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梦远书城!手机版

您的位置 : 梦远书城 > 宫斗宅斗 > 玩家提姆德 > 第28章 第 28 章

第28章 第 28 章

这绝对算得上是提姆此生最差劲的就餐经历,尽管发生在游戏里,也丝毫不逊色。提姆靠在椅背上,望着一桌难以下咽的食物,诚恳地领悟到:事实证明,难吃就是难吃,无论花再多的钱,也开不到盲盒。这家餐馆有营业执照吗?玩家想举报,他掏出手机,刚开机便见三十二个未接来电,沉默两秒,关机。多大点事啊,难吃而已,又不是不能吃。

提姆快速地释然了,格雷森却不,很难解释当下少年的心情,他抿了下唇、蹙着眉问:“你在研究什么行为艺术吗?”

暗淡的灯光下,餐店内光斥着窃窃私语,不知道几百年未攀的窗台上布有厚厚的灰尘,角落里还生着蜘蛛网,指甲盖大小的黑蜘蛛刚刚捉捕一只自投罗网的愚蠢苍蝇。空气中散发出辛辣、甜腻,还混合着淡淡的霉味,很难用语言描绘。坑坑洼洼的木桌表面反映明亮的光,提姆抽出一张纸,轻轻一擦,白色纸巾浸染油黄,尽管如此,提姆仍旧抱着英勇就义的雄心下弹,不为其他,单纯因为这条公路上就只有这一家餐店和遥望无垠的农田。

“如果你不想饿死,那还是安心的吃东西吧,谁让我们忘记带干粮上路了呢。”提姆放弃挣扎地喝了口保质期还剩半个月的可乐,唯一可以庆辛的是,利爪不用进食,受苦的总不会是自己。

格雷森瞅着面前颜色、气味和形状都诡异到极致的食物.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也没有胃口,他沉默片刻闷:“真的不是毒药伪装的吗?人会吃死的吧?” 他眯起眼拿着塑料叉子戳戳软塌塌、但颜色正常的薯条。

“能不能吃,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大抵是吃不死的。”玩家举着面前62美元的消费小票,总感觉心脏在隐隐作痛。

格雷森露出个不信任的眼神,在年长者的注视下沉默着吃完一份薯条、一个汉堡和两份鸡块,最终喝着可乐不吱声。餐桌上只剩下才是姆咬了一口的汉堡和一份没有任何损伤的鸡翅,这让玩家开始自我怀疑,难道共实挺好吃的?他困惑地问:“好吃吗?”

少年抬头看他,眼神带着一抹无可奈何:“不好吃,但饿。”像是提姆问了句毫无意义的废话,在对方点头后,不经意地问:“你是不是习惯把自己不喜欢吃的和吃不完的东西分给别人?”

玩家微愣,他本想回一句:这不是很正常吗?幸好及时刹住,也许这在现实世界是很正常的,但在这个副本里属于异类。这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世界,就像支线里王尔德的那句话一样,倘若不害怕他人捡去,何必留有无用的弃物?往往只有足够元盈的人,才会毫无保留地将物质分享给他人。很多时候,无论喜欢或是不喜欢,只要周围的人想要,提姆绝大多数都会不带犹豫地给予,无需质疑,他对物质没有**,也就没有所求和不满,这种状态,有时候挺招人恨的。

“不一定。”提姆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也懒得以善人来标榜自己,他扯下纸巾擦拭指间的水渍,平淡地说:“有时候也会分给狗,总归是些不要的,留在手头里还占地方。”

格雷森发觉自己没法反驳提姆,他也讲不清自己刚刚那一顿究竟吃了些什么玩意,味道清奇,有酸有甜,咸中带腥。只能说刚好卡在不会呕吐的边缘,味如嚼蜡。

提姆恭喜格雷森解决了食物,格雷森木着一张脸,怀疑厨师以前是做营养餐的。

夜枭的定位朝大都会的郊区驶去,这座超人的守护之城,在这里,是终极人的游手之所。经过市中心的繁华与炫目,恰是秋收时节,金灿灿的农田与湛蓝的天空相映,宛若一幅绝美的油画。如果……那个稻草人的脸上不是血红色的微笑的话,玩家无言以对地挪开目光

[恭喜玩家开启隐藏支线——金灿灿的稻田]

[该支线属于可诸存支线,已为玩家存档,祝玩家游玩愉快!]

