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罗远洲用轻蔑的眼神上下打量周灏,“就凭你?你算什么东西?”
老太太也跟着端详他们——俊男靓男,看对方的眼神还很羞涩,不是一对是什么?
人家情意绵绵,都要结婚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她拍了拍罗远洲的手背,叹惋道:“后生仔,你还年轻,多的是机会,姻缘这个东西还是靠缘分,有些人错过就错过了,想开点吧。”
说完松开手,叹着气招呼姐妹们回去了。
罗远洲失去靠山,只好独自继续战斗,半信半疑地看向沈翊和周灏,以及他们牵在一起的手,恼火地吸了吸鼻子:“你用不着随便找个人来演戏搪塞我。”
“我没有在演戏。”周灏的手被松开,沈翊走到门边,把门拉开,“不信你等着,我会给你发结婚请柬的,罗总。”
虽没明说,但拉开的门缝已然是下了不容置疑的逐客令。
罗远洲阴沉沉看着他,语气忽然柔和下来:“小翊,你说过你恐婚,所以不想跟我结婚,现在你为了推开我,要找个人随随便便结婚敷衍了事吗?”
“推开?不是推开,是摆脱。”沈翊鼻间发出一声冷笑,“还有,我不恐婚,我恐你。”
罗远洲惊住,眼底闪过一抹受伤的神色,许久才红着眼睛说:“我知道你还在生气,你再好好冷静想想吧,我等你回来。”
他放下话,出了门,带起一阵凉风,还是不相信,沈翊会跟别人结婚。
玻璃门阖上,沈翊转身,将前台上的野百合扔进门口的垃圾桶,当着周灏的面。
看来,这花是罗远洲送的。
周灏一开始以为沈翊对他有好感,所以才说愿意跟他结婚,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沈翊是为了摆脱难缠的前任,所以才急着结婚。
那么,就算不找他,沈翊也会找别人吗?
“你看到了,我不结婚就会被他烦死。”扔完花,沈翊嫌弃地拍了拍手,回头冲他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啊,让你碰上这么狗血的事……”
“他会伤害你吗?”周灏比较担心这个问题。
沈翊静默地看着他,摇头:“没有,他只会自残,搞得别人内疚。”
周灏不说话了,沈翊多少是会内疚的吧,不然不会跟罗远洲纠缠到现在。
“那订婚吧。”他说。
“嗯?”沈翊挑眉。
“先订婚,如果你觉得合适,我们再领证。”周灏望入那双澄澈的眼睛,尽管他已触摸到那双眼底下的薄凉。
对青梅竹马的前任尚且这么决绝,可见如果是自己,沈翊一定毫不留恋扭头就走。
但,这或许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机会了,哪怕最终也落得被无情抛弃的下场,他也愿意一试。
沈翊思忖片刻,微微偏头,探究似地看着他:“你明知道我有个这么神经病的前任,还敢跟我订婚?”
“反正,我这样的人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周灏想通后,无所谓耸耸肩。
“你是哪样的人?”沈翊走到他面前,欠身微微笑着看着他,“在我看来你是个不错的人。上楼喝杯茶吧,未婚夫。”
沈翊的办公室不大,一个中式博古架子,一张办公桌,一套沙发茶几,一盆发财树,放眼望去统共也就这些东西。
但办公桌后方的落地窗设计得很巧妙,连接着两面墙,形成弧形拐角,透过玻璃窗能同时看到两条街的景色,左侧是冷硬的钢筋混凝土大楼和落寞的中央大街,右侧是白色的办公楼和开满紫荆花的街道,混凝土大楼刀削似的立面将两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划开。
周灏跟着沈翊在待客用的小沙发坐下,小圆脸端上来两杯泡好的老白茶,分别放到他们面前。
沈翊端起自己那杯,继续未完的话题:“我想我还是得跟你解释清楚,虽然我急需结婚,但不仅仅是为了摆脱那个人,也并没把婚姻当做交易、协议,或者做戏。我是真想找个人成立家庭、搭伙过日子,当然,如果你能喜欢上我,就最好了。”
“我……”周灏对他是有好感,可不知道沈翊怎么看他,“我明白,我也希望,你能喜欢上我。”
沈翊唇角微勾:“我赞成先订婚,订婚相当于试婚,不仅要试彼此的生活习惯、脾气秉性,还要尝试接触彼此生活圈子,就算最后不合适,彼此也留有退路,对不对?”
“是的。”周灏点头,伸手去拿面前那杯热茶。
“既然要试就试全套,我认为性生活和谐度也要试,你觉得呢?”
周灏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手一抖,差点被晃荡出杯口的热茶烫到,忙把茶杯放回桌面,耳尖发热。
“你不介意的话,我都可以。”
说完欲盖弥彰地咳了一下。
他已经很镇定了,但说出这话时还是有点难为情。
沈翊看出他有点害羞,满目惊奇:“你没有那方面的经验?没谈过恋爱?”
周灏低声答:“不感兴趣。”
“那你这些年都在干什么?”
沈翊觉得新奇,这么优越的体型,这么不羁的一张脸,竟然没谈过恋爱。
周灏握着茶杯把手,大拇指在上面摩挲着,回忆了一下,说:“在打架……赚钱。”
粗略概括他先前的生活,大概也就这两件事。
“那挺简单。”沈翊没多问,收回好奇心,回归正题,“那我们……”他看了眼时间,“是不是得买订婚戒指?”
