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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DAY6

大脑轰然炸开。

一片混沌间,文森特听到父亲不紧不慢地问:“你之前说,你想保护什么?”

他瞬间捂住嘴巴,强行把呕吐的冲动咽回去。

幼童的尖锐笑声强行刺入耳膜,天旋地转间,他看到对面人伸出细小的手指,剜下狗头上的血脓,又舔了下。

文森特大幅抽搐了下,终于从噩梦中迟迟惊醒。

闪电划过天际,雷声取代了幼童的尖叫,轰隆隆地降临斯德洛格镇。

文森特疲惫地叹了口气,想擦把冷汗,手一动,这才想起床上还躺着第二个人。

身边人睡姿乖巧,陷在小熊睡衣里,呼吸声很浅。

又是一道闪电,照亮了她温顺的脸颊,在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下映出一道暗色的影。

明昕呼吸微滞,也从睡梦中醒来,摸到他冰冷汗湿的掌心。

“怎么了?”明昕慢吞吞地翻了个身,声音很困,“做噩梦啦?”

文森特嗯了声,说“没事”,趁机从她的指缝中抽出手,手背蹭了下额头,又从善如流地翻了个身,背对明昕。

他不喜欢在任何人面前展露脆弱,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窸窸窣窣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下一秒,有温热的身体簇拥过来,填补了中间的空白。

明昕很轻地从背后圈住文森特的身体,先是碰到他手臂上的医用胶布,又很快避开,逐步向上,一点一点,近乎微不可查的触碰,像找不准可以安放的位置。

雨落下来,哗哗作响,文森特的心底也跟着慢慢潮湿。

那只手最终落在了头顶,动作温柔,为他理顺汗湿的发旋。

“别怕,”她迷迷糊糊地安抚,“不过其实怕也没关系……噩梦总会醒的呀。”

*

第六日。

“我——我有点事情要做,你先去瑞奇那里吃早餐,我们在那边会合?”

说话的时候文森特正在拆解衣服上的胸针,在镜子里见到明昕从浴室出来,露出个毫无破绽的深情微笑。

明昕揉揉眼睛,一副没睡够的模样,闻言点点头,拎起手包。

随着楼下关门的声音响起,他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头发花白的管家幽灵似的从暗处出现,手里提着白色的箱子,正中央涂着鲜红的十字。

老管家动作轻柔,撕开贴得整整齐齐的胶布,又在彻底掀开前看了眼文森特,露出个问询的眼神。

他明白管家的意思,是在催促他把头转开,以免晕血。

文森特摇缓缓头,攥住脖子上摇曳的小钥匙。

他第一次晕血的日子与毛绒动物恐惧症初次发作是同一天,那天他打开餐盖,看到腐烂的狗头,之后所有的事情都记不大清了,像被橡皮擦擦过大脑。

八年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他也从未深究。

直到昨夜,他被困进以明昕为名的温暖牢笼,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这让他得以在记忆中深潜,在溺水前回到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回到那张餐桌前,他再次掀开餐盖。

幼妹的手指沾满血色与白色混杂的粘液,咯咯笑着塞进嘴里,又被后妈拽出来擦干净。

“爸爸给我狗,我给哥哥狗。”幼妹说。

“怕也没关系,噩梦总会醒的。”明昕说。

文森特深吸气,在无数混沌中勉强集中注意力,死死盯着眼前的餐盘。

慢慢地,他好像能看清了。

——血红的树莓酱,棕色的巧克力,白色的彩针糖。

那从来不是什么腐烂的狗头,而是幼妹亲自为他挑选的,类似万圣节专用的古怪蛋糕。

最后一层敷料被掀开,文森特本能闭上眼,又强迫自己掀开眼皮。

刀口恢复得很好,没有血渍,只有一点橙色透明的渗出液。

噩梦已经醒了。

多亏了明昕,多亏这位爱着他的、被他所吸引的未婚妻。

*

水洗过的街巷潮湿又干净,文森特像只开屏的孔雀,从远处踱步而来。

难得没拎着琴盒,手里总觉得空荡荡的,文森特握了握拳头,探头进瑞奇的餐馆。

没有人,也没闻到热食特有的气息。

既然不在餐馆,那就是酒吧了。

文森特横穿马路,很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推开酒吧后门。

果不其然,明昕正坐在吧台外吃早餐。

看吧,就算没有手机,我也总会找到你。

毕竟我那么了解你。

对着镜子将本就平整的衣领捋平,文森特走过去,听到瑞奇正不遗余力地劝说明昕收下手里的项链。

“每颗宝石都要经历至少三千万次打磨,才能像现在这样闪闪发亮,让人心醉,”瑞奇正对明昕侃侃而谈,“而它接受磨难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能够匹配的拥有者,你。”

“哟,早上好,”文森特笑吟吟地打断瑞奇,“这不是上次拍卖会压轴的蓝宝石项链吗?真漂亮,拍了多少钱来着?三百万刀?”

