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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你是否也曾有一个自己,被困在人生的某个时刻,再也无法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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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亦为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再见到这个人,也没想过,她能像现在这么冷静。

时间像是砂纸,来回碾转,磨平了心上长着的棘刺和淋巴,只余下微不足道的细小尘埃,和已然融入骨血的悲叹。

介绍人见氛围不太对,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荡,开口试探问:“你们两个,认识?”

“认识。”那人先开口,面色如常笑道:“李总监是我高中同学。”

“那感情好,他乡遇旧识,异地逢故知,也是一大幸事,还是高中同学,肯定有很多关于青春的美好的回忆。”

李亦为没说话,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她觉得一点也不好,回忆过去和缅怀青春对她来说是一种折磨,还不如让她加两天班来得更痛快一点。见到高中同学,只会让李亦为想到高中时候的糟心事,所以见到程池,她一点也不开心。

“你们两个先聊,我去接个电话。”

介绍人一走,气氛有些尴尬,办公室的玻璃窗映出外面的高楼林立,同时也映出了李亦为面无表情的脸,倒是她身后的程池表情讪讪,露出一个笑,“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李亦为坐回电脑旁,不在开口,注意力全然落在电脑屏幕上,仿佛专心投入工作,完全将站在一旁的人无视。

程池在察觉到她没有交谈的意愿后,也不再没话找话,嘴巴张了张,最后还是闭上。

两人之间的气氛再次陷入了尴尬,这份尴尬持续到程池打开门离开才结束。

程池走后,李亦为才从伪装中解脱,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她瞥见玻璃墙外走廊上的人影消失,然后低下头看桌子上的简历。

程池,男,三十岁。

他刚通过猎头,跳槽来公司的投资部,担任经理职务。

一寸照片上的人依旧帅气俊朗,比年少时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瘦长的脸上,感性温柔的嘴唇挂着熟悉的笑。

阳光、开朗又不羁,曾让少年时代的李亦为为之着迷,但让三十岁的她看着,只会觉得心烦,于是她拿起简历,背过来放在桌子上。

李亦为和程池并不熟,上学时也没说过几句话。要说作为同班同学,为什么两人的相处会如此僵硬又不自然,甚至不能好好地打声招呼,其实要全怪李亦为。

怪她给程池写过一封情书,所以她后来遭受的一切,都只能算是咎由自取。

李亦为出生在一个双师家庭,她爸死的早,只给她留下了一个亦为亦为大有作为的名字,此后的时光她都和母亲一起度过。

她妈管的很严,李亦为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书呆子,是别人家的孩子。爸死了,她就听她妈的,孤儿寡母两个人一起生活。

李母只有一个女儿,也没有再嫁人,但这并不代表李亦为会受尽宠爱,相反,她是在极为严苛没有一丝柔情的教育下长大的,“亦为”一直都是她的目标,对于一个老师而言,一个孩子的成绩越好,那么她就越接近成功,所以李亦为从来没有当过第二名。

她一直都是最优秀的那一个,直到她遇到了程池。

少年阳光帅气成绩好,还抢了她的第一,李亦为的目光很难不落到他身上。

方形的黑色眼镜框土里土气,透过玻璃镜片对上他随意扫来的含笑目光时,她的心脏砰砰直跳,少年时代的情窦初开大抵都是如此。

越是仔细看他,就越能发掘他身上的闪光点,就越觉得他好,越觉得他独一无二,越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爱慕和欢喜。

但李亦为的胆子很小,她不敢像其他女孩那样大方提出要和程池做朋友,不敢在挑位置的时候坐得离程池很近,她甚至不敢用光明正大的眼光去看他。

一中管的很严,恋爱不被允许,直白的喜欢会被这群压抑的学生传的沸沸扬扬。因为学校宣传的就是,喜欢和爱对前途来说微不足道,恋爱压根不是什么正经事。

但人人皆知,只要掩藏的足够好,喜欢和嫉妒都是被允许的。

暗恋,真的是一种很澎拜的情感,像是平静的海面下涌动的潮流。

多巴胺产生愉悦,催产素和加压素加强依恋,情绪中枢放大紧张和兴奋,而前额叶抑制表白冲动,最后维持着默默关注的状态。

人类和激素做抗争的这一生,是否真正值得?这是高中时候李亦为小脑袋瓜经常蹦出的哲学问题。

所有身心健全的人,都曾想过本身的自杀,甚至无须解释。

李亦为也曾涌起各种奇怪的想法和念头,由内心的悲伤和感情的压抑而引起的幻想,常常发生在她的脑海。如果李亦为从世界上消失了,又有谁会伤心呢?只有她妈,因为心血和培养都付之东流了,也不能为自杀的女儿感到脸上有光。

