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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恣行无忌02

纷纷不断地祈念声里,阿狸心中闪过一丝异样。时隔许久再闻十巫之名,以至于落在耳中叫人感觉有些陌生。不过,让人在意的是,眼下周遭众人对着一尊雕像遥拜巫一,但那雕像囫囵一个轮廓,不似人,倒似……

一只狗。蹲着狗。

在注意到前头小孩的白狗画纹拨浪鼓之后,视野之中,狗的痕迹登时便多了起来。甚至可说是无处不在一般。小孩头上形制怪异的帽子,也有此有了猜想方向——那是毡布所制的拟态狗耳。

再往周遭看去,有人腰间悬着香囊,色彩不一,却似乎都是跟狗有关的绣图,并且俱是白团团的一只,花色模样彼此十分相似。甚至那些城门口的守城卫序者,腰侧皆配弯刀,仔细打量,其刀柄尾端雕凿,似乎也是同一品种的小巧狗身雕琢。

阿狸:“……”

无处不在的狗影,让阿狸对虚白城感到了一丝陌生和困惑。当初不曾掀起这等狂热的爱狗之风,甚至未有半点兴起迹象,也不知这些时日,究竟都发生了甚么事。

巨大的红绸玉像,被马车拖运着通过了城门,逐渐消失在人们视线之中,但众人仍旧兴致勃勃地在讨论着此尊雕像。

“吾等真是幸运,竟能先一步得见巫一大人的真身玉像,当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大人的玉像,可真是伟岸!令我钦慕。”

“大人之像,今夜便会正式镇立城中心,我可要早点占个前排的位置,万不能辜负了今日的运气。”

“你可拉倒吧。你在此处遇见,你的运气算是耗尽了,还想着占前排呢,不如让给我的小侄女。”

“巫一大人,佑我虚白!”

“……”

这入城的队伍排了许久,终于才轮到阿狸进城。在虚白城门口之时,阿狸已觉狗影众多,然而进了城中才发现,城外那点迹象,着实不算如何。

城内差不多是三步便能遇见一尊狗像,因为每户家宅商铺馆子门口,都会摆上一尊。这竟比昔时悬镜还要普及——以往人家常常会在门前悬挂一口铜镜,为驱邪鬼作祟,但也只是宅前罢了,哪像如今,仿佛只要有了个门,就会摆着尊狗像。甚至,很多店家,他们的牌匾上都画上了狗影爪印。这般狂热模样,倘若世间存在狗语文字,恐怕大家也不说人言了。

虽则风气大变,但城中街道布局倒是不曾变动的,阿狸循着记忆中的路,行至裴氏医馆,却发现此处竟成了个书局。抬头看去,牌匾上甚么字都没写,只留一串小狗的脚印,也不知叫书局姓名,便姑且称其为爪印书局罢。

裴氏医馆本就不算小,所以此处改做爪印书局后,满满当当地摆满了书籍,自是看起来藏书颇丰。只是店里冷冷清清,视线所及,没有客人,也不知是仅仅今日如此,又或者平日里俱是如此,但这模样看着未免太过萧条,仿佛过个月余,就会闭门大吉。

阿狸看了两眼,便跨过门槛,走进书局。

这书局内竟然还残留着当初医馆的药气。那是一种苦涩沉淀的味道,混着墨书香气,悠悠扬扬的,绵绵长长的。门口柜台后,坐着个伙计,只见这伙计八字下垂眉,显得有些愁苦倒霉相,他听到阿狸进门动静,眼皮也懒得撩起,有气无力道:“花钱买书吗?不买请离开。本店书籍概不借阅。”

阿狸道:“我来问一件事。”

伙计听到说话声,心想居然声音还挺好听,不由抬头看了阿狸一眼,结果不曾想就见着一副白衣帷帽的穿着打扮。遮头盖脸。怪人。啧啧。明明听声音是位公子,却戴着女子帷帽——这算什么?不过,再怎么怪,也同他无关。愁眉苦脸的伙计摇头道:“你要问,去问别人。我们又不做消息买卖生意。”

