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动的林锦佑一把抱住希尔曼,不住地摇晃。
“你真是我的天使!”林锦佑拿着信封,恨不得亲他几口。
希尔曼不习惯和人这么亲近,有些僵硬了,不动声色地想要逃跑,却被林锦佑紧紧桎梏。
“救命……”他看到路过的卡莱,马上求助。
卡莱看到他的一副衰样,忍不住笑了出来,但还是过来将他从林锦佑的魔爪中解救出来。
林锦佑拿着飓风签名照片,心花怒放,今天都没有多练,一到时间就迫不及待地跑回了家,把照片好好地收了起来。
后天就周六了,他准备休息日去附近的商店买一个相框,把签名照裱起来放在书桌上,来激励自己。
真是太棒的礼物了!光是看着这签名他都能多吃几口饭。
还在美滋滋欣赏的林锦佑已全然忘记了还要上英语课,等到了时间,陈棋在门口敲门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在比赛的后面几天一个单词都没有背过。
这两天也是完全没有想起来陈棋还布置了作业,真完蛋了。
一盆冷水泼在了林锦佑身上,从头到尾,把他浇了个透心凉。
林锦佑还记得出发之前,陈棋所说的对于没完成任务的惩罚。
真是要命。
他心惊胆颤地拖着脚步,走到门前开门。
陈棋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带了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
“听西欧内斯说,你拿了冠军。”陈棋一边换拖鞋,一边说,“恭喜你。”
他走到屋内,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长长扁扁的盒子,递给林锦佑。
“送你的礼物,这个牌子的巧克力还蛮好吃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陈棋玩笑道,“等你成为世界冠军的时候我可要来找你合影签名。”
林锦佑没有想到会收到来自陈棋的礼物,意外地接过巧克力。
“放心,到时候给你签一百个都没问题!”林锦佑感动地说。
陈棋笑了一下,说了句“那我可是真发达了”。
但是林锦佑没有想到,陈棋掌握了变脸的技术,一在桌子前坐下拿出教案,马上恐怖地问他:“先抽查一下这两天你单词背得怎么样。”
他的笑容在林锦佑眼中一下子变得阴森森起来。
比赛期间陈琪一共安排了两百五十个单词的背诵量,现在准备随机抽五十个听写。
他报中文,林锦佑写英文。
前面几个,林锦佑还能写出来,那是刚到谢菲尔德,还记得任务的时候记忆的单词。但是从第六个开始,就是他完全不认识的单词了。
一个又一个中文报出来,林锦佑大脑一片空白,面对同样空白的本子,抓耳挠腮了半天,勉强靠着读音写了几串乱七八糟的字母上去。
陈棋又报了几个单词,看着林锦佑照样写出了一堆意义不明的字母,眼皮狠狠跳了几下。
“别写了。”陈棋出声制止了林锦佑继续造词,把单词书放下,“你一点儿也没背是不是?”
面对他阴沉的脸色,林锦佑咽了咽口水,不敢说话,眼神四处乱飘。
“我真是……”陈棋绷着脸两秒,又叹了口气,摆摆手,“算了,看在你这两天比赛的份上,不让你罚抄了。”
林锦佑闻言一下子振作起来,但还没高兴两秒,又听见他说:“不过加练的听力卷还是要做。”
听力卷是陈棋自己按照广播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打出来的文章,部分较为简单的地方被挖去。林锦佑需要听广播完成填空。
林锦佑特别讨厌这个听力卷,因为他根本听不懂在讲什么东西,连卷子上的文章都看不懂几个单词,往往要听三遍以上才能填出几个词,而且大部分还是错的。
“害——”林锦佑也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接过卷子。
英语真是最恐怖的东西。
不过在陈棋认真的教导和与外国人高频率的交流中,林锦佑的英语水平得到了飞块提升,一个月以后已经可以和人进行日常对话。
只是发音还是不太标准。
虽然在学校的时候,林锦佑的成绩一般,但是他非常喜欢看书,不管是受欢迎的武侠小说还是相对枯燥的散文,他都喜欢看。除了台球最喜欢的是看书,打球累了就去街角的书店借书看,每个月都会要钱去街头的杂货店买《故事会》,这个爱好最近又被他捡起来了。
公寓这边的街区有一些旧书店,里面买得书都很便宜。林锦佑偶然发现之后,经常回去里面买一点英语儿童读物来看。
什么《爱丽丝漫游奇境》《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之类的,他都特别喜欢,要看上好几遍。
因为词汇量有限,在看这些书的时候,林锦佑时常需要对照着辞典,还有些俚语和特殊用法,他会拿去问卡莱,没多久整个俱乐部都知道了Lin是一个喜欢看儿童读物的怪人。
这天是周六,林锦佑正好躺在沙发上看书,看得入迷的时候就听见门口传来了几声敲门声。
“谁啊?”林锦佑一边大声问道,一边翻身下沙发,朝门口走去。
他有些奇怪,这个时候,到底是谁会来找他?
还没等外面的人回答,林锦佑就已经打开了门,惊讶地发现是李松皓站在外面。
“哥你怎么来了?”林锦佑又惊又喜,赶忙给他拿拖鞋,邀请他进来。
平日里李松皓的工作都很忙,没什么空闲时间来看林锦佑。而林锦佑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别说找李松皓了,连电话都没有打过。
“刚好今天有空。”李松皓换上鞋,把门关上,“以后开门前要记得确认门外是谁,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林锦佑食指挠了挠脸颊,有点尴尬,小声辩解道:“我这不是比较匆忙……”
李松皓看了他一眼,眼中是淡淡的不赞同。
“这个街道的治安虽然还可以,但是你毕竟是一个小孩自己住,多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林锦佑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问李松皓要喝什么。
其实也没有什么选择,他的冰箱里只有可乐和矿泉水。
“矿泉水吧。”李松皓不爱喝碳酸饮料。
“活得这么养生。”林锦佑拿出一瓶矿泉水和一瓶可乐,内心暗自吐槽道。
“你最好也少喝一点可乐,容易长不高。”李松皓看到他手中的可乐和桌上还没有丢掉的瓶子,又说了一句。
年长一点的人就是看不得这些小孩糟蹋自己的身体。
不过今天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说教林锦佑。
李松皓把带来的袋子放在桌上,对着林锦佑说:“温尼说你一月要参加威尔士公开赛,所以按照上次的尺码又给你定了两套衣服。”
林锦佑从袋口看了眼,一套是暗紫色的,一套是粉色的。
“怎么是粉色的?”林锦佑有点为难地看着那套衣服,又扭头看向李松皓。
这么嫩的粉色,和自己的形象完全不符合!
“这是最近流行的颜色,你不懂。”李松皓早有预谋般地解释道,随后又跟了句询问,“你不会害怕穿粉色吧。”
他就像真的疑惑似的,看了林锦佑一眼。
林锦佑受不了激将法,立刻否定。开玩笑,他怎么可能害怕区区一件衣服。
看着他的样子,李松皓内心哂笑一下。其实粉色的布料就是他出于恶趣味专门选的,就想看林锦佑穿上的样子。
尺码和之前的一样,所以林锦佑没试。这边衣服送来之前已经洗过熨烫过了,所以李松皓让他直接挂在衣柜里。
现在打开林锦佑的衣柜,会发现里面风格十分割裂。一边是比赛时穿的正装,整整齐齐地挂在一起,一边是平时穿的休闲装,歪歪扭扭地挂着,有几件还皱皱巴巴的,像是一直堆在箱子底下,最近才被人翻出来。
林锦佑站在衣柜前,感慨一声。
总是穿得这么帅,不亏是绅士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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