光是幻想中的报复,都让她有一种快感。

可转过头,李亦为还是那个听妈妈话学习成绩好的乖乖女。面对母亲的控制做过的反抗只有刚进入高中时阻止了母亲的调班,她妈也是一中的老师,是班主任。

把她养这么大,李亦为不想让她妈失望。

高二时,李亦为捡到一只猫。

小小的、发出微弱呜咽的、脆弱的生命。

李亦为很喜欢它,并且秉着私心,给它起名“小池”。

她用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了猫粮、猫窝和猫玩具,甚至想要不要给长大后的小池绝育,都说猫绝育后可以活的更久。

一个月后,某天回到家,李亦为的天都塌了,李母把她的猫送给了同事的儿子。在她妈看来,那只不过是一只猫,但一向安生的李亦为,从来都没有像那天一样又哭又闹过。

所以那天李亦为挨了打。

后来李亦为跑到他妈同事那里,问起小池的结局,对方不过是轻描淡写说猫死了,小孩子淘气,到手后没过两天就不小心给玩死了。

李母安慰了两句,最后只是说:“李亦为,不要闹。”

李亦为在想,她是不是被诅咒了,所以她的想法永远不被听见,她的感受永远没人在乎。

也就是那天,李亦为决定,长大后就离开,再也不要和她妈一起生活。

李亦为学习更加努力,然而还是“万年老二”,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投注精力和时间远不如她的人始终比她强,程池对学习远没有她上心,课间放学都用来打球聊天交朋友。

一次课间,高挑的男生走向她,问:“你吃糖吗?”

程池宽大的手掌抓着一把糖,嘴里噙着一根棒棒糖棍,面对着她挑挑拣拣,“有西瓜、水蜜桃、草莓、哈密瓜的,你喜欢那个口味?”

“…我不知道。”李亦为记得自己的初是这么说的。

“那我都给你拿一个,都试试就知道自己喜欢哪一个了。”说完,他往李亦为摆满辅导资料的桌上摆上了一溜棒棒糖。

男生放完糖,一溜烟跑回去找自己的朋友们,没有再看李亦为。

李亦为发着呆,盯着桌子上五彩斑斓的糖,在白色的纸张和黑色的文字中央,她的指尖触上了硬质的糖。

从来没人问过李亦为喜欢什么,也从来没人告诉李亦为,她可以都试试。

直至今日李亦为还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程池。

难道是因为那几颗廉价的糖吗?这和人们所不屑的、一碗面就能感动得交付身心的女孩,有什么不同呢?

后来,李亦为想,可能是因为那人随意给的,恰好是她们苦苦追寻却得不到的,重点从不在于物品,而在于她们珍视的、认为有价值的感觉。

甜言蜜语,温柔的笑,尊重,礼貌对待……

那种感觉,仿佛是漫长窒息的精神囚禁中,终于有人,无意中推开了一扇窗,让她窥见了外面世界的一缕阳光。而那缕阳光,足以让一颗在黑暗中待久了的心,误以为是整个太阳的救赎。

所以,人不能怪喜欢太廉价、来得太莫名其妙。

高中时李亦为对程池的喜欢,持续了很久,所以她在高考前的第三个月的时候,给程池写过一封情书。她不是要追求一个结果,只是想要告诉他,她喜欢过他,很喜欢。

李亦为到现在还记得,她将信放在程池桌兜里的那种激动、忐忑和紧张。

后来发生了什么。

哦,她想起来了。

程池把信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把信交给了她妈。

办公室的老师们看了热闹,李亦为所在的班级里也传的沸沸扬扬,关于李亦为配不配这个问题,众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她妈觉得丢脸,气极了,扯着李亦为的衣服把她提溜回家,扒了她的裤子,让她对着她爸的黑白遗像挨了一顿家法,骂她不知羞耻臭不要脸。

李亦为被她妈骂,被老师劝,被同学安慰,她也开始觉得是自己不要脸。

然后,出于尴尬和羞愧,李亦为转了班。

她少年时代的爱恋,以混乱和不堪告终。

自此之后十三年,李亦为再也没有见过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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