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孟庆晓篇
(本篇为案情的一个补充,没有剧情和糖点,不喜欢的宝子可以直接跳到下一章。)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氓》
高旭,是孟庆晓杀死的第一个人,也是孟庆晓的丈夫。
那年孟庆晓研究生的毕业旅行来到了一个小县城。
县城风景很好,绿树环绕,大片的稻田边上有一棵合抱粗的银杏。
去的时候正好逢秋,金稻黄杏叶,黄昏染半天,孟庆晓一时在路边上看呆了,连高旭叮铃铃的单车铃声都没有听见。
孟庆晓就这样遇见了高旭。
很巧,高旭也是来毕业旅行的。
高旭邀请孟庆晓同行,人生地不熟的也有个照应,于是两人成了旅友。
高旭也是研究生毕业旅行,跟孟庆晓一样,行程已经走了一半了,而且目的地最后都是黑龙江的黑河市。
两人在认识之前的旅游攻略甚至都默契的选择了黑河腾冲线这条人口密度对比线,孟庆晓研究生主修的人文地理,这次毕业旅行,这条特殊的旅线真的让她期待很久。
高旭学的是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兼修了法医学,也算是个人兴趣。
孟庆晓和高旭很聊得来。
孟庆晓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跟自己契合的人,从性格到谈吐到处事方式,甚至长相家庭都完美命中孟庆晓所有对伴侣的想象,旅途漫长,**自然就打在了一起。
从黑河市回来,烫金字的红色本本就拿到了两人手里,章印嵌在那张红底的双人照片上,像是个封印,把两个人锁在了里面。
同年高佳树,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早产一出生就被送到了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将近一个月情况才稳定下来。
结婚时证件上盖上的章印,结束了孟庆晓的工作生涯。
事实上,孟庆晓就没有过正式的工作。
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照顾高佳树,照顾高旭。
全年无薪无休,孟庆晓学会了要用多少度的热水冲奶粉,做高旭最爱吃的菜需要多长时间。
高旭讨厌回到家桌子上的饭菜是冷的。
高佳树格外的爱哭闹,白天睡晚上醒,孟庆晓被折腾的比自己写学位论文的时候还要精疲力竭。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早就浇灭了一开始的熊熊烈火,高旭第一次动手打了孟庆晓,是因为他们很早以前的手机。
孟庆晓看到了被高旭藏起来的旧手机,里面是有自己所有聊天、相册,甚至是实时的拍照截图,高旭有着的,是自己研究生时期所有的生活记录。
所以才会有一样的旅游路线。
那晚黄昏才会浪漫邂逅。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巴掌甩到孟庆晓脸上的时候,高佳树就站在旁边看着。
那年高佳树十五岁,他手插着兜,看着孟庆晓被高旭扯着头发,从卧室拖拽到客厅。
第二天高佳树就申请了住校,之后也很少再回家了。
孟庆晓死都忘不了,那天她朝儿子呼救,儿子却递给了高旭一把菜刀:
“你实在嫌她烦,直接把她手指剁掉就好了,一次不听话剁一根,以后自然就听话了。”
孟庆晓不可置信的抬着头,满脸血淋淋的,死死盯着自己含辛茹苦养了十五年的儿子。
这一刻站在自己面前的早就不是自己的家人了,而是两只从地狱爬出来朝自己索命的恶鬼。
被砍下来的那节手指被高旭埋进了盐里,而后又塑封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了墙里。
高佳树不在之后高旭更肆无忌惮了,孟庆晓有时还会因为阴天阳台的衣服没干而被高旭莫名其妙打晕在厕所,孟庆晓的手指到死的时候已经全部被高旭用菜刀砍了下来。
孟庆晓不是没想过逃跑,她偷了高旭藏起来的身份证逃出去过,而周围的邻居都不敢帮自己,她求助无果只能躲进了酒店,却还是被高旭报警给抓了回去。
高旭在把孟庆晓囚禁在家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把孟庆晓的疯病刻画的人人置信,孟庆晓逃不出去了。
疯子,疯子的话没人信。
高旭从不信孟庆晓讲的话。
尤其是看了黄色网站里孟庆晓那张脸。
“真该把你的眼睛挖出来让你自己亲自瞧瞧,你自己干的恶心事!”
高旭一叉子插进了孟庆晓的左眼,血浆混着粘稠的破烂的眼球一同被拔了出来,高旭脸上溅着斑斑点点的血。
下贱的女人!到底怎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高旭有点不甘心,自己当初千挑万选的女人,最终还是逃不过背叛他的结局。
明明原本是个宝石啊?怎就碎成了一堆不值钱的渣子?
高旭像是个阴沟里窥探华贵宝物的小偷,趁着夜幕将珍宝盗入囊中,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这颗宝石,他给宝石涂抹淤泥,蒙上麻袋,不见天日的阴暗潮湿让宝石腐烛,从内里漫出的裂痕将宝石分崩离析。
小偷反而质问宝石为什么碎掉了。
升腾起来冲天的愤懑蒙蔽了高旭的理智。
直至红色的血蔓延在厨房的地板上狰狞成大片大片的恐惧,高旭才恍然发现,他千辛万苦布局谋篇偷来的宝石,早已没了光泽。
高旭把孟庆晓身体里的血全部放干了,用盆接着,整整两盆。
或许是早就知道宝石会碎,藏匿宝石,没花高旭多少力气。
肢解成小一点的尸块,高旭带着孟庆晓去自己所在的实验室上班,也就几天的时间,所有难拆解的尸块都被处理的差不多了。
妻子的疯病要治,请来的神婆说是先祖附身,要杀一整头猪来招待,先祖吃饱了才能走。
所以楼里的邻居几乎都收到了高旭送来的猪肉和猪血。
高旭的确买了一只不是特别大的猪,用剁碎它的声响来掩盖剁碎孟庆晓尸骨的声音。
猪血混着人血,进了所有人的肚子。
你们所有人都是逼死她的帮凶。
高旭最后一次摸了摸孟庆晓那张早就干瘪的头颅,把那颗剔了皮肉的头骨放进了盛着醋酸的坛子里。
一切又重归平静。
直到高旭收到了孟庆晓发来的消息。
惊惧的不是孟庆晓化鬼回来索命,他高旭从不信这些,惊惧的是对方知道自己杀妻,而且装作冤魂企图威胁。
还有那张高佳树被绑架的照片。
高旭,是你说的,真该把你的眼睛挖出来让你自己亲自瞧瞧,你自己干的恶心事……
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了。
就放在你自己的嘴里。
我倒要看看你的心,是不是黑色的!
孟庆晓找到了那个酒店偷拍的男人,那个男人朝她磕头祈求,可那头越磕啊,孟庆晓想杀他的心就越强烈。
这是一股好神奇的力量。
孟庆晓觉得上天有眼,赐给了自己神一样的力量。
这个人求饶的声音太聒噪了,孟庆晓顺手把他的舌头钉在了他的额头。
亲生儿子的确下不了手。
所以孟庆晓选择杀了另外一家人。
高佳树同公司的同事。
孟庆晓逼着高佳树把盛着自己头颅的坛子抱回自己的出租屋。
既然狠不下心杀他,那就让他就此万劫不复吧……
所有人都万劫不复,她孟庆晓自此之后就是主宰一切的神。
那天在酒店杀完高旭,孟庆晓坐在酒店的床上,那里抬头刚好可以看见窗外的月亮。
风吹着外面的树叶沙沙的响。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我做我的好妻子,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个好丈夫的样子?
我为你,放弃了那么多……
高旭啊,你个人渣……
……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