆子。”
林喜滋滋地坐起来接过来,“阿树你真好。我要分给你二十斤、不,五十斤麦子。”
作为辅兵营下的女兵,跟着征募来的杂兵都是最先进行冲锋的人。
贵族老爷们可不管你是男是女、家里有没有老人孩子要养,全都滚上去冲锋。
吃完豆饭的林又往后一躺,没一会儿就响起了轻微的呼噜声。
阿弥娑睁着眼睛许久,才慢慢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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