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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情人(十二)

太阳的光亮逐渐没有之前耀眼了,从原本高高的位置落到远处写字楼的中高层,天空也被染成了淡淡的橙黄。

明旖靠在皮转椅上,拿着手机在手里转来转去。不可否认,现在的她有点寂寞。萧秧删除了她的微信,于是她贼心不死地继续拨她的手机号,结果可想而知,手机号码也被萧秧放进了黑名单。看来,萧秧是真的不想和自己有任何瓜葛了。

明白了这一点,明旖就一直坐在这里发呆。确切来说也不算发呆,因为她的思绪总是在转,只是不说话,维持着同一个坐姿。她默默地打开手机,在软件里搜索出定好的日料店。使人食指大动的美食图片下清一色的好评。

“这是我在宁城吃过最好吃的日料。虽然跟在日本京都吃的传统怀石料理——菊乃井!!!(去京都玩强推这家)还有点距离,但无论是从装修还是摆盘都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食材清鲜,味道也好。以后会经常来的!”

“跟男朋友一周年纪念日来的这家,无论是环境服务菜品都可以说是很精致很上乘了。套餐含饮料甜点一共八道,每份虽然不大但完全可以吃饱。都很满意,就是价格挺贵的,以后奖赏自己可以来。”

这么棒的一家餐厅,预定好了位置不去就浪费了。明旖退出软件,点开通讯录给令瑀打了个电话。

明旖:“晚上有空吗?”

“萧法医拒绝你了?”电话那头传出令瑀戏谑的声音。

明旖伸出中指,摸了摸自己的眉毛,面不改色道:“几年前有句歌词很流行。不知道你在美国待了这么久听过没有。叫作,“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总结起来四个字——人艰不拆。”

令瑀笑起来:“我现在有点事,不一定能在饭点赶回去。”

明旖:“所以今天,我是被第二次拒绝了。”

令瑀没说话,明旖给自己找了台阶:“流年不利。过两天我要去庙里拜拜。”

令瑀:“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明旖郁闷地挂掉电话。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没有人陪她去她就自己去。拎起扔在沙发上的西服外套,她悠哉悠哉地走出办公室。

从电梯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要给客房送餐的程卓恩:“明总好。”

明旖见到她忍不住笑了:“正好,你来陪我吃晚饭吧。”

程卓恩愣了一下:“啊…我还要上班呢。”

“别上了,我给你批假。”明旖拉着程卓恩来到她所待的中厨餐饮部,找到了负责的经理:“经理,麻烦准个假。我找卓恩有事情要忙。”

经理被明旖弄的一头雾水:“嗯…好……那卓恩你先把之前我让你送的餐送了。”


明旖取过她手上端着的食盘,往空桌子上一放:“你找别人吧。”

说完攥着程卓恩的胳膊,一脸轻松地把她拽走。出了大堂直接上了停在门口的出租车。

到此,程卓恩还是很忐忑:“明总,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明旖侧过脸,轻轻笑起来:“你怕经理批评你?”

程卓恩:“也不是……”

明旖:“就是的。”

程卓恩还穿着酒店的员工制服,手指一直在拨弄衣领上的蝴蝶结。明旖伸过手,将她的领结解开:“是我疏忽了。”

她捧着她的领结,缎带缠绕上了她瘦削的手腕:“我明天会帮你跟经理好好说。”

程卓恩紧张得直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没关系。”明旖偏着脑袋对她晃了晃手里的蝴蝶结:“本来就是我太任性了。马上要去的那家日料店环境还蛮好的。我先带你去买件衣服,你就当是跟我约会好了。”

明旖牵起唇角单纯地笑起来,就像是一位从来不知民间疾苦的小公主。程卓恩怔怔地看着她,张了张嘴半天没发出声。

在程卓恩工作的夜总会,有客人私自请吃饭送礼物其实就是暗示着别的发展。她不是没遇见过,但是对着那些脑满肥肠的中年男人,她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以前在微信公众号上读过一篇文章,里面有一句话,程卓恩觉得讲的特别对。原文她已经不太记得,大体意思是生活里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好运。

程卓恩觉得自己应该拒绝,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这样不太好吧。”

“哪有什么不好?”明旖冲她挤挤眼睛:“我耽误了你的工作,很有可能你明天会被经理骂。就当是我补偿你的,你完全不需要有压力。”