阿狸听了这话,随手捡了柜台上摆着的一卷画轴,而后放下一个金铢,道:“画,我买下了。”

伙计一愣,他盯着桌面上的金铢看了半晌,露出“我是在做梦么”的表情:“这……客人,您给多了。我找不开。”

阿狸道:“不用找。”

“……”伙计傻眼。下一瞬,他愁苦的脸上扬起一个灿烂倒霉的笑,因为他实在长得太愁苦了,再怎么笑,也显得苦意盎然,给人以生嚼苦瓜之感,令人分外牙疼。只见这倒霉苦相的伙计一个鲤鱼打挺,从椅子上跃起,“这位客官,您可真有眼光!您这挑中,可就是我殚精极虑画出来的巫一像,每一幅都是精心定制,绝无重复,独一无二,极具收藏价值,您能买下,稳赚不亏!”

他“唰”的一下将画轴拉开,展现在阿狸面前:“您看,这是巫一大人蹴鞠图。”

阿狸:“……”

其实说白了,就是白狗玩球图。

伙计“唰”的一下,又拉开一张:“巫一晓梦迷蝶图。”

——睡狗与蝶图。

又开一张:“巫一突骑渡江图。”

——狗刨游水图。

再开一张:“且放巫一青崖图。”

——狗行山路图。

伙计正打算继续再开一卷画轴,但被阿狸制止。

阿狸道:“不必。我手上这份就好。”

伙计露出了一丝遗憾的表情,似乎惋惜自己不能向阿狸继续展现自己的百狗图。他放下手中的画卷,朝阿狸竖起大拇指:“像您这样有品味的客人,世间不多,所以我决定,送您一副我珍藏的镇店宝画。”

阿狸:“……倒也不必。”

然而伙计已经“唰”的一下,打开画轴:“现在流传于世的,都是巫一大人成年体魄下的威猛勇姿,可他们又有谁曾见过幼年时期巫一大人的别样风情?我不一样,我曾亲眼目睹!这位客官,请您细看、细品、细鉴——”

然后阿狸就在画卷纸上看到了一只幼年体态的小白狗,是虚白城过去城内常见的小土狗品种,当年周越领回家的方方,就是此类犬只。

“……”阿狸没有表情地应道,“挺好的。”

伙计朝阿狸挤出一个谄媚的苦汁笑意:“不另收您钱,这幅是送您的。对了,这位客官,您说您是来打听一件事的,是何事呢?”

便是原本不做消息买卖,也可卖消息。谁让对方给得实在太多。

阿狸接过伙计递过来的画卷,托于臂弯之中,问道:“原本的裴氏医馆去哪里了?”

伙计闻言一怔:“您这,不是来看病的罢?”

阿狸直截了当道:“我找裴鹤。”

裴鹤?裴小少爷?眼前这小公子找裴小公子做甚么。虽有帷帽遮挡,但估摸着也就十六岁上下,若折回五年前,岂不是只有十岁。十岁的小孩儿,跟小公子有甚么交情,难道是被抢了糖葫芦么的交情么。等等,好像以前有过这样一个传闻——

伙计小心翼翼试探道:“您是来探亲的?”

阿狸道:“不是。”

伙计听了阿狸这回答,却也没全信,他沉吟了一番,抖了抖下挂的八字眉,道:“裴家五年前,就搬出了虚白城。他们离去之后,彻底与虚白城断了联络,也无人知晓他们如今落脚之所。不过,倒有那么一件事,或许您感兴趣。”

阿狸微微侧目。

伙计一边利落地收拾那些被铺开的画轴,一边同阿狸道:“五年前吧,裴家收养了一个婴儿,裴鹤少爷就不再是原本裴小少爷了,成了裴二,而那婴儿就成裴三——明面上是这么说,但实际上——”

说到此处,伙计便打停住了,是买了个关子。阿狸倒是配合地问道:“实际如何?”