玩家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指顿了顿,根据他对游戏策划尿性的理解,越是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名字,越隐藏着乱七八糟的坑等着玩家往里跳。就比方说[梦魇马戏团]那个支线,玩家完全可以选择军在储物间将时间消耗完,不过全面临蟑螂、老鼠的袭击,玩家也可从杂物中翻找到时间加速的道具,可一旦运气不过关,等待时间加倍也是有很大可能的。而作为离开诸物间的玩家会获得隐藏特权——拥有改动梦境的能力,但后者较于前者的风险很大,提姆晚上无聊刷了刷论坛,还是觉得往外走会有意思得多,毕竟有运气不好的玩家不小心把时间加倍到了1024h,相较之下,消耗时间总计不过三小时的提姆可以称呼为“幸运儿”。但从另一方面讲,这届玩家真的太行了。提姆前两个支线通关,虽说有取巧的成分在其中,但总体是跟着剧情一步步走的,他有在试探游戏规则,几番下来,发觉自由度比想象中要高,虽不说可以随心所欲,却可以试探试探底线。

想玩支线,提姆忍不住瞥几眼游戏版面的[副本一支线存储处]。然而跟踪任务才进行至一半,中途放弃总觉得不甘,提姆总体来说是个随性的人,不排斥突然的变动,或者临时起意,可行程变挫腰折断与此不同,往往结人努力付之车流的失落,更何况他还带着小格雷森呢。理性分析完利害,玩家忍痛割爱,把新支线塞进角落。话又说回来,夜争为什么会来大都会?为了终极人?这句话光是说出来就显得好笑。夜枭对友情的态度几近于无,用绝情来评价他真是最多适不过,以夜枭与终极人之间的情谊来看,比起可能性较低的朋友,合作伙伴会更恰当。所以这一次,应当也是为了一场交易而来。什么交易?会和什么有关联?

玩家在一边进行头脑风暴,NPC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出神,他跟随着马戏团的巡演去过很多地方,从抵达到离去,他很少走出账篷去观赏、眺望。外界的喧嚣与小小的格雷森无关,他的世界缩在哥潭和马戏团的账篷里,无数地名转眼即忘,他只能透过窗,小心翼翼地用目光触碰另一个世界,不属于他的世界。

在格雷森年幼的模糊记忆中,似乎也有那么一小段的美好时光,美好到他一度认为那不过是同意想。温和的母亲将他抱进怀里,悦耳的音调呤唱家乡的歌曲。印象里,母亲并非哥谭人,来自天际线的远方,是迷了路的天使。时间的消逝使原本柔美的音调失了真,但它支撑着格雷森在残破不堪的家中生存下去,直到他们死去,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父母在心目中早已死去,伤口会腐烂、化脓、结痂,但绝无可能恢复如初。

“找到托马斯后,我们可以去大都全市中心吗?”格雷森一手托腮地问,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来大都会。”

谁不是呢?因为初来驾到的玩家在内心叹气,但也没拒绝小少年,反而满口答应:“好呀,我到时候去查查有什么有趣地方。”

虽然是口头承诺,少年却心满意足。

——————

提姆终于意识到跟踪是个烂主意了,当夜枭略严肃的声音的在车内响起时,他差点一个机灵撞到旁边的树上:“德雷克!你和格雷森在哪里?管家说你们失踪了一个上午。格雷森今天要去学校报到!不要再闹了!”

提姆听到后半句,猛地看向试图降低存在感的少年,“你要上学?”他用气音问,“我怎么不知道?”

这是重点吗?格雷森悠悠回视,随机点头回答道:“托马斯说过三遍你好像都没认真听,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呃……”玩家没问少年为什么知道要去上学,却参与了这次离家之旅,厌学正是再正常不过的情绪,他的食指轻敲方向盘平稳回复:“托马斯,你知道我和格雷森现在在哪里吗?”

“滋滋”几声电音后,夜枭后知后觉地醒悟:“你们不在哥谭市,那你们现在在哪?”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玩家差点没忍住鼓掌,他笑了一下,意识到对方便看不见便开口道:“车快没油了,托马斯。麻烦回个头,接人。”

简单的一句话,足够让心态稳定的人气出心脏病,但夜枭是个能人,只是安静两秒,回复了一个:“OK。”

小少年总感觉这一幕有什么不对劲。他瞪着自己的便宜养兄问:“你们俩难道不会为这件事情吵起来吗?竟然没事?”

