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半。
准备好沈长初所需要的东西之后,林知途跟着沈长初一起,坐上了车牌号五个2的劳斯莱斯,前往B市最大的庄园。
车子一路艰难地驶出了城区后,路上的车流量明显减少。
车速不算很快,坐在副驾的林知途目不转睛地望着前方。后面不断有车超过他们,林知途无聊,一辆一辆地数着、辨认着。
看着看着,他忽然之间就想起他上辈子的车来了。
大学拿到驾照的第一时间,林知途就迫不及待地和沈长初分享,并扬言到时候要是买车了,一定要让沈长初的一个坐他的副驾驶。
结果一直到沈长初出国,他都没买上车。全身心投入公司之后,虽然没什么钱,但他还是买了一辆二手车。
副驾驶的位置,却一直都没人坐,也没人敢坐。
跟他相熟的几个朋友,都在打趣他,说他要为了哪个白月光守车如玉,他也笑笑不说话,但依旧不允许任何人坐他的副驾驶。
好不容易等到沈长初回国,表白失败后林知途邀请沈长初坐他的副驾驶,却被沈长初一口拒绝。
如今算来,沈长初没坐上他的副驾驶,他倒是首先坐上了沈长初的副驾驶,虽然开车的不是沈长初。
巨大的引擎声自后而前地响彻耳边,林知途回过神来。左边,一红一黄两辆法拉利,像竞速似的,飞快地略过他们,只留下残影。
正在看文件的沈长初被也这刺耳的声音惊扰,稍微不悦地皱了皱眉,他轻轻地合上文件,放到了一边,出声询问司机老龙,“还有多久到?”
老龙看了看手机上的导航,“还有大概十五分钟呢沈先生,今天城区太堵了,耽搁了些时间。”
沈长初轻轻地嗯了一声,没再说话,林知途悄悄地从车内后视镜看了一眼他。
商圈宴会不少见,林知途上辈子就参加过无数次了。然而今天他们要去的宴会,非同寻常。
B市各种企业鱼龙混杂,但各个领域都有顶尖的存在。如果说在生物技术器械方面斯林集团是老大,那房地产方面,明峰集团敢当第二,其他房地产公司,连第五都不敢当。在B市,一览明峰的商品房,几乎成了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
今晚,明峰集团董事长江明峰的宝贝儿子江天赐订婚,地点就在江家郊外的私人庄园。
沈长初换上了出席宴会才会穿的黑色高定西装礼服,里面搭了一条暗红色的领带,林知途看他时,他正用指头轻轻地揉着太阳穴,眼眸低垂。
林知途的心砰砰地跳着。
上辈子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偷偷地观察沈长初。
他喜欢偷偷地描沈长初眉眼的轮廓,喜欢看他嘴唇的弧度,喜欢随时撩一撩他被风吹乱的发丝,还要装出一副我好心帮你泥不用谢的样子。
从沈长初出国到现在,快十年了,这期间,他和沈长初见面的次数,竟然一只手数得清。
他觉得自己早就应该放下了,可实际上,他好像还因为距离美而更喜欢了。
林知途默默地在心里唾弃了下自己,觉得自己也太没点志气了。
此时,沈长初似乎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忽然就抬眼,与他四目相对,眼中带着疑惑。
林知途不语,默默地移开了视线,心虚地看着前方。
车子驶到江家的庄园前就停了下来。
门口有专门待客的服务生,除了本家的车能开进去之外,其他的车都得停在专用的停车场,来宾基本上都是在门口就走路进去。
林知途率先下了车,抬眼看着眼前豪华的大门。
上辈子他跟明峰集团几乎没有什么交集,没来过这,但也耳闻过这座庄园的奢靡程度。听说门上“江家庄园”四个字,用的是纯金;整个庄园仅仅建筑面积,就有两万多平方米,整体面积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四万多平方米。
正感叹有钱人的排场时,沈长初提着大袋小袋好几个礼品袋以及一个公文包走到了他旁边。
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是来打杂的而不是来参加宴会的,林知途马上开始抢过沈长初手里的东西,虚心地道歉:“抱歉沈总,我乡巴佬第一次进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建筑呢,一时就看入迷了忘了工作,您体谅一下,别生气哈!”
