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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天柱折,地不满东南”(10)

一个十分想家的魂灵,苏醒在了这片刚被征服的染血之土。

尽管他身在齐地的海滩,但他并不是以变异之身脱离控制的冒顿。

这会儿,方阵士冒顿还在三世皇帝牢牢遥控之下,镇压着大公国零星的抵抗。

这一日,其实是三世皇帝控制大鱼将整支疏散船队一锅端的次日。

在这个闷热的中午,刘恒苏醒在了三个月前他刚来大公国时苏醒的同一片沙滩:济口村。

但是此时,大公国已经灭亡,她的精华以及大部分百姓的尸骸,就漂浮在血腥与海腥完全无法分清的洋面。

刘恒感到口中焦渴难耐,脑袋感觉快要涨爆了。

好在,他的肢体,自从昨天被不死者大鱼用力摔在沙滩而暂时瘫痪之后,终于能够稍稍活动了。

他第一个动作,就是动用自己鼻咽部的肌肉堵住鼻息,转而用嘴喘气,以免被这股刺鼻的血腥气味伤透了残破的内心。

但他却没有任何工具能堵住自己的耳朵,清楚地听见御风飞行的维摩纳嗡嗡盘旋在头顶,听见那冒着白汽的角车隆隆逼近滩涂!

此时的刘恒,穿着学宫学士的读书服,身上斜挎着一只麂皮包,就是母亲薄氏送他去库斯县的希腊文学校时特地缝制的那件。

包里面装着一样极其珍贵的物件:

刘恒离开自己生长的双峰小岛的那个凌晨,同村的狂叟,也就是前秦朝丹青博士晁术,硬塞给刘恒一支鱼胶密封的竹筒。

竹筒里面,则是晁博士刚刚完成了一副彩绘画卷——《喀巴拉》第一部分关于天地秘辛的视觉化呈现。

“绝不能让画卷落入秦朝之手!”

刘恒想着,赶紧从包里抽出竹筒,藏在读书服的宽袖内。

袖口内缝了夹层,可以装下不少东西,可惜就是装不下整个麂皮包,之前已经尝试过了。

藏好了最重要的竹筒和卷轴,刘恒一面继续倒地装昏迷,一面眯着眼睛观察着赶来的秦军机械化部队。

“我在库斯县读书的时候,”他心想,“路过当地的兵营,见过方阵士每日的操练。”

“他们都穿着希顿样式的短袍,”青年继续回忆,“在通用希腊语的号令下排成整整齐齐的方阵。”

“事实上,”他又想到自己所学,“‘方阵士’的希腊文phalangites,词源就是那击败了波斯帝国的马其顿方阵phalanx。”

谁知,当为首的角车停下来。从中下来的方阵士,竟然穿着中原传统的戎服,相互之间说着字正腔圆的秦语!

“我在息壁之内的大公国呆了三个来月,”刘恒不禁张大了那对曝晒皴裂的嘴唇,“墙外的大秦帝国竟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尽管秦军恢复了中原旧制,改变了“价值理性”;

但体现“工具理性”的军事硬件,却依旧被发扬光大。

一晃功夫,好几十辆越野角车从车头独角呼呼冒着白汽,用皮毛包裹的大轮碾过坑洼的沙滩,汇聚在济口村的码头上。

方阵士们从车厢里搬出一顶顶橡皮筏,充气后就投入海中,然后以五人为一组登上皮筏,划向海平线上那大片大片的焦尸。

“他们到底要干什么?”刘恒偷瞄着秦军的行动,心里面想。

忽然,他听到角车轰鸣之声由远及近,便立马继续眯眼装睡。

只见一辆角车偏离了大部队,行驶到隧道口的位置,下来一个五人组的方阵士,走向装睡的刘恒以及一旁木然发呆的晁错。

秦兵走进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刘恒斜挂着的麂皮包给收缴了,以免对方在里面藏锐器或是石头之类的武器。

躺在地上的刘恒,感受着还在自己袖口里的竹筒,又一次庆幸自己预判对了。

接着,就见秦军组长用手按住了他耳朵上戴着的那个半环形“勾玉”。

“总部,总部,”组长说着清晰的秦语,“济口村发现两名学宫学士,其中一人昏迷,另一人处于惊呆状态。请问如何处置?如何处置?”

刘恒根本听不见秦军总部的回复——这个声音只在勾玉佩戴者的脑海里响起。

于是,他就在心里盘算起来——同样,没人听得见刘恒自己的心声。

“如果我预判又没错,”他想道,“敌人不会马上弄死我俩。”

“既然,”刘恒暗自分析道,“秦军已经恢复了中原旧制,那必定也需要大量的儒生来向官民传授华夏文化。”

组长结束通话,就对四名组员转达了总部的指示。

“因为咱们团还要继续向东推进,”他说,“就只好先带上这俩书呆子。待所有抵抗都被镇压下去,全团返回大本营时,再将其交给总部!”

