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是方大胜的同乡,今年刚满17岁,小时候家穷,他十多岁就只身来到京城挣钱养家,在街上碰到方大胜时,他还在满街倒卖**。
唐宁生得一副机灵相,一张嘴就跟抹了蜜似的,他和方大胜殊途同归,都是混下九流的,所以没多久就去了方大胜身边同流合污,当起了小跟班。陈公见过他几回,看他能说会道手脚麻利,十分喜欢,方大胜再从中一撮合,陈公便收他做了干儿子,也算留个后。
他入宫当差才不到半月,有陛下身边两位红人倚仗,分的差事颇为轻松。平日里,除了例行巡视,也就是干些杂七杂八的跑腿活儿,还多半都是夜里给方大胜买酒。
唐宁入宫之前,便时常听闻陛下长相英俊不凡,对圣上满是好奇与敬仰。可入宫至今,都没机会靠近御前一睹圣颜。
为此,他成天缠着方大胜,软磨硬泡央着方大胜带他去近侍一回,好让自己能一饱眼福。
今晚,机会来了,唐宁刚躺进被窝就被薅了起来,方大胜连忽悠带威胁,命他陪同去个好地方,回来后,就答应带他去御前见见世面。
竹林小路上,道路幽深,一眼望过去乌漆嘛黑,抬眼不见月,伸手不见指。
阴森森的。
唐宁提灯在前,像个盾牌僵着身子走,方大胜躲在他身后,九尺高的汉子怕得缩成个球。已经听过各种版本竹林闹鬼的传闻,想起这些方大胜忍不住提起酒葫芦喝上几口,来压压惊。
都说酒壮怂人胆,到他这,一点没壮,反倒怂了,看哪都觉得像鬼影,没有自己都能脑补出一堆来。
这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能躲则躲,实在惹不起。
他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腰上别了把杀猪刀,没事挥两下四处观察。
风声呼啸,枯败的竹叶沙沙作响。
唐宁感觉不妙,紧张地说起了家乡话:“大胜哥,这啥地方啊?怎么阴森的像个坟圈子?”
“别问,赶紧把东西送过去,送完就走。”
“别,我不去了,这也太吓人了。”
“那咋行?这可是你干爹吩咐的,你干爹的话也敢不听?”
“去也行,那我要五两银子。”
“……滚犊子,答应二两的,怎么还坐地涨价?”
这边话音刚落。
呜呜——
呜呜——
鬼哭般的风声回荡在林间。
慢慢的,道路的不远处突然显现出个人影,也没提着个灯,又身穿白色的长衫大褂,暗夜里十分突兀,打远了看去不像长腿,就那么径直地朝他们飘来。
方大胜最先注意到,登时僵住了脚步。
啥呀那是?
“来烧纸的?”死寂的空气中,冷不丁飘来这么一句。
方大胜还以为鬼来收钱,惊得老二一紧,裤头挂上点点的湿热,快要憋不住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鬼啊!”
他丢下食盒,吓得撒腿就跑。
方大胜一落跑,唐宁就慌了,他急着一转身,左脚绊了右脚,好,没跑了,直接趴去了雪地上,手里的灯笼也轱辘辘滚了出去。
“.............大大..大胜哥!?你等等我啊!你不送东西了?”
“你去送吧,活着回来,老子给你十两!”
“..............”
唐宁整个人扑进了冰冷的雪窠里,后面有鬼,前面逃跑的大哥也不回头拉他一把,转身就弃他而去。
用他的话讲,那是从头到脚,再到心,哇凉哇凉的啊。
他闭着眼睛不敢动,只听身后匆匆而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天杀的,实在不行,跟鬼拼了!”
唐宁手伸入腰间解开腰带,已经做好了用童子尿驱邪的准备。
待等那脚步声一临近,他一股作气,蹭地翻身坐起,正想掏出小弟示威,然而,下一秒,一只温热的手掌忽然握住了他的手腕。
“你,没事吧?”
