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九点,酒吧乐声嘈杂,明昕单手托腮,坐在吧台角落视野最好的位子。
吧台里面,瑞奇身穿酒红色深V衬衫,将一杯半是橙色、半是蓝色的饮料小心翼翼地推到明昕面前。
“无酒精的软饮料,尝尝看?”瑞奇眨了眨眼。
试探性地抿了一小口,酸酸甜甜,带着少许薄荷的清凉感。
“还不错,”明昕说,“没想到你居然擅长调酒。”
灯光下,瑞奇的笑容非常英俊:“我擅长的事情还有很多。兴趣是爱情的开始,如何?开始对我有兴趣了么?”
明昕面无表情地将一张二十欧拍在桌上。
瑞奇哈哈大笑:“抱歉,白天只是开个玩笑,不是故意捉弄你的。”
明昕说:“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瑞奇从善如流地偏了偏头,懒洋洋道:“好吧,我是故意的,但只是为了吸引到你的注意,请你原谅。”
明昕嗯了声,把纸币又往瑞奇那边推,说:“再来点吃的,随便什么,谢谢。”
瑞奇这回收了钱,问她:“牛排?”
“嗯……全熟,谢谢,半生的有寄生虫。”
瑞奇笑,低声向酒保同事嘱咐了句什么,擦了擦手,亲自去后厨给她做吃的。
打发走瑞奇,明昕缓缓呼出口气,瞥了眼时钟,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满是水雾的杯壁。
在与金竹联系上后,手机上的消息顿时减少大半,明昕捡着重要的消息回了几条,又烦躁地丢回手包。
文森特与她约在午夜十二点,只有时间,没有地点。
说完就匆匆离开了咖啡馆,他走得太急,以至于连联系方式都没来得及交换。
中午明昕回酒店续了房,又凭借记忆,找去文森特的吸血鬼古堡。
人肯定是不在的,车也不在,明昕绕着栅栏走了一圈,只在落地窗里看到一名陌生人,看模样六十岁左右,正坐在窗边阅读纸质书,花白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明昕远远看了会儿,没有上前。
斯德洛格镇很小,如果不在镇上,那就是出去了,好在进出的主路只有一条,明昕便去了镇中最大的酒吧,挑了视野最好的地方落座,这样只要文森特回到镇上,她准能一眼发现。
结果才落座就看到吧台里站着瑞奇,作酒保打扮,端着迷人的微笑,阴魂不散地来到她面前。
“来点什么?”瑞奇用中文问她。
早上还是餐馆的厨师,晚上就变成了酒吧的酒保。
明昕嘴角抽搐,说:“How old are you。”
这是个纯中式的笑话,直译为‘怎么老是你’,瑞奇的中文只能说是马马虎虎,get不到这句话的精髓。
“和淑女一样,绅士的年龄也是秘密。”瑞奇礼貌道。
明昕摆摆手,示意很难解释,不如换个话题。
“我猜你肯定在想,啊明明白天在另一家店里见过这个人,晚上怎么换个地方还能见到,”瑞奇微笑,“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答案,我是这两家店的老板。”
明昕盯着主路的尽头,乏味地回他:“你在指望我崇拜你么?”
她自己就是店老板,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对酒吧老板这种职业没有滤镜。
“我没有,”瑞奇又对她wink了一下,“不过你可以猜猜看,我的工作是什么?”
明昕呃了声。
莫名想到那个问修空调的师父‘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的段子,不过很快意识到瑞奇不是这个意思,他应该是在让她猜他的主业是什么。
瞥了眼瑞奇上半身那看不出品牌与价格的深V衬衫,又把目光挪回空荡荡的主路尽头。
“看起来不像正经行业。”明昕说。脱衣舞男吧。大概。她没有说出口。
瑞奇正色:“我其实是一名模特。”
倒是合适。这张脸,这份身材,这股气场。
不过她正忙着期待来自文森特的提案,实在没心情与瑞奇闲聊。
于是她生硬地岔开话题,道:“我渴了,有什么推荐的饮品么?”
