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昭边境,冀北道治所,朝辞城。
“小姐,你看,这是赵公子送来的东海珊瑚,色泽艳丽,在阳光下更是波光粼粼,极适合摆在院子里呢……”
“小姐,这是钱公子送来的菩提子,据说是在城外玉台寺求了七七四十九天才得来的……”
“小姐,要不您看看这诗,是孙公子所作,据说都是他的一腔心意……”
可任凭丫鬟们说得天花乱坠,窗边斜倚着的女子却始终不曾展颜,对于那些珍宝心意,更是半点不曾注意。
玉颜打帘进来,与守在沈知意身边的朱颜对视一眼,便知是个什么情况了。
“小姐,不如瞧瞧,都是几位公子的心意,若不喜欢,也好早日退回去。”玉颜稳重,也只有她能说这样的话。
沈知意这才起身,可眉宇间仍带着些许挥之不去的燥意,一一扫过丫鬟们手中的物件。
“这个太俗。”
“我不信佛。”
“这诗……”沈知意扫了一眼,顿住,又凝神片刻,面色稍缓,却道,“找人代笔了吧,他之前没这水平。”
丫鬟们顿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算了,本也没什么意思,诗不错,其它的,打哪来回哪去。”
这般场景,自打沈府传出自家小姐心情不佳,日渐消瘦之后,几乎日日都在上演。
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原因,纯粹是在朝辞城一众公子哥里,沈知意就是他们心中的明月。
纵使这明月性情乖张,视人真心如敝履,也不耽误他们上赶着献殷勤。
更不必说明月还有万贯家财傍身了。
朱颜见沈知意面色稍霁,才道:“小姐,若这人选实在是差强人意,不如咱们就先不看了,去书斋放松一下,正巧近日新到了一批书,还得小姐过目一番。”
沈知意今年年十六,婚事实在是拖不得了,这不,沈母做主,让媒婆送了一沓名册过来。
可总能挑出点毛病,家世太高的,要不起,家室太低的,怕吃绝户;
样貌好的却是个草包,学识高的,心气也高。
沈知意自认要求不高,样貌不必顶尖但要周正,才华不必惊世但得府学结业,家室不必太好,温饱即可。
最重要的是,他得同意入赘。
作为沈家家产唯一的继承人,家中长辈又只一位和离的母亲,沈知意是断然不会嫁出去的。
可这寻了许久,感觉都要对朝辞城的未婚公子们如数家珍了,都没有特别合心意的。
再加上这几日沈母外出查账,心中烦闷,才传出了那样的消息,惹得沈府门前热闹不已,沈知意更是清静不得。
“罢了,也是有段日子不曾动弹了,便听你的,去书斋。”
沈家名下商铺众多,而这朝辞城最大的书斋,就是其中之一。
它不仅有着整个朝辞城最丰富的藏书,还允许各位学子借阅,并提供一些抄书的生计,很受学子们喜欢。
为避免一些公子围追堵截大献殷勤,此次出行,沈知意很是低调,只戴了个帷帽,打算步行前去。
“东家。”书斋的掌柜姓杨,平生最是好书,对整个书斋的情况了如指掌。
“杨叔,我来看看新到的书。”
本朝尚算自由,但对于有自己印坊的书铺,仍查的严格,沈家母女二人也是多有上心。
更不要说沈家也有些竞争对手,此地又地处边境,一不小心就是抄家灭族的祸事。
是以对新引进的书籍文稿,都会有专人逐字逐句查看,一些拿不准的,就得沈知意亲自拍板。
“东家,这些是您需要亲自过目的。”杨掌柜引着人一路行至二楼内侧书房。
沈知意点点头,等摘了帷帽,解了披风,才想起袖子里还揣了今日的那支桃花笺。
桃花笺香气氤氲,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
左下角的蕊字恰落在烫金花蕊上,沈知意随手将这桃花笺立在笔架处,这般敏感细腻的情感,怎么可能是孙炔那家伙写出来的。
“杨叔,这段日子,可有什么人得赠或买了桃花笺?”整个朝辞城,唯沈家书斋有这般精巧的花笺。
一共十二花色,寓意十二花神,除高价购买之外,就是有学子抄本规整,特意赠送的。
若能借这人之手为花神笺赋诗,想来花神笺风靡整个朝辞城乃至冀北道,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时间长的,尚需要看账本,但近半月,只一位姓许的公子得赠。”花神笺物稀价贵,买主更是少之又少,是以杨掌柜答得很快。
学子?沈知意眉头一动,“他今日可在?”
“在的,这段日子,那位公子几乎日日都来。”
“罢了,杨叔能否先找一本那人誊抄过的文稿?”想了想,沈知意觉得还是先见见字怎么样。
等拿到一本佛经,沈知意还微微诧异了一下,本朝佛学盛行,但大多数所谓有识之士,更爱看些《大般若经》《金刚经》之类的正统佛经,似《地藏菩萨本愿经》这种本土僧人编撰的,多是民间盛行。
更不必说,学子抄本,也多选些儒学经典,亦或者官员奏疏等,即便佛经价高,也不过是些小吏为生计选择。
随手翻开,恰对上那句,“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
沈知意再次翻页,“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
半晌,沈知意轻笑出声,“原以为这孙炔的字进步了,没想到诗是代笔的就算了,连字都是别人写的。”
合着这位讨她欢心,就出了些银钱?