“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的,很多人都觉得,咳。”垂着八字眉的伙计神神秘秘道,“裴鹤少爷与那小孩,我们都认为,他们俩人,名为兄弟,然则实为父子也!”

阿狸:“……”

阿狸问:“为何你们这样想?”

伙计答道:“裴鹤少爷一贯对小孩没那耐性。就说当年我外甥染病。我外甥大约七岁,彼时是我领着去医馆的,我外甥怕疼,不肯扎针,当时裴鹤就凶神恶煞地拿针恐吓我外甥,我外甥刚要哭着躲开,他就一脸不耐地大喝一声:‘别动!我扎的时候,你一动,针就断在里头,不想死就给我老实点!’”

阿狸:“……”

伙计继续道:“客人您不知道,别看五年前裴鹤少爷面嫩年纪不大——说起来,倒可能同你现在一般年纪——当年他在我们虚白城,可是一个能够止小孩夜啼的响当当人物!谁家小孩若不听话,只稍说一句‘再闹把你送去裴氏医馆’,小孩一想起裴鹤,就不敢哭。你说我们虚白城,大的医馆有同济,但就是贵,小的医馆也是林林立立,那价格可就实惠许多了。唯独裴氏医馆,中不溜秋,可去的人也多,这裴小少爷止儿啼的本事,也是众人会去的一大原因!”

“……”阿狸先前待在虚白城,也不如何出门与人交流,这等传闻逸事,自是一概不知,此刻由伙计娓娓道来,竟是第一次听说裴鹤的“凶名”,仿佛重新将人给认识了一般,他道,“是么。”

伙计继续道:“扯远了。总之,我说那么多,就是想告诉客人你,裴鹤少爷十分讨厌小孩,虽则大家喜欢带着小孩上门医治,但他每次一看小孩,就会皱眉‘怎的又是小孩’。并且,他对他亲大哥的小孩——自家侄子,也是向来不假辞色,凶得很!”

阿狸:“……”

确定这不是因为周越的缘故?

“但就是这么一个裴鹤少爷,却对他那位新弟弟好得不正常!连尿布都会亲自上手去换。明明裴家都给这婴儿请了奶妈照顾,此等小事,哪至于要劳烦裴鹤少爷动手,偏偏裴鹤做了,甚至除了喂奶之外,其余一概亲手处理,还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您说这事,是不是很不正常?”

阿狸:“……嗯。”

“所以我们判断,此事有诡。这小孩儿来得蹊跷,父母不详,结合裴鹤行为,我们合理怀疑,其实,裴鹤就是这小孩的父亲!只是裴鹤年纪轻轻,就这般未婚先育,他爹娘怕坏了名声,恐裴鹤落下个不检点的传闻,以后讨不了老婆,所以对外宣称这是裴家三少爷——但我等群众的眼睛,可都是雪亮的,这等粗糙的掩饰,着实掩饰不了甚么。甚至孩子他娘是何人,我们也已然猜到,必然是周,咳咳咳——”

阿狸:“……”

“总之。”伙计目光深沉地一点头,这显得他格外高深莫测而具备说服力,尤其下挂的八字眉,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仿佛有许多往事故事的厚重气质感。他对以上推测进行了一个总结,“裴家搬迁,主要还是因为受不了流言蜚语。”

问过裴家一事之后,阿狸抱着画轴离开爪印书局。画卷在药气郁郁的书局里浸久了,也就都染上一点药材的苦意气味。漂泊海岛的这些日,凡间竟已过去五年之久。他并不担心小婴儿会因为轮回殿怎样,彼时离去之际,他给这孩子笼了一层稀薄的饕餮之力,足够屏蔽来自神界的粗略窥探。只要世间有人肯在初期照顾这孩子长大,这孩子便能无虞。他倒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的相见。

