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台前灯光明亮,明昕仰着脸,任凭化妆师在自己脸上忙碌。
“呃,不知道现在说是不是有点晚了,但我希望不要画成那种刻板印象的亚洲人。”
脑海中莫名划过Jessica的那套装造,明昕打了个激灵。
化妆师是个圆脸的矮个子女生,闻言羞涩一笑,细声细气地解释:“不会的老板,您今天的衣服偏新中式,咱们妆面也是跟着造型走,不会那种……呃,眯眯眼。”
得到保证,明昕绷紧的肩膀松懈些许。
她今天穿的是明月千里迢迢送过来的高定鱼尾连衣裙——身上大面积留白,珍珠盘扣,仅有肩上缀着几团青色的云纹刺绣,衬得她肤色冷白,单单坐在那里,就像一幅沉在江南的画,又或是精致却触手难及的青花瓷瓶。
她向左伸手,服装师马上把珍珠手包递进她手里,明昕脑袋不动,摸出手机瞄了眼时间,UTC 1五点半,北京时间半夜十点半,怪不得体感这么困。
明昕之所以出现在这里,还是因为三天前明月的一通电话。
那天她才看完音乐剧,前脚刚走出蓝城大剧院,后脚明月就打了电话过来,问她这几天有没有安排。
似乎是最近国际上要有什么大动向,明父虽说已经退居二线,不过想尽办法弄来三张邀请函,准备带着自家老婆和位居一线的明月参加某个英国富商的品酒沙龙,探听一下近期的内部消息。
结果明月那边有个局走不开,就只能过来问明昕。
明昕虽说是条咸鱼次子,参加这种聚会的频次很低,但不喜欢不代表不擅长,家里给了她充足的自由空间,她当然不会在家里需要她的时候出言推脱。
“好了老板。”
化妆师摘下套在小指上的化妆棉,让开镜子,示意明昕自己看。
镜子里,被包裹在高定礼装里的女生神色淡然,显然早已习惯了这种需要正装出席的场面,她左右转了转头,把脑后的盘发稍稍扯松了些,留出几缕纤细的发丝垂在颈间,让装造显得更加自然。
“耳环和项链呢?”明昕问。
“在这里。”服装师打开饰品盒,一盒是祖母绿的铂金饰品,一盒是稍显俗气的金镶玉。
手机当啷声响,明昕手指点了点左边的盒子示意服装师,又翻开手机。
是来自文森特的消息提醒。
明昕下意识抿了抿唇,眉心颦着,点开文森特发来的那张照片:复古石头台阶的拼接缝处,有色泽嫩绿的小草顽强地抽枝发芽,薄薄的叶片透着光,安静地沐浴着夕阳,而周遭的行人却是来去匆匆,只见拖尾,看不清面容。
就算是对摄影没什么造诣的明昕,也看出这张照片的构图很有韵味,是那种有动有静的漂亮,不亚于很多摄影杂志投稿的水准,看来文森特当年说的在摄影方面‘拿了一些奖’多半没有骗人。
想到这个人,这个名字,明昕垂下眼,心脏沉了沉。
这些天文森特给她发了很多照片,大多是风景,偶尔也拍人,再夹杂几张行程,就像很多年前红极一时的旅行青蛙,时不时给她带回几张明信片,让她得以从细微之处窥视他无拘无束的人生。
这些构成了对话框里所有的内容,而从头到尾,明昕始终没有回复。
是的,她没回,因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回什么?祝你国外演出顺利?祝你得到自由?
我发祝福语?我是什么身份?我们又算什么关系?
明昕深吸气,努力定了定心神,然后收起手机,拎着珍珠手包起身。
任凭楼下的豪车载着她,驶入由聪明人攒局的、理智的社交中去。
在招待那里登了记,明昕稍微等了会儿,被侍者引路进宴会厅的电梯,直达莎德大厦顶层。
上半场的晚宴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号称有内部人士在场的品酒沙龙。
后半场的场地没有她想象得那么大,更像个比较高端的私人party,出席人数有限,大多是那群每一个细胞都写着华尔街精英的犹太人资本家,随便拎出一个人,身价后面的零都能绕地球三圈,也不知道明父身为小小跨国贸易公司的老板,是从哪里弄来的三张邀请函,以及在这里搞跨越阶级的社交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来都来了,没有怯场的道理。
明昕端起营业微笑,拿了香槟混入人群,很快锁定目标,看到明母,和正在与她交谈的高大男人背影。
她走过去,亲昵地挽了挽明母的手臂:“妈咪,抱歉我来晚了。”面子上的功夫给得很足。
明母见她过来,脸上笑靥如花,热情地给她介绍对面的白男:“来,这就是我刚刚提到的我小女儿明昕。明昕,这位是道格拉斯子爵——”
“久仰。”明昕微笑抬头。
男人衣着华贵,腕子上戴着二百万的江诗丹顿,高定西装,酒红色的深V衬衫。再往上,棕黑色的头发特意抓过,呈现出恰到好处的凌乱,而发梢下方则是一双如宝石般瑰丽的湛蓝色双眼。
明昕:“………………”
明母后面说的是什么明昕已经完全没有在听了,她正忙着克制说出‘怎么老是你’的冲动。
三年未见,瑞奇的模样比三年前衰老许多,虽说还是那副攻击性很强的英俊面孔,眼角额头的细纹却多了不少,发际线也有很明显的上移,那漫不经心的眼神倒是和三年前没什么区别,只在看到明昕的瞬间露出几分惊艳。
四目相对,瑞奇稍显愉悦地挑眉,示意由明昕先来给出反应。
明昕会意,马上装出初次见面的样子举起香槟杯。
“明昕,很漂亮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瑞奇操着满口牛津腔,主动和她碰了下杯,叮的一声响,十分清脆。
瑞奇喉结滚动,两口灌了香槟,和侍应换了杯新的,又对明昕做了个请的手势。
“去露台上聊聊?”