于是,方阵士将刘恒和晁错拽起来,投入了武装角车的后车厢,然后砰然关上铁栅。

然后,五人组开动了角车,沿着海边的滩涂,继续向东开进。

透过车厢的玻璃窗,刘恒看到了方阵士划着皮筏接近了海上的浮尸,将其打捞出水,如同鱼虾般堆放在橡皮筏上。

自从战国时代以来,秦军最不喜欢跟活人打交道,总是觉得把敌人都弄死了,才可以像处理原材料那样的方便。

比如之前白起大将攻克郢都之后,为了清空楚国的监狱,也是先将犯人一批批拖到庭院里砍了,然后才装车运走掩埋。

只不过,济水入海口的好几十万具尸首,已经漂浮在海上了。

秦军回收遇难者遗骸,究竟要做什么用呢?

这个问题,从囚车中目睹这一切的刘恒再也问不出了。

他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眼泪直流……

刘恒心中的伤口,就这样被施暴者撒上了一把盐。

被关在角车车厢里的刘恒和晁错,随着方阵士军团从济口村沿着齐地半岛的北海岸向东进发,经过了大公国一个又一个自发抵抗的城镇。

这里的百姓,并不愿意登上海船撤退,而是选择像学宫的师生们那样用血肉之躯阻挡入侵的豺狼。

其结果,无非是换了一种死法罢了。

大部分时候,方阵士们是无需参与战斗的。

皇帝陛下从大本营中遥控的不死万人军,远比这群手握划时代兵器的肉骨凡胎要高效万倍。

抓获了刘恒和晁错的这支军团,只需要开着一辆辆永远不需要添加燃料的越野角车,跟在不死者大军的后面,进入那一座座焦尸纵横的废城;

然后,留下些许人马清理战场,其他人员继续驾驶角车向东进发。

每到夜晚,方阵士们露营扎寨,也会以角车为单位,也就是五人一组支起帐篷,生火煮饭;

但在开餐之前,还需要做完军备上的一切功课,就比如给本组驾驶的角车加水。

本组的方阵士需要打开角车那大鼻子形的前盖,将用铁桶打来的海水直接从冒汽的独角灌入水箱之中,给浸在水里的双锥形无竭轮降温。

此外,小组倘若需要补充铜镞匣、润滑剂、玻璃水,需要更换零配件,这时候都可以跟工程兵那边索要。

押运刘恒和晁错两名学士的这组方阵士,便肩负起了保管大秦帝国战利品的额外任务。

每次在篝火上煮好了野战干粮,耳朵上佩戴勾玉的组长,便用两只木碗成了混杂了碎肉和菜叶的麦粥,来到角车后车厢的铁栅前,从缝隙递入去。

“喏,拿着吃吧!”组长冲着刘恒说,“但先把夜壶递出来,帮你们倒了!”

听这名秦军士官的口音自带一股朔气,闻之颇感凛冽,大概是燕赵之人吧!

刘恒并没有伸手去接,听凭对方将粥碗放在车厢边缘;

而那个只装了十分之一容量的夜壶,也被刘同学放在铁栏杆旁边,由另一名方阵士端走倒掉,清洗之后再放回囚车。

其实,这一行算上俘虏一共七个大男人的夜壶,都是这名刚刚入伍的小战士负责的。

当俘虏的第一晚,刘恒和晁错是用绝食来表达抗议。

只不过挨了秦军几鞭子过后,刘恒就开始觉得马上死了太不值,不妨苟且活下去,慢慢寻求自救的机会。

刘恒并不知道晁错是怎样想的,只知道这家伙一直处在魔魔怔怔的状态;

一路上,晁同学都直勾勾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用干瘪的口唇不停念叨着:“晁错,错!”

就这样,晁错一连几天不吃不喝不睡觉,自然也不排泄;秦兵抽鞭子,刘恒苦苦相劝都不管用。

每次从铁栏杆递进囚车里的两碗麦粥,肯定会有一碗原封不动地被刘恒连同自己的空碗送出去。

刘恒都开始担心,晁错再这样下去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刘同学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句话将会是何等的正确!

又一天的颠簸结束了。

又一个静谧的夜晚,降临在这红土之上。

充斥耳边的海风和海浪,让这夕夜感觉起来更加温良。

但这一行七人恐怕无从逆料,过了这一夜,他们将跟从前再也不一样!

