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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任听汉水悠悠

早市已开,街道上车马拥挤,水泄不通。

摊贩的吆喝声渐多渐杂,华瑶抬起手,指向了附近一座茶馆,罗绮朝她点头,她们二人一同走进了茶馆的包厢。

华瑶走到窗边,平心静气道:“你有事吗?”

罗绮没料到华瑶对她如此冷淡:“殿下,您看过奴婢留下的信吗?”

“罗绮小姐,”燕雨抱剑而立,突然插话道,“你什么时候给公主留了信?你要是真留了信,我们哪儿用得着累死累活地找你?我还以为你死在哪儿了。”

齐风出声制止燕雨:“兄长,你别说话了。”

燕雨好气又好笑:“怎么了,她都敢偷溜了,放在宫里要被板子打死,我这会儿讲两句实话,碍着谁了。”

言罢,他转头对罗绮说:“你这人未免太不懂情理,你跑就跑吧,何必回来找公主?你是不是银子不够花了,缺钱了,还想找我们借点银子?”

罗绮的唇色泛白,双眼盈满热泪,再一眨眼,泪水止不住地落下。她哭得无声无息,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燕雨在宫里当差这么多年,也就华瑶和他讲过的话最多,华瑶从未在他面前哭过。他被罗绮吓了一跳,不知如何是好,转而说:“你、你缺钱,我可以借你。”

齐风忍无可忍:“兄长,你闭嘴吧。”

燕雨咬紧牙关,没有反驳齐风。

狭小的厢房里,放着一张圆桌、四把竹椅,地上铺着青石板,凹凸不平,倒也还算干净。

罗绮撩起裙摆,“扑通”一声,重重跪在地上,又抬手脱去了发钗,顷刻之间,她泪如雨下:“奴婢从未想过要离开您,这么多年来,您待我恩重如山,半点苦头都没叫我吃过。在皇宫里,没有哪个主子比得上您,您要是命令我去死,我也愿意的!”

燕雨目瞪口呆:“你在扯什么鬼话?”

华瑶看了燕雨一眼,燕雨灵光开窍,读懂了华瑶的深意,他继续道:“没人叫你去死吧,那天晚上,想跑的人,明明是我。后来我没跑,你呢?连个影儿都没了,我们真的找了你好久。”

罗绮带着哭腔说:“那一夜,事出突然,我留了一封书信给庄栋,委托他把书信交付公主。”

罗绮口中所说的“庄栋”,正是华瑶的另一个侍卫。不巧的是,盗匪袭击驿馆的那一夜,庄栋被歹徒打中了后脑勺,昏迷了好几天,眼下还在丰汤县养病,至少要过一两个月才能复原。

燕雨道:“庄栋半死不活了。”

“殿下!”罗绮的话语在紧闭的厢房里掷地有声,“原是我荒唐大意,这一回拖累了殿下,我已是该死的,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那天早晨,我跟随一支商队出城,来到了巩城,听说公主也在巩城,还住进了巩城的公馆,我去公馆找过您,守卫不认我的令牌,我不敢吵闹,只怕给您添了麻烦,我每天都在星罗街上游荡……”

她说自己“每天都在星罗街上游荡”,这句话,倒像是真的,因为燕雨也曾在星罗街上见过她。

但是,在燕雨看来,那个时候,罗绮愉快得很,舒坦得很,现在为什么又摆出一副悲惨的苦相?

燕雨蹲下来,看着罗绮:“有天晚上,我偷溜出来逛街,路过一家脂粉铺子,恰好,就那么巧,我望见你了,那天你还在笑呢,这会儿,你哭得跟个什么似的。”

罗绮抹去自己的眼泪。她盯着燕雨,高声道:“我在巩城见到了好玩的、好吃的东西,自然是会笑的,这也不碍你的事吧?!”

她就像华瑶一样伶牙俐齿:“殿下是我的主子,一辈子都是我的主子,我心里牢牢地记着,可不敢像你一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从京城到丰汤县的路上,你私下里和齐风说过几次,你想逃跑,我全听见了!你怕累、怕死、怕担责,吃了十年的皇粮,受了十年的皇恩,还是个窝囊废!”

燕雨被她骂得怔住了,她还说:“殿下宅心仁厚,你可着劲儿地作闹,料定了殿下不会重罚你!也就我们四公主对待下人像个人,如果你的主子是三公主,你这一身皮肉早就被扒光了,做成灯笼高高挂在墙上!窝囊废!”

燕雨气得魂飞魄散,只觉得一股猛火直冲天灵盖!他原本以为,罗绮是他的同道中人,怎料罗绮比他弟弟还要愚忠!

他想知道罗绮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她非但没有说明白,还把他好一顿臭骂,他不能还嘴,更不能还手,索性坐到了地上,不像是在皇城当过差的侍卫,倒像是跑江湖卖艺的混子。

“燕雨确实有错,”华瑶忽然开口道,“你呢,罗绮?”

包厢里的窗户已经被关上了。

齐风单手握剑,站在门边。他耳力极佳,能听清三丈之内一切人声,因此,华瑶经常派他去守门。

齐风也想知道,罗绮为什么要逃走?他的目光落到了罗绮身上。

罗绮的手掌摊开,撑着青石地砖,指甲紧扣地面,结结巴巴道:“奴婢……十年前,曾经离宫两年。”

罗绮比华瑶大了九岁,十年前,罗绮才十六,华瑶也才七岁。那时候,华瑶住在淑妃的钟萃宫里,而罗绮是淑妃的侍女之一。

罗绮道:“奴婢的祖籍在虞州,十年前……那是昭宁十四年,奴婢的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卧床,淑妃特许奴婢归乡探亲。奴婢入了宫,就应该是皇宫的人,心中只装着主子,但奴婢自幼家贫,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宗族的长辈们一向不待见我母亲和妹妹,欺负她们孤女寡母,贪夺我从宫中寄回家的银子。倘若我不回去,母亲和妹妹处境艰难,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华瑶点了点头:“你回乡两年,然后呢?”