手臂被明母暗地里掐了把,明昕眼神闪烁,同意了瑞奇的邀请,欣然挽住瑞奇的手臂。
周遭无数目光落在明昕身上,她敏锐地感受到了,但忍住了张望的冲动。
玻璃门在身后关上,隔绝了略显嘈杂的乐音,明昕长长呼出口气,放开瑞奇。
“道格拉斯子爵?久仰久仰。”明昕咬字很重。
瑞奇无奈:“你可以继续叫我瑞奇,”又用很做作的语气吟诵,“子爵赋予你直呼其名的权利!”
明昕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摇头,垂眸抿了口香槟。
同样是故人重逢,见到瑞奇与见到文森特完全是不同的心境,文森特是复杂,瑞奇却是欣喜。
尤其她见过瑞奇穿工字背心,再看到眼下他和自己一样被盛装囚禁,顿时油然而生某种同病相怜的亲近。
“说真的,我再教你句中文如何?”明昕手肘倚着阳台,笑道,“叫‘不想当男模的厨子不是好子爵’。”
瑞奇扶额:“我就知道你会取笑我,所以三年前才会瞒着你我子爵的身份。”
明昕表情无辜:“没有取笑啊,哪有取笑你,我顶多打开维基百科搜你家族的姓氏,把兼职男模填进去。”
瑞奇:“……”
视线不经意瞥向落地窗内,无数人纷纷挪开目光,明昕背后发紧,有种被狼群盯上的错觉。
明昕:“?”
明昕马上反应过来:“……等等,所以你就是这场品酒沙龙的核心。”
什么国际局势,什么内部消息。
这场沙龙之所以吸引无数商界精英蜂拥而至,不过是因为有瑞奇这名能接触到皇室的子爵到场,所有人都想在他身上碰碰运气——贵族除了在名誉上享受优待,手里的消息也往往是尚未传开的一手消息,阶级的本质其实是信息差,谁能掌握更多的消息,谁就能得到更多的资源,站到更高的位置。
瑞奇耸肩,晃了晃香槟杯,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举办者是我一位老朋友,捧他的场而已,其实主要原因是他家厨子的牧羊人派很好吃。”
“真的吗,连你都会夸奖的厨子,那我一定要好好品尝,”明昕点头,“不对,我来晚了,没赶上前半场。那还是算了吧,我可以等沙龙结束后出去吃KFC。”
瑞奇哈哈大笑,做了个稍等的手势,找侍应说了句什么,明昕继续倚着露台的扶手,遥望远方泰晤士河畔的伦敦眼,沐浴着满地燎原灯火。
很快,有人把一整套餐桌餐椅搬上露台,又呈上热气腾腾的牧羊人派。
“尝尝看?”瑞奇嘴角噙着笑,亲自为明昕拉开椅子。
明昕也不跟他客气,在室内无数人有意无意的注视下捋着裙摆落座开吃。
瑞奇的品位果然不错,土豆泥与羊肉馅的搭配堪称完美,热乎乎一口吃进胃里,顿时全身上下都暖和了起来。
“活过来了,”明昕长舒了口气,问对面瑞奇,“你呢?不来点么?”
瑞奇摇头,单手撑着下颌,饶有兴味地看着她进食。
“怎么?”明昕问,下意识擦了擦嘴角。
瑞奇湛蓝色的眸子里带着明显的笑意,他先是向落地窗内瞥了眼,又转回头。
“所有今天参加沙龙的人,只有三成人在享受交际,剩下的七成人都是饿狼,试图从我这里打探消息,”瑞奇感慨道,“只有你,你不是狼,你只是饿坏了。”
明昕刚舀了勺放进嘴里,闻言吞咽下去,答他:“毕竟我今天除了飞机餐还没吃过别的东西。”
又喝了口酒,摸摸被礼服绷紧的肚皮:“的确味道不错,如果不是穿着这件衣服,我一个人就能吃掉一整盆。”
瑞奇明显又被她逗笑了,肩膀颤抖,也跟着抿了口酒,再次望向落地玻璃内的金色浮光。
“你知道吗,三年过去,我还是没找到我的缪斯。”他食指敲着杯沿,神色迷茫。
明昕又舀起一勺:“呃,或许缘分还没到?”
“……但我时常会想到你。”瑞奇话锋一转,补上后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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