明昕:“……”

明昕本来还在欣赏切面,闻言露出个被吓到的表情,两根手指拈着链子,小心翼翼地把蓝宝石放回盒子。

天外有天,她家里是有点小钱,但也只是小富即安的水平,不至于花七位数买个饰品。

赶走瑞奇,文森特坐进高脚椅,他的坐姿十分优雅,显得双腿修长。

随手拿起几瓶饮品,文森特低头看标签,挑出度数最低的几种酒,打算给明昕调个甜甜的果汁。

“第六天了。”文森特说。

“第六天了。”明昕放下叉子,摸了摸指根闪亮求婚戒指。

文森特又问:“你爱上我了吗?”

明昕失笑:“当然,我怎么会不爱我的未婚夫。”

文森特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脑袋,又察觉到有什么不太对劲,却说不出,只无意识地往摇壶里加满冰块。

他的噩梦已经醒了——多亏眼前人。

这让他得以重新审视自己,也重新审视眼前这份上天送给他的豪华大礼。

他哎了声,轻飘飘问明昕:“你说等七天过去,我陪你回国,好不好?”

明昕愣了下,眼底波澜起伏。

可当她再抬起眼时,那笑容又是那么真挚。

她说:“好啊,不过我回去以后可能会有点忙,要等到下半年吧,才能腾出时间陪我的未婚夫旅行。”

明昕咬字很轻,只在‘我的未婚夫’五个字上下了重音。

果然,明昕不可能拒绝他的邀约。

浅色君度酒倒入摇壶,文森特扣上盖子,与未来有关的计划在白橙皮的味道中纷至杳来。

“就当做是我们的蜜月游,如何?我们可以去滑雪,去漂流,去冲砂,”他的眼前浮现出无数种可能,声音也变得轻快,“当然,如果你喜欢更安静的旅行,我们还可以去看阿莫高的壁画,或者去卢浮宫看玻璃金字塔……”

明昕始终噙着温柔又无奈的笑意,安静地直视文森特明亮的眼睛。

“好啊,”她说,“我很期待。”

不,不对,这是句谎话。

他撒谎惯了,他听得出来。

如同兜头浇了盆冷水,文森特怔怔看着明昕,突然意识到什么,收住话头。

——她是真的在畅想蜜月,真的在感觉开心,却也真的没有期待与他的未来。

文森特突然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席卷了,他的心脏怦怦跳,几乎有些绷不住表情。

我需要静一静,又或者说,我需要从某个设想中逃离。

他将马天尼杯推给明昕。

然后一阵风似的逃出酒吧,逃进门外突如其来的大雨。

*

将橙色的酒瓶翻了个面查找度数,又拿过量酒器看了眼刻度。

酒精含量应该不算高,况且调酒的人是文森特,总不会害她才是。

明昕歪了歪头,试探性地抿了口宝石红色的液体,味道是出乎意料的不错,非常清爽。

她刚刚就察觉出文森特的状态不太对劲,像是好不容易从某种束缚中解放,却又不小心跌入另一个牢笼。

但她不打算深究,未婚妻生涯只剩两天,和文森特在一起约会真的很快乐,她不想浪费任何一秒。

等了又等,直到整杯酒见了底,文森特依旧没有回来。

推开贴满海报的酒吧后门,外面刚下过大雨,天空依旧阴沉沉的,不过这一秒的雨丝很细。

对门院子里,瑞奇正叼着烟,在雨棚下整理餐馆的进货箱。

“嗨,你有看到文森特吗?”明昕问瑞奇。

瑞奇直起腰,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掐了烟。

“如果他不回来了,你会接受我的邀约吗?”

“呃,no?”

瑞奇耸肩,又指她旁边的伞桶示意:“拿把伞,小心感冒。”

有墨绿色的阿斯顿马丁驶过来,将闲聊的二人分隔在道路两边。

在驾驶室被推开门的瞬间,雨完全停了,文森特看也不看明昕一眼,下车,掀开车后盖,变魔术似的从后备箱里掏出辆造型极为古早的自行车。

“选项A。”拍拍自行车座。“选项B。”拍了拍阿斯顿马丁车门。

原来是回去拿自行车了,难为他能翻出这么有年代感的东西,还保养得这么干净。

“我选A,”明昕慢慢走过去,“……可是我不会骑。”

文森特眼角微红,状似无意地避开明昕的视线,跨上自行车。

“幸运的是你的未婚夫会骑,而他又恰好愿意载你。”他的声音依旧雀跃。

“但你的伤口还好吗?要不换我来骑,你坐后面?”

说着话,明昕试探着坐在后车座上。

“不是说不会骑么?”

“是不会,但我学东西很快。”

文森特笑出声,脚下卖力地踩起脚蹬。

古早的自行车不堪重负地吱吱呀呀,明昕“wow——”地欢呼,抱紧了文森特结实的腰际。

自行车轮飞转,载着各怀心事的二人,分开层出不穷的水洼,分开枝条嫩绿的树海,从荒凉步入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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