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婆婆送三年玫瑰花的光景。
第四年,孟笙带着玫瑰花来到墓园看莫婆婆。
莫婆婆去世的时候很安详,甚至还留好遗嘱。
她将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分成了四份,有郑归曜的那份,有阿阮买零食的那份,有追风加鸡腿的那份。孟笙没想到,莫婆婆还给自己留了一份。
“笙笙啊!你与你的青梅竹马什么时候结婚啊?”
“婆婆给你攒好嫁妆,嫁过去,也有底气”。
“你受了委屈,要记得找婆婆,婆婆拄着拐杖也要帮你出气。”
那个时候,莫婆婆还沐浴着阳光有一搭没一搭与孟笙说着以后呢。
如今孟笙她们看日出,晒太阳的时候,路过一楼的时候,不会有一个慈祥的婆婆出来,一切都是静悄悄。
阿阮的世界太单纯了,单纯到,每天她路过一楼,都要问孟笙。
“姐姐,婆婆呢?”
“莫婆婆睡觉呢。”
“哦!”
第二天,阿阮又不记得莫婆婆睡觉呢,依旧问孟笙。
“姐姐,婆婆呢?”
“莫婆婆和家人团聚了。”
“哦!”
第三天……
第四天……
第很多很多天,在阿阮的世界中,莫婆婆永远活着,永远在一楼,不过没有出来而已。
生活忽然悲伤起来,就像外面的风,卷着落叶,而落叶恋恋不舍的随风飘落。
追风对鸡腿渐渐地提不起兴趣和精神。
追风和阿阮看电视剧的时候,眼睛也都睁不开了,孟笙感觉到追风好累,好累啊,可是还是费劲地看阿阮一眼,看孟笙一眼。
追风看她们的时候,孟笙透过它的眼睛里都是眷恋与留恋。
追风想多陪陪她们,况且郑归曜还没有回来呢。
追风没有撑到郑归曜回来,阿阮看追风每天兴致怏怏,舍弃自己的最爱动画片,放追风最喜欢的抗战片。
号角吹响的时候,追风没有追随号角声,它沉默了好久,好久……
追风被安葬在警犬公墓。
追风陪阿阮的时间最长,追风不在,阿阮总要屋里屋外的找它。
“姐姐,追风呢?”
“追风睡觉了。”
“哦。”
阿阮去追风睡觉的地方找追风,可是没有找到,她像个孩子一般痛哭。
“追风呢?追风呢?我找不到它了?”
郑归曜找来一个新的拉布拉多与追风身形差不多,阿阮忽然间变得聪明起来。
“不是追风!不是追风!”
阿阮像找不到朋友,无助地哭泣。
“追风呢?追风呢?我找不到它了?”
孟笙她们都没有办法,她们找不到追风,也找不到莫婆婆。
阿阮想念成疾,日日哭泣,最后高烧不退,加上她小学时的隐疾,她的生命到了尽头。
“曜哥,今年真冷啊!”
郑归曜拿来衣服为孟笙披上,孟笙太怕冷了,她想去找母亲,想去找莫婆婆,想去找阿阮和追风。
可是她舍不得郑归曜。
梦中孟笙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她们,她们容貌依旧,仿佛没有经过时间的无情流逝,更没有经历死亡。
“母亲,莫婆婆,你们等等我。”
“我们不等你了。”
她们往前走,阿阮回头朝孟笙挥手,追风附和着“汪”“汪”“汪”,最后的最后,她们的身影连同声音消失在尽头……
孟笙时常觉得她自己一个人的房间可真安静啊!安静到她都能听到回忆的声音。
她仿佛都能听到莫婆婆在喊她“小孟”,阿阮唤她“姐姐”,还有追风的“汪”“汪”“汪”……
孟笙有个时候会发好久的呆,直到闪电过来用头撞一撞孟笙的小腿。
闪电也很聪明,它似乎能看透孟笙的难过。带着孟笙出去晒太阳。
郑归曜如今回家,安震也会来,他听闻了郑归曜的传奇,是郑归曜的迷弟。安震心直口快,冒冒失失,在饭桌上忙前忙后,不是碰翻了酒杯,就是摔碎了碗,要不就是筷子掉到地上。
安震还没有结婚,也不会做饭,休息的时候就买来食材。
火锅冒着热气,孟笙觉得这个屋子好像有些活力。
不过一次任务结束,安震活着回来,却退出了警队。
安震的右腿的裤管空空荡荡,郑归曜忙着任务,委托孟笙照顾安震。
安震如今很安静,看着落雨敲窗。孟笙想,窗外的落雨是安震的泪。
安震的梦想破灭了。他不能冲在第一线,他也曾颓废过一阵子。不过后来他想通了。他以笔为武器,传播正义的力量。
孟笙没有想到一个荣寨覆灭,还会有另一个荣寨出现。
“笙笙妹妹,欢迎回家!”荣华将刀子贴在孟笙的脸上,说着亲热的话。
孟笙买菜回来进了楼梯,等醒来被荣古大儿子的傀儡,绑到他新的罪恶点。
荣古与荣华一丘之貉。
“你何必浪费时间在一个傻子,一条狗,和一个半入土的老婆子身上。”
荣华恶劣至极地补充 。
“还有一个瘸子,哈哈哈哈,一个废人,哦不。一群废人,还有一个畜生。”
孟笙恶狠狠地盯着荣华,眼里的恨意要将他的身上烧出来一个大窟窿。
“你不可能改邪归正!何必重新做人!我们一起在地狱里快活。”
他递给孟笙一包毒品。
“郑归曜就是出卖我父亲的叛徒,他不该受到敬仰。”
孟笙心里觉得恶心和刺耳,却不想激怒他,让他自顾自地发疯。
“郑归曜成为瘾君子罪有应得。”
“笙笙妹妹,我不看到他的报应。死的就是那个瘸子!”