正值初夏,虚白城的凌霄花开得层层叠叠,盛放到了极致,新花妍媚,花艳若烧,密密地织就满城红浪,风起之时,又被吹落一地,然而不像别的花是细碎地一瓣瓣凋零,而是整朵无声跌落,稠艳的花离枝久了,已然糜烂,堆叠成靡靡的红。

阿狸一路行至曾经的周家古宅,只是记忆中的西街周家早已当然不存,那一块片区的屋子都拆了,如今搭了一座戏台。很热闹,一片吆喝声,还有断断续续的华乐奏章,到处都是人,众人穿着打扮得喜气洋洋的,似乎有重大曲目要出演。

“你在找甚么?”

已销声了一段时间的厉无咎,竟在此时出现。

阿狸收回略略出神的目光,道:“没甚么。”

“没甚么?”厉无咎道,“没甚么还看那么入迷?”

阿狸淡淡道:“你怎么出来。”

厉无咎哼了一声:“你朋友不是已经不在城中了?还来看个甚么。”

看来方才的书局交谈,厉无咎旁观了全程。

阿狸不做答,抱着画轴转身寻了家客栈住下。夜里,房中闭目养神的他,忽然听闻一串异响之声。满城喧嚣闹意,几乎沸腾了一般。阿狸推窗而视,只见头顶天空无数烟花绽放,火树银花闪亮嶙峋,烁烁刺目,如同落了满天耀目的锦鲤之鳞,那是阿狸从未在人间见过的景致。

这入夜后的虚白城,张灯结彩,灯火辉煌,与记忆中的截然不同,堂皇得像是满天星河坠入人间燃起了一场烟火气的火焰。欢庆的鼓乐百戏声中,站在此处的客栈二楼,向外远望,依稀可见远处人潮涌动的中心,是一尊红绸包缠的玉像。

纷乱夜色泼洒着溢彩的虚像,衣饰华丽的舞姬们在玉像前翩翩起舞,有人高声唱祝歌辞:“……肃肃祀典,邕邕礼秩。三献已周,九成斯毕。起!”

伴着那一声铿锵有力的“起”字,红绸被剪断撕裂,像艳色的花朵盛开凋敝一般,露出了底下的雕像面容。

——这正是阿狸在城门口遇见的,以绸布捆缚着,被人从远方搬运而来的雕像。

果然,它并非甚么人形玉雕,而是座蹲着的威严狗像。

城中尚狗之风,不知由何而起。犹记进城当时有人拜狗,却口中称念巫一。也不知何人为了羞辱巫一,这般举措,将人拟化成狗,而且是随处可见的土狗品种,又大肆崇拜,着实阴损了些。阿狸心想:“此事多半同师无我有关。”

并非说这事就是师无我主张的。应该不是。因为此举当中,蕴含着微妙的“仇恨”、“报复”、“打压”等色彩,不大像是师无我本身会有的情绪——但此事定然少不了师无我在背后推波助澜。而和师无我相关的,一切也就意味着麻烦。阿狸一只手无意识地又叩在了桌上轻敲,食指与拇指未动,余下三指敲击着桌面。少顷,他握住茶杯正要喝水,却发现屋中饮水用尽,于是他提壶下楼。

客栈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去看那玉狗之像,此时阿狸下得楼梯来,这叫掌柜十分惊讶:“客人,你怎么没出门?”

将手中的空壶递交给掌柜,阿狸道:“我来接水。”

“今天可是‘地厌节’。你是外地人吧?这可是我们虚白城一年最热闹的时候,大家都会戴上‘地厌半面’出门,你不出门看看么。”说着掌柜便推销起来,“我这儿倒有一张‘地厌半面’,您若是想要,卖给您也成。给您打个折扣罢,不贵,一百文就够。”

所谓“地厌”,其实是狗的别称。若是通俗地来讲,地厌节,也就是狗节。地厌半面,则是半张白色的狗面具。

阿狸道:“不了。”

掌柜嘀咕了两句,接过空壶,又去后厨烧水,折腾一番后,他将壶装满交给阿狸:“其实屋内可以自己烧水。”忽又道,“你这个打扮,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他困惑地看了阿狸半晌,忽然惊呼,“三、三岔路口的食馆玉郎?!”