罗绮脸上泪痕未干:“回乡两年,我置办了些家产,教会了妹妹打理家务,又调养了母亲的身体。淑妃娘娘开恩,准许奴婢回宫,继续侍奉,奴婢愿为娘娘做牛做马,报答娘娘的大恩大德。”

华瑶叹了口气:“淑妃去世多年了,你知道的。”

罗绮默不作声,仍然泪眼婆娑。

清晨的日光穿透纸糊的窗扉,朦朦胧胧,落在华瑶的身上,洗净了一切阴影,只显得她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

华瑶柔声说:“罗绮,你讲了这么多话,还是没讲到,你为什么要跟着商队,离开丰汤县?你要是不愿意坦白,我也不会逼你,你走吧。从今往后,别再说你是我的人。”

罗绮抬头看她:“昭宁十四年,我的小妹只有八岁,险些被拐子拐走了。丰汤县遭遇盗匪的那个晚上,我听见了匪徒的暗号,那暗号……就像十年前我在虞州听见的……拐子说过的话。”

“真的吗?”华瑶半信半疑,“十年了,他们没有换个暗号?”

燕雨噗嗤一笑:“太扯了,你八成就是想跑,今天你的手里没钱了,你就编出了瞎话,来讨公主怜惜。”

“不是人人都像你一般,”罗绮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的心里只有银子。”

燕雨道:“放……”他本想说“放屁”,然而华瑶在场,他不敢讲脏话,转而说:“放、放尊重点!”

华瑶敲了敲桌子,众人立刻安静了。

华瑶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包厢。燕雨和齐风自然追随她,罗绮迟疑片刻,竟然也跟上了她的脚步。

他们在街上走走停停,华瑶时刻留意着周围的每一名武者。

习武之人的气息与常人不同,只要静下心来,仔细分辨,就能察觉出武者功夫的高低深浅。判定武者的功力,也是一门特殊的技艺,需要常年累月的练习,并非人人都能掌握。这一门技艺,华瑶早已精通了,这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

华瑶年幼时,随便看一眼侍卫,就知道他们最近练武勤不勤快。

燕雨、齐风也是华瑶亲自挑选的奇才,他们都是当年那一批侍卫中的佼佼者。不过,他们二人与谢云潇相比,还是逊色了一点……华瑶暗暗心想,如果谢云潇也能每天为她干活就好了。

晌午时分,华瑶在市集转了一圈。

她看见一群走江湖的人,正在街头唱戏卖艺,他们耍拳舞剑,翻天滚地,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真功夫。其中一人扮演的是《英烈传》里的一名参将,那参将被羯人活捉了,惨遭侮辱,三尺长的狼牙棒重重锤在他的胯间,他一声不吭,忍辱负重。

燕雨震惊地张大了嘴,华瑶也蹙眉观望起来。

齐风破天荒地第一个开口道:“兄长,你还想跑吗?你跑了以后,也只能在街头卖艺,每天捶打胯部,供人取乐。”

燕雨气得想拔剑,华瑶笑得想打滚。

戏台上的曲子唱到了尾声,那个扮演参将的武夫一跃而上,跳到了空中,翻了几个跟斗,围观者纷纷为他喝彩。他落到地上,步法沉稳,双手捧住了一个毡帽,绕场一周,讨来几十个铜板。

当他走到华瑶的面前,华瑶拿出了一枚银币,那人眼睛都瞪直了,忙说:“谢谢姑奶奶的大恩大德!小人多谢姑奶奶,多谢姑奶奶!姑奶奶,您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

华瑶把银币一抛,那人伸手去接,却没接到,银币又落回了华瑶的手里。

那人的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没有半点恼怒,他说:“姑奶奶不给银币,给些铜板,也是使得的。”

齐风站在华瑶的背后,小声对燕雨说:“换作是你,被人这样耍一次,你会发脾气,还会发疯。”

燕雨声音更小:“你今天吃错药了?你想和我吵架?”

齐风没回答,他看着华瑶。

华瑶把银币交到了那个卖艺人的手里,试探道:“听你的口音,像是凉州西北城镇的人,你怎么来了岱州卖艺呢?”

卖艺人客客气气地回答:“姑奶奶见多识广,一眼看出小人的老家。您肯定也知道,凉州西北那块儿地方,早就被羯人盯上了,咱们哪儿还敢继续住?这不都逃到岱州来了。”

华瑶悄声问:“你被狼牙棒捶打了好几次,为什么你的神色没有一丝变化,你感觉不到疼痛吗?”

那人支支吾吾的,迟迟不愿回答。

华瑶笑了笑:“凉州有一种草药,叫做白铃铛……”

那人连忙朝她鞠躬:“姑奶奶,您真是见多识广啊,您什么都知道,怎么还要来问小人?”

“因为你的面色很平静,”华瑶解释道,“可我听说,吃多了白铃铛,就会上瘾,还会发疯,我好心提醒你一下,你何必一惊一乍?”

那人低声道:“白铃铛长在树林里,同一片土地上,就有克制它的草药,虽不能完全化解,压一压躁性,还是管用的。”

潇潇:公主究竟是怎么想的?

瑶瑶:我想让谢云潇给我打工。

潇潇:公主今天上街干了什么?

瑶瑶:我可以亲口告诉谢云潇,用手在他身上轻轻地做演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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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任听汉水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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