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盛鸿大清早把齐玉华接到图书馆。
齐玉华是他最近刚交的女朋友,是跟他同一大学女子学院的同学,比他小一届。
他不是个爱去图书馆的人,只是港城夜生活繁华,上午能玩的地方不多,想来想去还是图书馆更方便。
齐玉华成绩没他好,如果遇到不会的问他问题,他也更能表现自己不是吗?
他对自己这个想法可是相当得意。
唯一没考虑的是——他女朋友是法语专业的,来图书馆看的也是法语书,他一点也不懂。
他是个大半想法都在脸上的人。
在图书馆待了半个小时,见女朋友安心看书,根本不理他,他便有点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十分想说话却又怕打扰了对方。
如果是家里的叶怡人和叶念念,一看就知道他想干嘛,然而他的女朋友是个乖乖女,说来图书馆学习就真的学习,专心致志心无杂念。
叶盛鸿忍了半个小时,绝望了,化悲痛为力量,也开始啃手上的建筑史。
学吧学吧,学习的时候能谈恋爱,谈恋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学习呢?
这样一晃,又是两个多小时过去,到中午了,图书馆的人都陆陆续续的去吃午饭了,他们这对新晋小情侣也饿了。
叶盛鸿的约会计划终于可以继续下去了。
他先前观察发现齐玉华很喜欢手上这本法语小说就把书买下送给了齐玉华。
书是名著,齐玉华家中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就是没有法文版,很开心的收下了。
两人还一起挑了漂亮的书签。
吃饭的餐厅是叶盛鸿挑的,他以前没来过,只听叶念念和妈说过这家的菜味道一般,性价比糟糕,但摆盘漂亮,装修很有风格,适合情侣。
他就记住最后那句适合情侣了。
也的确挺适合情侣的,这对小情侣的心思都没在饭菜上,光注意对方了,菜的味道都没尝出什么,虽然最后结账的时候被账单惊讶了一下,但叶盛鸿还是没记住吃了什么菜,他只记得坐在他对面的玉华。
下午他们去看了电影,这次看的就是先前没和姐姐妹妹看的爱情片了。
不过他心思仍然没有在电影上,而是他前排一对在电影院就亲上,还时不时摸一把的情侣。
电影院的灯光很暗,他的皮肤最近也晒得有点黑,正好遮住他脸上的红。
等齐玉华吃完爆米花,他鼓起勇气牵住了她的手,然后脑子一片空白直到电影结束被齐玉华拉起来。
等到散场,他被女朋友牵着走出来,他才开始回神。
齐玉华的脸也是红彤彤的。
叶盛鸿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应该问刚刚的电影好看吗?可那电影到底讲了什么?
他眼睛瞄到了电影院门口卖报纸的摊位,脑子灵光一闪,带着齐玉华到了小摊位前要了一份夜星晚报,很骄傲的指着其中一页。
“这篇小说是我妹妹写的,今天第一天连载,她才十六岁,是不是很厉害?”
齐玉华有点愣,但还是点点头。
十六岁就能写小说上报纸,的确很厉害。
叶盛鸿把报纸塞进齐玉华怀里,“这份就送给你了,我这边再买十份分给我朋友,也把这件事告诉他们。”
齐玉华想了想也对小贩说道,“那给我也拿十份吧,我可以送给我的朋友。”
然而夜星晚报在港城只算中流偏上的报纸,这个摊位总共只进了二十份,两个人直接全包了。
摊贩听着说报纸上的小说是叶盛鸿妹妹写的也连声夸奖,这么小年龄就能写小说发表,说不定是下一个“闵诗”。
闵诗是港城这几年知名的女作家,上初中就开始写爱情小说,一部成名,很受欢迎,许多女性都爱看她写的东西,被好几家报社追着求稿,据说随随便便写点东西就能拿上千的稿费。
叶盛鸿看自家妹妹自然是哪里都好,谁都比不上,但在外面他知道不能太招眼,便自认为谦虚的说,“我妹妹从小就爱投稿,只不过是写其他的,这次是她第一次写小说,一下就过了呢,她可厉害了,不比闵诗差。”
闵诗的读者多为女性,初中高中的女生特别爱看她的小说,在学校都有很多人讨论,已经算是一种流行。于此相对的就是很多男生觉得闵诗的小说无病呻吟全是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完全搞不懂为什么有人会看。
叶盛鸿没看过闵诗的小说,受到身边其他男生的影响,虽然知道闵诗名气大,但是真不觉得她厉害。
小贩倒也没反驳,顺着他的话夸了起来,这是刚刚买了二十份报的客户,可不得说几句漂亮话吗?