“……”阿狸平静地问道,“那是甚么。”

“呃。”掌柜先低头去看地面,确认了阿狸落在地上的影子之后,才松了口气,说道,“你这扮相,也未免不吉利了些。食馆玉郎,是我们城里的一则怪谈。”他见阿狸不说话,便自个儿介绍起来,“几年前城中西街发生了一场大火,将那片屋子都烧没了,后来重建,与原本相差甚远,街道相汇处,留下一个三岔口。自古以来,岔路口就极易引来不干净的东西,更何况三岔口。”

“于是每到晨间起雾之时,就会在三岔口遇到各种怪事。譬如遇到一个雪肤花貌的少年郎,肌肤莹白如玉,相貌俊美异常。这就是食馆玉郎。他同通常穿一身无垢白衣,头戴白色帷帽,遇逢女子便会相询‘食否’,若是回答了他的话,就会被摄取灵魂,咀嚼殆尽。”

“听说,这食馆玉郎,生前本是流亡至虚白城的一个落魄大家族少爷,被人收留,结果恋慕上了那户人家的姑娘。但那姑娘心有所属,最后和某个医馆少爷未婚诞下一子。这玉郎心碎已极,便投湖自尽,魂魄化作水泽,每逢湿冷天气,就化形成雾出来作祟。他恨毒世间女子,下手凶恶,是相当怨毒的妖怪啊。”

掌柜感慨万千:“不过还好我们都是男子,遇上他倒也不怕。客官,客官?”

沉思中的阿狸回神:“我在想——”

掌柜:“您这是在想什么?”

阿狸道:“我在想,一切无稽传闻,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掌柜没懂为何话题跳跃如此之远。这少年说此话是何意?是暗讽他故事瞎编吗?本就是怪谈,多是不可思议的。而且凭什么说他无稽?也没很无稽。他讲的故事,明明都还是有所依据的。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多年之前,西街周家收留个美貌少年,众人都有所耳闻。不久之后周家全家举迁,而那少年却不见了踪影。有人曾看见那少年在湖边徘徊……反正掌柜感觉自己有被冒犯到。他不冷不热道:“客官你这思考方式,还挺特别的。那我就不打扰你沉思,你请自便罢。”

厉无咎此时又出现,幸灾乐祸的:“哈哈,看你反应,食馆玉郎,说的该不会是你吧?不会吧,不会吧?真是好土的称号,还沾满了烟油味。”

阿狸淡淡道:“你既不曾躲进新界识海里,那你也应该看到了,这虚白城,早已不是你所处时代的虚白城。”

厉无咎:“……”

厉无咎收了笑,冷冷道:“白日没看仔细,如今天太黑,我可看不得那么清楚。”

阿狸道:“随你。你高兴就好。”

厉无咎:“……”

次日,东方既白,阿狸跃上客栈屋顶。厉无咎立刻被他惊醒:“你这是要怎样?”

阿狸道:“你不是说看不清虚白城如今样子,眼下天亮,我便站高一些,让你看个明白。”

厉无咎阴阳怪气道:“那可真是谢谢你。”

阿狸道:“不必谢。”

厉无咎:“你搞清楚!我根本不是在真的谢你!”

阿狸习惯厉无咎的反复无常,于是也就不理会。

过得一会儿,厉无咎道:“你往北边的那个方向走。”

此时虚白城的街上无人行走,大多数人依旧在睡梦之中。地上多是些金纸红绸碎布,俱是昨夜狂典欢庆的遗留。阿狸在屋栋顶上纵跃,很快便按着厉无咎的指明路线,抵达目的地,竟是昨日来过的爪印书局。

阿狸看着书局门上悬的牌匾,若有所思:“你想买画?”