在一片陡峭海崖那相对平坦的顶部,角车停车,方阵士们搭帐、生火、野炊。

车厢囚笼里的晁错已经四天不吃不喝,而刘恒则好奇地打量着即将度过又一个不眠夜的地方。

因为需要分散兵力去接管不同的城镇,今晚上只有刘恒和晁错所在的这辆角车单独行动了。

方阵士五人组的任务,除了押送两名学士,就是要搜查停车不远处的那座大公国城堡,看看城堡里是否还藏有活口,是否还有金银财宝或是其他重要物件。

停车之前,组长就用凛冽的口音向全组传达了总部的指令。

“明天去堡子里搜一搜,”这名士官说,“没什么发现的话,后个儿起就带着两个书呆子回基地了!”

照例,刘恒将咣当作响的夜壶放在车厢栏杆边上,由那个年纪最小的方阵士收走。

后者看上去二十不到,比刘恒和晁错话要年轻。

然后,仿佛是等价交换似的,两碗插入汤匙的麦粥被组长亲手从缝隙递了进来。

刘恒端着粥碗,未等开吃,注意力就被不远处那座螺蛳壳似的坚固堡垒吸引去了。

只见堡垒坐落在一条突入大海的岬角根部:也就是说,岬角蜿蜒入海,是渐渐变细变窄的。

其与陆地相连的根部,就相对开阔,这座两侧都是峭壁的堡坞就坐落其上。

再继续往海里眼神,岬角就愈发逼仄,最终像天柱的尖顶那样聚焦在一块孤零零的礁石——

礁石上,正是嬴政御笔所书“天尽头”三个大篆!

……

这天,是大秦三世皇帝二十七年四月十九。

这天清晨,包括冒顿在内的最后一批不死者进攻大公国的最后堡垒,

成山头一带天空乌云密布,大海风高浪急。

这天傍晚,刘恒和晁错被方阵士五人组押运过来;

而擦黑的天空已经放晴,海面也相对风平浪静了许多。

西天边,便能看到那颗熠熠放光的“新星”:

其实是位于成山头以西千余里的泰山之巅,那高达五百里的天柱尖顶射出的白光——

铸成天柱的四根玄锡,二十七年来从帝国境内所有无竭轮所吸收的“阴气”;

从天柱尖端逸散出来的“阴气”,在与自然界正常的“阳气”发生接触时相互湮灭;

从而,迸射出来靠近后足以融化钢铁的光芒!

车厢里,刘恒目不转睛望向前方的堡坞:

只见紧闭的城门上,被硬生生撞开一口大洞,

坚实的城墙上,到处是闪电灼烧的道道焦黑,

致密的城垛上,大滩大滩的血迹业已凝固成厚实的深红。

刘恒无言地审视着这一切,手中麦粥早已经凉成了一坨胶冻。

至于蜷缩在囚车一角的晁错,在四天三夜的路途中不吃不喝不眠;

身上的学士袍已经烂成了百衲衣,头顶的发髻已经大半披散开来,浑身上下又脏又臭;

一副哑嗓子,继续魔怔地念叨着:“晁错,错。”

叹息一声,刘恒放下粥碗,透过车窗又瞄了一眼,见方阵士们已经结束了野炊。

把篝火灭了,五人组中的四人进到了餐前就搭起来的野营帐篷,准备睡个好觉;

独留一人在帐篷外站今晚的第一岗——

没错,轮到这个苦差事的正是平素负责倒夜壶的那名小战士。

看到秦兵没留意自己,刘恒便大胆从读书服的袖口里取出那只藏了一路的竹筒;

就像后世那个掀开大缸查看贡蛇依然在的捕蛇者,刘同学也欣然地确认这珍贵的物件也还在。

毕竟,竹筒里的那幅用人鳐血液彩绘的画卷,是其作者丹青博士晁术试图发出的所谓“邀请”。

其实,竹筒里还有一件更为实用的家伙:“寒兮剑”,那远古厉龙羽毛做成的匕首,削铁如泥。

曾经,荆轲将这锐不可当却全不含铁的寒兮剑藏在燕国地图的卷轴中,安然通过了秦宫的磁石门;

如今,则被刘恒夹在奇异画卷之中,藏在鱼胶密封的竹筒里。

再次确认秦军帐篷已经合上了黄石灯,而哨兵也没有看向这呼呼冒汽的角车,

刘恒便大胆拧开盖子,将彩绘卷轴抽取出来,摊开来。

然后,就活像四十多年前的荆轲那样“图穷匕首见”,露出了反抗暴龙的寒兮剑;

刘恒暂时无需动武,只是握住那刻字的骨柄,抽掉后配的皮套,然后在昏暗中瞥一眼那羽毛形状的利刃。

可就在摊开狂叟画卷的一刹那,刘恒愣住了。

倒不是因为寒兮剑丢失了,而是那莎草纸的卷面上,竟然多出了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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