不过找的人不错,沈知意转眼就把孙炔抛到了脑后,现在,她对这诗可能带来的利益更感兴趣。
“小姐,打听过了,这位公子现下就在二楼,临窗角落处,还在抄书的那个,就是他。”
沈知意点点头,带上那张桃花笺,径直朝那张桌案走去。
除了一些特殊的书籍文稿不许带走之外,大多书籍都可带回家誊抄,只是书斋清净,天色昏暗时也不吝啬灯油,虽报酬低些,却也有很多学子选择留在书斋。
等到了近前,沈知意有些诧异,原以为是个人到中年为生计所迫的小吏,没想到却是个如此年轻的公子。
对方瞧着不过十**岁,侧身相对,眉眼清隽,似一幅写意水墨画,目光下移,肤色白皙,指如翠竹,关节处泛着玉色,悬腕挥毫,白纸黑字,一如这个人一般,干净整利。
只是衣衫下摆处,有些许毛刺,刺穿了这般的干净外表,揭露出了些许拮据。
沈知意抬腕,将桃花笺轻放到桌案上,推到对方视野之内,旋即,整个人坐到了对面。
“这位姑娘可是有事?”
眼前人的眸色极黑,仿佛是他整个人身上最浓重的颜色,遮盖住了本该一览无余的情绪。
“只是偶然得了一首诗,想与这诗作者,谈一笔生意,毕竟这诗,写得极好。”
对方手中的笔一顿,纸上晕出一块不甚明显的墨迹,沈知意顿时确认,人,没有找错。
可对方却眼帘下垂,矢口否认,“姑娘找错人了,这诗并不是我写的。”
沈知意眼神扫过一旁放着的书箱,划痕遍布,甚至有一角已然缺损,其中的书籍虽保存完好,却难掩腐朽的气息。
“公子难道不听听是什么生意再做打算?”
眼见对方没有接话的意思,沈知意只得继续道:“我这书斋有十二花笺,我请公子在这花笺上作诗,以花喻美人,一首诗十两,共一百二十两银,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沈知意自信,对方不会拒绝。
许临洲微微蹙眉,如今他急于从许家脱身,搏一条出路,正是缺银钱的时候,不然也不会在府学还在上课的时候请假出来抄书,只是——
许临洲抬眸,定定看向对面的女子,粉面桃腮,眉眼略狭长,平白增添几许妩媚,衣衫明亮艳丽,饰物华贵非常,却更衬得她夺目耀眼。
更有暗香浮动,似是蔷薇露,霸道得不容人躲避。
他听说过她,沈家沈知意。
年轻公子们奉她为明月,为她大打出手,费尽心思,更有甚者,为她害了相思病,可她却半点不曾前去,直让人伤心欲绝,数度自尽。
只是这些,都与许临洲没什么关系。
可答应了沈知意,却又可能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和争端中。
半晌,许临洲点头,“可以。”
一百二十两,足以解他燃眉之困。
沈知意眉开眼笑,“公子爽快,玉颜,准备笔墨。”
迎上许临洲的目光,沈知意含笑解释道:“我们商人,最讲诚信,也为了保护你我双方,还是立个字据为好。”
于是一式两份,各自签上姓名,摁上手印。
相比于沈知意的潇洒不羁的字迹,另一侧的字迹楷法遒美,但笔锋处却暗藏锋锐的凌厉之色。
许临洲,沈知意看着落款,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总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似的。
待墨迹干透,沈知意才将自己这份收好,而对方已然提笔,复又抄写起来。
沈知意不禁有些许无奈,如此被人无视,于她而言,当真是少有。
不过今日心情好,这点小事,沈知意很快就抛诸脑后。
“许临洲!”可一道暴怒的声音很快打断了沈知意的好心情。
下一本开《贵妃在上(双重生)》心高气傲嘴硬心狠皇贵妃×克制隐忍伺机而动东厂提督
上辈子,林希蓉身为皇贵妃,宠冠后宫,仗着家世胡作非为,而汪楠就是皇贵妃手底下的一条狗,指哪打哪,从不违背。
但林希蓉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条听话的狗,搜罗证据出卖了她,甚至亲自捧着毒酒,宣读圣旨。
一个借着她的势往上爬的太监,竟然也敢背叛她。
可林希蓉再如何不满,也只能饮下毒酒,含恨而终。
不曾想,再睁眼竟回到了入宫第一年,此时的林家正如日中天,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林希蓉冷笑一声,一声令下就将彼时还是小太监的汪楠调到面前,拿着鞭子狠抽了一顿,结果没想到,汪楠当晚就回来了。
“娘娘,您还需要我,只有我,能做您手中最锋利的刀。”汪楠跪在地上,不顾鲜血淋漓的鞭伤,仰头看着高坐上首的贵妃。
汪楠从小太监到东厂提督,手中鲜血无数,一多半都是因为皇贵妃,那个他疯狂迷恋的女人。
他可以接受她目中无人、残害忠良,也可以接受她放浪形骸、无法无天,可她独独不能——
抛下他。
他恨她,但更爱她,就当他是狗胆包天,欺君罔上吧,左右这胆子大了,除非死,也缩不回去。
总要拉着这个坏女人一起堕入地狱,才能缓他多年焚身之苦,锥心之痛。
*《谒金门》· 冯延巳——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
*《地藏菩萨本愿经》疑似伪经(非直接来自印度),现代学者多认为是本土僧人编撰,强调因果报应与孝道思想;
*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意:谴责不孝行为,认为忤逆父母会遭致灾祸;
*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意:强调善恶必有报应,即使微小恶业也会招致果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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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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