厉无咎立刻反驳道:“谁要买那些乱七八糟的狗画!我来这里,是因为……是因为这里以前原本该是我家。”

阿狸略略一怔。此时,书局门居然从里打开了。愁眉苦脸的下挂八字眉伙计一开门,也想不到居然会见着阿狸:“大人,你怎么来了。”他小心询问,“又来买画?”

“不。”阿狸道,“只是问一件事。”

伙计开门迎客,一脸倒霉的热情:“您请进来坐啊。”

阿狸也未推拒,进门后,将一个金铢放在桌上,他抬眸问道:“以前这里有一户厉家,你听说过么?”

“厉家?”伙计看到金铢一阵激动,随后茫然,“哪个厉?”

“变本加厉的厉。”

伙计沉思一会儿:“没听说过。不过,您等一下。”说完,他去了书局里间,出来时,携着一沓书,“这便是我们虚白城的编年史集。我全看过,印象中,可没一个姓厉的人家。整座虚白城都无——从无至今。”

“此书册在我书局,乃是孤本珍藏。不能卖给您。”伙计将那厚厚一摞书搬到了柜台上,“但您若是想要翻阅,还请随意——这是近百载的书,您若想要更久之前,我替大人你搬过来。”

阿狸拿起那摞书中,年份距今最远的,随手翻开来看,然而看了不过半本,厉无咎在他脑海中说道:“别看了。”

放下手中书籍,阿狸听到厉无咎冷冷道:“我厉家,为了虚白城,为了神言宗,祖祖辈辈,呕心沥血,牺牲良多。结果到头来,是这样一个结果。真是好。好得很。所有一切,一笔勾销,连存在都没有了。执掌虚白的‘姚黄魏紫’?笑话。甚么阿猫阿狗的东西,也配将我厉家取而代之?”

随后阿狸感到身体里一股动乱的力量,蛮横地,想要接管这具凡胎,想要做出泄愤之举,想要将手头的文书册籍撕得粉碎干净,然而这一切,都被他无情镇压住了。

“方无意!”

阿狸冷淡道:“不能撕。”

厉无咎怨恨地说道:“你说不能,就不能么?”

阿狸冷漠道:“这很贵。”

厉无咎:“?”

阿狸冷静分析:“伙计说了,这是孤本。我身上没多的钱了。你撕坏了,我赔不起。”

厉无咎:“……”

厉无咎勃然大怒:“那你给充什么大款,给这书店连送两个金铢,好有钱吗?”

阿狸不答。

厉无咎越想越气,简直要呕血:“你有没有点钱的概念啊!你是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你以为你有金山银山吗?知不知道一文钱难死好汉的故事?你这么花钱大手大脚的,不知节制分寸,你是打算以后谁街头么?你对自己的身骄肉贵有没有点正常认知,哪怕是屋里尘埃积灰多了些,都能叫你起疹子,你以为你的灵力能防得住这些东西么?——方无意!一声不吭,你到底听见我说话没!”

阿狸想了想,说:“我不会缺钱。”

厉无咎差点没当场气死:“不会缺?!你以为钱会从天上掉下来!你做甚么梦呢!”

阿狸说:“嗯。”

厉无咎:“……”

厉无咎被气得脑壳痛,“你”了半天,硬是没“你”出个所以然来。他猛一甩手,骂道:“你这家伙!不可理喻,无药可救。我懒得管你了,你爱咋的,就咋的罢!”他说完,直接在阿狸脑中劈开一个新界识海,跳了进去,索性眼不见为净。

此时,下挂八字眉的伙计正抱了再早一百年份的书籍进来,他将书往柜台上一摞,正好碰到了原本桌上的一本书。那大概是他自己先前看了一半搁置的,书皮上硕大二字“策论”。然而当其掉到地上,却是书皮剥落露出内里来。与外头不一样的是,里头写了龙飞凤舞四个字《十巫之乱》。