“其实我也不知道,”提姆说,“但电话里不好吵。哦,好吧,不是电话,是收音机。但区别不大。我偏向于托马斯会和我当面对峙,但可能性依旧很低。所以不用担心这件事情会变得糟糕,好吗?我会处理好的。”他说的很快,虽然整体上无所谓心理却仍然有几分焦虑,像极了干坏事被家长抓包的小孩等待最终的审判,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虽然不清楚具体原因,可他只叫格雷森讨厌,甚至害怕争吵。玩家没有什么圣父心长,只不过也不喜欢冲突罢了。

少年从年长者的话语中捕捉到了安抚的意味,顿时有些无措。他茫茫然抬头,张张嘴,正欲开口,却被提姆一句话堵死:“说认真的,我真想和夜枭打一架。”

格雷森:“……”打吧,我会在旁边给你们加油。

将车停到路边,沉默片刻,德雷克闭眼睡觉:“托马斯来了,记得叫我。我要休息会儿才能跟他打架,打赢了请你吃饭。”

这样说话会让人误以为是认真的,得亏格雷森对青年满口跑火车的特性有所了解,不然已经下车去帮忙找武器了。

将近36小时只睡了两小时。提姆做到了闭眼即入睡,如同死物般没了声。漂亮的五官在阳光微弱的照射下添上几分柔和,像是用软笔勾勒出的美少年,已然死,去却又栩栩如生地落入凡尘令人怜爱。

夜枭本是带着气愤感到的,可见到这一幕岂在瞬间消失了大半。他询问的看向小格雷森,少年轻声道:“他很长时间没休息了,要叫醒他吗?”

夜枭摇头,一是格雷森下车,问:“你们怎么跟上来了?”

“晚上没睡着,偷听到你要离开哥谭市,便一时好奇你大半夜突然离开是去干什么。”格雷森看了一眼熟睡的德雷克,早就把叫醒的嘱咐忘之脑后,他说,“跟踪是我提议的,和他没关系,如果要关金币的话,我一个人就行。”

“我只是问你原因,没问别的。”夜枭无奈的笑了,他说,“再者就算没有你提议,按照德雷克的性格,也会这么做。”对于自己的大养子,他真是再了解不过了。如果说格雷森做事还有个理由,那么德雷克就是想到什么便做什么。若真要问出个答案来,那必定是一句:“好玩。”娱乐至死的疯子,适合将生活转变为即兴发挥的独舞。

格雷森发觉自己完全能领悟托马斯的意思,讪讪然闭了嘴,低下头踹脚边的石子。

托马斯拍拍少年的肩,他没否认少年关于禁闭的提议,这是最为温和的处罚了。德雷克已经成年多时,这套处罚方式放在他身上不合适。托马斯打算停了提姆的卡,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我赶时间没法把你们送回去。”托马斯检查了车的油表,发现德雷克并没有撒谎,这车确实快没有油了,可偏偏后方的路和前方的路都没有较近的加油站,这让他深刻的怀疑德雷克是故意的,但就算如此,也没有办法。“你们带了绿爪的制服没?我带你们一起去。”

提姆还在睡睡的分外恬静,两个人不忍打扰收拾完东西才把他叫醒。提姆迷糊地睁眼,看见夜枭的那一刻,露出个笑容,上次的两颗小尖牙轻抵下唇,,甜甜地叫:“DAD。”差点上格雷森原地跪下。

也不知托马斯是不是经历多了,全然不为这套攻势所撼动,冷冰冰的说:“别撒娇起来把制服换上,得走了。”

提姆吐吐舌头自然理亏,乖巧穿上制服,临时问:“我们要去哪里?”

“犯罪辛迪加。”

——————

和一群世界级罪犯会面是种怎样的体验?提姆说不知道,感觉这里的每个人都认识自己,害怕马甲不慎掉落。

“哦……德雷克。”终极人抱臂,注视着未被邀请的客人之一——跟在夜枭深厚的利爪德雷克记忆里,他和这位利爪有过几次不愉快的接触,每次见到德雷克,他总会幻视小时候农田里藏匿的蛇。吐着芯子,发出“嘶嘶”声,慵懒的盘在阴暗处等待猎物不留神的失误,以便猝不及防,直中命门。冷血、残忍、散漫。

终极人头一次前往哥谭去寻找传说中的夜枭时,被这位立爪拦在了门外。他本想着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结果因为轻敌被对方玩的团团转,甚至所在的特殊装置里。他气愤地砸着玻璃罩,德雷克一手插兜,一手将棒棒糖含进口里,白嫩的脸颊一处擦伤,溢出玛瑙石的血珠,显得尤为刺目。分明是乍一眼看过去能评价为脆弱的小人儿,却把无人能敌的终极人弄得这般狼狈、气急败坏简直难以置信。