浓郁的番茄香气将她从回忆中唤醒,瑞奇将她的夜宵摆到面前,红酱意面配土豆团子,看着很有食欲。
“噢,闻起来真不错,我要份一模一样的。”坐在明昕旁边的男人对瑞奇说。
“抱歉先生,这是非卖品,”瑞奇向男人眨眨眼睛,“作为补偿,你的下一杯酒我请。”
男人看看瑞奇又看看明昕,很识趣地耸了耸肩,拿着啤酒消失了。
明昕读得懂男人的潜台词,不过这是她花钱买的饭,不吃白不吃,于是看也不看瑞奇,专心品尝晚餐。
瑞奇明显还想跟她多聊点什么,不过随着天色渐晚,酒吧的客人也开始多了起来,瑞奇虽然是老板,却也得亲自招待点酒的客人,忙得脚不沾地。
斯德洛格镇的夜晚远没有白天太平,明昕没等到后半夜,早早回酒店洗澡,吹干头发出来发现已经十一点多了,文森特始终没有出现。
……
“咚咚咚。”
敲门声响,明昕在黑暗中猛然睁开眼。
第一反应是门口有坏人,该给前台打电话叫保安。
好在她睡前有记得划紧防盗链。有这种防盗链在,就算门锁开了,房门依旧无法打开。她犹豫了下,决定先去门镜看一眼,如果是不认识的醉汉,再给前台打电话也来得及。
却没想到门镜里的人是文森特,抱着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下意识看了眼表,十一点五十八,‘今天’尚未结束,距离南瓜马车的魔法失效还有两分钟。
明昕打开门。
夜里又下雨了,文森特身上染着水汽,眼里也染着水汽,一见她就笑弯了眼,湿漉漉的猫眼春意盎然。
穿着小熊睡衣的明昕是困顿的,她揉着眼睛,往后退了一步,把文森特让进门里;西装革履的文森特是清醒的,他反手关上门,抱着玫瑰单膝跪地,对明昕掀开戒指盒。
铂金圈镶钻,倒映着壁灯暖黄色的光火,钻石晶莹剔透,明昕悚然惊醒。
“嫁给我。”在这个午夜梦回的迷茫时分,文森特如是说。
目光很柔,声音很轻。
明昕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没有时间了,快点答应,”文森特眼里带着笑意,小声劝她,“先答应再反悔也没关系。”
异国他乡的夜晚。
相识不过两日的陌生人。
一万种拒绝的理由。
但可能是被他那句先答应再反悔打动了,鬼使神差地,明昕点了下头。
秒针转动,57、58、59……
文森特将婚戒推上她左手中指,明快地扬了扬眉毛。
“当——当——当——”
有钟声从极远处的教堂传来,很模糊的十二声响,午夜到来了,魑魅横行。
文森特从单膝跪地的状态起身,俯身看她头顶睡得乱糟糟的发旋。
明昕终于反应过来了,不由得失笑:“神经病,我们认识还不到四十八小时呢。”说着就要摘掉戒指。
却又被文森特捏住手指,举高,放在唇边亲吻。
温凉的触觉,像是猫爪,很轻地挠了下心脏最柔软的位置。
“我的神志非常健全,至少上个月的体检报告这样告诉我。”文森特抓着她的手说。
明昕用空出的那只手理了理头发,背脊抵上花里胡哨的墙纸,哭笑不得。
“先把你骗我戴戒指这件事放一边,只说……结婚?”她咀嚼了一下这个词,莫名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怎么结婚?我完全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
“我了解你的。”文森特把玫瑰交给明昕捧着,又上前一步。
“我知道你是咖啡厅的老板,你也了解我,你知道我是流浪小提琴师,这还不够么?”
文森特站起来比明昕高一头多,与她对视的时候头微微垂着,壁灯的光芒是暧昧的,于是他鼻梁的弧度便也是暧昧的,明昕仔仔细细地瞧着他那生得恰到好处的五官,还有那成年人不该有的清澈眼神,不由得微微屏息。
可能是夜深了的原因,也可能是没睡够的原因,荷尔蒙鼓噪,她再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正被这个男人吸引。
而与此同时,这张精致得不像话的漂亮脸蛋欺压过来。
明昕睫毛微颤,轻轻闭上眼,唇上一热——
不是吻,而是拇指,来自文森特,温热的指腹轻轻盖住唇珠,她清晰地吻到他的指纹。
而文森特则压下来,很轻地亲在自己的指甲上,给了她一个隔着手指的、再纯情不过的亲吻。
鼻息交错,一触即分。
“有一件事你说错了,我的未婚妻,”文森特抵上她的额头,目光很近,也很暖,“不是结婚,只是求婚。”
酥麻的感觉从相贴的额头起弥漫全身,她好像是被蛊惑了,顺着文森特的话问:“区别在于——?”
“七天,你只有七天,”文森特的声音轻如呢喃,“选项A,做我七天的未婚妻,试着在这有限的七天内爱上我。也许,我是说也许,你能从我身上得到纪念品。选项B,摘掉戒指,我只是你在旅途中偶遇的小提琴手,我们什么都不会发生。”
明昕听懂了,有很淡的失望感从心底涌上来——文森特的意思其实是,某种限时七天的角色扮演。
她是他的未婚妻,也只局限于未婚妻,他看出她对他有意,而同时,他也并不排斥她的接近。
所以便给出这样的提案,目的是给彼此一个机会,反正只有七天,如露水般短暂的情缘。
见她不说话,文森特稍稍拉开距离,左手背后,右手掌心朝上,一个邀约的姿势。
“相信我,肾上腺素带来的刺激总是过于短暂,不如爱情带来的多巴胺。”
明昕想,午夜一定是有某种魔力,让世界上最娇艳的玫瑰变成最致命的毒。
她想到遗书。
想到极限运动。
想到轻浮与堕落。
明明是再荒唐不过的提案,可她不想拒绝。
“我选A。”明昕说。把右手放进文森特掌心。
文森特绽开笑容。
“谢谢你愿意接受我的求婚,做我七天的未婚妻,今生感谢你的陪伴。”
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小的保险箱,并不劣质的塑料玩具,色泽很逼真。
“不过我有个要求,那就是你要把手机锁在这里面,保险箱归你,钥匙由我保管。”
“你呢?”明昕问。
文森特摇头:“我不用手机,所以从现在起,你也不准用了。”
这就是不希望和她在七天之后继续联系的意思了,明昕眼神闪烁,稍微冷静了点。
如果想成为这场婚约游戏的参与者,就必须遵循文森特定下的规则。明昕斟酌片刻,给金竹发了条消息,说保证八号那天会准时登上飞机,不过中间几天可能失联。然后关机,把手机放进保险箱里面。
锁上玩具锁,钥匙穿成项链,文森特眸光灼灼,满意地拍拍胸口。
“晚安,我的未婚妻,”文森特拉开房门,又回头看她,“明天带你出去玩,别睡太晚,也别花费一整晚期待明天。”
明昕失笑:“没有联系方式,你是想让我用意念和你交流吗?”
文森特摇头:“你去哪里都可以,我总会找到你。”
哦,对,这人观察力相当敏锐来着,明昕差点忘了。
门关上一半,又打开。含情的眼睛。
文森特小声说:“终于见到你笑了,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明明每天都在笑。”这是基本的社交礼仪。
“可那又不是真心。”
门关上了,把这场幻梦留在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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