温润柔和的声音响起,唐宁愣了愣,眨眨眼……伸进裤.裆的手紧接着也顿住了。
“别怕,我不是鬼。”
慕怀钦察觉到他手臂在发抖,连忙弯腰捡起地上的灯笼,而后将灯笼朝着自己的脸颊处轻轻移了过去,微微晃动,让那柔和的光亮洒落在自己脸上。
随着那晕开的光圈,唐宁的目光一点一点地蔓延开来,待看清眼前人的模样时,他不禁微微一怔。
光影在对方的脸上来回跳动,将英俊的轮廓清晰地勾勒出来。
唐宁不自知地喉咙滚了滚。
不是害怕,是发觉自己见识短浅了。
他一个在街上四处卖**的,走南闯北也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上到王侯贵胄的公子哥儿,下到青楼别院的文人雅客,其中不乏好看周正的男人,然而和眼前人一对比,他才体会到“美”这个字的深切含义。
美,让人移不开眼。
美,恍若人生初见的怦然心动。
幸好幸好,没把自己老弟掏出来亮相,不然,在这样的美人面前得尴尬死。
他这边想着。
慕怀钦在仔细打量着他,见他一身沉重的盔甲,个子蛮大,脸却还是个未成的少年,又见他慌乱的模样,便道:“不骗你的,你瞧,我有影子。”
说着,摊开双手,提着灯笼又慢慢转了一圈。
唐宁被他小鸭子的模样逗笑了:“你是谁?”
慕怀钦淡淡道:“御前近侍慕怀钦。”
.
藏书阁没怎么点灯,也没想象那么暖和,唐宁进来时,口中能呼出丝丝白气。
唐宁将食盒放在桌上,环顾了周围,直观的感觉就是大,空旷,打个喷嚏都有回声。
伏着楼梯扶手仰头看去,好几层的楼阁,尖头旋梯,黑漆漆的一片,像一座墓穴压在上面,感觉不到什么人气。
唐宁打了个冷颤,心道:真不是人待的地方,能压抑死。
转头看去慕怀钦,正在脱一件白色的外衫,唐宁对他十分好奇。
要说能做御前近侍的,那不是太监就是侍卫。可瞧穿着打扮不像太监,而侍卫中他也没听说有这么个人。
再单瞧说话待人没什么架子,也该不是个官差,那为什么会住在宫里这么奇怪的地方……
带着一脑袋疑问的唐宁,忍不住开口问道:“慕大人,您不回家吗?怎么会住在这?这里阴森森的。”
能这么问,显然,这个少年还不知他的特殊身份。
慕怀钦搓了一小铲炭丢进暖炉里,回头问道:“刚来当差的?”
唐宁一见他投来温和的目光,心中登时暖得如春风拂面,便笑着点头。
“我叫唐宁,大人可以叫我小唐,方大胜是我拜把子的大哥,我们一个村的,他家是杀猪的,我家是卖驴肉火烧的,我家中父母身体健康,家里还有俩兄弟,都去了学堂,我是老大,我来上京挺多年了,一直再...再卖字画,赚了不少钱,嗯,我现在任职宫中禁卫,俸禄挺高的,大胜哥说让我好好干,升职了俸禄会更高。”
唐宁一张嘴就说了一大通,慕怀钦手托腮,坐在暖炉前静静地看着他。
忍了一会儿。
又忍了一会儿。
对不起,实在没忍住,最后笑出了声来。
这小子自报家门的方式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也太全面了点。
他抿着唇,笑成了一朵花,唐宁看到后脸立刻红成了个灯笼,不由挠了挠头,也不知怎么,一见那么好看的一个人同他问话,他嘴上便没了把门,只想把自己说得越优秀越好。
慕怀钦倒没觉什么,权当对方还是个小孩心性,爱显摆罢了。
不过,瞧模样倒也乖巧,还没染上官风。
他随手拎起个小板凳拍拍,招手道:“过来烤烤手,暖和暖和就回吧。”
“啊?”唐宁这会儿倒不觉这里压抑难待了,他从兜里掏出药罐子,急道:“大胜哥说你受伤了,还没上药,我不能走。”
说着,马上坐去跟前,凑近了些又道:“大人,你伤哪了?谁欺负的你?你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怎么样?”
慕怀钦这次真的笑得肚子痛,直摇头道:“这个可不敢。”
唐宁来劲了,“你放心,我干爹可是陛下身边的陈公公,你以后可以跟着我混,包你吃香喝辣的,没人再敢欺负你。”
“陈公是你干爹?”
“那可不是!”唐宁拍着胸脯,很骄傲:“我干爹可疼我了,还特别信任我,这次给你送药就是他命我来的。”
慕怀钦看去他手里的药罐,从瓷器的花纹来看,这是宫廷里御用药,除了封赏,一般人很难得到,他目光闪烁,藏着一丝期待。
“陈公还同你说什么了?”
