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了付小勇,周在思想到接下来那场应酬,有些心神不宁,没在办公室呆多久就走了。
其实这应酬也不是非去不可,本来艺人开巡回演唱会是再普遍不过的事,流程繁琐事务巨多,一层层报备下来,哪里有闲心吃闲饭,可架不住承办方三邀五请,点名了一定要将这位大名鼎鼎的金牌经纪人请到饭局才行。
周在思推了一回,主办方仍贼心不死,听说她今天人就在公司,便赶紧派人来请。
电话那头是个刚入社会的年轻小孩,场面话还不太会说,却句句诚恳:我和我的老板是真诚希望您今天能到场——
不必了,周在思说。
可,那小男孩很是为难,可是我已经在楼下等您了。
周在思微微讶异,说不好是可怜还是怀念这股青涩,最终她还是去了。
说来也好笑,即便是她人早已出国,勉强也算是在国外扎了根,但这些年她屡屡有这种错觉,那就是她仍觉得自己好像还在国内。
就像这应酬——莫名其妙派个小孩子来,机灵劲儿是一点没有,净打感情牌了。所以说,要论起人情世故的精通,美国人若要称第二,绝没人敢称第一。乱拳打死老师傅,知道她就吃这一套。
当然,如果不是有利可图,也就不会费尽心思攒出这么一桌饭局了。
现在大大小小的场馆之间竞争激烈,空一天就少一天的收入,与其接些不温不火的传动活动,自然是红红火火的艺人越多越好。
而大经纪人手里可不只有一个艺人。
合同流程走得再顺利规范,也比不上一顿饭套出来的信息。话事人手里漏漏缝,主办方自然迎杆而上。难就难在如何张这个口。
在周在思还是个新人的时候,类似的饭局Evelyn就曾带她参加过。
那时她还不太会喝酒。
Evelyn酒量很好,只要不是混着喝,基本上走的时候人都是清明的。然而再怎么能喝,喝得厌了,自然也就烦了。
但即便笨如周在思,也知道这种场合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酒少不了。
所以,Evelyn当时还奚笑她,唉,你这喝酒上脸的毛病实在是太可惜了。
会被人拿捏的。
于是周在思来到AM后一直在尽力避开有酒的场合。
知道自己不行,最好就不要逞强。
事实证明,会不会被人拿捏,主要也是看运气。
今天周在思的运气就足够好。
席间对面的主办方负责人开了两瓶蒙哈榭,产自世界上最贵的干白葡萄酒产区,蒙哈榭金黄色的液体在服务生缓慢倾倒时便散发出厚重的香气,初一入口,丝滑丰润的口感便令周在思微微意外:实在是对得起干白天花板的称号。
于是她更不敢喝多,只是浅尝辄止。
承办方见这酒讨了她的欢心,二话不说又叫人准备两瓶送去她家,慢慢地,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人性复杂至此,难以启齿的重头戏好像就必须要佐以高贵雅趣的好玩意,二者作陪,才不至于叫人倒了胃口。
送她回家的依然是那个男孩,也许是业务得当,脸色比起下午接她的时候要好不少,人也稍稍活泛,见她喝了酒,很有眼力见地开了一线车窗,冰凉的风吹进来,周在思尚觉得自己神志还算清明,幸亏克制住了。
安全到家,今天算她走运。
但此时此刻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进了门就软若无骨地躺在木地板上,脚边搭着两个包装精良的木制酒盒,不能调动脑筋再去想,去分清时间,而是想做什么便遵循本能地做了:“哇?晚上吼!”
足够量的酒精会使人神经兴奋,口齿不清,当电话打出去的时候,来自鼓膜深处的震动会加剧这种刺激。
“晚上好,”一道比酒还醇厚的嗓音着实给她听爽了,周在思眼冒金星,心跳加速,只觉得浑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听力上了,“喝酒了?”电话里又问。
啊,问得太好了。
周在思满足地挥挥脚。面上露出了祥和的微笑。
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点点头,豪情万丈:“王悉,我想好了!”
“你不要乱花钱了!”
“......”
受酒精影响,这人又忽然伤心,泫然欲泣:“挣钱很不容易的......”她说,“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哪天你把钱花完了,我又养不起你,怎么办?”