失去超能力的男人大声质问利爪是谁?德雷克懒洋洋的施舍一眼,拿出手机拍张照,给夜枭边发消息边说:“哥谭市不欢迎异能者,夜枭让我防着你,至于他现在在哪……呃,反正他不想见你。哦,对了这个装置需要六个小时才能消耗完能量,建议你不要白费力气,唔……好像没事别的事情了。”他语气平淡地说完一大堆,从始至终都关注在信息上,头都不屑于抬,转身打算离开。

被如此无视的终极人更恼火了。他恨不得用热视线将其捅个对穿,现在却只能吼:“我问的是,你是谁,你听不懂吗?”他骂骂咧咧,又加上了几句威胁,不知道是哪一句让利爪停步。

德菲克转了半个身子,无奈的说:“说这么多你不累的吗?我叫德雷克,他还是称呼我为利爪吧,下次再来个还是记得给夜枭打个招呼。毕竟大晚上从被单里爬出来处理你的事,很麻烦的。”说完,临时想起了什么,加了句:“哦,也辛苦你大晚上来拜访,请你吃颗苹果味的糖。”他朝终极人扔了颗糖,糖果砸到装置上弹开小段的距离。男人瞅着那个糖,再回过神去看利爪时,后者已经消失在黑夜中。

后来,终极人有次问夜枭,德雷克身上为什么会带那么多糖?夜枭回答利爪那段时间在戒烟,效果很不错,所以后期开始戒糖。

——————

主世界Tim视角:

Tim被要求养伤,虽然Tim觉得这份真没有必要养如此长的时间,但他还是乖巧听话了,当然,只是表面乖巧。

在住院的第五天晚上,第三升罗兵无视莱斯利医生给他制定的二十一天康复计划,从窗台上跳下。风灌满披风,吹进黑一片的房间,白色窗帘如鬼魅,挣扎着舞动、飘扬,似乎在警含着什么,可无人领会,无人注意。

知更鸟在朝大都会飞去。曼尼森的效仿者之一——朝韦恩集困团CEO开枪的凶手,一位货车司机,在今早暴露了他的行踪。

他在大都会,躲在阳光下,并计图欺骗自己是位和超人一样值得赞物的英雄,经神渝评定,这位枪击犯是个棘手的

对手。枪支、高智商、自命不凡、疯狂,光是这几个关键词,就是够窥探整个哥潭市的罪犯体系,义警们不得不承认。

超级小子Connor原本是不赞同朋友的提议的,但架不住对方态度坚决,一心软便同意,现下飞在空中,满脑都是后悔。

“你很生气吗?”超极小子问。 Tim还在考量嫌疑犯出现在监控内的行踪规律,骤然听见这句问话,没能在

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什么?哦!没有。”他抬头去看超极小子天蓝色的瞳仁道:“他是个可怜的男伙,只是偏激了点,假如我真的死掉,那他也离死神不远了。所以没什么好生气的,毕竟我还活着。”这体听让法像是安慰人的话,但他的内心确实毫无波澜。并不是每位CEO都有机会遇见偏激分于子的,而Tm是个例外,见得多了,他甚至能理解那群人的脑回路,

两人在星球日报的楼顶降落。尽管同是夜晚,大都会也比哥谭亮堂了不少。

Tim和Connor坐在楼顶的边缘处,遥望这座炫丽的城市,她美得不可方物,宁静到让人不愿打破,一时间走了身子何处,好似在一场梦中游行,去赴约下一场梦幻。

直到……超极小子猛地站起身,他蹙眉,很严肃地说:“小罗,有人在喊救命。”??

/TO:

虽然已经提过多次,但多提几遍比少提好。笔者是提姆激推!激椎!但同时也是一名速度慢吞吞的原著党,所以刻板印象仅作调?,不会严重,其次,PS2世界的设定,不会美化P桶,其所皆知,同人桶和P2的桶是两个人,请过激推上方点叉,退出,谢谢,圈地自萌,我不伤害伤,您也请不要伤害我,再次感谢。

最后,和亲支讨论了一下漫画,一致认为在泰坦塔暴打前,提姆对杰森的印象:前辈、英雄、偶像之一;泰坦塔事件之后:疯子。所以23的相处方式会偏向这方面的逻辑,接受不了的,退!

六月份忙完了,应该会开始准备出本(不是这篇),完成后打算抽几名读者送,美好的计划就在眼前,笔者会持续努力的!

ps:

寒假原计划肝文,但临时被母上大人安排去照顾贫困人家,行动不便的邻居奶奶,望各位理解。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8章 第 28 章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

狩心游戏

朕真的不会开机甲

婚内上瘾

错嫁给年代文大佬后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