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城最大的酒楼——粉金楼,那自然不只是喝酒吃饭那么简单,主要是歌舞表演和诗词唱和,也是文人骚客雅集之地。
至于闻人恒所谓的喝花酒,其实只是请姑娘到包厢里表演和斟酒罢了,换了旁的客人多有趁机占便宜的,但对一群未通人事的小少年而言,单是欣赏欣赏漂亮的姑娘,就已经够让人兴奋了。
一进酒楼门,喧哗的奢靡气就扑面而来,到处都挂着红绸和金纱,姑娘们脸上的胭脂和朱唇点了灿灿的金粉,一排排身高接近、面容美艳的姑娘们站在一起就足够震憾了,更别说当琴筝如流水般清脆的声音响起来,舞女纷纷甩开红袖,伴随着节奏扭动着纤细灵活的腰肢,身上的玲琅环佩和足上的金铃响成一片,像是无数尾鱼在红绸组成的波浪间游弋。
当音乐停止时,满楼都是叫好声,观众纷纷把绸缎、金纱乃至金珠银珠扔在台上,哗啦哗啦亮晶晶的一片,仿佛星子被踩在姑娘们的脚下闪。
进门的几个少年除了闻人恒都被惊呆了。
他们可能是这辈子第一次看到如此欢腾的场面,毕竟家中长辈向来不让孩子过早去这种场合。
要是我爹在,肯定会气的吹胡子瞪眼,“这是何等的靡靡之音!”,凌飞光在脑子里模拟着那场景,成功把自己逗笑了。
看着牧序和凌美人的吃惊反应,闻人恒很满意。作为一名情场老手,酒楼里演奏的舞女和乐师,只要是美人,他都一清二楚,早就熟悉这种大场面了。
从进门的散座离开,三人进了二楼的一间包厢。包厢里的姑娘,比之散座上表演的甚至更胜一筹。
她们的身高几乎是一样高的,梳着飞天髻,垂珠的金步摇、幽蓝的华胜和丝绒花有层次地嵌在鬟发里,额头和鬓角都贴着金箔、珍珠组成的花钿,穿着彩色的双襟衫长裙,云纹半臂垂挂披帛停留在她们线条优美而洁白的小臂上。
当舞动起来时,她们的灵活性更好,做出了很多如杂技演员般的高难度动作,当她们站在彼此的臂上跳跃时,几乎就要凌空飞起来。
凌飞光继续感慨统治阶级的奢靡堕落,一边磕瓜子,看得津津有味。像仙女一样啊,仙境也不过如此了,姐姐们真是,既有美貌又有才艺。
牧序连手里的糕点都忘了吃,直接看愣。
他们以后还会看很多歌舞,但不会有哪一场,比他们十二岁在粉金楼看的这场更好了。
少年,逃离书院,未知的大人世界,漂亮的姑娘,这是对几个十来岁少年直击心灵乃至贯穿一生的震憾。
更重要的是,那时他们还有彼此可以嬉笑怒骂。
一曲终了,闻人恒拍拍手召出个举着金托盘侍者,他把一个小口袋倒出来,整整一盘子金珠银珠,几乎堆成小山。
侍者把托盘给领舞的姑娘看,姑娘们都压不住震惊的喜色。
“一点心意,献给姐姐们。”他淡定地说。
牧序和凌飞光相视一笑,心有灵犀地想,这厮又在砸钱把妹了。
歌舞结束后是吃酒,凌飞光托着腮捏着把扇子玩,看着蜂拥而至的姑娘们一个个争相把珐琅彩酒杯举到他的唇前。
“小郎君,你可真美,怎么能这么俊,姐姐陪你喝酒,好不好?”一个大胆的姑娘说。
说是酒,但对于年纪尚小的他们来说,喝的都是果酒或者紫苏饮等饮料,酒杯里装着的也是这个。
“可姐姐,我不想喝怎么办?”凌飞光来了兴致,用折扇挑起她的下巴,又点了下她的鼻尖,调笑道。
活了两辈子的他可不怕这个,他的年龄实际算起来比在场所有人都大。
姑娘的脸可耻地红了,望着他绛红的唇,如血的米粒大小的朱砂痣,小巧挺翘的鼻子,精致的白玉似的小脸,只恨不得一口咬上去。
想了想,她又别过头去:“你若是早生几年,年龄再大些,姐姐们真是恨不得强行喂你酒。”
“我也恨不得姐姐们晚生几年啊,咱们一块耍,还能解解闷。”
“你,你,就是个小祸水,就欺负我们年龄大的。”她有些气恼地娇嗔道。
“哪能呢,姐姐们莫气,我喝我喝,我喝便是。”
她这才喜笑颜开,带着一群姑娘灌他的酒。
那厢沸反盈天,这厢倒是门庭冷落了。
本来姑娘们便是一窝蜂地往最俊的凌飞光那里蹿,只留下几个人伺候金主闻人恒。至于牧序面前,直接空无一人。
等凌飞光同意喝酒后,剩下的姑娘也全跑了。
看着他熟练地同女孩们打趣玩乐,闻人恒问:“他真是第一次来这吗?我们俩,到底谁是第一次来,谁是来了很多次的那个?“
“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跟他一块长大,每次我俩站一块,女孩都会自动忽略我,贴在他身边。”牧序苦笑着摇头。
闻人恒心里颇有点不爽,于是一杯接一杯地喝果酒,喝完后,再一杯接一杯地灌紫苏饮。
他有一种自己的老婆和小妾搅在一起,当面颠鸾倒凤的感觉,有些吃味,又不知是吃的谁的。
接过一双双涂了丹蔻的纤纤素手递过来的各色羽觞和高足杯,凌飞光的脸已经晕成了暖玉色,染上了桃花粉,更加美艳动人。
“小郎君,接好喽。”