齐玉华初中在国外上的,对闵诗也不熟悉,所以只在一旁听着。
叶盛鸿与小贩说了几句,就带着齐玉华离开了电影院。
齐玉华家里管得严,晚上饭点前就要回去,叶盛鸿把她送到她家附近一条路的时候,很是依依不舍。
齐玉华下车的时候对着叶盛鸿招了招手,叶盛鸿取下头盔压低了身子,以为女朋友要说什么,脸上却多了一份柔软的触觉,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齐玉华慌慌张张的跑回家,叶盛鸿就呆愣愣的看着她的背影,后面他回过神来,又在齐玉华家附近转了一个多小时,想要见女朋友又怕被家长发现。等他饿到不行,他才回家。
他匆匆吃过饭,就回了自己房间,扑在床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所以他也就忘记了他买好准备送人的报纸。
而当时齐玉华壮着胆子亲了男朋友,拿自己东西的时候也匆忙,把二十份报纸连着那本书一起给抱走了。
二十份报纸啊,虽然夜星晚报页数不多,但二十份还是很有厚度,齐玉华到了家里把报纸放在一旁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她的爷爷就走到她身边随意翻开了报纸。
齐玉华是富商家庭,以前一直住在新加坡,几年前爷爷身体不好,想着落叶归根就回到了港城这边,等着什么时候局势缓和再回大陆。
她爷爷一直有阅读报纸的习惯,以为齐玉华一摞报纸是拿给他的。
只是一翻便发现了问题,十几份一样的报纸!
齐老爷子皱起眉来,“送报纸的送错了?怎么都是一样的?还是夜星晚报?我可不读这种八卦小报。”
齐玉华连忙把自己砰砰直跳的心压回去,解释道,“不是家里订的报纸,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写了小说在夜星晚报上刊载,我就多买了几份。”
这一解释,齐老爷子就舒展了眉头。
支持朋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朋友开店他也要送花篮横幅的。
玉华朋友的妹妹年龄应该比较小吧,小小年纪就能刊登小说,即便是在夜星晚报上也算得上挺不错的。
原本不爱读这类低质量报纸的齐老爷子头一次有了兴趣。
他没问孙女是哪篇小说,而是直接戴好眼镜,坐在沙发上翻开报纸的小说版面。
夜星晚报的大头是八卦,但小说也有足足四版,其中两篇是带了些颜色的武侠小说,一篇是痴男怨女,剩下那篇刚刚开始连载。
齐老爷子根据经验判断是新连载的这篇,想到这是个小姑娘的作品,他不自觉放低了预期。
这篇小说的名字叫?寻仙路?。
开篇讲的是主角参加登仙大会。
在主角与他人的对话中,简单介绍了主角的出身来历。
主角名叫宋晨星,东宁洲宿明港人,父亲是渔夫,捕鱼遇风暴在他七岁那年便连人带船消失了,村人都说是去见龙王了,也就是死了。
他母亲是一名采珠女,在丈夫死后,为养活儿女重新下海采珠,如此辛苦了五年,身体越来越不好,宋晨星不忍母亲辛劳,便跟在村里其他船上做帮工早早赚钱。
而后,开始继续写起登仙大会。
原来这天地间有修士,修士身怀灵根,采天地灵气修炼,渡三劫便可飞升仙界做个真正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光的仙人。
登仙大会便是修士门派的收徒大会,有灵根者无论贵贱皆可参与,只要通过考验便可成为仙门弟子,修炼仙术。
来参加登仙大会的人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在山中砍柴无意中走进来的,又家中长辈已入仙门提前知道消息的,也有一些是无门无派只是无意中习得些微末法术的神棍。
随着一声钟声响起,登仙大会开始,刹那间天地日月颠倒,白天变作黑夜,他们脚下不再是土地,而是被卷入海浪之中。
昏暗无边的大海中,海浪不停地拍打着所有人的脸,一缕灯光在远处闪烁,仿佛一座灯塔指引方向。
宋晨星本在渔村长大,又上过船,这环境对其他人来说十分恐怖险恶,他却已经习惯。
所以他拽着旁边那位误入此地的樵夫一起以前十的成绩跨过了第一关。
齐老爷子读到这里,已经觉得写这篇文的作者颇为厉害,仙人的设定很新颖,文笔也流畅,他本来不太爱看这类小说也愿意读下去。
他现在有点怀疑,这篇到底是不是玉华朋友妹妹的作品了。
难不成其实是那篇爱情小说?
刊载的内容到登仙大会第一关就差不多结束了。
樵夫很感谢宋晨星,宋晨星只说了一句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而后忽然有些突兀插入了几段对话。
“青云剑派这几百年也是越来越不行了,主持登仙大会的居然只有金丹修为,连元婴都未破!”
“这么简单的幻术,也就你们这些还未筑基的小家伙会深陷其中。”
“看来我让你只练气的决定是对的,你若是真的修炼显出根基,他们恐怕不收。”
“也不知道青云剑派现在是谁在主事,青云剑派的五莲圣心决是最适合你体质的功法了,你若是进不了我们只能去找归一宗的那些秃驴。”
齐老爷子还在奇怪是谁在说话,便看到了最后一句。
【宋晨星摩擦了一下大拇指的扳指,上面镶着一颗黯淡的珍珠,他无奈地与对戒指里面那位大能前辈心语,“前辈你是千年前飞升的,如今沧海桑田,便是修士也会生老病死,青云剑派这些年不如从前,但也依然是正派七星。”】
这戒指里面藏了个人?还是灵魂?居然是个千年前就飞升的仙人?
来自后世的戒指老爷爷套路一出,立刻让原本除了设定还挺套路的内容有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
齐老爷子不禁把报纸拿近了些。
就是这结尾断的有点过于好了,他刚刚被勾起的兴致完全得不到释放,只能把前面的内容又读了一遍。
作为一篇新文,《寻仙路》的第一章字数自比较,四版里占了两版的页面,不过再多也就只有一章。
齐老爷子看了两遍,字也不会多出来半个。
他只能盯着最后面那个括号——(本文每日一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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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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