她难得操心一次,还是因为喝了酒:“你咋不说话呀。”她不满他没回应,以为是电话断了,举起手机看了一眼,发现一切正常,于是又自己说了起来:“呃,你不会已经破产了吧。”
一阵窒息的沉默,周在思陡然惊悚,一个翻身把自己弄清醒了,镇静道:“我先去洗个澡。”
“怕什么,”静静听了许久,王悉这会儿才舍得开口,“刚不是还说要养我?这么快就放弃了。”
有心情说这种话看来就是没事,周在思大大松了口气,眼里又开始冒星星:“......太可怕了你。”
“奸商!”
王悉低低笑了,也不反驳。
想到他现在所在的位置,离她那么远,周在思又说:“我想回上海了。”
我想去找你......她几不可闻地呢喃着,有些犯困。
“听起来,上海是要比纽约更好了?”王悉徐徐道。
毕竟她用了“回”这个字。
“哈哈哈,”这问题对于一个走哪爱哪的人有些难了,她打着商量,“我可以都爱吗?攀比是不对的......”
“看来你还是更爱纽约。”
“没有呀,我喜欢上海的呀!”周在思不同意了,强烈提出异议,“我超超超超超爱上海的!”
因为有你在,所以超爱!
顿了顿,她又笑着补充道:“虽然我不是上海人。”
后来王悉又说了什么,她其实记不太清了。
她只依稀有印象,当时的王悉是非常从容,非常坚定的。
像是在对她保证,但更像是一个承诺。
承诺什么呢,大概是——你要知道,总有一天,它会成为你的家。
她想,他好像总是这样子,生气也很少动怒,不生气也有些固执,总是一副胸有成竹不慌不忙的模样,好像这世间就不存在让他害怕担心的事情。
她想,所以她才会不好意思,因为这样的气质而妥协,虽然甘之如饴,但实在是有损形象。也正因此,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感到放纵般的沉迷。
又或者,她可能是真的醉了。
第二天醒来,宿醉的周在思头痛无比。
却还隐隐约约记得一些碎片。
她记得自己好像给王悉打了个电话,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吵完架的默契,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却唯独跳过了房子,王悉最后好像还安慰她来着......
什么跟什么啊这都是......
打开手机,果然也是一堆消息提醒。
置顶有个红点,非常简短的文字:醒来先给我回电。
周在思浆糊般的脑子都转不动,手却能执行指令。
她有点小忐忑,生怕昨天一失态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别的倒也罢了,只要不是公司机密就行。
“感觉怎么样?”
周在思下意识地就要夸张,想说自己浑身疼,哪哪都不舒服,但想了想,还是如实道:“就头疼,其他没什么。”
“嗯,”他没问她为什么喝酒,“昨天喝了多少?”
周在思回忆了下,不太确定:“呃,两个高脚杯那样子......?”
王悉听罢,轻咳一声。声音清透似在笑她:“那你酒量可够差的。”
周在思被他笑得脸一红,满床打滚,色厉内荏道:“酒精致癌!你懂什么。”
“嗯,”王悉表示受教了,“原来如此,那你下次少喝点。”
被他这样一说,周在思又没话了。
再少点还喝什么呀。
“醒了就起来吧。”
周在思腿刚搭在床边,听了这话一下子又缩进了被子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说:“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了谢谢。”
神了,该不会是在监视她吧。
“真快,”王悉夸道,不疑有他,“吃早饭了吗?”
“吃了。”短短不到一分钟,周在思额头全是汗。
是的,豆浆油条酸奶麦片,早餐食谱她已经准备好了,虽然她从不吃这玩意。
“你要是真吃了,”王悉慢条斯理道,“头就不会疼。”
周在思瞬间汗颜,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
她忘了,彻彻底底的忘了。
简直无颜面对和她同居一周但每天都起得比她早,还坚持锻炼身体保持身材,一日三餐一餐不落的男朋友。
他没叫醒她鄙视她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且她也不知道他早饭都吃些什么,因为从来没赶上过。
这滋味......简直比醉酒还刺激。
心虚,真心虚。
“好吧,”她见好就收,彻底从床上爬起来,“喝蜂蜜水好还是柠檬水比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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