姑娘们纷纷把红粉绢帛扎成花球扔到他身上,不一会,他就几乎被淹没了。拆开花球看,上面隐隐约约有几行字,他醉着,晕乎乎的几乎看不清。
“这就是传说中的‘粉金盟’吗,我还是第一次见。”牧序惊叹道。
“你别说,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多粉金盟,我就得过两条。”闻人恒神色复杂,回道。
所谓“粉金盟”,就是酒楼舞女们赠给中意客人的凭证,上面带有签字和几行小诗,若是接出下几句诗,再来酒楼时就可以交给侍者,让他们呈给姑娘,那就可以无偿作陪。
甚至姑娘如果愿意的话,永远无偿陪酒也是可以的。由粉金盟衍生出了不少才子佳人的故事,他们为彼此的才情所倾倒,甘愿结成眷属。
比如《粉金相会》、《粉帛记》、《金粉簿上鸳鸯债》等脍炙人口,汴京城几乎人人都会唱上两句的曲目和小说。
不过,飞光这家伙,只有一张脸吧,可能只认识几个字也说不定,毕竟常年他习武,极其厌烦诗词歌赋,在他眼里,这东西腻歪又矫情,不如去练枪。可惜了姑娘们的诗。
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啊,两人同时在心里叹气。
酒过三巡,三人相互搀扶着离席,凌飞光吃酒最多,也最晕,几乎是被架着走,但还不忘怀里紧紧抱着他那杆心爱的飞花枪。
虽然只是果酒,但对少年们来说,第一次瞒着家里人喝酒,还喝了这么多,实在是醉到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走水啦,走水啦,救命!”
楼里顿时乱作一团。
这时就显出汴京市民的良好素质了,很多人一听乱起来了,就不得不浑水摸鱼。
从头顶扯上一块金纱,偷拿托盘里姑娘们的赏钱,乃至强抢舞女的头饰,卷了金银细软就想逃路。
客人趁火打劫,被抢走财宝的舞女只能无助地坐在地上哭。太乱了,根本看不清是谁拿的。
首饰都是酒楼的,她们每个人都必须高价租赁装扮,一朝被抢走,就是卖了她们也还不起。
她们只是不明白,刚刚金碧辉煌的粉金楼,客人们一个个都装作正经人,怎么一起火就变得野蛮了呢。
哭声、救命声、火烧木头的吱呀声混杂在耳边,凌飞光突然感到很愤怒,他把二人拦下,表示自己不想走了。
二人听到他打算留下来救人,也打算帮忙救火。
牧序和闻人恒作为贵族少爷,真是第一次提水浇火,仗着力气大,还完成的不错,本来就只是小火灾,发现得早,在他们和酒楼伙计的齐心协力下,很快便被扑灭。
幸好是没有烧到建筑本身,若是整个木制的酒楼都在烧,那所有人都得命丧火海。
而武艺高强、迅疾神速的凌飞光则负责追回姑娘们的财物。
只见他行动快如闪电,银枪如飞光在人群穿梭,一看见急哄哄逃窜的窃贼就拿枪杆在下身一敲,他们立刻跪下,几乎失去了行动力,怀抱的珠宝散落一地。
他再赶紧招呼附近的姑娘把财宝都搬走,等事后再分发。
在舞女和乐师们的眼中,这个美如芙蓉的银枪少年简直如同天神下凡,普度众生。
而原先被抢走财物的哭得瘫在原地的瘦小姑娘大声哭喊,向着那银枪少年郎。
“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我会报答你的!”
伴随着一件件金银珠宝被追回,堆在箱子中,姑娘和各路客人都发出阵阵叫好声。
累得瘫软的牧序倒在地上。
和他挨在一起的闻人恒则惊叹地看着他手持银枪的身姿,仿佛有某种远古而陌生的情愫在他心中如如烟如雾,他想要抓住这种感觉,却仍虚无缥缈,还没等碰到就消散了,只留他在原地怅然若失。
而此时,三楼一间华丽的雅室外,身穿暗紫色的直缀大袖,身披黑金鹤氅的青年若有所思地向下看。
他想,不知道是不是沽名钓誉之辈,但好美,美人像蝴蝶,他只想把他死死抓在自己手里。不管是死是活。
“含笑啊,他真好看,不是吗?”
“殿下说的是,这位凌公子是汴京城里出了名的俏,奴婢也听几个姐姐提起过呢。”婢女含笑恭恭敬敬地回答,言语滴水不漏,只是双目无神,说话更没有情感起伏,仿佛一尊木偶。
他正恋恋不舍地收回舔舐着凌飞光桃花面的视线,却正好交汇了眼神。
双方皆是一愣。但凌飞光仍未酒醒,还以为是叫好的观众,于是冲他粲然一笑,如牡丹盛开那般娇艳。
这次,先收回眼神的依旧是他。
闻人恒架着不省人事的牧序,和凌飞光相互搀扶着向酒楼外面走,晚间凉风一吹,冷飕飕的,终于把他们的脑子吹醒了几分。
车辇依旧吱吱呀呀地走,夜凉如水,凌飞光托着白玉般的腮,望向窗外的暗紫色的夜幕上烁烁的星子,他想,那人,他有一双亮金色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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