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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求她收留

本来计划多待一阵,无奈周雪娇的母后大人,周丽琼旧疾发作,周雪娇心急如焚,归心似箭,连夜订了机票。

诗亦索性就一道回了。

临行前,远方问她是否会想自己。她下意识地抱了抱他,回道:“这个问题不需要问。”

她会很想他。

落了地,周雪娇直奔医院,诗亦也陪着,两人到了医院才发现被周丽琼摆了一道,人没什么大碍,只是骗周雪娇回来相亲罢了。

周雪娇送诗亦下楼,一路愤愤:“下次她就是进ICU,我也不会那么积极了!”

诗亦笑笑,“全身上下哪都软,就是嘴硬。”

“那还真是!”周雪娇黠笑起来,又开始不正经。

......

席主编催促得紧,诗亦不得不先回去述职。

诗亦奔回出版社,交接完工作已经很晚。才下楼来就见江超搂着叶青迎面走来,四目相对,气氛属实尴尬。

也罢,她可另结新欢,江超亦可以。

更何况,叶青那样的条件,更符合江母海淑华的标准。工作稳定,父亲又位居高位,家境优沃,哪一条不是海淑华喜欢的?当初,海淑华就看不上她,三番四次劝她辞掉工作,现下好了,下一任完美符合标准。

她礼貌性的点头示意,心中微微泛起一点涟漪。

“真巧,一起吃个饭吧。”还是江超率先开了口。

诗亦语顿,拒绝的话还没说出。

“怎么,现在连同桌吃饭都不行了吗?”他的唇,淡淡一扯,扯动的幅度,乍一看去,像极了讥笑。

诗亦的心,略微一沉,确实,用不着这么敏感,该过去的也都已经过去了。

银座新开了一家泰国菜,诗亦提议去那,江超却说想吃馄饨,还特意去了清远路那家川味馆。

这家店,她以前很喜欢来。

恍惚间,又想起江超在此处,一板一眼地对她说的那篇让人哭笑不得的情话。他说,别的男人都喜欢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那是缺乏文化的表现,在动物界,忠贞爱情的典范是蛔虫,雌雄虫一旦合体,就会一辈子不分开。

“诗亦,我愿意做你的蛔虫,我会像雄蛔虫对雌蛔虫那样,对你一生不变。”他的一本正经让她直接笑喷。

现在回想,那是江超为数不多的浪漫与幽默。

再者,情话确实只能随意听听,入心不得。

叶青点了两碗汤圆,看着江超一脸的甜笑。奔赴爱情的模样,大概就是这样吧。

诗亦低着头,只觉得此刻的自己有些多余。

叶青的爱恋,从来不收敛,即便是她和江超还在一起时,她也是见缝插针。

“只点了两碗,诗亦姐要来一碗吗?”叶青转头朝着她礼貌问道。

“不了。”汤圆这种东西,江超极爱,她却不喜欢。

“超哥,我记得你很喜欢......”

叶青还在说,江超却只是静静地看着低着头的诗亦。

一桌,三人,一顿饭,吃多最多的是心事。

直到他说要送她,再度整理好情绪与他对视,才惊觉,向来整洁的江超,竟也有些憔悴。

不过不要紧,这些都与她没有关系了。

都说不要与三十岁的男人谈爱情,他们的热情,深情,早在十年前消耗殆尽,她不信,一头扎进来,不就得头破血流。

叶青不信,可能也要头破血流。

“就几步路,我正好转转。”

“嗯,那,再见。”他起身先行,带着叶青率先出了门,留她在身后。好像有很多话要讲,最后道出的却只有这样一句。

他没穿警服,但背影依旧伟岸,她承认,她很俗,当初喜欢他,确实有制服的因素。或许,有些人,于工作而言,是合适的,就感情来说,不可高攀。

两天后,格措远方也飞回了s市。

时间尚早,夜店门可罗雀,狩猎的,被捕的,均在酝酿,伺机出动。

办公室内,老总方哥出言挽留,语气恳切,并不想轻易放走这样的客人收割机,“远方,如果是薪资不满意,我们可以再商量。”

眼前的方哥并不知道,让远方“下海”的原因与金钱无关。

“多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照,我想,是时候走了。”他去意已决,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告别。

于他而言,是时候结束一些荒谬,开始一些真实,想到此处,一个名字再次轻轻叩响心扉。

方哥无奈,点了根烟,吞云吐雾,“什么时候混不下去了,欢迎你随时回来。”

他笑着点头。

他想,至此之后,应该相会无期。

他给诗亦打了电话,她还没下班,两人约好在出版社楼下碰面。

眼见着诗亦小跑出来,他展露出一个微笑,亦如初次见面那般,干净纯粹。

“等很久了吧?”诗亦有些抱歉,长时间不在社里,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马不停蹄也处理到现在。

“也不是很久。”他语气轻缓,悠悠地说着。

诗亦看了看表,真是极为贴心的弟弟,明明等了三小时,他却说不是很久,没有一点脾气。

诗亦走过去,抱住他,声音软下来,“走吧,我们去吃夜宵,好好补偿你。”

“你这样挺可爱的。”远方的笑声轻轻的,有些出其不意。

“恩?”

“我是说,你把我当小孩看,这样子真可爱。”

诗亦抬头,故意打趣道:“你不就是小孩子吗?你得叫我一声姐姐。”

“你非要我叫你姐姐也不是不可以,除非......”他眉宇轻蹙,转瞬又意味深长起来。

“咳咳......打住......”诗亦捂住他的嘴,免得再听到什么不适合在大街上讲的话。

他顺势低下头来,在她脸上轻轻一吻,“不做姐姐,做阿佳倒是不错。”

诗亦的神情突然变得复杂,神志在这一刻无比清晰,实话是,她不想再度谈婚论嫁,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将最初的喜欢溺死湮没在婚姻里,这样的结局,她害怕恐惧,不想重复再来。

觉察出她的异常,远方凑到她的耳边,搂着她的腰的手更紧了,低低道:“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想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那个能让你轻轻说出:‘哦,你也在这里?’的人。这样,不是很好吗?”

诗亦抬眼看他,笑道:“张爱玲的书你也看?”

张爱玲这个人,褒贬不一,喜欢她的,能捧到天上,讨厌她的,能贬至尘埃。左不过是文采斐然,超脱世外或是狐媚妖冶,矫揉造作一类的说辞。

远方也是笑笑,只答了四字:“涉猎广泛。”

“走吧,再不走我要饿扁了。”

两人站起身来,正要走向车子,却瞥见他身后的行李箱,诗亦顿感疑惑。

远方摊手,一脸的无奈:“我特意回来辞职,求包养,求收留。”

诗亦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在草原家大业大,哪里需要她收留,“你这是先斩后奏,我可以拒绝。”

远方再次亲了亲她,轻声道:“你不忍心的......”

好吧,她承认,她被拿捏得死死的!

电台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悠悠唱着,“你会不会突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

窗外,密密麻麻的人群相互挤嚷,川流不息的车群争前恐后,只为了最终的向前,向前。

不知怎的,又想起张爱玲的话:“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分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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