没想到沈长初根本没在意,也好像不打算把袋子给他一样,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就直接拎着一堆东西往里走了,林知途赶忙快步跟上。
负责接应他们的服务生接过沈长初手里的礼品后,眼神古怪地看了他们好几眼,便引着他们往里走。
服务生是新来的,还不认识什么大佬,但据他观察,来宾基本都成双成对,有自己的携侣,而且起码都带着一两个助理,谁是助理谁是来宾一眼就能看穿。
但眼前这位姓沈的来宾,只自己一个人来就算了,居然还亲自提着东西,要不是旁边那个助理胸前挂有工牌,他差点就认错人了。
来宾基本上都是这个时间段到来,从门口到应客厅的一段路程,遇到的人都争先恐后地和沈长初打着招呼,并无一例外地对林知途投来打探的眼光。
沈长初毫不疲倦地回应着,却对林知途闭口不提,面对别人打探的目光,林知途也只是微笑点头回应。
会客厅的门口挂着巨大的囍字红色海报,海报旁边装饰了一圈又一圈的金色气球。
进到会客厅,水晶吊灯从极高的房顶悬垂而下,发出暖黄的灯光。满屋子的红色气球和装饰品,彰明着今天晚上在这里发生的,是一件大喜事。
沈长初的到来,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来给他敬酒的宾客来了一茬又一茬,沈长初随手从服务生手中拿过一杯香槟,带着扬扬的微笑,来者不拒地应和着。
末了,来了一对看上去年龄差较大的夫妇,两人胸前都别有粉红的花。
男的戴着眼镜,挺着个啤酒肚,模样看上去还挺和蔼的,一上来就拍了拍沈长初的肩膀,“长初,好久不见啊!今天你妹妹订婚这样的大喜事,咱俩碰一杯!”
听到他的话,林知途立刻猜出,这是沈长初的父亲和继母了。
之前沈长初和他说过,他是跟母亲姓的,但母亲在他8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在母亲死后不久就迫不及待地新娶了老婆,并生了一对龙凤胎,组建了新的家庭。
父亲忙着做生意,继母对他也不好,就连家里的佣人,也因为继母的缘故不敢对他好。
10岁时沈长初得了重病,继母不闻不问等着他病死的时候,是他的奶奶到来并带走了他,此后他便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几乎和他父亲那边断了所有联系。
和对其他人的态度不同,从看到陈金伟一家子靠近的时候,林知途就察觉到沈长初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就算是陈金伟主动提出了碰杯,沈长初也依旧不为所动,他随意把空了的酒杯放回到服务生的托盘里,转身就要往花园走去。
陈金伟的脸一下子就挂不住了,原本在脸上虚伪的笑容也消失了,林知途看着他的变脸,心中万分的鄙夷。
上辈子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一家子,刚刚见面还没得知他们的身份的时候,他倒还觉得没什么,可得知他们的真实身份后,林知途立马就觉得这两夫妻的嘴脸可恶起来了。
最先开口的是张美华,由于保养好,她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多,可实际上已经四十多岁了,她先是翻了个白眼,随后便开始了对沈长初的嘲讽。
“哟,还什么杰出青年企业家呢!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连声招呼都不打,这算什么啊!”
张美华的声音引起了一小撮人的关注,他们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纷纷侧目。
沈长初的脚步停下了,但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垂在身侧的手却用力地握成了拳。
林知途手里的果汁起了作用,他不知是轻蔑还是客气地笑了笑,主动把杯子碰了碰陈金伟的酒杯,又碰了碰张美华的杯。
“这位太太,您说笑了,沈总他也不是故意的,我代表沈总赔个不是!”
张美华的声音立马尖了起来,“你谁啊你,还代表他?有你说话的份吗?”
林知途依旧微笑着,客气地道:“我是沈总新招的特助,您可以叫我林特助,以我的身份来说,沈总的很多事我确实可以全权代表。”
张美华撇了撇嘴,似是对林知途万分不满,她继续嚷嚷道:“不是故意的那就道歉啊!看到亲生父亲了还不理不睬,这就是优秀企业家的教养?”
越来越多的人看过来了,林知途看好时机,对着众人的方向举了举杯,高声道:“各位有所不知,沈总的父亲在他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也早逝,所以沈总是在他祖母的照料下长大的。”
“一直以来沈总身边都只有祖母一位亲人,这忽然之间冒出来个人说是沈总的亲生父亲。别说沈总本人了,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在座各位身上,大家也不会轻易相信吧!!”
当年的事知情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过去了二十多年了,记得的人就更少了。
林知途乘胜追击道:“不随便对陌生人喊父亲,我觉得这反而更能体现我们沈总的教养以及对亲生父亲的尊敬吧!各位觉得呢?”
一时间,周围不知实情的人都在应和。
陈金伟大概也知道自己当年做的事情不是件光彩的事,也怕被记得的人当众揭短,赶忙拉着还想继续吵的张美华离开了。
没多时,暂时聚在一起的人群也逐渐逐渐散开,三三两两地往花园那边走去了,林知途快步追上还站在原地的沈长初。
走到沈长初面前之后,林知途忽然转过身来倒着走,得意洋洋地道:“沈总,我刚才的反应够迅速吧!”
一抬头,不知道是灯光的问题还是什么,林知途竟看到沈长初的眼眶又红了。
他愣了愣,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还没等他看清楚,下一秒,沈长初就伸过了一只健壮有力的手将他拉近自己。
我又来啦[猫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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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反应够迅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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