唐宁摇头:“别的没说,就让我把药带给你,嘱咐帮你擦上。”
慕怀钦垂下眼帘,淡淡一笑,此时的笑容显得有些失落。
确是自己想多了,不可能是陛下的吩咐。
陈公侍奉过三代君王,这样的一个老公公,在宫里见多识广,各种人情世故自然了然于胸。
这几年,很多事陈公都该置身事外,却总在危难之际伸出援手,为他拼上一二。
慕怀钦心存感激之情,难以回报。
某些时候,他会产生一种不清不楚的错觉,尽管陈公在萧彻身边侍奉多年,但他总隐隐感觉陈公更亲近他一些。
仕途上是,感情上也是。
床榻就摆放在靠窗的拐角处,唐宁一手握着药罐,一手拉着他上床,顺带手多点亮了两盏灯,这样能看得清楚些。
慕怀钦见状也没了办法,便坐在床上一点点褪去衣物。
唐宁随着他的动作,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即将露出肌肤的颈间处。
那衣领紧紧贴合着,只吝啬地露出一小块瓷白的肌肤,昏黄的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感觉像是粗糙的石皮下藏着的一块美玉,偶然展露一角,却足以让人惊艳,移不开眼。
随着衣物的褪去白皙的锁骨逐渐展露出来,唐宁只觉自己的心都跟着那抹光泽微微颤了颤。
然而就在下一秒,错乱交织的鞭痕便一点点进入他的视野。
从锁骨到前胸,从手臂到后背,一道道破开皮肉的伤痕相互叠加着,周围还有一些发灰的旧痕,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唐宁忽然一瞬,喉咙干的说不出话来。
慕怀钦坐在床边,转过身等了一会儿,见背后之人忽然没了动静,便扭过半个身子轻声问:“吓到你了?”
温柔的问话,令唐宁更难受了,自己这般模样,还在照顾别人的情绪。
他摇头,一声不吭,只闷头打开了药罐。
同时他心里清楚,慕大人不是受了欺负,而是受了罚。
具体因为什么,唐宁没问,他虽然年纪尚轻,但在外闯荡多年也有一定的处事分寸,这种时候不该揭别人的伤疤。
药罐有些凉,他先抠出一坨药膏放在手心里热乎着,接着,食指轻轻的往上推着涂抹伤口,力道十分均匀,慕怀钦一点也没觉痛,反倒有些痒。
他转头道:“不用那么精细,擦上就好。”
“嗯,这就好。”
唐宁嘴上答应好好的,实际行动是一点没变,还是那么一点点轻柔地弄着,慕怀钦只能僵着身子不能动,想扭扭身子松松,还要被拉回来,继续摆正。
慕怀钦哭笑不得,好像一下对个少年没了折。
收拾好一切,唐宁本要回去,但外面太吓人,慕怀钦就留他在藏书阁里过夜。
吃过夜宵,两人便纷纷在床上歇下。
无声的夜被拉长。
三更半夜,砰砰砰的敲门声响起,方大胜手提杀猪刀,带着两队人前来藏书阁找人。
方大胜不怕人,但怕鬼,虽然自己吓尿先跑了,但是义气还是讲的,兄弟该救还得救,拉上一帮弟兄来救。
他来时,唐宁已经睡熟了,慕怀钦下床去开的门。
一照面,就看到方大胜冷着脸,后面跟着一排带刀侍卫,好大的阵仗。
慕怀钦扬起脸来问道:“做什么?”
方大胜上下打量着慕怀钦,浑身只穿着一条半长的开襟睡袍,从胸口往下看,里面空晃晃的什么也没穿,袍下露出半截瓷白的大腿,腰部的线条若隐若现,再配上他那张唇红齿白的脸,那模样,妖孽极了。
………一看就像只坏兔子。
方大胜眼中流露出一丝隐隐的轻鄙,没好气道:“我兄弟唐宁呢?”
慕怀钦对方大胜的态度见多不怪,很多时候,方大胜对他所遭受的种种,都是冷眼旁观的,甚至奉命扬起鞭子时还有一丝的幸灾乐祸。
是那种嘲笑别人无能,所以活该被打的窃喜。
无妨,无关紧要的人什么态度,对慕怀钦来说并不重要。
“睡了。”他说。
“睡了?”方大胜拉下脸色,“睡哪了?”
慕怀钦侧身随手一指,故意说:“自然是我的床上。”
方大胜一听,脸色更臭了。果然是只坏兔子。
“你他.....”
方大胜想骂娘的话说了半截,察觉不该,有失他现在的身份,忙把话又咽了回去。
一介粗人,再怎么伪装也难改骨子里的秉性,他一伸手,粗鲁地扒拉开挡在门前的慕怀钦,还边甩着袖子,边持着一股文人的违和感指责道:“有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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