伙计:“……”

阿狸比伙计快了一步,捡起地上的书。他抬眼,黑阗阗的眸子盯住下挂八字眉的伙计:“十巫之乱?讲的什么。”

伙计:“嗯、这——”

阿狸正要翻开,伙计一步上前,似乎要将书抢回来。但,阿狸轻而易举避开了。

“这本书,我买下了。”

“……不!不行!”伙计有些害怕地拒绝道,“这、这是**。你不能看啊!”

阿狸扬了扬手中的书,陈述道:“可你看了。”

伙计焦急道:“我和你不一样!我比你大!”

阿狸从怀里摸出金铢,又放在桌上。伙计原本急急的,想要冲过来的身影,顿时停住了。他脚步好像沾黏在了什么油污之上,这是无形的,来自钱财阿堵之物的惊人力量。

伙计咬了咬牙,最终手伸向金铢。他对阿狸道:“唉,那好吧。书就给您了。这本书也是我几经转手淘来的。书本内容猎奇,您就当笑话看看罢,便是看了,也莫往心里去。”

阿狸未置可否,他携带这本书,离开虚白城。依着命书指向,下一处该去的地方,应当是天墉城,凡间三圣城之一。令迦上神遗留在阿狸识海中的命书上头,画有详细的凡间舆图,并且可以自由缩放,除此之外,上头还将阿狸身处凡间的位置给标记了出来。于是阿狸算着距离时限,天黑之时,便留宿在了前往天墉城野外的巫庙之中。

生了火,阿狸一边烤起小馒头,一边翻看《十巫之乱》。

“虚白巫一,地厌也,因慕巫法,常于巫观中听取经论,常年吸取天地精华,终化而成形,美貌少年也,俊秀异于常人,其畜物亦是异于常人,昼夜伸长七寸有余,粗热坚硬,难以手捱……”

阿狸皱眉,略觉此书怪异,似乎有些不对。

正值此时,巫庙之外,远远的,传来异响。

咚、咚、咚——

今夜天际无星无月,漆黑一片,所有一切都在这泼墨的黑中,混沌难辨了,模糊的,失了明确的轮廓线,似乎虫鸣声都被吞没,变得寂寂。然而就在这万物森寂的夜色之中,却出现了这般清晰的鼓音,伴着不可错辨的惨叫声。那惨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一声近在巫庙门口的尖叫,头颅笨重地从身上脱落,滚至地面,浓郁的血腥味泼洒得到处都是,渐染门楣。

“到处乱跑,可叫我们好找。乖乖听话,将东西交出来,不就什么事都没了?”

那一声接着一声的鼓音,阿狸是听过的,也是熟悉的。

咎征音鼓。

——每逢出现,必以咎人之血祭之。

慢慢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方向。阿狸手中还握着《十巫之乱》,火堆上烤着的馒头散发出食物的香气,淡薄的,并不强烈浓郁。如今的巫庙门口,出现了三个人,不,确切说,是两个活人,一个死人。

死的那个,身首分离,血溅一地,死得不能再死了。活着的两个,其中一个,白衣代面,正是神言宗巫祝的扮相,明明是在追杀人,却如闲庭漫步一般,优雅而从容的,这种反向差距,令其更是染上了一层难以言喻的血腥恐怖意味。

至于在场的另一个,则是个中年人。此刻,这个中年人,浑身是血,狼狈不堪地趴在地上,也不知这满身的血,是他自己的,又或是别人的——若说是他自己的,那他也该是离死不远了。

“怎么,这还有一个?你也是‘辟邪会’的人?”白衣巫祝看着阿狸,他也不等阿狸说话,微微一笑,“不管是不是,都先杀掉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肃肃祀典,邕邕礼秩。三献已周,九成斯毕。——引用引用武则天《唐享昊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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