车没开出多远,明旖就让出租车司机在商场附近停了车。程卓恩跟在明旖身后,亦步亦趋就像一个小跟班。推开光可鉴人的玻璃门,化妆品的香风扑面而来。门内门外如同是两个世界,无论外面的行人如何行色匆匆,里面的人都闲庭信步。门店前显眼的Logo,贵气华丽的装潢。透过精美的橱窗,程卓恩都不敢直视任何一样物品超过五秒,一件衣服抵她三四个月的工资,那是她无法支付起的价格。

明旖像是没看出她的拘谨,拉着她的手把她引到身边:“你身材比例好而且非常瘦,穿裙子一定会很好看。”

一路走,一路经过些她叫得出牌子亦或是叫不出牌子的店。明旖带她走进一个看起来非常少女的店里,里面无论是包还是鞋全部亮闪闪的,上面点缀了很多水晶、小碎钻、珍珠还有亮片。每一件都精致得超过了程卓恩的想象。

“我想看一下你们当季的裙子,按她的尺码找。”明旖笑嘻嘻地把程卓恩推到导购面前。

程卓恩很紧张,不停地回头看明旖。明旖回了个让她放宽心的眼神,示意她跟着导购去挑。

导购:“您喜欢什么样式的?过膝的还是不过膝,颜色是偏向于深色还是浅色?”

程卓恩愣愣的说不出话,明旖主动帮她说了:“她年纪小,选个粉嫩点的裙子吧。不过膝能显腿长,就是现在的天气穿了会有点冷…”

“没关系。”程卓恩拉了拉明旖的衣摆:“我不怕冷。”

明旖笑了,转过头对导购说:“那就选不过膝的。”

导购迅速挑出了几件,明旖最看中的是一条粉红色的裙子。樱花粉的绸缎内衬,外覆了层粉纱,上面印满了振翅欲飞的白色蝴蝶。她让程卓恩去试衣间试,出来以后果然上身的效果极好。

圆领中和了程卓恩过于尖的下巴,清丽中带上了甜美。领口处的一圈装饰水晶为衣服添上了画龙点睛的一笔。裙摆的长度到膝盖上一点,正好突出了她腿部的细长。蓬蓬的裙摆,嫩出水的颜色,这条连衣裙穿在程卓恩身上确实好看。

“很不错。”明旖笑弯了双眼,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搭配上这双鞋,一定更完美了。”

程卓恩试裙子的时候,明旖去店里展示鞋子的地方转了转。在酒店上班,服务员穿鞋也是有规定的。黑色的中跟鞋,百搭方便但是并不出挑。可鞋子偏偏是女人穿着上的点睛之笔。除了从头精致到脚的说法,还有一点贯穿在人类的审美文明中,脚在肢体里总担任着极度暧昧的角色。

中国古有缠足,以“三寸金莲”为美,清朝文人李渔曾在其文集《闲情偶寄》里写过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千古”。西方童话里也有灰姑娘落跑时遗落下的水晶鞋。以上种种足以说明,脚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被称为女人的“第三性/器官”。

明旖:“试试,应该是你的码。”

程卓恩犹豫地从明旖手里接过,鞋是和裙子一个色系的粉色,麂皮的鞋面上缀了好几颗珍珠,宽宽的缎带,把脚放进去后要顺着小腿一层层往上绑。程卓恩绑了好几次都不满意,明旖在她面前蹲下,从她手里接过丝带,慢悠悠地绕起来:“弄这个不能急,要一圈一圈绑。带子要展平,绷直,缠的时候留点距离,这样才会好看。”

程卓恩低着头,明旖的脸近在咫尺。她纤长的睫毛伴随着偶尔的眨眼上下颤动,一扇一扇宛如裙子上蝴蝶的翅膀。明明蹲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女孩子,无论是她的长相,她的身高,她的声音还是她的气质,都已经女性化到不能再女性了。可是明旖安安静静,仔仔细细地帮自己整理鞋带却让她无端有些慌张,心跳也有加快。

应该是因为明旖是集团老总的关系,哪有上面的大老板给自己一个小服务员帮忙穿鞋子的道理,程卓恩是这样对自己解释的。

明旖说完话,程卓恩的一只脚也绑完了。明旖又帮她把另一只脚绑好。之后站起来欣赏一番,转过身对导购道:“给我结账吧。顺便帮她把衣领上的标牌剪了。”

导购拿着明旖的卡,开心地去收银台开票。程卓恩走到明旖面前:“明总,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明旖一听苦了脸:“你难道要我跟导购说不买了吗?这样,我很没面子唉。”

程卓恩咬着唇想了会儿:“要不然这样,我不剪标牌,明天自己过来把衣服鞋子退了。然后再把钱从支付宝转给你?”

“不用这么麻烦。”明旖拍了拍她的肩膀:“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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