按照习俗,订婚得准备订婚戒指、礼金,以及订婚宴,他们现在就可以着手准备。
“现在吗?”周灏看他起身,一副要出门的架势,松开茶杯把手。
“不方便?”沈翊回头。
“也不是。”周灏也站起来,“那走吧。”
人家都不犹豫,他也没什么好扭捏的。
周灏开的车,载着沈翊,来到金店。
店内灯光明亮,展柜里黄的金子、绿的翡翠、红的串珠……既俗,又雅,周灏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走进金店的一天,总感觉这玩意儿离自己很远。
导购员很热情,一看他们是男人、又年轻,直接就将他们领到了铂金首饰展柜前。
沈翊也果断,打眼一看,一连点了好几对戒指,叫导购员取出来看看。
“这个怎么样?”沈翊抬起手,给他展示一只款式简单的铂金戒指。
他手指细长、皮肤白皙,中指戴着一只朴素的方戒,很低调,没什么特别的设计。
虽说订婚戒指不需要太独特,但……
“要这么简单吗?”周灏问。
“跟你,我就喜欢简单一点。”沈翊低头取下戒指。
“那就这个吧,我也觉得挺好。”周灏说。
沈翊朝他挑眉一笑,对导购员说:“就这个了。”
导购员笑眯眯拿出软尺:“那我给二位量一下手指尺码。”
“顺便刻个字吧。”沈翊伸手,给她量尺码,“一只刻‘Y’,另一只刻‘H’,以及今天的日子。”
完后望向周灏,嘴角一勾:“可以吗?未婚夫?”
周灏自然没有任何意见:“当然可以。”
他就喜欢沈翊不忸怩的性格,有主见、不纠结,可以做他的主。
他乐于被沈翊带着走。
半个小时后,导购员捧着刻好的戒指出来,沈翊从戒指盒里取下刻有“Y”的那只,转身摊开手:“手给我。”
周灏看着他纹路清晰的无瑕的掌心,心不在焉地把自己的左手放上去。
“有茧。”沈翊左手抚触着他的掌心,摸到他手指根部的薄茧,抬头,“你平时都偷偷跑去工地搬砖吗?”
沈翊指尖碰过的地方触电似的麻,周灏望进他的眼睛,答:“去年在山里干了一年的农活。”
费繁说他隐居去了,实际上是进山烧瓷窑,砍柴、烧炭,很辛苦,但也是为了历练。
沈翊没多问,又低下头,嘀咕着:“还是断掌。”
周灏的手被他翻转过去,那枚铂金戒指郑重其事地套入他的中指。
“戴上戒指,以后就是我的人了。”沈翊抬头看他,狡黠地笑着,那意思分明是“以后就不能反悔了”。
周灏不说话,把另一只取下,在导购员欣喜的目光中,拉过沈翊的手,依葫芦画瓢,将戒指戴到沈翊手上。
“你不说点什么?”沈翊惊叹于他的沉默,一低头,愕然看到他微抖的指尖,瞬间也缄默了。
“二位不知道三金五金买了吗?”导购员打破沉默,走到旁边卖翡翠的柜台,“最近男士之间也流行送翡翠。”
周灏跟随她的手势望过去,看到一排排颜色深浅不一的翡翠戒指,小的如黄豆,大的堪比鸽子蛋,戴这种东西,也太招摇了些。
他立即怀疑现在翡翠是否真那么流行,而不是导购员为了业绩随口编造的说辞。
视线一转,周灏看到另一侧的翡翠耳钉,转头朝沈翊的耳朵瞧——
小巧的耳垂干干净净,只有细细的绒毛。
“你没有耳洞?”他问。
“有啊!”沈翊回头,侧过脸让他看右耳,“喏,高中毕业那年被人拖着一起去打的,太疼了,就只打了一只。”
虽然是因为怕疼才打了一只,可好不容易忍着疼成功打了一只,所以语气中透着几分骄傲。
周灏看着他生动的脸,笑了:“枪打的?”
高中毕业,那就是十四年前,那时打耳洞都是街边小店、或者挤塞在老式商场里的简陋美甲店,用的都是弹簧枪,打的时候还好,打完发炎才是最要命的。
“是的。”沈翊看看他的耳朵,笑意更深,“你两只都打了啊?”
“也是被朋友拖去打的。”他说。
那个朋友就是费繁。
现在想想,但凡是打耳洞、做头发这些臭美的事,都是费繁拖着他去的,所以,臭美的不是他,是费繁。
“不过三金五金还是算了,你也知道我的职业,平时戴不了那些东西。”沈翊说,看向那些翡翠的眼神分明夹杂着一丝遗憾。
周灏总觉得,沈翊是爱美的,只是出于工作需要,平时又大部分时间在工作,所以没法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周灏看在眼里,点点头:“好。”
他转身要去结账,被沈翊拉住:“等一下。”
沈翊抓着他的手掌,将他拽回头,周灏看到他举起手机,对着两只牵在一起的手拍了个照,两枚戒指很显眼。
拍完照,沈翊才朝他一笑:“留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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