荣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他就是一个言而无信的恶人。
孟笙接过毒品,准备好匕首,没有任何差错,刺进荣华的心脏。
很多很多年之前没能如愿以偿的圆满,如今冥冥注定弥补了缺憾。
“阿阮不是傻子,她是一个人,是你害她如此!”
孟笙愤怒地将刀扎地更深,血从荣华的嘴角流出,他用死不瞑目的眼神看着孟笙。
荣华说的话,有一句话说对了半句,她们是要在地狱里一起,不过不是快活,而是要受折磨还清诸多罪恶。
孟笙这一次是逃不出去的,她出去也会有荣华的爪牙将她五马分尸或者大卸八块。这样的死法她不喜欢,她这一生那么多的身不由己,她希望自己的死亡能自己掌控。
不过她不想用荣华的枪对准自己的心脏,因为她觉得荣华任何的物品都沾染他的轮回路。她到想过用母亲的匕首,不过母亲的匕首染上了荣华的血。
不能影响母亲的轮回路。孟笙想着,将匕首拔出来,匕首上沾染的血迹,孟笙面无表情的擦在荣华身上,直到没有一丝血迹。
孟笙想,她可真残忍啊!原来她骨子里也有恶魔的血液。
郑归曜会找到这个新的罪恶滔天的大本营,郑归曜也会找到自己。
孟笙按动了戒指,温柔地在戒指上落下一吻……
四周燃起熊熊烈火,孟笙知道自己的来处,也知道她的归途……
这偷来的几年的幸福时光,在火光冲天中划上了句点。
孟笙隔着烟雾与火光,多希望郑归曜出现在她眼前,就此刻,就是现在,可是孟笙最后一点的小奢望没有实现,她甚至都没有出现幻觉,仿佛郑归曜出现在她的身边,就像古装剧里演的那样,女子死在她心爱之人的怀里。
她会用眷恋的目光描绘心爱之人的眉眼,希望生生世世记得他,最好来生能找到他。
至于今生呢,还要违心地说,忘了自己,找个更好的人,好好的幸福的活下去。
孟笙忽然好难受好难受,她好想见郑归曜一眼,就最后一眼。
郑归曜还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孟笙被烟呛的咳嗽,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的往下落,算了,罢了,孟笙忽然很想笑,这样很好啊,自己沉重的爱为何要窥见天光呢?
郑归曜那么好的人,该有最好的女子与她相配。
孟笙昏昏沉沉的想,最好的女子是什么样呢,她可真遗憾,看不到郑归曜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不过孟笙能想到的是他们生了一个聪明伶俐又漂亮的女儿,像阿阮那样,还会有一个家庭成员,那就是追风,她们来生继续在一起延续缘分。
那孟笙呢,孟笙就当个看客,化成一阵风,经过他们的幸福……
最后的最后,有缘无份莫过于此,孟笙合上双眼的最后一刻,都没有看到郑归曜,而郑归曜只能在火熄灭后发疯一般寻找孟笙的残骸。他要带她回家,回家……
作恶多年的荣古连同余孽全部清网。
郑归曜多次出生入死,退休后领养一只拉布拉多警犬,他与安震一起去喝茶,钓鱼,谈过去,展未来……
安震依旧笔缀不耕,他的主角都是小人物变成大英雄,安震爱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他将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有血有肉。每个人物都是自己人生的大英雄。而主角之所以是主角,并不是因为他有主角光环,而是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只是因为上天垂怜,他活到了最后,成为了主角,经过其他人灿烂又短暂的人生,仅此而已。
郑归曜总算没有辜负孟笙对他的嘱托,每次平安归来,长命百岁。
孟笙有一阵子总做噩梦,她忽然对郑归曜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曜哥,我死后找个晴天,随着风扬了,我会化成风,轻吻每个墓碑。”
多年后白发苍苍的郑归曜,每每看见风起,
止不住喃喃到。
“我的爱人回来了。”
他的爱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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